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填制说明:一、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他。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如A/B/C/D.三、保证金额:可暂时不报。
四、内销比例: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
来料加工企业无内销权限,可填报为“0”或者“无”。
五、备案(批准)机关: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民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以上通常为“东莞市外经贸局”)。
来料加工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经营进料加工的国内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
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他。
七、行业种类:从下列方式中选择: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3、服装纺织4、鞋类5、旅行箱包6、玩具7、家具8、塑料制品9、金属制品10、化工产品11、医药12、木制品13、报关行14、食品15、轻工16、水产17、纸制品18、皮革19、印刷20、石材21、钟表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人民币基本帐户十、报关有效期:《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通过2005年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2008年,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
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不用填。
十一、要紧产品: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有则填,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产权”、“现汇”、“实物”,一种或者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产品的品牌,可填1-5项。
合格投资者问卷调查模板-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准备资料)

XXXXX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机构投资者-合格投资者调查问卷请填写完成如下调查问卷,并根据问卷中第三部分“合格投资者调查”部分的提示向管理人提供合格投资者的证明文件本投资者承诺,本投资者已认真阅读上述问题,并已如实回答。
本投资者对本次投资所蕴含风险有足够了解,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基金相关文件,承诺符合附录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中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机构投资者签署栏)如为合伙企业:投资者(名称):(盖章)(工整书写)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姓名):(如为机构请盖章)(如为自然人请签字)(工整书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姓名):(签字)(工整书写)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名称):(盖章)(工整书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工整书写)合格投资者调查问卷附录一:受益人名单注:仅在机构投资者适用问卷正文第三部分合格投资者调查勾选倒数第二项的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相关监管机构备案的非法人制的投资基金类计划需填写下表。
本附录为截至合格投资者调查问卷填写之日投资者所有名义及权益所有人(以下简称“受益人”)的清单,投资者特此确认并承诺,本清单所载信息在所有方面真实、准确和完整,投资者的所有受益人数量、资金来源、用途符合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投资者应按照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的要求向其提供自身股权、合伙权益或类似所有权、受益权的结构图(如需),以反映该投资者截至目前其所有直接及间接所有权人/收益权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地),且对于所有权人/收益权人应向上穿透至自然人或上市公司。
合格投资者调查问卷附录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合格投资者(节选)第十一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组织实施指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一条为督促、引导证券行业有效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下统称“证券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以投资者买入金融产品为目的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金融服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证券经营机构可以通过由投资者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等多种方式了解《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资者基本信息。
第四条证券经营机构可以要求符合《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证券经营机构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五条证券经营机构可以要求符合《办法》第八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三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证券经营机构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六条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要求其提供下列材料:(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私募基金募集环节需收集的投资者资料

私募基金募集环节需收集的投资者资料
环节/程序 材料名称 用途
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投资者信息表 采集基本信息,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投资者身份证明材料 用于核查投资者的身份
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 证明投资者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材料
普通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 用于对普通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能力与承受能力的测评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 证明普通投资者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材料
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风险告知书 向普通投资者告知其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风险告知书
专业投资者转为普通投资者的相关材料 证明投资者符合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的相关材料
合格投资者证明材料 投资者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适当性匹配程序
产品风险等级评估报告 拟推介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估报告
适当性匹配告知书 告知投资者拟推介基金产品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登记是否匹配的告
知书
基金推介程序 基金推介材料 向投资者进行基金产品推介的相关材料 风险揭示书 向投资者告知基金产品风险的揭示书
基金推介过程中的路演录像 向普通投资者进行基金产品推介过程中应当录音、录像
关于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的界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单只私募基金的最多参与人数限制根据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有所差别,就契约型基金而言,基金人数总共可以达到200人,而公司型和合伙型均不得超过50人(包含管理人在内)。
确定合格投资者的方法募集机构应当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调查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签字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调查问卷内容】募集机构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
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学历、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二)财务状况,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三)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四)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实际投资产品类型、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

