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

合集下载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7•【字号】宜府发[2010]014号•【施行日期】201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宜府发[2010]0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0〕38号)精神,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十一五”以来,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7.2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17.7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0.26%。

但要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

“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约束性指标,是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工作重点,搞好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指导,切实负起本系统节能减排的工作责任。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7月中下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要对各县市区政府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十一五”目标完成的进度进行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结总账。

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7•【字号】襄樊政发[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襄樊政发[2010]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0]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十一五”以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推动技术进步,强化政策激励,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全民行动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和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十一五”前4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了18.42%,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累计下降了6.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6.45%。

但是,我市能源对外依存度高,重工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较大,依靠第三产业增长带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的能力还显不足。

特别是今年一季度以来,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

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十一五”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一)节能目标: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由2009年的1.61吨标准煤下降到1.54吨标准煤,比2009年下降4.1%。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
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0(000)013
【摘要】<正>鄂政发[2010]3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
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总页数】3页(P32-3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6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
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J], ;
5.延安市人民政府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黄政发[2010]2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0〕28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10年是节能减排的攻坚年,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0〕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2010年,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节能减排目标。

(一)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控制在1.82吨标准煤,比2009年下降4.2%,“十一五”期间累计下降23%;(二)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7.6万吨,比2009年削减14.53%,“十一五”期间累计削减25.27%;(三)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3.22万吨,“十一五”期间累计下降2%;(四)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继续实施八大重点节能工程。

继续推进燃煤工业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八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实施大冶有色20万吨阳极铜改造、湖北新冶钢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华新、华翔、成美等水泥公司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有色转炉系统节能、劲牌酒业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程、红鹰新能源风光互补供电系统产业基地等16个重点项目,形成年节标煤36.77万吨的能力,总投资27.02亿;(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按照黄石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节能中长期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全面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

到2010年底,全市的立窑水泥厂全部关闭。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云浮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云浮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云浮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31•【字号】云府办[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云浮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府办〔201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号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建房〔2011〕18号)精神,切实稳定我市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注民生和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进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推进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责任,引导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新建住房价格增长控制目标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我省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具体要求,根据我市2011年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2011年我市城区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控制在不高于本年度GDP增长速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调控房地产市场和稳定房价的责任,明确约谈和问责机制,确保完成全年的调控任务。

新建住房价格以统计部门统计发布数据为准。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要确保完成2011年广东省下达的云浮市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建设任务,多渠道筹措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土地净收益10%计提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0]45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0]45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0]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国务院、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近年来,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施重点工程,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一五”前4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下降11.1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累计下降7.56%,连续4年实现双下降,已提前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完成“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98.18%。

尽管如此,仍要清醒认识到,当前还存在承担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已建成项目运行不正常、不能按计划发挥减排效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减排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严重影响污染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

如陇南市没有完成2009年度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目标;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盐场堡污水处理工程、肃州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祁连山制药厂土霉素车间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玉门油田分公司炼化总厂污水处理工程扩建改造工程、金徽酒业废水治理工程、红川酒厂废水治理工程、武都区污水处理厂、成县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项目进展缓慢,没有按时建成投运或未达到环保验收要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玉门市污水处理厂等部分已建成重点减排项目运行不正常。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1•【字号】晋市政发[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5月5日、5月17日国务院、省政府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省政府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五年累计应下降25%,平均每年下降幅度是5.6%。

“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强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节能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受产业结构偏重、高耗能行业和企业占比重较大等因素影响,节能降耗目标下降的幅度仍然较低,不达序时进度。

“十一五”前四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分别下降了1.24%、6.46%、5.63%和5.69%,累计下降17.78%,完成进度的68.06%。

这两个指标均低于全省18.28%和81.23%的下降值。

今年一季度,阳城国际发电、大唐阳城发电、福盛钢铁、天泽煤化工等10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消费量不降反升,同比增长16.9%,使我市节能降耗形势更为严峻。

面对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严的措施,坚决打好打胜节能降耗攻坚战,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桂政发〔2010〕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决完成 “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

为确保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节能减排面临严峻形势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是各级政府必须向全区各族人民兑现的庄严承诺。

“十一五”前四年,经过各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3.4%,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89.1%;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累计下降8.76%,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72.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累计下降13%,已提前实现“十一五”目标。

