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

(一次性告知)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成立社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住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至少有一人为专职;

6.有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成立社会团体的程序:

(一)咨询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用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归口等事项,可登陆“广西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913237336.html,)阅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申请名称核准

发起人协商成立筹备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除属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外),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厅窗口申请办理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人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登陆“广西社会组织信息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913237336.html,)下载并填写)

(2)发起人为自然人的,须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发起人为单位的,须一并提交发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核准行业协会商会名称的,发起人必须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持有营业执照,诚信守法,并经营2 年以上的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5家以上,并提交上述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请核准异地商会名称的,发起人必须是原籍在登记行政区域内投资兴办的企业中具有影响力、代表性、并诚信守法经营2年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省级异地商会发起人数量不少于9个,其中2/3以上发起人的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千万。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上述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属于原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成立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有5个以上且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经济组织(单位)发起成立,会员应具有广泛性,原则上应分布在全区9个以上设区市。但会员分布较少的特定行业除外。

(三)批准核名

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核名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社会团体名称核准通知书》。

(四)开展筹备活动

名称核准后,应在六个月内完成以下筹备工作:

(1)筹集达到国家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凭《社会团体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临时帐户,存入不低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到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存款单的款项来源等须注明为“注册资金”禁止在存款单、验资报告中使用“股东”、“投资款”等字样)

(2)落实办公住所并提供相关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发展会员(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商会会员以单位会员为主);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和会费标准,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五)申请成立登记

申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1)《社会团体名称核准通知书》(交复印件,验原件);(2)《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请按填表说明及内容填写);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4)注册资金验资报告(由验资机构出具,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

(5)章程(章程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生效)。

(六)批准成立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有效成立登记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登记的批复。(在这期间,登记管理机关将到实地进行考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社团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七)发证

准予成立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将银行临时账户转为基本户。社会团体的印章、银行账户须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属于直接登记的,按《广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桂民发〔2015〕25号)办理。

2. 行业协会负责人不得由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不得与行政机关、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合账或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必须设立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得与行政机关、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合署办公。

3.社团秘书长以上领导成员不得由党政机关(含人民团体)领导干部兼任,确需兼任的(行业协会除外),应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的通知》(桂办发[1999]3号)精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4. 社团秘书长以上领导成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2)《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请按填表说明及内容填写);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4)注册资金验资报告(由验资机构出具,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5828018/3986368.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913237336.html,/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 一、直接登记的范围 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团体由发起人或发 起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根据 实际需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将其意见作为社会团体直接登记审批的参考依据。 行业协会商会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精神,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从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XX.06.30发布)。 科技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公益慈善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是指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区)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民政部门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审查申请时,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 二、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法人组织; 2.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应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办公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科技 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 5万元;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

成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和流程 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 5、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 章程范本请在顺德民间组织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三)筹备成立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弄虚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证明欺骗登记管理机关的; (5)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的。 2、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3、作出审批决定,对未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向发起人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通知发起人;批准筹备的,自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正式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筹备工作(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及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筹备完成情况)。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的有关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一、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性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其他类型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社会团体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八)社会团体的名称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九)社会团体的名称未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十)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十一)包含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会员资格

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现场走访核实办公地点。需提交的材料为: (1)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资格审查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正式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3)章程草案:依照国家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4)住所使用权证明; (5)验资报告:由合法的、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6)拟任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7)《社会团体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人和联系电话等; (8)《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两份; (9)《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10)《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一、申请 1、向登记部门递交协会成立申请。内容应包含:申请成立的(行业)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成立的目的,拟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拟成立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发起人(五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在本行业(学科、领域)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证明,以及所涉及学科、行业、领域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 2、填写《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说明: (1)发起人(单位)需5个以上; (2)《委托书》:1、“发起人签名“栏,发起人为单位,需盖公章。发起人为个人,需签字加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3)《发起人情况表》1、单位法人(个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若发起人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二、审核 1、登记部门审核资料; 2、登记部门核发《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或《不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

