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救治的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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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制度及防治

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制度及防治

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制度及防治作者:何伟泉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16期摘要在近数年间,性侵犯事件不断频发,而未成年人作为被性侵的对象更是时有所闻。

由于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像如一张白纸,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成年人脆弱及单纯,容易受到外界诱惑和侵犯,倘未成年人受到性侵,这必然会摧毁未成年人的一生。

因而各国都不断寻求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并从刑事政策上制定一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制度,依法严惩性及预防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人,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关键词未成年人性侵犯防治刑事制度作者简介:何伟泉,澳门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律师。

中图分类号:D92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06.023一、性侵犯的法律定义及与性骚扰的区别性侵犯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迫、权力、金钱或甜言密语的方式,使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例如:强奸及口交),或在性方面造成对被害人伤害的行为。

而性骚扰则是行为人以言语向他方暗示有关含有性内容或向他方作出有关性方面的行为,从而给他方造成心理上的压抑、反感及恐慌。

由于性侵犯主要是在性方面对被害人所造成的伤害,所以“性骚扰”并不等同于“性侵犯”。

二、性侵犯的主体性侵犯的被害人一般都被界定为女性,但在近年来,由于社会及文化的转变,社会上亦认同男性可被成为性侵的对象,所以各国亦开始将“他人”这一表述载于相关性侵的法律条文内,亦即不分男性或女性,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儿童),均可成为被性侵犯的主体。

三、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很显然易见,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的被侵犯主体当然是指未成年人或儿童,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18岁以下的人都叫作“儿童”,而根据某些国家的法律体系则将未满18岁的人士称为“未成年人”,但无可否认,世界各国都认为未满18岁的人士非属成年人,因为未满18岁的人士的心志仍未处于成熟,容易被他人损害,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保护。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ppt课件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ppt课件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法律视角
Legal Perspective on the Prevention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汇报人:XXX
202X.XX.XX
目录
catalog
未成年人犯罪的定义与类型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策略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家庭因素:家庭教育、家庭环境等
家庭教育缺失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数据,有超过60%的未成年犯罪 者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问题,如父母离异、家暴等。 家庭环境恶劣影响未成年人成长 一项对全国1000名未成年犯的调查显示,近70%的人表示他 们的家庭环境对他们的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 家庭教育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倾向增强 美国心理学会的一项研究发现,家庭教育方式与未成年人的 犯罪倾向有显著关系,过于严厉或忽视的教育方式可能导致 未成年人犯罪倾向增强。 家庭暴力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报告显示,全球每年有数百万儿童遭受 家庭暴力,其中一部分可能走向犯罪道路。
行为影响
Behavioral impact
《对个人的影响:心理影响、行 为影响等》探讨了外部环境对个 体心理健康和行为表现的多方面
影响。
价值观
Values
行为规范
Code of Conduct
社区
community
对社会的影响: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律,提高社会安全指数
2019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未成年犯罪 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律密 切相关。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完善研究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完善研究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完善研究[摘要]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的趋势,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尽量采取非刑事处罚及非监禁措施,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实践中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

如何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如何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体现出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感化等方针,已经成为我国如何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之一。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青少年犯罪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犯罪率逐渐上升,犯罪现象日益严重,在日益严重的刑事犯罪中,青少年已成为犯罪的主要成员,约占整个刑事犯罪主体的70%~80%左右,犯罪的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一、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现状首先,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日趋完备。

我国现阶段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为主体,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为补充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

新刑事诉讼法中,在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共11个条文,使未成年人刑事程序在立法上相对独立,在诸多方面丰富、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如明确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规定了“办案人员专业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强制辩护等。

这些举措都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保护,有利于通过诉讼活动为犯罪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和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我国形成了一套符合国情的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式。

最具特色的是,寓教于审,把教育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

在审判活动中,坚持做好一个调查、二个教育阶段。

一个调查即进行社会调查,在开庭前要到被告人原所在的学校、家庭、居住的社区组织等处了解被告人的平时表现、性格、特点和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客观原因,为法庭教育及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打基础。