虽然我区节能减排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要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形势相当严峻。

节能降耗尤其是工业节能难度加大,受2009年三季度以来连季严重干旱的影响,2010年一季度,我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上升了5.95%;全区14个市中9个市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个别市的升幅还达到两位数。

新增高耗能企业121家,新增能耗30.22万吨标准煤。

污染减排任务繁重,列入2008至2010年全区计划建设的117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目前仅建成35项,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异常艰巨;2010年一季度火电厂发电量大幅上升,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增加140.7%,减排压力急剧增大。

因此,坚决扭转节能减排的严峻局面已刻不容缓。

现在距“十一五”末仅有不足8个月,时间紧迫,没有退路。

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以“四个非常”的办法,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向中央和全区各族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1 / 2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境标准 【发文字号】云府[2010]98号 【发布部门】云浮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31 【实施日期】2010.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云府〔201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粤府函〔2010〕140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国务院令第55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执行规划环评制度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以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整体影响作为着力点,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观经济决策链的前端,通过对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对各类 2 / 2

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从而达到在开发建设活动源头预防环境问题的目的,从而在决策源头上防止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以来,我市完成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电镀基地、化工基地等专项规划的环评报审工作。目前,正积极推进土地利用、区域建设、流域建设、开发利用及水泥、畜牧业、水利、交通、城市建设等规划环评工作。但在规划环评实施的过程中,我市还存在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滞后,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规划环评的要求和实施主体认识不清,意识不强等问题,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二、加大规划环评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渠道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宣传,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级对实施规划环评的认识,营造自觉地落实规划环评制度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9•【字号】陕发改环资[2010]1066号•【施行日期】201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066号)各设区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十一五”前四年,全省节能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节能目标进度完成84.78%。

但今年上半年以来,受市场需求快速拉动,高耗能行业全面复苏,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首次由降转升,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为确保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省政府[2010]2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保完成“十一五”下降20%的目标。

到2009年底,全省万元GDP能耗已累计下降17.24%,今年再下降3.34%目标任务,就可实现“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

但1-6月份,全省半数以上市区工业能源消费快速增长,严重影响了全省节能目标的完成。

各市区要采取得力措施,克难攻坚,完成今年下达的节能计划,确保全省“十一五”目标的实现。

二、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各市区要按照省上下达的计划,按期完成淘汰任务,鼓励计划外淘汰。

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坚决执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直至强行关停。

近期,省发改委、工信厅和财政厅将组织工作组对淘汰落后产能进行一次专项督促检查。

三、抓紧节能项目建设。

在7月份下达第一批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基础上,8月份,省发改委再集中安排一批“短平快”节能项目,确保年内形成有效节能量。

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申报的节能项目,要简化手续,随报随批。

对已下达的项目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达产达效。

对未开工项目,将通报批评,并追回财政奖励资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3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
“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布部门】云浮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20
【实施日期】2010.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随着重工业的快速增长,我市节能指标不降反升,节能形势非常严峻,任
务非常艰巨。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将对县(市、
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工作,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
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和存在节能减排行政不作为的部门,依法
依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单位GDP能耗下降、化学需氧量和二
2 / 3

氧化硫排放量削减目标任务已重新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详见附件)。各县
(市、区)政府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确保打赢这场节能减排攻坚战。(各
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
牵头负责)
二、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国家淘汰落后
产能目录的要求,对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加以淘汰,坚决堵死高消耗、高污染
的源头。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淘汰227万吨落后水泥等落后产能工作
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牵头负
责)
(二)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督查核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或完成“十
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有困难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
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依
法停止对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
局、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云浮供电局牵头负责)
三、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
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的项目一
律不得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
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
关单位要停止对其供电供水。(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
3 / 3

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金融工作
局、云浮供电局牵头负责)
四、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并
加大财政对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县(市、区)财政要安排资金重点支持节能工程建
设、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以及节能
环保能力建设等。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并尽早下
达。(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牵头负责)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今年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2.6万吨。加快污
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督促企业完成污染治理工程,确保今年年底实现全市工业废水
排放达标率达95%。继续抓好电厂脱硫工程运行管理,确保2010年综合脱硫效率达到
85%以上。(各县<市、区>政府,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
(三)研究出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我市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
策,支持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节能改造提供市场化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
改革局、财政局、地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