消防设施检测作业指导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消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作业
指导书
版号:第3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年月日
受控状态:
分发号:
持有人: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实施日期:2016年1月1日地址:X X市X X路X X号邮编:
概述
一、范围
二、总则
三、检测类别
四、检测依据
五、安全防护
六、检测前项目工程情况核对
第一章消防供配电设施
第二章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第三章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
第四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五章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
第六章水喷雾灭火系统
第七章气体灭火系统
第八章泡沫灭火系统
第九章防排烟系统
第十章火灾应急广播
第十一章消防通讯系统
第十二章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三章消防电梯
第十四章防火分隔
一、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检测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细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检测评定;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气氛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检测评定。
二、总则
1、建筑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
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灭火剂应在有效期内。
2、各消防设施的组件、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按规定设置的标志,其文字和数据应齐全、符号
应清晰、色标应正确。
3、系统组件、设备、管道、线槽、支吊架等应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应无泄漏现象,
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检测用的仪器、仪表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
三、检测类别
1、监督检测
应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电气进行消防检测。
2、委托检测
受建筑物业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等委托而进行的建筑电气消防检测。
3、仲裁检测
仲裁机构委托进行的建筑电气消防检测。
四、检测依据
1、委托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委托书)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
3、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国家规范,部颁标准,地方,行业标准。
4、建筑消防系统主要设备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5、本单位的质量体系文件及企业工艺标准,检测制度。
6、工程现场实际情况。
五、安全防护
1、进入检测现场前、应穿戴好绝缘鞋、安全帽等防护措施。
2、进入现场检测必须两人及两人以上。
3、检测前必须确认被检设备在正常状态才能操作。
4、对有特殊要求的检测场所进行检测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5、严格按照仪器操作手册的要求使用仪器。
6、对需要暂时停电的检测项目应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做好停电、送电的准备。
六、检测前项目工程情况核对
1、工程概况
记录项目工程的工程概况:工程位置、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组成部分、使用性质,各楼层使用功能,工程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与检测合同核对。
2、建筑消防工程主要组成部分及分布
记录建筑消防工程的系统组成,消防系统的分布情况,主要消防设备的情况。
1、检测准备
1.1技术准备
a) 收集工程资料,组织检测人员熟悉图纸。详细研究被检测项目、数量、工艺流程、特点、质
量标准、技术要求和图纸文件。
b)本项目采用的主要施工规范和标准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19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3/ 1067—2013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
1.2仪器准备
根据检测项目内容,配备以下检测设备
1、电子秒表
2、红外热像仪
3、数字钳形表
4、绝缘电阻测试仪
5、数字万用表
6、超声波放电/泄漏电检测仪
2、要求及检测方法
2.1 消防配电
要求及依据
1、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GB50016-2006 11.1.4 GB50045-1995(2005年版)
9.1.3 DB33/ 1067—2013 9.2.2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与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
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GB50016-2006 11.1.5
GB50045-1995 (2005年版)9.1.2 DB33/ 1067—2013 9.2.4 3、消防配电设备、线路应有明显标志。
GB50016-2006 11.1.4 DB33/ 1067—2013 9.2.6 4、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 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金属封闭线槽保护。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明敷。
GB50016-2006 11.1.6 GB50045-1995 (2005年版)9.1.4
GB50116-2013 11.2.3 DB33/ 1067—2013 9.2.5 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