刑事和解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刍议

刑事和解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刍议

刑事和解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刍议[摘要]刑事和解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是新刑诉法修改中的两大亮点,二者联系紧密,尤其是在犯罪预防问题上,但是理论上、实践中对此较少论及。

本文在对未成年人刑事和解中蕴含的犯罪预防价值和潜在风险全面、理性分析基础上,结合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特殊性,提出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解中犯罪预防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和解,预防犯罪,程序正义一、深度透析——刑事和解中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价值蕴含目前,学界对刑事和解功能的认识?譹?訛并未超出西方恢复性司法理论,鲜有从积极预防犯罪角度论证。

其实,刑事和解作为启动刑罚的一种特殊机制,其结果直接影响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最终处罚,故可从刑罚的价值反观刑事和解,用刑罚的目的去挖掘刑事和解的积极预防功能。

刑罚目的具体表现为报应和预防?譺?訛,未成年犯罪中刑罚淡化了报应性,预防便成了首要目的。

刑事和解作为影响刑罚的重要因素,蕴含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重要价值。

1.加害方与被害方。

加害方和被害方的关系是被犯罪侵害的第一层关系,传统的刑事诉讼都是公权力直接介入,双方几乎互不接触,难以形成有效对话,虽案件办结,但是双方的裂痕依旧存在,不利于犯罪预防。

刑事和解就是公权力全面渗透刑事诉讼后,私权利的一种回归,为双方直接对话提供了谈判桌。

2.加害方与社会。

首先,刑事和解要求未成年认真反思自己行为,经此过程未成年人获得了一次深刻的精神教育,利于其正常回归社会。

其次,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使其明白犯罪不仅无利可图,而且会付出代价,从而放弃再次犯罪的想法。

最后,达成和解后,司法机关可以启动对未成年从宽处理程序,例如变更强制措施、作出不起诉等,有效避免审前羁押和短期自由刑导致的交叉感染。

3.被害方与社会。

被害方是一般预防的重点对象,司法实践中在惩罚犯罪时常常忽略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了被害方对处理结果不满,甚至引发新的犯罪;另一方面在刑事和解中,加害方可能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协议,使得“花钱买刑”成为可能。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处遇研究——以《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为视角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处遇研究——以《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为视角
未成 年 人 心 智 不 成 熟 , 受 客 观 环 境 影 响 , 易 因
此, 极易 实施违法 犯罪行 为 。对 未成 年人犯 罪 , 刑法
仅应 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 , 而且也应根据其 本人 的情况 来对 少年 犯 做 出反 应 , 行 为人 的社 会 如
地位 、 家庭 情况 , 罪行造 成 的危 害或影 响个人情 况 的 其他 因素等 。另外 , 还需 充 分 考虑 行 为人 做 出的相 应 意思表 示 , 比如 , 犯 为赔 偿 受 害人 而做 出 的努 罪
不涉 及罪刑 均衡 问题 。作 为 限制采 取惩 罚性处 分 的

种 手段 , 在大多数 情况下 , 这一 原则表 现为对 违法
性文件 , 对于未成年人的定罪标准进行 了调整 , 明确
了未 成年人 罪 与非罪 的界 限 , 现 了保 护未 成 年人 体
行 为的严重性 予 以公正 的估量 和评 价 。司法 主体不
20 09年 第 6期 第1 9卷 总第 8 4期
铁 道 警 官 高 等 专 科 学校 学报
J u a fRal yP l e C l g o r l i oi ol e n o wa c e
2 09 No 6 0 .
Vo . 9 S ra 4 1 1 ei l8
力, 或愿意重新做人过有益生活的表示等。
就成 年 人犯 罪 而言 , 考察 行 为 的社会 危 害 性 在 时, 主要从 客观危 害与 主观恶 性两个 角度 人手 , 然 虽
阶段来弱化刑罚对未成人心理和身体方面的消极影
响。由于严打刑事政策的强化和贯彻 ,北京规则》 《
在我 国刑 事 司法 程序 中并 没 有得到应 有重视 。随着 宽 严相济 刑事政 策 的 出 台 , 未成 年人 犯 罪 的刑 事 对 处 遇 问题 再次成 为热点 , 《 而 北京 规 则》 正好 可 以为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预防对策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预防对策