3、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座谈会 通过核名的,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及部分会员会议,听取发起人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起草章程、民主选举执行机构、负责人等有关事宜。填写《社会团体筹备工作考察记录表》,发起人及会员签名。 4、发起人在6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做好发展会员、拟定《章程》(草案)、筹措活动资金、选定办公场所、拟定执行机构人选、统计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情况等筹备工作。 三、申请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 (1)协会筹备组递交资料: 1、验资报告3万以上(《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到银行开具验资账户,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填写《住所证明》,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章程(草案); 4、五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受捐赠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5、拟定理事成员、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6、会员大会议程表; 7、会员名单。 (2)登记部门 收到以上资料审核后,下发同意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的批复,筹

成立学校社团申请书

成立学校社团申请书 成立学校社团申请书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为了让您在写申请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整理的成立学校社团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成立学校社团申请书1尊敬的院领导: 您好!在此先致以诚挚的问候。我们学术实践社成立筹备委员会经过一致的慎重考虑与协商,现决定正式申请成立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学术实践社。 我们是来自不同年级的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里,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实践出真知”,我们筹备的学术实践社正是以实践为宗旨,努力为全院学生打造一个实践专业知识的平台,让广大同学不再只是“纸上得来”知识,更从“躬行”中体验各专业的乐趣和魅力所在。 学术实践社将是隶属于商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学生组织,社团设有主席团、秘书处、财会部、erp部、电商部、市场部。主要面向我院学生举办专业介绍会、专业联谊交流会、师生互动活动,以及组织财会实务知识大赛、物理沙盘erp比赛;建立财会实习基地、好快滴校园商务网站实践平台、跳蚤市场等活动。学术实践社旨在凸显商学院专业的特色,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多更专业的实践平台。 社团成立以后,我们将尽职尽责地为广大同学着想,切实办好每

一次活动,在提高同学个人实践能力的基础上,搭建好促进我院不同专业或不同年级同学之间交的桥梁流。 基于以上出发点,学术实践社成立筹备委员会现特此向院领导提出申请社团成立,并希望院领导能够给予我们社团更多的关注与支持。 此致 敬礼 成立学校社团申请书2尊敬的校团委领导: 你们好! 现今各式各样的社团作为我们学校各种大小型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这个大家庭里有着许多志同道合的人,他们都在为自己喜欢的生活与目标而奋斗。然而还是有些学生一天找不到什么事情做,所以为了丰富和充实全校有志之士的学习生活,特向校团委申请成立一个专门做计算机图形图像方面的社团。 社团的更本任务是使更多想了解计算机图形图像方面的人有个更适合的平台发展,使他们成长起来,课余生活丰富起来,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艺术观点。同时也能锻炼了同学们的动手能力,而我们得主要目标则要放在计算机三维制作方面,这一方面也是本人最擅长的方面。同时还要保证社团成员的健康成长,使他们从零开始慢慢的成长起来。也算是在CG行业入个门,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引导社团成员向CG这个行业发展。 社团在校期间主要做的事情是学习与制作基本的三维模型,成员

社会团体机构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或者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三)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 (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住所。 (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八)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并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九)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禁止成立以某一姓氏或者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 乡(镇)和城市街道及其以下区域不得设立宗教性社会团体。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或者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由发起人或者筹备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住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简历和住址等身份情况证明。 (六)参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或者组织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 (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曾经或者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业务上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 (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行业协会成立流程

行业协会成立流程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 5、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 章程范本请在顺德民间组织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三)筹备成立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社团、协会等成立流程及材料

协会成立流程及相关材料 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社会团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 (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 (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说明: 一、业务主管单位:在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均需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 社会团体发起人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能涵盖所属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的业务范围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需要征求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 二、名称:(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上述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徐总,下面是社团成立的程序及相关材料,如要进行申请,请您首先确定我司做为发起人,将要成立的协会名称,主要业务范围等大概内容,据此,您来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与之沟通。以上其他条件可在后续逐步确认。

