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法机关与立法权

关于立法机关与立法权
关于立法机关与立法权

我国的立法机关?哪些机关享有立法权?

导引:

先对下面几个表述进行判断,检验你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情况。

1、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

2、凡是有立法权的机关都是立法机关。

3、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4、在行政机关中,只有国务院拥有立法权。

正确答案是:

如果你对这几句话没有判断正确,或者不知道正确的说法是什么,那么,你就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和了解。

现有观点与结论:

按照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正确的观点应该是:

立法机关:《宪法》第五十八条和《立法法》第七条都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由此可见,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是立法机关。

享有立法权的机关:

《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

1、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2、国家行政机关系统(政府及政府下设机构)的: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央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除此之外,其他国家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

由此可见,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不一定都是立法机关。

这些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享有的权限大小不同,所立法律法规名称不同,法律法规的效力也不同。具体如下:

进一步的讨论:

关于立法机关和立法权的讨论似乎到此结束,实则不然。

立法权与立法机关的内在一致性问题

细心的人会发现一个问题:享有立法权的机关范围要大于立法机关,也就是说,有很多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为什么享有立法权,而不能称为立法机关?可能有三种解释:1、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完全自主的立法权,其他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必须依照宪法和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者根据授权,属于从属性的不完全的立法活动,所以,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可以称为立法机关。

2、各级政府的是行政机关、执行机关,地方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他们的主要职责都不是立法,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立法。所以,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才能称为立法机关。

3、只有制定“法律”的机关才能叫做立法机关,那些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的国家机关只享有一定的立法权,而不能称为立法机关。

三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是,也都存在明显不足。

第一种观点最具有说服力。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那就是没有看到我国立法的实际情况。在我国,由于大多数法律都规定的比较宽泛,缺少操作性,所以,绝大多数法律都需要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再加上中国地区差异较大,地方,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享有了较多的权力,可以制定较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最终的结果就是,在我国的立法体系中,国务院和地方分享了更多的立法权限,甚至出现了没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法律就无法得到贯彻落实的情况。

尤其是国务院,不但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而且在尚无法律规范的领域,国务院可以先行制定行政法规,此时,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就代替了法律的作用,具有了更高的法律效力。人大被称为“橡皮图章”和政府实际享有的较多的立法权限不无关系。

第二种观点虽然陈述的是实际情况,但是,却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主要”与“次要”是相对的。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除了制定和修改法律,还有很多职责,比如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等。随着中国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未来立法在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的分量会越来越轻。所以,很难说立法就是其主要职责。所以,以此为理由说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立法机关是站不住脚的。

第三种观点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立法权中的“法”和立法机关中的“法”的含义问题。二是什么是“法”的问题。先来讨论第一个问题,无论什么是“法”,立法权中的“法”和立法机关中的“法”的含义都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就会出现

逻辑上的混乱。如果只有法律才能称为“法”,那么,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既享有立法权,又是立法机关。其他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就不是“法”,因而享有的也不是立法权,也不是立法机关。如果我们承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都是“法”,那么,制定这些法的机关享有的当然是立法权。至于是不是立法机关,则需要再加上“是否享有完全、自主的立法权”这一条标准,做进一步的区分,分出立法机关和非立法机关。

所以,判断是否享有立法权,关键看是否能够进行立法活动。判断是否是立法机关,关键看这种立法活动是否是完全、自主的。

什么是“法”?

那么,到底什么是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几个主要特征是: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不仅“××法”是法,从宪法、法律,到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都是法。

而且,从我国的司法实际看,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做出的司法解释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有时候比法律还要重要。所以,从广义上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其实也是“法”,也是一种立法活动。

从我国的执法实际看,很多政府部门的红头文件的规范性更强,其实,也是广义上的“法”。

由此看来,如果从最广义的角度理解“法”,在我国实际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很多的,也可以说,在我国,凡是国家机关都享有立法权。

其他相关问题:

1、各级人大和常委会都是国家权力机关,但并非都享有立法权,更不都是立法机关。只有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享有立法权。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立法机关。

2、我国的全国人大和常委会虽然是立法机关,但从性质上看,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下的议会,只能称为立法机关,而不能称为权力机关。

3、全国人大只能修改宪法,但不能制定宪法。制定宪法需要成立专门的制宪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不能修改宪法,更无权制定宪法。

