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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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文件湖工大政字〔2017〕100号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单位:《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8月28日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南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书面(须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程序遵照《湖南工业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复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户口和档案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条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新生因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无法正常报到的,可凭应征入伍通知书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伍后2年;(二)新生因患有疾病(不包括国家招生规定中所指的学校或有关专业不予录取的疾病)无法正常报到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由校医院签署意见,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三)新生因自主创业无法正常报到的,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2年;(四)其他特殊情形,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4篇)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4篇)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学籍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学校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籍是指学生在校园教育机构取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和学习记录。

第四条学生学籍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办学。

以学生为本,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参与。

第六条学生学籍的管理以学生档案为依据,学籍管理以学籍档案为核心。

第七条学生学籍管理应当做到便捷、高效,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保密。

第二章拟录取和录取第八条学生录取前,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报名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学习情况、奖惩情况等。

第九条学校通过公开招生、面试、测试等方式进行选拔录取,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学科、特长和潜能等因素进行分流。

第十条录取完成后,学校将学生的基本信息录入学籍档案,并向学生发放学籍证明。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十一条学生的学籍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学籍变更包括下列情况:(一)学生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家庭住址等;(二)学生文化程度提高或降低;(三)学生转学等。

第十三条学生学籍变动的手续包括:(一)学生个人信息变动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二)学生服从调整后,需进行新的学籍注册手续;(三)学生转学时,需提供转学证明、原学校的出具的学业成绩和奖惩情况等。

第十四条学生的学籍变更应办理手续,并及时更新学籍档案。

第四章学籍使用第十五条学生学籍证明是学生的有效身份证明,学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学籍证明。

第十六条学生学籍证明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生报考各类考试时,作为学生身份的证明;(二)学生报名参加社会实践、竞赛等活动时,作为相关单位查验学生身份的依据;(三)学生申请奖学金、助学金时,作为申请资格的证明;(四)其他需要学生身份证明的场合。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
学生
学籍注册的时间
• 规定学籍注册的时间为每年秋季开学前,确保学生按时注册学籍
• 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注册
学籍注册的程序
• 规定学籍注册的程序包括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学籍信息录入、学
籍卡制作等
• 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学生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学籍注册
• 建立学籍信息数据库,实现学籍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新和探索
如何进一步优化学籍管理办法
加强学籍管理
优化学籍变更流程
严格学籍注销规定
• 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各级
• 简化学籍变更手续,提高学籍变更
• 严格执行学籍注销规定,确保教育
教育部门、学校和学生的职责
的效率
公平和教育质量
• 加强学籍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
01
规范学籍管理
• 新的学籍管理办法将明确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学生的
职责,规范学籍管理流程
• 减少学籍纠纷,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02
保障学生权益
• 新的学籍管理办法将更加注重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隐
私权等权益
• 防止学生因学籍问题而受到不公平待遇,提高学生的满
意度和幸福感
03
促进教育发展
• 新的学籍管理办法将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资
核、批准、办理等
• 学生在学籍注销过程中,应遵循相
籍规定等
• 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学生应按照
关规定,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 学生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
规定的程序进行学籍注销
请学籍注销
03
学籍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内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学籍注册
2.招生学校应当根据孩子家庭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学籍注册申请,该申请应包括孩子家庭及孩子个人信息;
3.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孩子和家庭的具体情况,向招生学校开具入学学籍注册证书;
4.有关各学校应按照孩子家庭提供的信息及学籍注册证书,登记孩子学籍并建立孩子的学籍档案。

三、学籍变动
5.孩子学籍的任何变动,家庭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6.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核查孩子家庭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如符合要求则签发确定孩子学籍变动的文件;
7.孩子报名就读另一学校时,原学校应当出具入学时的学籍注册证书或其他与学籍有关的文件。

四、其他
8.孩子学籍的相关事宜,家庭应如实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9.一旦发现家庭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有虚假的情况,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立即撤消孩子学籍注册证书;
10.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定期对各学校孩子学籍进行抽查,并要求各学校配合检查孩子学籍情况。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2018年起每年对学校校友、孩子在校学习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并对有必要的孩子进行学籍变动审核。

对于学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和问题,本办法不尽做详细解释,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另外,孩子学籍变动过程中,除当地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外,各地市教育部门也有责任监管。

凡是逃课、休学或其他原因影响到实际学习的孩子,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学籍管理。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1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

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

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

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乡级主管部门印章方能生效。

二、学籍档案按学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

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入学、休学、借读、转学时,要及时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六、学生入学,需在学籍册上办理入学手续;学生转学,需持有关介绍信交由班主任老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需持有关证明,由班主任交给学籍管理员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借读,需持有关介绍信办理入班手续,班主任负责给借读生通过学籍管理员办理学籍登记。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2为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让青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制定学籍管理制度。

