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缴纳与保险合同成立_生效的关系

合集下载

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包括

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包括

篇一:保险代理从业模拟试卷一答案解析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试卷一一、单选题(共90题,每小题1分,共90分。

每题的被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选对得1分,多选、不选或错选得0分)1、在社会生产或生活中,动态风险所导致的损失很多。

下列损失中属于动态风险所致的损失是( c )a、洪水等所致的损失b、地震等引起的损失c、由于技术进步所致的损失d、意外伤害所致的损失或伤害p4,风险的分类方式,风险有5种分类方式,包括风险产生原因、风险标的、风险性质、产生社会环境、产生风险的行为,考试常考这几种分类2、根据风险管理理论,控制型风险技术的重点表现之一是( c )a、事故发生前,进行财务安排b、事故发生后,解除对人们造成的经济困难c、事故发生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d、为维持正常生活提供财务支持 p9,风险管理的方法有两种:控制性和财务性,此题考试重点在于两者的区别3、厘定保险费率遵循的适度性原则所强调的“适度性”针对的对象时( b )a、单个保险业务b、整体保险业务c、单个保险公司d、大多数保险公司4、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 b )范围a、人寿保险b、人身保险c、财产保险d、健康保险p19,主要考人身保险的分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5、2008年初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地震两场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纷纷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参加救灾抗灾。

保险业分别为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支付55亿元和10亿元。

这一重大赔案发挥的保险功能是( c )a、社会救济b、社会管理c、保险保障d、资金融通p22,考点在于保险的功能:保险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社会信用管理6、在保险实务中,古玩、字画等特殊的保险标的适宜采用的合同形式是( a )a、定值保险合同b、定额保险合同c、不定值保险合同d、特约保险合同 p32,考点在于定值保险合同的概念理解,此题为常考题型7、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包括( d)a、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b、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c、保险人、投保人和代理人d、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p32,本题考点在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内容:保险人与投保人,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8、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应当具备多种条件,作为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投保人应具备的特殊条件是( b )a、对保险金额具有保险利益b、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c、对保险期限具有保险利益d、对保险风险具有保险利益p38,本题重在考保险利益的概念: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9、在各类保险单证中,保险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最重要的凭证和依据是( a)a、保险单b、小保单c、投保单d、暂保单p42,本题重在考保险合同的几种书面形式: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及其概念10、我国保险实务中普遍推行的一种合同生效制度是( b)a、合同成立当日零时起保制b、合同成立次日零时起保制c、缴纳保费当日零时起保制d、缴纳保费次日零时起保制p44,本题重在考“零时起保制”:合同成立的次日零时或约定的未来某一日的零时11、投保人在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对已知的与危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人作真实的陈述。

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二章保险合同
法律保护。 保险合同有效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保险合同有效,只要所
附条件成立,保险合同就生效;保险合同无效,即使所附条件成立,保 险合同也不生效。
(2)保险合同的无效 无效保险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订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国家不予
保护的保险合同。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
三、保险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1)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将保险标的重要事实,以口头或 书面形式向保险人作真实陈述。保险标的重要事实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 否承保及影响保险费率的事实。我国保险法实行“询问告知”的原则。 (2)交付保险费 (3)维护保险标的安全 (4)危险增加通知 (5)保险事故发生通知 (6)财产保险的出险施救 (7)提供索赔单证 (8)协助追偿 《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保 险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还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 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 相应的保险金。”
• (二)扩展责任条款
• 例如,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可附加盗窃险条款,投保海洋 运输货物保险的水渍险时,可加保战争险,投保企财险可 附加露堆财产特约条款。
• (三)限制责任条款
• (四)保证条款
• 例如,投保仓储险时,附加“不准堆存特别危险品条款”
• (五)特别说明条款
• 例如,在承保银行的抵押品时,如果被保险人要求指定某 银行优先受益,须附加特别说明条款“兹经通知,本保险 单所承保之财产过户给某银行,如遇损失时,赔偿权利应 优先由过户人享有。”这就保护了受押人的权益。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4、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保险人用拟好的保险合同与投保人签定合 同. 原因: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一些专业术语和 国际惯例并不了解,所以需要这种附和性合 同. 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合同都是附和性合同,有 些也可采取双方协商的方式.