4、国务院从性质上说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最高执行机关,但是,也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即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

2016年12月普法考试题目(标准答案)

2016年12月普法考试题目(标准答案) 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A.唯一法律监督机关 B.最高普法机关 C.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最高执法机关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 2、(单选题)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通过。 A.三分之二以上 B.三分之一以上 C.四分之三以上 D.过半数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3、(单选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两年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 4、(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的人选。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办公厅 C.中央军委主席 D.国务院总理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5、(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6、(单选题)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A.二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四分之一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7、(单选题)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A.领导,监督 B.领导,领导

C.监督,监督 D.监督,领导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A 8、(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年。 A.一 B.五 C.十 D.三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9、(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规定。 A.行政法规 B.国际惯例 C.法律 D.宪法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D 10、(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选。 A.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B.国务院总理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国家主席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 1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 A.三权分立制 B.联邦议会制 C.民主集中制 D.君主立宪制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 12、(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行使国家立法权。 A.最高人民法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13、(单选题)宪法规定,我国的人民法院是()。 A.国家的仲裁机关 B.国家的司法机关 C.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D.国家的审判机关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14、(单选题)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的多数通过。 A.三分之二以上 B.四分之三以上 C.三分之一以上

我国的立法权机关有哪些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1612096377.html, 我国的立法权机关有哪些 立法机关是法律界的最高权力机构,立法机关主要是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做出相适应的法律规定,以为了使我国能够有法可依,立法机关的结构是较为复杂的,立法机关的权力大,责任也大。那么我国的立法权机关包括哪些?下面就让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我国的立法权机关有哪些 《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第六十三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 1、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国家的立法权属于

国家的立法权属于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国家的立法权属于_试题答案 国家的立法权属于 试题: 国家的立法权属于()。 A.人民 B.国家权力机关 C.国务院 D.党 答案: A

解析: 我的最高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群众,因为全国人大享有立法权,而全国人大是有全国人民透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 【相关题目】 我国的国家立法权的行使属于。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党代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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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其二,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这是一项十分重大的立法权,但它只能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只能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而不能进行全面的补充和修改,不得同被补充和修改的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这些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较为充分地行使了这方面的权力,制定和变动了相当数量的法律,为完备中国法的体系和建设中国法制作出显著的成就。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行使之前,无权制定和变动法律,那时全国人大是唯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1982年宪法对此作出重大改变是由国情决定的。中国人口极其众多,有56个民族和2000多个县,各地区、各民族、各阶层、各政党、各方面都要有适当数量的人大代表,因此代表人数少了不行。而代表人数多,开会议事就不方便。同时,由于代表来自各个方面,有劳动模

关于立法机关与立法权

我国的立法机关?哪些机关享有立法权? 导引: 先对下面几个表述进行判断,检验你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情况。 1、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 2、凡是有立法权的机关都是立法机关。 3、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4、在行政机关中,只有国务院拥有立法权。 正确答案是: 如果你对这几句话没有判断正确,或者不知道正确的说法是什么,那么,你就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和了解。 现有观点与结论: 按照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正确的观点应该是: 立法机关:《宪法》第五十八条和《立法法》第七条都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由此可见,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是立法机关。 享有立法权的机关: 《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 1、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2、国家行政机关系统(政府及政府下设机构)的: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央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除此之外,其他国家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 由此可见,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不一定都是立法机关。 这些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享有的权限大小不同,所立法律法规名称不同,法律法规的效力也不同。具体如下:

论经济特区立法权

论经济特区立法权 一、经济特区立法权的界定 经济特区立法权可以有两种意义上的理解:第一种是性质意义上的经济特区立法权,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特区的有关国家机关基于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专门授权而形成的制定效力不超出经济特区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的权力。第二种是地理意义上的经济特区立法权,指被称为经济特区的地方所有立法权的总称。除包括性质意义上的经济特区立法权外,还包括经济特区根据宪法和有关宪法性法律规定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权。为更好地对这两种立法权进行比较研究,本文中经济特区立法权特指性质意义上的经济特区立法权。 经济特区立法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立法权,其特殊性有以下几方面: (一)性质不同 经济特区立法权属于授权立法。其权力来源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特别授权。授权立法是指一个立法主体将立法权授予另一个能够承担立法责任的机关,该机关根据授权要求所进行的立法活动。①按照授权方式,授权立法可分为法条授权和特别授权。所谓法条授权,是指立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在其制定的法律法规中,运用其中某一条款,将某些立法权授予有关机关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立法机关通过作出特别规定,允许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在其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制定法文件。经济特区立法权即属于特别授权。 (二)权限不同 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授权决定,在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经济特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在特区实施。而一般地方立法则需严格遵循不相抵触原则,不具有特区授权立法所享有的灵活权限。 (三)生效与适用不同 经济特区行使较大市立法权所立的法必须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4个月内予以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就自主性和灵活性而言,经济特区依授权所立之法,只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所在省的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备案本身并不影响法规和规章的施行)。即便有变通也无需先经省级人大常委会之关,可以直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在适用范围上,根据授权决定,经济特区立法权只能及于经济特区范围。较大市立法权广于经济特区立法权。经济特区行使较大市立法权有权覆盖全市行政区域,而经济特区立法权只能及于作为非一级行政区域的经济特区范围。 二、经济特区立法权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 经济特区立法权在特区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立法技术等原因,这一特殊的立法权理论和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 (一)两种立法权的冲突 自各经济特区依授权拥有特区立法权以来,一市两法就一直存在。源自中央授权的特区法规、规章只能在经济特区内施行,特区之外的行政区域照旧适用所在省的法规、规章。2000年《立法法》出台后,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拥有了较大市的立法权,较大市的立法可覆盖全市行政区域,而授权立法仍只能及于作为非一级行政区域的经济特区范围。 2010年5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2010年7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随后,国务院先后批准厦门经济特区的范围自2010年8月1日起扩大到全市;珠海经济特区自2010年10月1日起扩大到全市;汕头经济特区自2011年5月1日起扩大到全市。四大经济特区已经着手实施一市一法,纷纷作出将经济特区法规在扩大后的经济特区适用的决定。

部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五四学制)五年级下册第四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测试题(含答案)

第四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测试题 班级姓名考号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国家机构是()的统称。 2.()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机关。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年。 5.我国县级人大代表、乡级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 6.人大代表是()选举产生的。 7.国家机关必须在()范围内,依照()行使权力。 8.接受监督是()的要求,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9.对于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防止因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 二.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后边打“√”,错误的打“×”,每小题2分,共20分) 1.银行享有宪法规定的职权,属于国家机构。() 2.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 3.人民政府是权力机关。() 4.我国人口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5.选举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 6.每年的四月初,全国人民代表走进人民大会堂,共商国是。() 7.公民参政议政是权利也是责任。() 8.宪法和法律没有授予的权力,行政机关就不能行使。() 9.我们年龄还小,还没有监督权。() 10.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便是违法行为。() 三.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24分)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家机构的() A.医院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A.监察权 B.立法权 C. 审判权 3.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 A.国家主席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人民

4.小明和李叔叔、张大爷在家讨论有关选举资格的问题,你认为以下人员中没有选举资格的是() A.回族张大爷 B.只有小学文凭的李叔叔 C.六年级学生小明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职责的是() A.多方调研,了解民情 B.设立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 C.去人民大会堂提交议案和建议 6.办理户口应该去当地的()。 A.公安部门 B.医疗保障部门 C.民政局 7.下列哪种形式不利于国家机关接受监督() A.新闻发布会 B. 政府公报 C. 关闭政府网站 8.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失,国家应该() A.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B. 制定法律法规 C.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四.将以下国家机关与对应的职权连起来。(16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的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 2.监察委员会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自治权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国家元首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五.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公民参政议政有什么重要意义? 2.在生活中,公民参与监督的方式有哪些? 答案部分

2015年《地方政府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第三章 地方政府的立法权)

