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廉租住房主要政策1、哪些对象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2、到哪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怎样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根据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的廉租住房申请。
单身人士申请廉租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应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
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廉租房申请表范文

怎样写廉租房申请书,廉租房申请书范文大全第一、廉租房申请报告范本:xxx社区:本人xxx年生,系xxx 镇居民,1990年至2000年在xxx厂做工,2000年以后无固定职业。
丈夫 xxx,xxx年生,xx镇x旱田x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
20008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
女儿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
20003年8月和2004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申请人:XXXX 年 X 月 X 日第二、廉租房申请标准:1、月收入不超过580元;申请人取得中卫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处满2年以上。
2、无房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居住面积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对于无私有房产的保障家庭,还可以提出廉租房租金的补贴,补助的标准:按30平米予以保障,每户每月发放租金补贴240元。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尊敬的 XXX 区领导:申请人:2012 年月日廉租房申请书范文、格式来吧过客在2008年11月12日 12:57说,廉租住房申请书 XXX社区: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90年至2000年在XXX厂做工,2000年以后无固定职业。
丈夫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08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2014版)

受理编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二〇一四版)申请人代表姓名:填表日期:年月日户口所在地:区街道(镇)居委会路弄(支弄)号室(部位)现居住地址:区街道(镇)居委会路弄(支弄)号室(部位)通讯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二0一四年九月印制填表说明一、本表为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专用申请表,有关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填写。
二、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抹。
三、封面中的受理编号,由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填写。
四、《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中“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和“是否核定经济状况”两栏、《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中“是否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扣减建筑面积”、“核减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数”和“扣除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的家庭原住房面积”四栏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由申请人填写,其中:1、身份证号码:对于16周岁以下不持有居民身份证的,按《居民户口簿》内的身份证编号填写。
2、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申请对象:指共同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
4、其他同住人:指除申请对象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
5、家庭成员人数超过《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设定人数的,请另附页填写。
6、《个人经济状况情况申报表》每人填写一份,两人以上附页填写。
六、《从业人员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填写。
承诺及授权1、诚信申报承诺:全体人员了解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政策,表格中所有签名均为本人签名,所有家庭成员户籍年限、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各项内容均为如实填报。
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廉租房)

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廉租房)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廉租房)
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
联系
电子邮箱:
家庭信息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成员姓名及与申请人的关系:
家庭户口状况(城镇户口、农村户口):
家庭总收入(人民币):
家庭住房情况(自有住房、租赁住房、其他):
申请类别
申请类型:
申请原因:
目前住房情况(如无固定住房,请说明具体情况):
是否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申请材料
请在下面附上以下申请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收入证明(工资单、银行对账单等):
4.住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就业证明等):
承诺和声明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并承诺如有虚假情况,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版

受理编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人代表姓名:填表日期:年月日户口所在地:区街道(镇)居委会路弄(支弄)号室(部位)现居住地址:区街道(镇)居委会路弄(支弄)号室(部位)通讯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填表说明一、本表为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专用申请表,有关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填写。
二、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抹。
三、封面中的受理编号,由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填写。
四、《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中“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和“是否核定经济状况”两栏、《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中“是否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扣减建筑面积”、“核减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数”和“扣除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的家庭原住房面积”四栏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由申请人填写,其中:1、身份证号码:对于16周岁以下不持有居民身份证的,按《居民户口簿》内的身份证编号填写。
2、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申请对象:指共同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
4、其他同住人:指除申请对象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
5、家庭成员人数超过《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设定人数的,请另附页填写。
6、《个人经济状况情况申报表》每人填写一份,两人以上附页填写。
六、《从业人员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填写。
承诺及授权1、诚信申报承诺:全体人员了解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政策,表格中所有签名均为本人签名,所有家庭成员户籍年限、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各项内容均为如实填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有关操作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有关操作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4.09.10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9.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保障
正文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廉租住房申
请审核有关操作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根据近年来廉租住房工作实践,经研究,现对申请审核中有关具体操作政策作如下完善或明确,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部分特定对象的申请规定
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等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原则上应当与其监护人或者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为成年单身人士且不与监护人或者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以单独申请,相关手续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配租方式为租金配租。
二、部分特定对象的住房面积计算规定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按政策入沪人员,如不拥有其户口所在地住房的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且其户口所在地内也无直系亲属或虽有直系亲属但其直系亲属(含直系亲属配偶)在其申请时不拥有及申请前5年内不曾拥
有该住房的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居住面积可以不作计算。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9月10日。
上海保障性住房的分类区申请条件(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

上海保障性住房的分类区申请条件(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上海保障性住房的分类区申请条件〔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上海市2022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如下:一、准入标准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置经济适用住房:〔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置经济适用住房。
2、廉租房的申请条件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获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
但支援外地建立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公共租赁房的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到达一年以上;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廉租住房申请保障家庭公示

