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专帐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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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就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就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就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和资金支持计划。

就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就是其中之一,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资金支持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金使用范围。

1. 培训补贴,针对失业人员和城乡未就业青年,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帮助其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2. 创业扶持,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人群,提供创业启动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带动更多就业机会的产生。

3. 就业补贴,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就业补贴,鼓励用人单位提高就业包容性。

4. 公共岗位补助,对于公益性岗位和社会服务类岗位,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更多的公益性就业机会。

5. 就业服务补助,对于提供就业服务的机构和组织,给予一定的服务补助,提高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资金使用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就业资金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合理。

2. 效益优先原则,就业资金使用应当注重效益优先,确保资金使用能够产生最大的就业效益。

3. 创新引领原则,就业资金使用应当注重创新引领,鼓励各类创新就业模式和创业项目。

4. 风险防范原则,就业资金使用应当注重风险防范,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稳健。

四、资金使用管理。

1. 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的就业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

2. 绩效评估,建立就业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机制,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方案。

3. 信息公开,加强就业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资金使用效果。

通过实施就业资金使用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促进就业率的提高,减少失业人口,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同时,也可以促进创业创新,带动经济增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福祉。

广西就业专项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广西就业专项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广西就业专项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广西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9〕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0〕6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职业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在岗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培训补贴资金。

第四条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原则(一)注重统筹兼顾。

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建立以院校、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为载体的培训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兼顾社会、企业用工以及劳动者自身需求,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对象广泛、形式多样、运行规范、措施健全的技能培训工作机制.(二)注重资源整合。

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实现培训资源的有效整合。

(三)注重购买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充分调动各类培训机构、企业、职业院校参与培训和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加快形成多元化的培训格局。

(四)注重效益发挥。

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率,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充分发挥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包括:(一)就业技能培训: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2x年05月16日信息财社〔202x〕591号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推进安徽省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年五月十六日附件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2x〕36号)、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2x〕269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x〕1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从年度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稳定和促进就业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原则(一)注重统筹兼顾。

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建立以院校、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为载体的培训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兼顾社会、企业用工以及劳动者自身需求,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对象广泛、形式多样、运行规范、措施健全的技能培训工作新机制。

(二)注重资源整合。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实现培训资源的有效整合。

(三)注重购买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充分调动各类培训机构、企业、职业院校参与培训和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加快形成多元化的培训格局。

就业专项整治方案

就业专项整治方案

就业专项整治方案背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就业市场逐步活跃,已成为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

同时,就业市场上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低薪、拖欠工资、虚假招聘等问题,严重威胁到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优化就业市场的生态环境,加强对就业市场中的违法行为的打击,相关部门制定了就业专项整治方案。

目的本次就业专项整治方案的目的是:加强对就业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营造公正、公平的就业市场环境。

实施措施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就业专项整治方案将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推动建立和完善就业监测、信息发布、招聘线上线下认证等制度,强化对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等市场主体的管理,为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公平交易提供保障。

2. 严格执法深化就业市场监管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合作,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管体系,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3. 学生实习管理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完善学生实习机构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学生实习的质量和安全,防范学生实习中的安全风险。

4. 推动职业技能提升加大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支持力度,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降低就业风险,提高就业稳定性。

5. 宣传教育加强对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正、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环境。

期望通过本次就业专项整治方案的推进,有望打击就业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健康的就业市场生态环境。

同时,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就业市场地位,增强国家的实力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就业创业补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学生自主创业补贴

就业创业补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学生自主创业补贴

就业创业补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学生自主创业补贴嘿,朋友们,今天我要和大家聊聊一个重要的话题——大学生自主创业补贴领域的专项整治。

这可不是小case,咱们得认真对待,毕竟这关系到广大大学生的“钱袋子”和创业梦想。

下面,我就以意识流的方式,给大家详细梳理一下这个方案。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各种补贴政策纷纷出台。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就业创业补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优亲厚友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损害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

因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刻不容缓。

二、整治目标1.全面清理就业创业补贴领域的违规行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助力大学生创业成功。

三、整治措施1.组织专项检查。

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就业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强化政策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大学生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3.优化申报流程。

简化申报程序,减少申报环节,提高申报效率。

同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严防虚报冒领现象。

4.建立举报机制。

设立举报电话、等,鼓励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5.加大惩处力度。

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6.强化责任追究。

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2.实施阶段。

各级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政策宣传、申报流程优化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7号)文件精神,推动实施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现就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以下简称专账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一、关于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培训(-)岗前培训补贴。

企业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时5 元。

培训时限,A类240学时、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

(二)转岗转业培训补贴。

对企业自主确定的转岗转业在职职工,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时5元。

培训时限,A类240学时、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

(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对企业职工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取得相应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职业培训补贴。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500元、800元、1000元,培训时限不少于80学时。

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按照《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社(2014) 541号)文件执行。

(四)职业技能竞赛补贴。

鼓励企业广泛开展班组、车间间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企业或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

对人社部门组织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按每个项目3万元给予组织竞赛的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每个项目参加比赛的企业职工不少于30人,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竞赛补贴,规上企业每年享受职业技能竞赛补贴的项目不超过10 个,其他企业不超过5个。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明电〔2020〕24号)、《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闽应急〔2020〕98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5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39号)、《关于做好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20〕30号)、《关于做好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20〕40号)推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一、资金使用范围(一)重点支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1.岗前技能培训。