1、严格学籍管理,每学年在新生入学三周内各中心校必须到联校办理学籍手续,不得拒收适龄儿童,否则拒收一生罚班主任50元,罚校长20元。

2、所有在校生由联校统一编号,建立档案,任何班级和学校不得隐瞒学生,如有隐瞒,每生罚班主任20元,罚校长10元,考试时该生按零分计入本班成绩。

3、不经联校批准不得留级,对强行留级的教师,按隐瞒学生对待。

4、坚决杜绝辍学现象,对因学习成绩、家庭困难等情况辍学者,要依法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工作并给予照,劝其必须复学,若出现一例辍学学生,教师和中心校长向联校写出书面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体罚学生造成辍学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5学生的转出转入,要严格掌握,跟踪调查,在一周内报联校办完手续,否则按隐瞒学生对待。

6、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两周不允许变动学生档案。

井冈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井冈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井冈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2005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 号),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及时向学校请假, 并附医院、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 周;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3 个月内,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组织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对情节恶劣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学校应视其具体情形,提请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予以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身体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 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必须在2 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以于下一学年新生开学时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查,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后,可以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在开学后的1 周内,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必须向所在学院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 视为放弃学籍, 按退学处理。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等,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二章学籍建立第三条入学注册(一)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学校通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将学生学籍信息上报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其审核通过后,管理系统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自动为学生生成学籍号。

学籍号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学生注册后,学校及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信息。

本办法所称注册是指学生在学校注册表登录姓名,取得或核实学籍号。

(二)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在规定入学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学校应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由其责令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学生入学。

(四)普通高中学生未按期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校新生入学编班或其他情况需要重新编班的,应根据招生录取名册或学生注册花名册进行随机编班。

(六)凡年满六周岁(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延迟至当年12月31日前)儿童依法注册入学。

重庆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重庆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与完善科学严谨、实用高效得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得普通高中。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与电子学籍档案。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籍注册、日常管理,配合市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籍核查、监督,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全市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与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市建立统一得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入学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得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录取学生。

学生须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发放给本人得录取通知书,在规定得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学生及其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学校可保留其学籍。

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者,招生学校应查明原因,除不可抗拒得正当理由外,高中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学籍资格。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入学学生进行注册登记。

在新生入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完整填写《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卡》(附件2,编制《重庆市普通高中XX 级高一新生花名册》(附件3),按照管理要求及时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对学校上报得《重庆市普通高中XX 级高一新生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按市教委规定得编号规则(附件1)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取得学籍。

学校各年级统一以毕业年份命名。

如2011年入学得,应写为20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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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节:引言
学生学籍管理是高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学校的管理
运作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籍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而制定的一系
列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学生权益的保障。

第二节:学生学籍信息的登记和管理
学生学籍信息的登记和管理是学生学籍管理的基础工作。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
学籍管理系统,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学生入学时,应提交相关材
料并进行登记,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口本等。学校应对学生信息进行分类
管理,便于查询和统计。

第三节:学生学籍的变更管理
学生学籍信息的变更管理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学生在校期间,可能会
发生个人信息的变更,如姓名变更、户口迁移等。学校应设立相应的变更管理机构
或窗口,为学生提供便捷的变更服务。同时,学校也应制定相应的变更管理规定,
明确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节:学生学籍的管理责任
学生学籍的管理责任是学校的重要职责之一。学校应设立学籍管理部门或委员
会,负责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学籍管理部门应具备专业的管理能力和良好的服务
意识,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同时,学校还应明确学籍管理的相关制
度和责任分工,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节:学生学籍的保密管理
学生学籍的保密管理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学籍信息
的保护,确保学生个人隐私的安全。学校应建立学籍信息保密制度,明确学籍信息
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籍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
露和滥用。

第六节:学生学籍的使用管理
学生学籍的使用管理是学生学籍管理的核心环节。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籍使用
制度,明确学籍信息的使用范围和目的。学校应加强对学籍信息的监管,防止学籍
信息被滥用或用于不正当用途。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和统计,
为学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节:学生学籍的维护管理
学生学籍的维护管理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建立学籍维护制度,
明确学生学籍信息的更新和维护程序。学校应定期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核对和更新,
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学籍信息的档案管理,
确保学籍信息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八节:学生学籍的处分管理
学生学籍的处分管理是学生学籍管理的特殊环节。学校应建立学籍处分制度,
明确学生学籍处分的条件和程序。学校应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
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学籍处分决定的监督和执行,确保
学籍管理的公正和严肃性。

第九节:学生学籍的档案管理
学生学籍的档案管理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管
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等程序。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
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学籍档案的利用和保管,为学校决
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节:学生学籍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学生学籍管理的监督与评估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
管理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学校还应加强
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防止学籍管理工作的滥用和失职。

总结: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是高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学
校的管理运作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范,可以确保学生学籍信
息的准确性和学生权益的保障。学校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学籍信
息的登记和管理、变更管理、保密管理、使用管理、维护管理、处分管理、档案管
理等,以确保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学籍管理
工作的监督与评估,不断提高学生学籍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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