对人寿保险合同交费义务履行的思考马颖

对人寿保险合同交费义务履行的思考马颖

第9卷第10期2012年10月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Oct.2012Vol.9No.10一、人寿保险合同及其交费义务(一)人寿保险合同涉及交费义务的几项特征人寿保险是最早的人身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保险事故为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

按不同的标准有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年金保险等具体形式。

人寿保险合同,是投保人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者生存到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保险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尤其有几项影响缴费义务的特征。

1.长期性。

人寿保险合同大都属于长期合同,有效期可以持续几年或几十年甚至终身。

投保人长期负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也很长。

人寿保险合同之所以采取长期形式,一是投保人借以转嫁人身寿命风险和身体风险的一种经济与法律手段。

二是可以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了稳定的生活保障,有利于降低保险费用,因为,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其寻求保险保障的需要越大,而其交费的能力却在下降。

三是长期合同也使保险人能够利用资金进行各种投资而获得较好的收益,增强对被保险人的保障作用。

当然,如果在此期间,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经济、身体健康状况有可能发生变化,会出现退保、改期、中止等合法的变动,法律上应予以承认。

2.资产性。

具体而言,人寿保险合同具有储蓄性、有价性和投资性。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所获得的保险金的数额大小往往基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的多少,即主要是将投保人多次缴纳的保险费集中起来,构成保险责任准备金,而最终由保险人以保险金的形式返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可见人寿保险合同具有储蓄性质,实际上相当于保险费的总和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息。

财保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财保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财保案件,即财产保险案件,是指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财产保险业务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开展,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多。

为了规范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保护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保案件的法律依据进行探讨。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法》是我国保险领域的基本法律,对财产保险合同的法律地位、合同订立、合同效力、保险责任、赔偿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1)财产保险合同的法律地位《保险法》第10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是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请求,以支付保险费为条件,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所遭受的损失或者对第三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保险责任的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法》第11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有关保险条款的重要事项。

”(3)财产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法》第12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费缴纳后,保险合同生效。

”(4)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保险事故的发生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因保险事故的发生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5)赔偿处理《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对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1)合同订立《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人寿保险讲义(第四章)

人寿保险讲义(第四章)

第四章人身保险合同——基本法律问题第一节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人身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约定,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于保险人,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事故发生或生存至期满,负责给付保险金的协议。

✓寿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合同的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死亡,为保险事故。

二、寿险合同的特征✓寿险合同是普通民事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比较,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其适用的法律也有所区别。

财产保险是经济合同。

✓寿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保险标的性质决定了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特点。

✓寿险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协议时即成立生效的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即诺成合同,当当事人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成效。

实际缴纳保险费并不是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实质要件。

实践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不仅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而且还必须缴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缴纳首期保费是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实质要件。

✓寿险合同大多是为他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引例某钢铁厂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本厂职工签订了团体人寿保险合同,经职工同意并指定了保险金受益人。

合同载明:保险事项发生时,保险金由投保人转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问题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一、保险人Insurer/underwriter(一)定义(二)保险人应具备的条件✓保险人必须是法人✓非寿险保险公司不得兼营寿险业务✓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89条(三)保险人的权利✓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合同中的保费与保险费支付

合同中的保费与保险费支付

合同中的保费与保险费支付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约定,保险人承诺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风险或损失时,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

在保险合同中,保费和保险费支付是重要的约定内容之一。

本文将探讨合同中的保费与保险费支付问题,包括支付方式、时间和责任等方面。

一、保费支付方式保费是被保险人购买保险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是保险合同的基础。

