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案件评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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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一般程序)如含有行政强制程序,按照以下十一点要求进行评分,总扣分不超过5分。

1、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履行义务催告书。

包括:(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1分)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包括:(1)案由记载;(2)陈述、申辩人基本情况;(3)陈述、申辩的时间、地点记载;(4)陈述申辩的内容记载;(5)陈述、申辩人、执法人员、记录人签名;(6)对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7)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记载。

(1分)3、行政强制执行审批文书,包括:(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案情简介;(3)拟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4)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5)承办部门意见及签名、日期;(6)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及签名、日期。

(1分)4、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1分)5、催告书和强制决定书的送达。

直接送达的包括送达地点、时间、送达人、被送达人或者证人签名,当事人拒收或直接无法送达的,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应符合法定程序。

(1分)6、制作现场笔录,包括:(1)当事人基本情况;(2) 现场情况;(3)强制执行情况;(4) 当事人、执法人员、记录人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应有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

当事人不到场的应有见证人和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1分)7、中止执行审批,制作中止执行审批文书,包括:(1)案由及强制决定书编号记载;(2)当事人基本情况;(3)基本案情、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中止执行的理由及依据;(5)承办部门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

(1分)8、终结执行审批,制作终结执行审批文书,包括:(1)案由及强制决定书编号记载;(2)当事人基本情况;(3)基本案情、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终结执行的理由及依据;(5)承办部门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

武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武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武法字〔201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修改后的《武汉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武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武汉市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7月7日武汉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执法水平,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基础标准部分(一)主体合法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2.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经过市、区人民政府的确认。

3.实施的行政许可在其法定职权或者法定授权和委托范围之内。

(二)行政相对人认定准确1.行政相对人必须是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政相对人必须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

3.行政相对人必须依法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4.在案卷中应有证明行政相对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公民身份证件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法律文书中,应对行政相对人使用全称,且前后一致。

(三)行政许可事项合法1.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2.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经过市、区人民政府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的事项,或者是新近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适用依据合法1.受理(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

2.准予(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

3.依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所引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准确无误。

(五)程序合法1.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的步骤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表(附件)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表(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评分说明:1、案卷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的满分为100分,其最终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合计扣分=案卷分数。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强制执行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评分说明: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的满分为100分,其最终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合计扣分=案卷分数。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法律檀卷评查轨制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法律行动, 促进依法行政,进步行政法律程度,联合我所现实,特制订本轨制.第二条本轨制所称行政法律檀卷,是指本所根据司法.律例.规章的划定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允许.行政复议案件等行政法律运动形成的依法须要归档或者应该供给当事人查阅的檀卷.第三条法制稽察查察科负责行政法律檀卷评查工作的组织.指点.治理和监监工作.第四条行政法律檀卷的评查每半年许多于一次.檀卷评查以随机抽查方法进行,一般抽查数目许多于10件.现实檀卷少于10件的按现实数目检讨.第五条行政处罚檀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1.处罚主体是否正当;2.事实认定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确实,证据与事实是否有有果关系;3.是否精确实用司法律例;4.是否相符法定程序;5.是否消失超出权柄和滥用权柄;6.檀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及格.第六条行政允许档案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1.行政允许主体是否正当;2.行政允许的司法根据是否精确;3.行政允许的材料是否真实.正当.齐备;4.允许收费尺度是否相符划定;5.筹划程序.时限是否正当;6.是否对被允许儿进行监视检讨;7.檀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及格.第七条行政复议檀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1.复议主体是否正当;2.复议确认的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确实,证据与事实是否有因果关系;3.是否精确实用司法律例;4.是否相符法定程序;5.是否消失超出权柄和滥用权柄;6.檀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及格.第八条檀卷评查应该一案一评.檀卷评查情形.评查得分及扣分来由应书面记载在评查表内,并由评查人签名.第九条联合檀卷评查情形,檀卷评查工作机构应实时对行政法律情形进行剖析,提出改良看法和建议;每年年关制造檀卷评查分解陈述,并报上级行政机关存案.第十条檀卷评查采纳满分为百分制的情势,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良;平均得分在75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及格;平均得分不满75分的为不及格.第十一条在评查进程中,对评查优良的科室赐与传递表扬;对评查不及格的科室,予以传递批驳,责令整改, 撤消当年评先树优资历; 对消失重大违法问题的具体案件, 责令改正, 并按有关划定穷究义务.第十二条本轨制由卫生监视所负责说明.第十三条本轨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一、基础项目(一)主体资格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职权,且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2、执法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在执法过程中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二)事实证据1、违法事实认定清楚,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2、证据的收集符合法定程序,来源合法,形式规范。

(三)法律适用1、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且引用的条款具体、明确。

2、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定性准确,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规定。

(四)程序合法1、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文书和记录。

2、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等合法权益,告知程序到位。

二、立案环节(一)立案审批表1、案件来源清晰,包括检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

2、有明确的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3、对涉嫌违法行为的描述准确、简要。

4、有承办人意见、负责人审批意见及签名,并注明审批日期。

(二)案件移送1、对于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办理移送手续,有移送函及相关材料。

三、调查取证环节(一)询问笔录1、询问笔录格式规范,有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基本情况等要素。

2、询问内容完整,围绕涉嫌违法行为展开,记录清晰、准确,无遗漏和涂改。

3、被询问人逐页签名,并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字样,如有修改,由被询问人在修改处捺手印。

4、询问人、记录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现场检查(勘验)的时间、地点准确,参与检查(勘验)人员及当事人基本情况清楚。

