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 证明力与证明能力的对比表格

合集下载

戴鹏民诉必备表格

戴鹏民诉必备表格

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纠纷及纠纷解决方式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与效力关键概念的厘清二、诉的分类考点提示:1、给付之诉、形成之诉可能包含有确认的内容,但是只要有给付或者变更的内容,即为给付或者变更之诉,不再是确认之诉。

2、确认之诉与变更之诉的区别在于待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尚待争议;而待变更的一定是既存有效的二、基本制度(一)合议制度(三)公开审理制度第四讲主管与管辖一、主管四、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二)专属管辖考点提示:1、专属管辖并不排斥仲裁2、不动产纠纷的判断,一般只有房屋买卖、权属纠纷,诸如房屋买卖合同、所有权、抵押权纠纷认定为不动产纠纷,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但是诸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视为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视为侵权纠纷、房屋继承纠纷视为遗产纠纷等,均不得视为不动产纠纷。

(三)特殊地域管辖1、合同纠纷解题思路记忆规律提示1、除海难救助和共同海损外,被告住所地恒有管辖权2、密切联系原则,管辖法院一般时与案件有密切联系的地点,从而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也方便法院行使管辖权。

一个总结:共同海损、海难救助、遗产继承三类纠纷,被告住所地法院无管辖权(四)共同管辖、选择管辖与合并管辖(六)管辖权异议第五讲当事人四、常考的适格当事人七、第三人八、诉讼代理人二、证明责任三、证据保全四、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六、新证据九、证据的认定第八讲财产保全与先于执行二、先予执行补充:《着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中的诉前行为保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申请法院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第九讲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讲调解第十二讲一审普通程序一、起诉与受理二、撤诉与缺席判决三、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第十三讲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适用第十四讲二审程序一、上诉的提起三、二审的结案第十六讲执行程序审判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解决纠纷)执行时实现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不解决纠纷)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四节认定公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公示催告程序二、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三、财产保全四、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三、仲裁委员会七、司法对仲裁的监督——撤销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不能撤销)九、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 民事证据5.13 第十三章 民事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  民事证据5.13 第十三章 民事证据

(4)我国民事证据证明力规则:
①有完全证明力的证据 ②补强证据规则 ③最佳证据规则 ④优势证据规则
– 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 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 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 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 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 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 作出裁判。”
一定的联系。
3.合法性 ①含义:是指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
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②内容 第一,证据主体合法; 第二,证据形式合法; 第三,证据取得方法合法; 第四,证据程序合法
(三)民事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1、证据能力 (1)概:证据能力,亦称证据资格,证明能力或者证据的适格
案例
76.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 实的证据?
A.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出的有 利于李某的证言
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 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5000元人民币 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 清楚
C.由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各类证言
D.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 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 其与原告存在有该合同文书复印件所表述的
第十三章 民事证据
主讲人:熊云辉
一、民事证据概述
(一)民事证据的概念 1.区分说:将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材料区别
开来 ①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
种事实,也是法院认定有争议的案件事实的根 据。 ②证据材料,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提 供的或法院依职权收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 各种材料。

第五章--证明力与证据能力

第五章--证明力与证据能力

我国采取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分离的模式 可采性规则未被采用的原因在于: 第一,没有陪审团制度 第二,一直没有放弃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审判方式 第三,更重视证据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 “重证明力、轻证据能力” 对证据能力的审查,更多地侧重于那些不合法证据对证据真实性的影响
五、中国法中的证明力与证据能力 原则上,一个证据要转化为法院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必须同时具备双
证据能力:既强调某一不合法的证据不得进入法庭,也要求法官、陪审员 在法庭审理中不得将其作为“制作判决的依据”主要在法庭审理中得以适用 (2)内涵有区别 可采性既包含法律政策的要求,也包含限制证据相关性的 规则
证据能力属于单纯的法律问题,主要是证据在取证手段、证据形式以及证据 .
调查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资格
例如,被告人供述的采信规则;证人证言的印证规则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考虑到在以案卷笔录为中心的庭审方式下,法官没有机 会接触证人、鉴定人、无法听取控辩双方对他们的当庭询问,更无法直接察言 观色,以判断真伪虚实。法官不得不主要通过审查书面笔录,来对证明力作出 审查和取舍。
一是法庭准入资格的审查
二是定案根据资格的审查:集中在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的最后环节,也就是 对某一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的问题作出最终的认定
定案根据资格的审查,不需要由法庭作出专门的排除证据的裁决,法庭可以 在判决书中通过裁判理由的说明,对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进行综合性评判。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还设立了若干限制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二是实质性:证据所要证明的某一事实主张与实体法之间具有直接的 联系
.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401条 :“‘相关证据’是指证据具有某种倾向,使 决定某项在诉讼中待确认的争议事实的存在比没有该项证据时更有可能,或者 更没有可能”。