2
500.00
15.00
借住房屋
40
菁城街道
菁西社区
廉租住房
傅雯
35260219******0420
否
1
1600.00
10.00
借住房屋
41
菁城街道
菁西社区
廉租住房
黄莺
35260219******0028
丈夫
邓明中
35260219******0777
否
4
375.00
12.50
承租私房
女儿
邓华杏
35088120******0023
否
1
895.80
45.00
单位公房
59
漳平煤业
廉租住房
卢连金
35262619******2165
否
1
419.00
14.00
单位公房
60
漳平煤业
廉租住房
傅炳培
35262619******2171
妻子
陈尺治
35262619******2167
否
2
1219.72
15.00
单位公房
61
桂林街道
厚福社区
廉租住房
借住房屋
8
菁城街道
顶郊社区
廉租住房
郭小海
35262619******0010
母亲
陈香宜
35262637****002
否
2
1150.00
6.00
借住房屋
9
菁城街道
顶郊社区
廉租住房
徐丽美
35262619******0020
丈夫
陈绍明
352626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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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O—四版)
申请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年_月日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 区___________ 街道(镇)___________ 居委会
现居住地址: 路弄(支弄)号室(部位)
区街道(镇)居委会
通讯地址:路弄(支弄)号室(部位)
邮编:
移动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4年9月印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申请廉租住房或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申报用表,有关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填写。
二、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抹。
三、封面中的受理编号,由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信息系统” 自动生成的编号填写。
四、《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申请
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由申请人填写,其中:
1、身份证号码:对于16 周岁以下不持有居民身份证的,按《居民户口簿》内的身份证编号填写。
2、申请人代表:申请家庭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
单身申请人本人即为申请人代表。
3、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4、其他同住人:除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之外,原则上为在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户籍地住房和他处住房内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人员,以及其他按规定应当列入的人员。
5、家庭成员人数超过《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设定人数的,请另附页填写。
6、《个人经济状况情况申报表》每人填写一份,两人以上附页填写。
五、《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中“是否核定经济状况” 、“是否核定面积”由工作人员填写。
六、《从业人员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填写。
委托及承诺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我们全家共同推举的申请人代表,其申请和申报行为代表我们全家的共同决定。
诚信申报承诺:全体人员了解上海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表格中所有家庭成员户籍年限、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各项内容均为如实填报。
所提交的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并接受住房保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理决定。
特此委托及承诺。
共同申请人及其他同住人签字:
声明及授权
1、本人授权并配合住房保障机构和辖区内街道(乡、镇)房管办事处(所)、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分别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年限、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包括入户调查和公示核查结果。
2、本人承诺本家庭所有成员在申请廉租住房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申请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
注:八类对象对应编号及认定规定:
1、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是指本市无子女且双方年龄均在60周岁以上的夫妇(含本市无子女的60
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
2、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是指家庭中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
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 )规定的残疾评定标准,持有本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1〜3级残疾人证明的人员;以及经人民解放军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或者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可,持有1〜
4级残疾军人证明的人员。
3、重大疾病患者家庭,是指家庭中有患有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疾病或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疾病,并持有本市三等甲级医院病例证明的人员。
4、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是指家庭中有经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的丧失相应劳动能力
等级,并持有本市劳动部门出具《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证明书》的人员。
5、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是指经省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认定,并持有相应证书或者证明的人员。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是指家庭中有经省(部)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评定,并持有相应证书或证明的人员。
7、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是指家庭中有经省(部)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评定,并持有相应证书或证明的人员。
8、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是指家庭中有经相关管理部门认定,并持有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颁发证明的人员。
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注
1住房面积:申请人在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指导下,按《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记载的面积填写。
非独用成套的老式私房、宅基地住房和成套改造后尚未进行分户测绘的公有住房等,以实地丈量确定居住面积填写。
2、他处住房:指核定面积家庭成员在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以外拥有的产权住房、实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租的承租住房、已落实私房政策发回产权由业
主自管的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
注
1、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核定经济状况的家庭成员申报期间的所有个人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总和♦核定经济状况的家庭成员数;
2、申请家庭人均财产=核定经济状况的家庭成员申报的所有财产(包括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商业保险、现金、机动车辆、外地房屋和非
居住房屋等)的总和♦核定经济状况的家庭成员数。
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⑴姓名:____________
本人同意授权并配合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本人的收入和财产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同意
授权委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本人的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房屋等情况。
本人签字:年月日注:以上内容所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申报。
“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填表说明
⑴“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 :由申请人代表及共同申请人各填一张,不足部分可另外附页填写;
⑵“申报期间”申报期间内就业状态有所变动的,相关时间段不可有重叠部分;
⑶“就业状态”:根据⑷分类填写;
⑸“单位名称”:填写核对期间内所有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名称;
⑹“备注”: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描述;
⑺“是否存在劳动能力丧失情况” :若不存在丧劳情况,请选择“否” ;若存在,请选择“是”并选择丧劳程度;
⑻填写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的日期 (注:以下申报的可支配收入所属期间均以此为准) ;
⑼“工资性收入”: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小城镇养老保险) ,其收入填写在“实发收入”中;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收入填写在“实发收入(无劳动合同及固定单位) ”中;
⑽“经营性净收入” “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类收入;
(11)“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填写离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城镇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的养老待遇;
(12)填写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的日期(注:以下申报的财产截至时点
均以此为准);
(13)“存款”:归属于同一家银行的多个账户,将规定截至时点的余额加总后统一填写在该银行名下,银行名称必须填写完整,外币存款需折算为人民币申报;
(14)“账户总市值”:同一指定交易或结算券商下所有股票市值的总和;
(15)“资金账户余额”证券开户营业部出具的交易明细单中显示的余额填写;
(16)“基金总市值”同一销售机构基金市值的总和;
(17)“现金价值”商业保险的现金价值为保险合同中所注明的现金价值;
(18)“债券总价值”:债券面值与数量的乘积;
(19)-①“现值”:车辆及牌照根据市价自行估价加总填写;
(19)-②“现值”:根据市价自行估价填写;
如“房屋”:具体包括本市非居住类房屋,以及在外省市的居住类房屋和非居住类房屋;
(21)“其他”:分类填写表格中未涉及的其他财产内容及其价值。
从业人员收入证明
(_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至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本证明完全真实,并同意将其作为企业诚信信息系统的诚信记录,如有虚假,愿承担全部后果,包括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日期: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