申请成立的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包括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均需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程序为: 申请筹备成立阶段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详见下述);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60个工作日)批准后,向发起人出具同意筹备成立批复; 申请成立登记阶段 (3)发起人在收到同意筹备成立文件后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工作,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4)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5)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上填报成立登记材料; (6)网上填报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详见下述),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社会团体成立后,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学校社团成立申请书范文

学校社团成立申请书范文 学生社团是学生以共同兴趣自愿组合在一起,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和理想,经学校一定程序而组成的以学生为主要参与者的团体。那么你知道学校社团成立申请书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WTT小雅为你整理的学校社团成立申请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学校社团成立申请书范文篇1 尊敬的院团委领导: 您好! 我们申请成立xxx学院创业与成长社团。 一个国家的经济要有大的发展,必须重视对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的培养,而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大学阶段则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时段,创业与成长教育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必然选择,创业与成长教育也是一种创造性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需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创业教育贯穿于每个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实践中,使学生具有终身创业意识和能力已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相关社团发展的重要契机.。 高校学生社团是高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为有同样爱好、兴趣的同学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促使校园社团文化健康向上地发展。社团活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

用。学生通过参加社团活动还可以培养一些学术兴趣、发展个性,增强集体意识、团队精神等。 社团坚持普及创业知识,培养创业能力的理念,重在培养我们的自主创业意识与能力,做到让每个社员都具备创业与就业方面的基本知识。并与学院相关教学内容相结合,充分利用管理,计算机,设计艺术等方面的知识创建一个科技水平良好,管理系统严谨,对外实践性强的创业团队。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压力,加上残酷的就业竞争,作为大专生的我们应该更早的认识创业的客观性与必要性,我们旨在为同学服务,为大家提供一个舞台和展示,交流的空间,走在思想和社会的前沿而不落后,丰富生活和实践积累经验。社团的管理方式按照企业规定的而不是单纯的学校社团管理方式,使大家尽早接触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人生拓展空间,打造精神自由,行动自由,开拓自由和奋斗的精神.。 针对想创业的大学生很多,真正付诸行动的却不多这问题,社团将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活动目的,定期请学校相关方面的老师或从本校已毕业的学哥学姐来传授知识和讲授经历,学习演讲、商务礼仪、简历制作,分享师兄师姐们成功的求职经历,开展面试集中营式的模拟训练,做到让每个社员都具备创业与就业方面的基本知识,这样到真正找工作时,就比别人多了一些准备和成功的可能性。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成立社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住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至少有一人为专职; 6.有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成立社会团体的程序: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分两个阶段: (一)筹备成立阶段 1.咨询: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有关登记事项咨询,咨询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用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归口、申报材料准备等内容。 2.申请筹备: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应载明: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宗旨;业务范围;本行业(学科、领域)权威性、代表性、广泛性情况;活动地域及方式;拟发展的会员情况;活动经费筹集渠道等); 申请书中“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签字。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文件中必须载明:认为发起人(单位)具备筹备该社团的资格;同意该社团申请筹备;本机关愿意作为该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3)章程草案。 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参照广西民政厅章程示范文本制定,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3.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有效申请筹备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成立的批复。(在这期间,登记管理机关将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社团主要发起人必须到场) 4.开展筹备活动: 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可以组建筹备机构,筹备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以下筹备工作:(1)筹集达到国家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2)落实办公住所并提供相关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发展会员;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和会费标准,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