在合同中,通常规定了保费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形式。

1. 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是指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整个保费一次性支付给保险人。

这种方式适用于保费金额较小或保险期限较短的情况。

一次性支付能够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减少了支付过程中的风险。

2. 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是指被保险人将保费分为若干期进行支付。

这种方式适用于保费金额较大或保险期限较长的情况。

分期支付可以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使其更容易承担保费。

同时,分期支付也增加了保险合同的灵活性,使被保险人能够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进行支付。

二、保费支付时间保费支付时间是指被保险人应当在何时支付保费。

在保险合同中,通常规定了保费支付的时间要求。

1. 初次保费支付时间初次保费支付时间是指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支付的首期保费。

这通常是在合同生效之前或合同生效之日的特定时间内完成支付。

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保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2. 续期保费支付时间续期保费支付时间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续期时,应当支付的保费。

保险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保险期限,到期后需要续期才能继续享受保险服务。

被保险人应当在续期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续期保费,以确保保险合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保险费支付责任保险费支付责任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费支付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1. 保险人的责任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内接受被保险人支付的保费,并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

保险人应当确保保费支付的安全和准确性,及时提供支付凭证和相关保险单据。

浅谈保险合同成立中的若干问题

浅谈保险合同成立中的若干问题


签 发保 险单 与保 险合 同成 立之 关系
新《 险法》 十三 条第 一款 规定 :投保 人提 出保 险要求 , 保 第 “ 经 保险 合 同成立 。有 的人 则认 为 该款项 属 于保 管性 质还 是保 险 费
保险 人 同意承 保, 险合 同成 立 。 保 保险 人应 当及 时 向投保 人 签发 性质 应确立 当事 人“ 意思 自治” 的原则 , 能认 定“ 收保 费” 是 不 预 就
L g l y t m dS ce y e a se An o it S
{占 I 缸会 } I J
21年 月 上 1口 7 () 3
浅谈 保 险合 同成 立 中的若干 问题
练 兰 兰
摘 要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对 于保险当事人意义重大。对于签发保险单与保险合 同成立之关系、预交保费的性质 以及 “ 白期” 空 内保 险事故 的 责任承 担 问题 , 法和 司法 学界向 来歧 义 丛生 , 立 学说 亦众说 纷 纭 , 文在 此对 这 些 问题 进行 了 本 简要的探讨, 进而提 出在实务中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 。 关键词 签发保险单 预交保费 空白期

三 、预交保 费 ” “ 的性 质及 其与保 险合 同成立 之关 系 “ 交保 费” 预 在保 险实 际业 务中普 遍存 在 。而 “ 交保 费” 预 在
法律 上却 没有 规定 。有 人将 “ 交保 费” 同于 保险 费, 投 保 预 等 认为
人 已经 交付 保险 费并 且为保险人 所接 受的, 为保 险人 已经承诺 , 视
保险 单或 者其 他保 险凭证 … …” 对于保 险合 同 何时成 立 的 问题 , 保险 费 , 更不 能认定 保险 人接 受保 险 费则视 为保 险合 同成立 。 笔

保险法律关系知识点总结(2篇)

保险法律关系知识点总结(2篇)

第1篇一、保险法律关系的概念保险法律关系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以及保险合同当事人与其他主体之间,基于保险合同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险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地位不平等、保险合同的条款具有强制性和保险合同的赔偿具有不确定性等方面。

二、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1.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保险人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

(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权益的人,即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2.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1)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人。

(2)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3)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指经保险人委托,代表保险人从事保险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指受投保人委托,代表投保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对象。

3. 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4. 保险赔偿:保险赔偿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四、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1. 保险人的权利(1)收取保险费的权利;(2)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3)解除合同的权利;(4)保险费退还的权利。

2. 保险人的义务(1)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2)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3)保密义务;(4)履行保险合同的其他义务。

3. 投保人的权利(1)要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2)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3)要求保险人退还保险费;(4)要求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的其他义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