戴鹏民诉必备表格

戴鹏民诉必备表格

1 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纠纷及纠纷解决方式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与效力性质标准性质法律地位基本法调整的社会关系部门法内容程序法效力对人效力适用于一切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任何人。

空间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时间效力民事诉讼法从什么时间开始生效。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时间是2008年4月1日。

对事效力指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哪些案件(1)平等主体之间因因财产、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2)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案件因经济、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如劳动合同纠纷;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第二讲诉的基本理论一、诉的要素诉的主体即当事人,因民事权利发生争议,而以自己名义在人民法院参加诉讼的人诉讼标的法院裁判的对象,指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当事人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关键概念的厘清诉讼标的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诉讼请求基于该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的特定的判决二、诉的分类概念分类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人身关系所涉及到得利益而发生争议纠纷解决方式和解争议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协商、达成协议而消灭争议调解争议方当事人在第三人主持下达成协议,而消灭争议仲裁争议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诉讼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争议特点: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

民事诉讼证明精选PPT演示文稿

民事诉讼证明精选PPT演示文稿
6
• 二、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
待证事实分类说、法规分类说、法律要件 分类说(通说)、危险领域说、盖然性说、 损害归属说等。
法律要件分类说——凡主张权利存在的人, 应当对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明责 任;否认权利存在的人,应当就权利妨害、 权利消灭或权利受制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 明责任。
(二)《证据若干规定》第2条确定的证明责任分配 的一般规则。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 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 供证据加以证明。
•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 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 果。” ——采法律要件分类说
10
(三)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
第十章 民事诉讼证明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民事诉讼证明概述 证明对象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1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明概述
• 一、证明(proof)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二)特征 • 二、证明与释明的区别 • 三、证明的要素
1、证明主体 2、证明对象(待证事实) 3、证明方法(证明手段) 4、证明责任
主张的不利于己的案件事实。
4
1.自认的构成要件 2.自认的分类 3.自认的效力 4.自认的撤回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自然规律及定理 (四)推定的事实 (五)预决的事实 (六)公证证明的事实
5
第三节 证明责任
• 一、证明责任(burden of proof)的含义 证明责任
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2
5、证明标准(证明要求) 6、证明程序(证明的阶段) • 四、三大诉讼证明的区别 1、证明主体不同 2、证明对象不同 3、证明手段不同

民诉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3篇)

民诉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证明标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关系到当事人是否能够胜诉,以及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明标准是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所依据的标准。

本文将详细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

二、证明标准的概念证明标准,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所承担的证明责任,以及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所应当达到的证明程度。

证明标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要求,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证明责任的分配1.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二)证明程度1. 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 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3.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认定,应当以证据的证明力为准,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三)证据的证明力1.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程度。

2. 证据的证明力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鉴定意见、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

3. 直接证据的证明力最高,间接证据的证明力次之。

(四)证明责任的承担1.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五)证据的审查和认定1.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审查,应当全面、客观、公正。

2.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认定,应当以证据的证明力为准,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3.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审查和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证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2)真实原则:证据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民事诉讼法 民诉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法 民诉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据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 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 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 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 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力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 的各种客观事实。证据材料和证据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 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 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 合法性:合法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首先, 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其次,证据形式的合法性。 第三,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 (二)种类 诉讼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两种形式。 ①发生的时间不同。 ②提起保全的主体不同。 ③有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机关不同。


(三)条件





1、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 系有关, 2、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存在毁损、灭失或者以后难 以取得的可能性; 3、待保全的证据还没有提交到法院,或当事人无 法将该证据提交法院; 4、证据保全主要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也可以主动 采取保全措施; 5、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就证据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 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 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 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 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 笔录。

第十章 民事诉讼证据

第十章 民事诉讼证据

原始证据vs派生证据
• 证据的来源不同 • 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未经中 间环节传播的证据。 • 派生证据(传来证据)指由原始证据 衍生出来的证据,是经过对原始证据的复 制、转述、摘抄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
• 孙某杀人,在现场留下一只鞋,被侦查人 员在勘查现场时提取作为证据,可能属于( ) A. 传来证据 B. 直接证据 C.间接证据 D.原始证据
鉴定结论
文书鉴 定 会计鉴定 医学鉴定
A物品
工程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鉴定
思考题:鉴定人与证人的区别?
• 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 • A.证人只能就其所见所闻如实陈述,不 能发表对案件的意见;而鉴定人则要对其所 鉴定的事项发表意见 • B.证人无须具备专业知识;而鉴定人要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 C.证人是不可替代的;而鉴定人是可以 替代的 • D.证人不属于回避的对象;而鉴定人属 于回避的对象
四、证人证言
• (一)概念 • 证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他所了 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 重点了解我国的证人制度 • (二)证人的范围: •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 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 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作为证人。
• 《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78条
•4、最佳证据
• 某一特定的有关案件的事实,只能采 用能够寻找到的最为令人信服和最有 说服力的有关最佳证据方式予以证明 • 《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77条规定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证明
• 第一节 证明对象 • 第二节 证明责任 •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明活动
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明结构
直接证据vs间接证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证明力与证明能力的概念及区别
证明力是指证据能够在法庭上对事实予以证实的程度。