第一 , 团伙犯罪增 多。未成 年人违法 犯罪 中 , 相 当 有 部 分是团 伙犯罪 ( 如结伙抢劫 、 结伙偷 盗 ) 。 第二, 犯罪 类 型多 样 未 成 年人 犯罪 涉 足 的类 型 越 来越广 , 包括 盗窃 、 劫 、 抢 伤害 、 绑架勒 索 、 劫汽 车 、 抢 吸毒
贩毒 , 等 , 主要集 中于贪 财性 犯罪 、 力型犯 罪 、 犯 等 但 暴 性
为三大公 害之一 。在我 国 , 未成 年人犯 罪呈 逐 年上 升 的
趋势 , 也成 为当 前 最 严 重 的 社 会 问题 之 一 , 重 影 响 了 我 严 国社 会 的 和 谐 安 定 。

这些数 据在全 国看 来虽 不具 有 较强 的 代表 性 , 但未 成年犯罪率 年年高升却 是不 争的事 实。据 中国青少 年犯 罪研究 会统 计 , 年来每 年新增少 年犯 1 近 5万 。这 非常 不
第五, 犯罪 手段 成人化 、 能化。 当前 未成 年 人犯 罪 智 大都有 预谋 , 作案 前经 过精 心 策划 和充 分 准备 。许 多 案
件 中表 现 出未成 年人 犯罪使用 面具 、 绳子 、 钢管 、 刀具 , 等 等, 恶性犯罪工 具 , 且在 作案后 及 时毁 灭罪 证 、 毁 作 并 销
( ) 二 未成 年 人 犯 罪 的特 点 我 国未 成 年 人犯 罪 有 如 下 几 个 主 要 特 点 :
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 危害性并 触犯刑 事法律 的行为 。文
章 以后 一 种 分类 标 准 进 行 研 究 。 二 、 国 未成 年 人 犯 罪 的 现 状 和 特 点 我
( ) 成 年 人 犯 罪 的 现 状 一 未
的发 案 率 大 幅 上 升 , 8 % 的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是 侵 财 。数 近 0

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适用

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适用

二 探讨刑事责任年龄
定。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减刑假释上的从宽,很大程度
我 国是以刑事责任年龄为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但是以年龄 上体现 了我国教育为本的方针。由于立法的限制,未成年人与成
为标准来确定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不够科学 ,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制 年人罪犯的减刑假释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差别 ,而未成年犯罪一般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征及原因
不适宜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所有财产的部分或全
()近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明显低龄化 ; ()作案的成年 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未成年人一般都是 由父母抚 1 2
人文化程度普遍比较低 . 一般都是小学文化 ; ( )女 眭未成年人 养 ,这就不会有个人所有的财产。没收财产是一种极其严厉的财 3 犯罪人数持续上升 ; ()作案人员无业闲散人员为主 ; ()未 产刑 ,主要只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污性犯罪。“ 两大犯 4 5 而
而主要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家庭 的教育问题、学校对 刑 等刑 罚 。
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加以不力、社会不 良环境对青少年的
四、简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在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执行上
影响、未成年人 自身素质不高 ,认知能力低 ,抵御能力差,导致 虽然新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做 了原则性的规定 ,但是具体方 青少年过早受外界不 良风气影响。 面还不够 完善 。 (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假释减刑应做明确规 1
社 会脚步 的不断更新发展 ,人 民的观念 又得 到了很大的变 未成年人犯罪的改造与其 回归社会。[ 所以 ,不应把剥夺政治权 4 】 化 ,各种刑事案件不断上升 ,当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特别严重。 利的规定增加 到法律 中。 ( )不适宜罚金。罚金是人民法院判 2 具统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增长趋势 。未成年是国家的未来 ,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后问题研究》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后问题研究》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后问题研究》一、引言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性以及其带来的社会影响,引发了对于是否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