2015年《地方政府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地方政府的立法权)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答案写在提前括号里】 【A 】1、下面具有立法权的有。 A自治县政府 B 县政府 C 市政府 D 乡政府 【 B】2、下面哪个城市不属于较大的市? A 杭州 B 开封 C 包头 D 洛阳 【A 】3、规定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基本问题的是 A 自治条例 B 单行条例 C 行政法规 D 行政规章 【D 】4、规定有关民族区域某一方面的具体事项的。 A 自治条例 B 行政规章 C 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 【 D】5、具有特别立法权的人民政府有 AC 。 A 大连 B 北京 C 上海 D 深圳 【 C 】6、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C 。 A 国务院制定的法规 B 人大制定的法律 C 宪法 D 自治法 【A 】7、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由提出意见。 A国务院 B 法院 C 人大 D 省政府 【C 】8、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效力说法正确的是A 前者高于后者 B 后者高于前者 C 效力相当 D 无法判断【D 】9、系统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立法权限、程序和其他事项予以规定的一部法律是。

A 宪法 B 民法 C 刑法 D 立法法 【 A】10、地方立法权行使的结果表现为 A 。 A法律文本 B 权力监督 C 权力平衡 D 权力行使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答案写在提前括号里】 【 ABCD 】1、地方立法权的特性有。 A 地方性 B 派生性和有限性 C 从属性 D 实施性 【 ABC 】2、地方立法权的有限性表现在 A 职权有限 B 效力有限 C 地域有限 D 人员有限 【 ABCD 】3、较大的市有 ABCD A 郑州 B 洛阳 C 大连 D 苏州 【 AB 】4、较大的市有。 A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B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C 地级市 D 县级市 【 AC 】5、自治权的核心是。 A 立法自治权 B 自决权 C 变通权 D 独立权【 ABC 】6、自治立法权属于的三级自治机关包括。 A 自治区 B 自治州 C 自治县 D 民族乡 【 ABC 】7、具有特别立法权的省份有 ABC 。 A 广东 B 福建 C 海南 D 西藏 【 ABCD 】8、具有特别立法权的人民政府有 ABCD 。

第四节 授权立法权

第四节授权立法权 授权立法是自19世纪30年代由英国开始,伴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政府职能的扩张,20世纪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发展的一种立法形式。发展到今天,授权立法已成为西方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授权立法权不仅在理论上获得了普遍的认可, 而且业已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这里仅以我国授权立法权行使为考察对象。 一、授权立法权行使的类型① 建国五十多年来,授权立法种类繁多,为便于把握和理解,我们根据授权的主体(即授与其他机关以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来作一下简单的归类. (一)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构,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处理一些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事宜.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有以下几种: 1、全国人大对其常委会的授权。我国1954年宪法只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立法权,“全国人大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而对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未作规定,只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解释法律、制定法令及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的职权等权力。其后的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仍沿用这些规定。在1982年宪法实施以前,人大常委会在宪法规定没有立法权的情况下,全国人大曾三次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 第一次授权是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 第二次授权是在1959年,全国人大根据法制建设的需要,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部分法律进行修订。 第三次授权发生于l 981年,为使我国民事审判活动能够有法可依,全国人大再次授权,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和公布民事诉讼法(试行),依据该项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制定了民事诉讼法(试行)并于1 982年正式公布实施②。 2、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务院的三次特别授权。授权立法的客观需要并未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取得而消失。在我国立法实践中,授权行政机关立法仍然存在。除1982年宪法中对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立法权作出明确规定外,最典型的是最高权力机关的三次特别授权。 第一次是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对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一些必要修改和补充。 第二次是1984年9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通过专门决议,授权国务院在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过程中,拟定有关税收条例,以草案形式发布试行。 第三次是1985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再次作出特别决议,授权国务院对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问题于必要时,可根据宪法,在同有关法律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基本原则不相抵触情况下制定,颁布实施暂行规定或者条例,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①有学者将授权立法的类型分为两种:第一种从授权方式看,主要有法条授权和特别授权。所谓法条授权,是指立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在其制定的法律法规中,运用某一条款,将某些立法权授予有关机关的授权。所谓特别授权,就是指立法机关通过特别规定,允许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在其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制定法文件。第二种从授权的方式来看,有主动授权和被动授权。立法机关根据需要主动地、自动地将某些立法权授予有关机关行使的,是主动授权。有关机关要求立法机关授予一定的立法权,立法机关根据要求而授出自己的立法权的,称为被动授权。参见陈伯礼著:《授权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1-32页。 ②参见马怀德主编:《中国立法体制、程序与监督》,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114页。