证据的证明力强弱取决于其本身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一般由法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而证明能力则是指证据能否有效地用于证明某一特定事实,即证据对特定事实的证明功能。

证明力是客观的,而证明能力是主观的。

证据的证明力高并不意味着它一定具有很强的证明能力,反之亦然。

二、证据种类及其证明力与证明能力对比
1. 书证
书证的证明力较强,一般来说,书证公证和经过认证的书证的证明力更强。

但是,在证明能力方面,书证只能证明其载明的事实,对于其他事实的证明能力较弱。

2. 口供
口供的证明力较弱,容易受到证人信誉、作伪动机等因素影响。

在证明能力方面,口供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某些事实进行有效证明,但也存在证明能力较弱的情况。

3. 物证
物证作为客观存在的物品,其证明力较强。

但在证明能力方面,物证
只能证明其自身的存在和状态,对于其他事实的证明能力相对较弱。

4. 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在证明力和证明能力上都具有较高的地位,因为鉴定人根据专业知识对相关事实进行鉴定,其证明力和证明能力较强。

5. 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受到技术手段和制作过程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

6. 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取决于证人的信誉和作证情况,一般具有较高的证明能力,但也存在证明力较弱的情况。

三、证明力与证明能力的分析及应用
1. 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重要作用,法官根据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来判断事实的真伪和相关责任。

2. 在举证责任上,当事人应当举证证明其主张的事实,举证方应当选取证明力和证明能力较强的证据,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3.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证据
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做出公正裁决。

四、结论
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概念,正确把握其区别及对比,有利于当事人选取更加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也有利于法官准确地判断事实和责任。

在实际诉讼中,律师应当根据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举证和质证,从而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对于“证明力与证明能力的对比表格”的一些看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过上面的内容介绍,我们对证明力与证明能力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探讨这一话题,并结合实际案例进一步阐述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1. 证明力与证明能力的案例分析
在日常的法律实践中,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往往会影响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

以下通过一些具体案例来展示证明力与证明能力的具体应用。

案例一: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提供了一份交通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录像清晰地显示了交通事故的过程。

这份物证的
证明力较强,因为录像是客观存在的,容易被法官接受为真实的证据。

但在证明能力方面,被告还需要证明该录像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联,从而证明被告并非事故的责任方。

案例二: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提供了书面合同作为书证证据,并提供了相关的凭证证明了合同的履行情况。

这份书证的证明力很强,因为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一般来说,法庭也会非常重视书
面合同。

但在证明能力方面,原告还需要证明对方当事人确实违约,
或者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具体案件中,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会
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律师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证据,并针对证据的证明能力进行有针对性的辩护和对抗。

2. 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在不同阶段的作用
在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也会发挥不同的作用。

在诉讼的初期,当事人需要展示证据的证明能力,因为在这个阶段,强调的是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与其主张事实相关联。

而在庭
审阶段,法庭则会更多地关注证据的证明力,即证据是否可以证明所
宣称的事实。

当事人在举证之初就要充分考虑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以便更好地应对不同阶段的诉讼挑战。

3. 法官在案件审理中的判断与裁决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需要根据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全面综合考虑证
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从而做出公正的裁决。

在裁判时,法官要权
衡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评估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最终作出
判断。

在这个过程中,法官需要理性客观地审视证据,关注其来源、
真实性以及证明的相关性,避免受到偏见和非法推理的影响,保障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裁判过程中,法官还需要在裁判文书中详细说明证据的证明力和证
明能力的评估,这样可以让裁判结果更具说服力,也方便当事人及其
代理人了解法院对证据的认定过程和标准,确保法官的裁判公正合法。

4. 律师的角色和技巧
在实际诉讼中,律师在诉讼策略中也需要充分考虑证据的证明力和证
明能力,以便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律师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搜集和提交证据,同时在庭审中进行有针对性的质
证和辩护,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提升胜诉的机会。

律师还应当在诉讼过程中谨慎地选择和运用各类证据,如在证人证言
的佐证时要注意证人的可信度和证言内容的一致性,对于鉴定意见要
关注鉴定人的专业性及结论的合理性等。

律师还可以针对其他当事人
提供的证据,通过质证和辩护的方式,疑点问题,削弱对方证据的证
明力和证明能力,从而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目的。

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当
事人而言,选择和运用合适的证据及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技巧都将直
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

对于法官来说,正确评估和综合利用各类证据,作出公正裁决也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

认真掌握和应用证
明力与证明能力,将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事
诉讼的公正和效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