七大绿色产业规模以上企业组织新录用员工(企业新增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开展就业技能、企业文化、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质量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的岗前培训,由企业根据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并纳入人社部门管理,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结束取得人社部门核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申请培训补贴资金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报告(关于申请开展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的报告);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申请人员名册;新增失业保险申请人员花名册(确认是否新录用人员);培训结束前1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名册(确认是否在岗);培训结业电子证书(系统未开通前提交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名册);培训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系统未开通前,申请补贴资金还需按南人综〔2020〕40号要求提交申请拟开展培训的留存档案和培训过程留存档案相关材料。

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培训的,在本通知有效期内只享受一次岗前培训。

2.转岗转业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就业专项整治方案

就业专项整治方案简介就业是国家和社会的重点工作,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促进就业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对就业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确保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快促进就业的进程,特制定本就业专项整治方案。

目标本就业专项整治方案的目标是:1.规范就业市场秩序,维护合法权益;2.促进就业市场公平竞争,减少就业歧视现象;3.打击非法招聘、欺诈招聘和虚假招聘行为,保障就业市场稳定;4.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提高人才中介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5.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健康的就业市场生态。

专项整治措施一、规范就业市场秩序1.加强就业市场管理,促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拓宽就业岗位。

2.完善招聘活动管理,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实施备案制度,对招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备案和公示,对违规招聘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二、促进就业市场公平竞争1.鼓励多元化就业形式,支持创业就业,保障各类用工形式的平等权利。

2.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加强自主招聘和公开招聘,压缩人才中介和猎头的市场空间,促进就业市场健康发展。

三、打击非法招聘行为1.加强对非法招聘的查处力度,对非法招聘和虚假招聘情况进行曝光,扩大对违法招聘的打击范围和力度。

2.推动就业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失业人员和求职信息的统一登记制度,实现有针对性地为求职者提供服务,最大化方便和保障失业人员就业。

四、规范人才中介服务1.加强人才中介服务的监管,严格执行人才中介行业准入规定,严肃查处人才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人才中介机构行业自律。

2.加强人才中介服务监督,制定惩戒措施,保障有资质、规范经营的人才中介机构和人才中介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监管执法力度1.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保障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2.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取缔力度,推进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市场秩序和管理水平。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整治方案及措施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整治方案及措施一、培训类型(一)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二、培训基本条件(一)企业:法定注册地在芜湖市湾沚区、在区内具有龙头带动示范作用的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定期足额发放职工工资;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培训人员不低于30人,无其他违法违规现象。

(二)专业(工种):企业申请开展自主培训的专业(工种)为企业的主营业务专业(工种)。

(三)受训对象。

在湾沚区域内工作在一线的技能岗位职工,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不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享受1次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享受1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1、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受训对象。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新录用职工。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受训对象。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经培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

(四)场地条件。

企业设立专门用于培训的理论教室,能满足培训申请人数的场地需求。

(五)企业教学设备条件。

企业需配备培训专业(工种)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教学所需的设备,如桌椅、投影、教材、专业(工种)实操设备等。

(六)企业师资条件。

企业可选拔内部在职在岗、专业技能强、工作经验丰富的老职工为培训教师或聘请具有专业素质水平的教师。

具体要求如下:1、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

每个专业(工种)配备2名理论老师和2名实操老师,专职教师至少一名(专职教师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公司社保参保)。

2、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专职管理人员至少2名,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四级(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3、教师条件。

(1)理论教师(任选其一):技工院校或中职院校以上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毕业,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其他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相应水平证书(如从业资格证),1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县(区)级以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6.12•【字号】黑财规〔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4〕11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黑财规审〔2018〕10号文件同步废止。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6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第三章资金分配与下达第四章资金申请与使用第五章资金监督与绩效管理第六章附则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

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贫困偏远、就业工作任务重的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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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专帐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
治方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业问题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我国政府实施了就业补助政策,并设立
了职业技能提升专帐资金来支持职工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然而,在使
用这些资金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这些
资金,需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1.加强对资金使用流程的监督
(1)建立健全审批、审核、支付等流程,确保每一笔资金都有明确的用途和流向。

(2)加强对领取补助人员的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发放补助。

(3)建立健全追溯机制,及时查找和处理出现的问题。

2.加强对补助对象的管理
(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个领取补助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领取情况。

(2)定期进行核查,确保每个领取补助人员符合规定条件。

(3)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存在违规行为的补助对象,及时停止资助并追回已经发放的资金。

3.加强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
(1)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2)对于效果不佳的项目或者领取人员,及时调整或者停止资助。

三、职业技能提升专帐资金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1.加强对资金使用流程的监督
(1)建立健全审批、审核、支付等流程,确保每一笔资金都有明确的用途和流向。

(2)加强对申请人员的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发放资助。

(3)建立健全追溯机制,及时查找和处理出现的问题。

2.加强对申请人员的管理
(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个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情况。

(2)定期进行核查,确保每个申请人员符合规定条件。

(3)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存在违规行为的申请人员,及时停止资助并追回已经发放的资金。

3.加强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
(1)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2)对于效果不佳的项目或者申请人员,及时调整或者停止资助。

四、总结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专帐资金。

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现一些问题和困难。

我们应该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措施,为促进就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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