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和立法权

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和立法权 .什么是决定权? 决定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在我国,行使决定权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四类职权之一,是最能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特征的一种职权,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广泛性。具有鲜明的法定性、人民性、权威性、强制性。同时,能起到补充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三类职权、协助其他三类职权行使的作用。 2.确定重大事项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重大事项的内容是不确定的,它因时间、地点的变化而不同。因而,确定重大事项,不仅要看事项本身的重要程度,还要考虑时间、地点等因素,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是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而且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2)全局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是关系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3)可行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从该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出发,在实践中能够行得通。(4)群众性原则,即该事项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等。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等。 5.全国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的权力,具体内容有:(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2)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3)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4)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5)决定特赦。(6)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7)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8)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9)决定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10)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决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11)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等等。

《立法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考试模拟试题 《立法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1.全国人大可以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事项的基本法律。√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属于专属立法权范围。× 3.国务院可以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对属于专属立法权范围内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 4.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5.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自治条例可以变通民族区域自治法。× 7.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案实斜砭鲋啤? × 8.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在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 9.全国人大通过法律案,应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赞同表决才能通过。× 10.法律经立法机关通过后,还应按规定公布后才能生效。√ 11.全国人大可以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事项的基本法律。√ 1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属于专属立法权范围。× 13.国务院可以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对属于专属立法权范围内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 14.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15.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6.自治条例可以变通民族区域自治法。× 17.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案实行表决制。× 18.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在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 19.全国人大通过法律案,应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赞同表决才能通过。× 20.法律经立法机关通过后,还应按规定公布后才能生效。√

21.立法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2.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23.全国人大立法应当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地方法规制定可以从部门利益出发的部门。× 24.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立法法》。√ 25.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的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 26.立法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 27.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它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审议。× 29.不同的提案主体,提出法律案的程序相同。× 30.主席团向大会提出的法律案直接交由大会会议审议。√ 31.一个代表团或者二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 32.为了充分了解和掌握法律案的有关情况,听取提案人的意见和说明,专门委员会审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法律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33.代表团的审议形式分为代表团会议审议和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 34.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35.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 36.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国家的立法权属于_试题答案

国家的立法权属于_试题答案 国家的立法权属于_试题答案国家的立法权属于 试题: 国家的立法权属于()。 A.人民 B.国家权力机关 C.国务院 D.党 答案: A 解析: 我的最高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群众,因为全国人大享有立法权,而全国人大是有全国人民透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 【相关题目】 我国的国家立法权的行使属于()。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党代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答案:D 【相关阅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定立法权主要包括: (1)制定和变动法律权; (2)解释宪法和法律权; (3)立法监督权; (4)其他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活动,就是运用这四方面立法权,在它们所能调整的范围内进行立法的活动。 (一)制定和变动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方面的权力主要包括:其一,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那里所谓“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指全国人大有权制定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等基本法律和其他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其二,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这是一项十分重大的立法权,但它只能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只能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而不能进行全面的补充和修改,不得同被补充和修改的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这些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较为充分地行使了这方面的权力,制定和变动了相当数量的法律,为完备中国法的体系和建设中国法制作出显著的成就。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行使之前,无权制定和变动法律,那时全国人大是唯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1982年宪法对此作出重大改变是由国情决定的。中国人口极其众多,有56个民族和2000多个县,各地区、各民族、各阶层、各政党、各方面都要有适当数量的人大代表,因此代表人数少了不行。而代表人数多,开会议事就不方便。同时,由于代表来自各个方面,有劳动模范,有英雄人物,有科学家,有艺术家,有运动员,还有华侨代表等,而且不脱产,不象西方国家议员那样实行专职制。因此,全国人大难以成为经常性的工作机构。这就在必须程度上影响全国人大适应形势需要及时制定法律。实