2、对现场情况的描述客观、准确,包括地理位置、环境、物品摆放、设施设备等。

3、绘制的现场图清晰、准确,标明比例尺、方向等。

4、有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如当事人拒绝签名,有见证人签名或执法人员注明情况。

(三)证据收集1、收集的证据种类齐全,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审查决定(33分)
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批(共4分,每项2分) (1)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履行的审批手续; (2)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有真实完整的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 地点、主持人、讨论内容、讨论结果及参加人员签名等。
评分方法:查行政处罚审批表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审查决定(33分)
行政处罚决定书(共16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 标准
法制科


壹 基础标准 贰 一般标准
叁 有关说明 肆 文书制作要求
目录
01 主体
03
04 证据
05 处罚决定
02
事实 适用法律
06
程序
基础标准--主体
1、处罚实施主体合法 标准:(1)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主管范围、事权管辖、地域管辖和法定 权限符合规定
(2)办案人员至少2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3)案件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 司法机关
立案(6分)
评分方法: 查立案申请表及相关文书 1、未填写立案申请表,扣除全部分值 2、未在法定时限内立案,扣3分 3、立案申请表填写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或填写错 误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分值
2
调查取证(37分)
Mobile Office Profile
调查取证(37分)
案件调查人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案 卷中有两人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文书记载, 卷内调查、检查、取证的文书中有两名以上执法 人员的签字。(5分)
调查取证(37分)
(8)对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处理决定并有相应文书记载。(应当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30 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按时完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 延长3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服务行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法律服务案件的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本报告对近年来我单位办理的法律服务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评查范围及方法1. 评查范围:本次评查范围为2019年至2021年我单位办理的各类法律服务案件,包括民事、商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

2. 评查方法:本次评查采用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评查。

具体方法如下:(1)自查:各承办人对照《律师办理案件规范》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

(2)互查: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交叉评查,确保评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抽查:评查小组对部分案件进行随机抽查,以点带面,全面了解案件质量。

三、评查结果1. 案件质量总体情况通过本次评查,我单位办理的法律服务案件质量总体较好,大部分案件办理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具体表现在:(1)案件受理、立案、收费等程序规范,符合相关规定。

(2)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案件办理结果公正、合理,得到当事人认可。

2. 存在的问题在评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部分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准确,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

(2)个别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违规收费、私自委托他人办理案件等现象。

(3)部分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与当事人沟通不畅,未能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与当事人期望存在差距。

四、改进措施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1.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升律师的专业水平。

2. 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确保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

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律师,依法进行查处。

安徽省行政处罚案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试行)
皖府法〔2006〕29号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 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 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 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有关 规定,制定本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 评查标准
一、基础标准部分
1.案件处理的审批文书(共5分)
2.违法行为处理告知文书(共5分)
3.听证通知书 (共4分)
4.听证笔录 (共4分)
5.听证报告 (共4分)
6.行政处罚决定书 (共18分)
(三) 审查决定阶段 (共40分) 1.案件处理的审批文书(共5分) (1) 案由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1分) (2) 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明确; (1分)
(三) 审查决定阶段 (共40分) 4.听证笔录 (共4分) (1) 准确记载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1分)
(2) 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 的基本情况;(1分)
(3) 载明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 辩的内容;(1分) (4) 有当事人的签名。(1分)
(二) 调查取证阶段 (共35分) 3.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 (共10分) (1) 完整记录被调查取证人的情况;(1分) (2) 调查取证事由正当;(1分) (3) 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体;(1分) (4) 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1分) (5) 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 格、数量等);(1分) (6)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1分) (7)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 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1分) (8) 有行政机关的印章和日期;(1分) (9)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1分) (10) 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1 分)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试行办法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4•【字号】阳政办发[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试行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08〕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阳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阳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案卷质量,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授权执法机构和受委托执法组织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各类案卷,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实体和程序规定,对案件合法性、合理性和案卷文书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进行评比、奖惩的活动。

第三条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全市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县(区)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部门和下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为全面检查、全面抽查、重点检查、重点抽查。

市、县(区)范围内的全面检查、全面抽查分别由市、县两级政府法制部门会同监察、人事等部门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按评查方案实施;重点检查和重点抽查,由市、县两级政府法制部门随时进行或随专项执法检查、个案督查一并进行。

执法部门对本系统开展的案卷评查,由法制机构组织,有关机构配合实施。

第五条市、县两级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全面检查或全面抽查,每年开展一次,所查案卷为本年评查日期上延至上年同期。

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基础标准部分(一)主体合法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

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适用法律正确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

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3、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程序合法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

6、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7、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

二、文书规范标准(100分)(一)立案阶段(共5分)立案审批文书(1)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1分)(2)有案情记载;(1分)(3)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1分)(4)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5)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1分)(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5分)1、检查(勘验)笔录(共10分)(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2分)(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2分)(3)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2分)(4)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2分)(5)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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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案件评查标准
一、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行政复议案件评查的要点,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评查内容
1.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
(1)申请主体是否适格,即申请人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条件;(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包括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
(3)申请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如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申请。

2. 行政复议受理程序的审查
(1)受理时间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是否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受理方式是否合法,如是否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受理;(3)受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如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

3. 行政复议审理程序的审查
(1)审理时间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是否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理;
(2)审理方式是否合法,如是否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审理;(3)审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如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

4. 行政复议决定内容的审查
(1)决定内容是否合法、公正、公开,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作出时间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是否在审理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3)作出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如是否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作出决定。

5. 行政复议文书质量的审查
(1)申请书、受理通知书、审理报告、决定书等文书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
(2)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字体、字号、排版等;
(3)送达方式是否合法,如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

三、评查方法
1. 对每个要点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
2.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点,应当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3. 对于符合要求的要点,应当予以肯定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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