本篇论文将就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后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二、背景及现状当前,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设定在十二周岁三、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的考虑因素对于是否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入考虑多个层面的因素。

首先,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所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犯罪的严重性也不断提升。

因此,我们是否应重新审视和调整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以适应当前的社会现实。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展特点。

在犯罪学研究中,未成年人往往因为经验不足、心理发育未成熟等因素而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必须基于充分的科学研究,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个体发展的差异性。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罪犯的特殊处理和教育的可能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我们更应注重教育和改造,而非单纯的惩罚。

因此,在决定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同时,我们必须考虑到如何为这些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改造机会。

四、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可能影响如果决定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将可能带来一系列的影响。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将得到增强,这有助于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性。

然而,这也可能引发社会对过度惩罚未成年人的担忧,甚至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调整也将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公众对于儿童保护的认知和期望。

这意味着我们将对未成年人的行为有更高的期待和更严格的监督。

五、解决策略和建议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年龄调整,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深入研究并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展特点,为制定合理的刑事责任年龄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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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救治的制度
研究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在社会上日益凸显。未成年人的心
智和行为尚未完全成熟,他们更容易受到各种不良影响,从而导
致犯罪行为的发生。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预防犯罪,刑法
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救治进行了制度化研究。

一、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刑法制度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制度性研究
的重要内容之一。刑法通过设立法律规范,以及加强社会教育和
矫治等手段,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预防。

首先,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核心是依法惩处和教育。刑
法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处罚,但同时也强调了与未
成年人犯罪分子的教育和矫治相结合。刑法在宣判刑罚的同时,
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
误,并引导他们重新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其次,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制度建设包括特殊罪名的设
立和刑罚的特殊化。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类
和界定,根据不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设立了特殊罪名,使
其适用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同时,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罚予
以特殊化,对于适用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犯罪,刑法规定可以适
用缓刑、减刑等措施。

最后,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制度化研究还包括家庭教育
和社会支持的加强。刑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并
设立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机构,以确保家庭对未成年人的
教育和关爱。此外,刑法还规定了社会的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力
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教育和支持,减少其受到不良环境的影
响,降低犯罪的发生率。

二、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救治的制度研究
在已经发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下,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救治
的制度研究是关键。刑法通过制定救治方案和加强矫正措施,对
未成年人犯罪分子进行救治,以期达到惩罚和教育的双重效果。

首先,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救治的核心是矫正机构和帮教措施
的建立。刑法规定了专门的未成年人矫正机构,负责对犯罪未成
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刑法还规定了帮教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
对未成年人犯罪分子进行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学习、劳动
等,并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救治的制度研究还包括社区矫正和
康复方式的探索。刑法鼓励和支持社区矫正,使未成年人犯罪分
子能够回归社区并接受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刑法还规定了救治过
程中的康复方式,包括提供心理咨询、背景调查、健康检查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未成年人犯罪分子的心理恢复和社会融入。

最后,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救治的制度研究还强调了法律机构
和社会的参与。刑法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救治工作的管理
和监督责任,设立了专门的法律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未成年人犯
罪救治的效果。此外,刑法也鼓励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提供更
多的资源和支持,以帮助未成年人犯罪分子重返正常社会生活。

总结起来,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救治的制度研究非常重
要。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解决需要切实有效的法律措施和社会支
持。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着重于教育和家庭责任,同时加强
社会支持;对于已经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刑法通过矫正措施和
救治方案实现惩罚和教育的双重效果。这些刑法制度的研究有助
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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