立法权及其宪法规制

2007年7月 当 代 法 学 第21卷第4期(总第124期)J uly ,2007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Vol ,21,No.4(Ser ,No.124)?前沿探索? 立法权及其宪法规制 江国华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作为政体权力结构中的组成单元,立法权是对立法机关职权的一种概称;作为政体诸 种功能之一,立法权是对创制具有法律功能的规范之权能的总称。与所有的公共权力一样,立法权作 为一项主权性的由法律规定的权力,有必要接受宪法的规制,这种规制既是保护共和政体与发展民众 福祉的内在要求,也是立宪主义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立法权;结构主义;功能主义;宪法规制 [中图分类号]DF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81(2007)04-0003-7 [收稿日期]2007-01-12 [作者简介]江国华,男,湖南茶陵县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立法权是一个被经常使用却被经常误用的概念。洛克以为,所谓立法权就是“指享有权利来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1](P89)其目的在于保障社会权力与人民权力的实现。立法权的建构乃一切国家本身最初的最高使命,维护立法权的权威性乃一切历史时期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倘若立法权没有权威,就无所谓法律的权威。 一、立法权的结构主义解析 结构主义是19世纪诞生于法国的一种解释语言性质的理论,随后,迅即发展成为一种与萨特存在主义相对立的哲学体系。[2](P727)结构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整个结构体系中的有机成分;某种存在及其本质只有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结构之中及其与结构中的其他成分所发生的关系之中才能够为人们所认知;正如同某种结构的存在及其意义只有在一个更大的结构之中才能够为人们所证成一样。 如果说结构是以若干相对独立的构成单元的存在为条件,那么立法权的结构主义解析则是以包含立法权在内的若干相对独立的权力单元及其共同结构的存在为基础。因此,运用结构主义的理论与方法来解析立法权的前提条件有二:一是国家权力结构体系的存在;二是构成这种权力结构的各单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或者可分割性。只有存在权力结构的条件下,我们才有可能将立法权置于整个国家权利的结构体系之中,并获得以这种权力结构作为观察立法权的理论视角;只有在构成权力结构体系的各单元具有相对独立性或者具有可分割性的条件下,我们才可能把握结构内部各单元之间相互独立存在的地位及其相互作用的关系———倘若没有权力分立的理论,政体内 本页已使用福昕阅读器进行编辑。福昕软件(C)2005-2009,版权所有,仅供试用。

立法权与立法机关的区别——地方人大是否有立法权

立法权与立法机关的区别——地方人大是否有立法权导引: 先对下面几个表述进行判断,检验你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情况。 1、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 2、凡是有立法权的机关都是立法机关。 3、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4、在行政机关中,只有国务院拥有立法权。 正确答案是:1对、2错、3错、4错。 如果你对这几句话没有判断正确,或者不知道正确的说法是什么,那么,你就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和了解。 现有观点与结论: 按照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正确的观点应该是: 立法机关:《宪法》第五十八条和《立法法》第七条都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由此可见,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是立法机关。 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浅议立法权限划分

浅议立法权限划分 第十三组:王亚文(40801040) 郭衍丽(40801032) 李阳(40801010)

浅议立法权限划分 【摘要】立法权限划分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制体系的统一、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关系的处理以及法制建设的成败。本文将在简析立法权限的有关知识基础上,结合中外部分国家立法权限划分的现状总结立法权限划分的一些特点及完善我国立法权限划分的方法。 【关键词】立法权立法权限划分 一、立法权限划分的概念 在立法权的具体运用过程中,即在一国的立法活动中,各个立法主体运用立法职权的范围和限制是不同的,这便产生了立法权限划分的问题。本文所讨论的立法权限,是指一个主权国家中现行全部有关需要通过立法方式加以调整、控制和规范的事项的权力范围,即立法主体行使立法职权的权力限度和内容范围。对立法权限进行划分,主要目的是为了科学而合理地决定立法事项的不同归属,既包括立法的实体性权力内容分配,也包括其形式要件的确认和划分,确定哪些主体可以成为立法主体以及这些主体在立法权限体制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它们各自制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等。 二、立法权限划分的意义 立法权固然是一种特别重要的国家权力,却不是也不能是没有范围、没有限制的。 明确国家立法权限划分的意义主要有:第一,有助于防止专制擅权。立法权 作为特别重要的国家权力,范围如不明确、不确定,就可能甚至必然出现专制擅权的局面。第二,有助于立法者明确立法的任务和目标,为立法者进行立法活动提供范围上的准绳、标准,不至做出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事。第三,有助于使立法者尽职尽责,促进立法者对自己权限范围内的事尽心尽力去做,也有防止不尽职守的作用。第四,有助于监督立法活动。第五,有助于完善立法制度,实现立法的制度化、科学化。 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价值和必要性,西方学者有系统论述,其中洛克的见解颇具典型性。洛克认为,立法权虽然是一国最高权力,但是:其一,立法权不是也不可能是专断的权力。因为立法权是社会的各个成员交给作为立法者的那些人或议会行使的联合权力,它不能大于委托者曾享有的和委托给社会的权力。社会的各个成员把权力交给社会,目的就是为使自己的生命、财产获得更大的保障。作为社会成员委托权而存在的立法权,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无论如何不应当是绝对的、专断的权力。其二,掌握立法权的机关,不能以临时专断的命令来统治,而应以正式公布的有效的法来进行统治。这些法除了为人民谋福利这一最终目的外不应当再有其他目的。这样,一方面可以使人民知道他们的责任并在法的范围内得到安全和保障,另一方面也使统治者被限制在他们的适当的范围内,不至为他们手中的权力所诱惑而用这些权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将立法权给与一人或少数人,又没有对他们的权力加以限制,使他们可以根据心血来潮或无人知晓、毫无拘束的意志而发布苛刻和放肆的命令,来迫使人们服从,那么人类就处在比自然状态还要坏得多的状况中。其三,立法机关也不能把立法权让给任何其他人,