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前,首先填报基础信息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基础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表头、基本信息、主要会计政策和估计、企业主要股东及对外投资情况等部分。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1.纳税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正常申报”、“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
正常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第一次年度申报为“正常申报”;更正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对已申报内容进行更正申报的为“更正申报”;补充申报:申报期后,由于纳税人自查、主管税务机关评估等发现以前年度申报有误而更改申报为“补充申报”。
2.“101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规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总机构的,选择“总机构”,选择的纳税人需填报表A109000和A109010;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比例缴纳的总机构,选择“按比例缴纳总机构”;其他纳税人选择“否”。
3.“102注册资本”:填报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或认缴的股本金额(单位:万元)。
4.“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
如所属行业代码为7010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可以填报表A105010中第21至29行;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5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所属行业代码为66**的银行业,67**的证券和资本投资,68**的保险业,填报表A101020、A102020。
5.“104从业人数”: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全年从业人数=月平均值×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填制说明:一、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他。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如A/B/C/D.三、保证金额:可暂时不报。
四、销比例: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
来料加工企业无销权限,可填报为“0”或“无”。
五、备案(批准)机关: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以上一般为“市外经贸局”)。
来料加工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经营进料加工的国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
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他。
七、行业种类:从以下方式中选择: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3、服装纺织4、鞋类5、旅行箱包6、玩具7、家具8、塑料制品9、金属制品10、化工产品11、医药12、木制品13、报关行14、食品15、轻工16、水产17、纸制品18、皮革19、印刷20、石材21、钟表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人民币基本十、报关有效期:《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通过2005年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2008年,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
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不用填。
十一、主要产品: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有则填,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产权”、“现汇”、“实物”,一种或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产品的品牌,可填1-5项。
十五、报关业务(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报关员(会计员),也可以是该部门的负责人。
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私募基金销售行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向投资者销售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统称私募基金),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投资者适当性是指公司在销售私募基金产品过程中,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私募基金产品,把合适的私募基金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公司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的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一)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
当公司或销售人员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二)客观性原则。
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适当性管理的实施。
对基金募集机构、基金产品和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介合适私募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三)有效性原则。
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与方法,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效执行;(四)差异性原则。
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实施差别适当性管理,履行差别适当性义务。
第五条公司在选择第三方基金募集机构时,为确保适当性的贯彻实施,应当对基金募集机构按照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慎调查,了解基金募集机构的内部控制情况、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账户管理制度、销售人员能力和持续营销能力,并可将调查结果作为选择基金募集机构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对销售人员的考核、监督问责、培训等机制,规范销售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情况。
销售人员的考核、监督问责、培训等制度,遵守公司目前相关制度或者由公司销售部门与合规风控部门另行制定。
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其各部门不得采取鼓励其向投资者销售不适当私募基金产品的考核、激励机制或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17.06.28•【文号】中证协发〔2017〕153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中证协发〔2017〕153号各证券经营机构:为引导证券行业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组织起草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经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1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引》立足于行业实践,充分吸收了行业和监管部门的合理建议,对行业履行适当性义务作程序上的引导。
考虑到证券经营机构在业务性质、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内控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各证券经营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指引》为参考,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程序、方法、标准和流程,切实履行好适当性义务。
二、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基金、期货业务,参照相关自律组织的规定执行。
证券公司仅执行客户买卖公开市场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等交易指令的,不再重复进行适当性管理。
三、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加强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和技术准备。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在本《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适当性管理技术系统的改造升级。
四、现有投资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是按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的,实施新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指引》将充分考虑这一现实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新老划断。
具体的做法是:证券经营机构向新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向老客户销售(提供)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向休眠账户重新激活的老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需要按照《办法》和《指引》要求执行。
向老客户销售或提供不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的,可继续进行,不受影响。
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格模板.doc
精心整理表 3 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一、申请主体基本信息主体名称境内机构主体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境外机构及个人所在国家 /地区联系人联系电话二、货币出资入账信息(汇总)本次出外商外方股东外方股东对应出资对应出资本次出外方股外方股东累计已登本次拟资外方投资累计已登的外商投的外商投资外方东认缴认缴注册记到位注登记注本次实际股东所企业记到位注资企业资企业股东注册资资本出资册资本实册资本出资金额属国家 / 注册册资本名称代码名称本金额额际出资金金额地区币种金额额三、货币出资入账信息(明细)出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境外汇入现汇与人民币、境内划实际流折注册本次出资实际缴款人转,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详见填表说明第10 项)入币种币种及外方股东名称名称及金额金额四、备注(如以上表格内容不能完整反映主体信息,可在此栏中填写):精心整理五、承诺:请勾选□本人 / 本机构所填写的《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及所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本人 /本机构保证所提交的各项表格、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本人 /本机构将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单位公章:本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以下为银行填写:银行经办人员签名:复核人员签名:受理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 、申请人办理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业务(本操作指引 1.7 项)的,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2 、“对应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指外方出资所对应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3 、“对应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代码”指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9 位编码;4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币种”指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时登记的币种;5 、“外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指外方所占注册资本金额;6 、“外方认缴注册资本出资额”指外方实际出资金额;7 、“外方股东累计已登记到位的注册资本金额”指外方股东已经被登记到位的注册资本金额;8 、“外方股东累计已登记到位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金额”指外方股东已经被登记的实际出资金额;9 、“本次拟登记注册资本金额”指外方股东本次出资的注册资本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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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机构证件类型
机构证件编号 有效期
机构资质证明 资质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或负
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职务 电子邮箱
证件有效期 联系方式 座机 移动电话
办公邮编 办公地址
指定授权经办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职务 电子邮箱
证件有效期 联系方式 座机 移动电话
办公邮编 办公地址
与该机构关
系
是否为下列机
构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
(一)款所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或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或者备案的证券
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 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
第(三)款所规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是 □否
资产规模
*私募基金或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最近三个月月末资
产均 超过(含)人民币1000万元
□是 □否
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否( ), 是( )请说明: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本机构( ),其它机构或个人( )请说明:
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 否( ), 是( )请说明:
本机构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
对其承担责任。
机构指定授权 经办人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章: 募集机构章:
复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1:“机构类型”参照协会《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试行)》的规则适
用
*注2:私募基金投资者须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一定时期”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