关于国务院、地方人大立法权问题

国务院、地方人大享有立法权吗? 高中《思想政治》三年级教材中有关立法权的问题有如下几处表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据统计,1978-1997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三百多件,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七百五十多件,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五千三百多件”。但是对立法权的具体问题并未作详细的分析,因此许多学生提出疑问:我国的立法机关是谁?国务院、地方人大是否享有立法权? 一、我国的立法机关只有一个,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单一制的特点是全国只有一个国家主权,一部宪法和一个中央政府。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是中央根据管理的需要划分建立的,地方享有的权力,不是本身固有的,是中央授予的,中央对地方享有完全的主权,对外由中央政府统一代表国家行使主权。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单一制国家大多实行一级立法体制,地方没有立法权或只有有限的立法权。而我国作为统一的单一制国家,立法权必须集中在中央。我国宪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由此可见,我国的立法权主要集中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2000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立法法》是规范我国立法活动的重要的基本法。同时也确立了我国的立法体制。从《立法法》所确立的立法体制看,我国立法体制可以分为十个层次的立法: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三是国务院的法规。四是地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五是地方省级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六是自治条例的立法。七是国务院各部委办的部门规章。八是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九是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的立法。十是较大的市的立法。我国的立法机关只有一个,为什么还需要多层次立法呢?因为我国地域广大,各地情况很不相同;民族众多,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我国法制还不完备,正在健全过程中等实际情况,又决定了我国的立法体制是分层次的。 二、国务院享有一定的立法权。 如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未立法,而实践又急需,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1954年、1975年、1978年三部宪法都没有赋予国务院这一职权,这是1982年宪法才赋予国务院的一项新职权。主要是由于全国人大代表都不是专职的,常委会委员也不都是专职的,不可能经常开会,而需要立法的事项又是大量的,凡是应当立法的事项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是不现实的;加上目前正处于改革过程中,有些问题制定法律的条件还不成熟,而实践又急需有所规范,因此,对属于中央专属立法权的事项,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立法之前,有些事项先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是可以的。但属于刑事法律制度、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诉讼制度、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国家机构的制度、司法制度、税收制度等方面的事项,应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不宜由国务院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三、有些地方人大享有一定的立法权。 我国的地方人大立法分为一般地方的立法和特殊地方的立法。 (1)一般地方的立法权。 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我国有哪些立法机关

我国有哪些立法机关?哪些机关享有立法权?[复制链接] * 发送短消息 UID 344817 精华 查看公共资料搜索主题搜索帖子 * 楼主 字体大小: t T 发表于2012-04-28 20:04 |只看楼主 导引: 先对下面几个表述进行判断,检验你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情况。 1、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 2、凡是有立法权的机关都是立法机关。 3、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4、在行政机关中,只有国务院拥有立法权。 正确答案是:1对、2错、3错、4错。 如果你对这几句话没有判断正确,或者不知道正确的说法是什么,那么,你就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和了解。 现有观点与结论: 按照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正确的观点应该是: 立法机关:《宪法》第五十八条和《立法法》第七条都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由此可见,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是立法机关。 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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