社团成立申请书

社团成立申请书 尊敬的社团部领导: 我谨代表演讲社筹备组全体成员热切而真诚的向您提出演讲爱好者协会成立的申请。并将本协会建设初步构想汇报如下:一社团名称:演讲社 二社团目的:为全院演讲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传播演讲知识,提高全院同学的口才。 三社团宗旨:学以致用,用嘴征服世界。 四社团口号:用心灵演讲,创造自己的舞台。 五工作构想: 1提高本学院学生口才,做到真正服务学生,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2定期举办演讲大赛,提高会员口才。 3强调交流,我们社团属于学术性组织。学术的东西重于交流,有交流才有进步才有发展。 4在本社团建立成熟,并有一定的影响力之后,联合相关兄弟协会举办各类活动。 六工作目标: (一)短期目标 1. 扩大本协会影响力,让更多人参与,以提高口才水平为目标。 2. 发展本协会,组织志趣相同的同学参加本协会的相关特色

活动。 (二)中长期目标 1. 结合院方力量,让演讲社使西南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有更深远的影响,能让其长期发展,形成我们应用技术学院自己的特色。 2. 吸引资深教师和有能力的学生,创造更加好的学习与交流的环境。 3. 在时机成熟时,可以创办自己的信息交流杂志。创办自己的网站,博客,论坛等信息媒体,向外界公布自己的成果。 4. 培养能说会道的人才,增强同学们的口才,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和个体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拟请指导老师: 赵峥(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教师) 廖勇(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 皮鹏(西南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 候习敏(西南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 八协会机构设置 拟定本社团组织机构及各个机构职能如下: 社长:全面负责本协会各项工作,有权对协会的内、外活动 做出决定,协调各部门工作。 副社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各项工作,有对外是做出决定的权 利。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社会团体的性质 社会团体划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四种类型 1、学术性社会组织:可分为自然学类、社会科学类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科学类三种,一般以学会、研究会命名。 2、行业性社会组织:主要是经济性和带有行业规范、行业管理的社会组织,可分为商业类、工业类、农业类等,一般以协会、商会命名。 3、专业性社会组织:一般是非经济类的,主要由专业人员组成或以专业技术、专门资金,为从事某项事业而成立的团体,一般以协会、促进会命名。 4、联合性社会组织:主要是人群的联合体或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团体的联合体,一般以联合会命名。 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住所;(不得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至少有一人为专职; (6)有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社会团体名称有哪些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组织性质的标识。 (2)地方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应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4)不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 (5)标识社会团体性质,为区别于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商会等。 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程序: 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两个阶段: (一)筹备成立阶段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咨询: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有关登记事项咨询,咨询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用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归口、申报材料准备等内容。 申请筹备: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成立协会流程要求

1.社会团体建立流程 按照名称核准→筹备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初审→审核→审批→下达同意筹备批复→成立筹备机构(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登记管理机关具有管辖权; ②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组织; ③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④拟任负责人(秘书长及以上职务)在业务上具有代表性、权威性; ⑤有固定的住所; 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须3万元以上; 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②7个以上发起单位加盖发起单位公章的可行性报告。 ③发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发起单位在社会团体活动地域、领域内具有社会认识的权威性、代表性、影响力和资质的相关资料。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提交行业分类的依据材料。 ⑤由发起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承办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一式2份,其中《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一式3份。 申请筹备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筹备申请书。主要包括成立的理由,宗旨和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章程草案等情况,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等。该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发起人为7个。②业务主管单位关于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审查意见。主要包括对该社会团体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住所等的审查意

见及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意见。③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④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产权人无偿提供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并注明期限;租用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⑤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分别说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职业、简历等身份情况。⑥验资报告。发起人确定开户银行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社会团体开设银行账户证明书”开设临时银行账户,注入注册资金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⑦《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筹备工作符合要求;②章程内容完备合法;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⑤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会员在区域分布上具有广泛性。(12个地市分别有10家左右企业会员)⑥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⑦申请筹备时无弄虚作假行为;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⑨无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筹备过程和召开成立大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等情况;②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③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④选举的负责人名单;⑤《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⑥《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⑦《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⑧《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⑨《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社团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团成立登记申请书 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社团名称登记证号社团代码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类别()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登记日期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印制填表说明及要求 一、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必须保证对所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盖章”须盖红色印章;“签名”须由本人使用黑色墨水钢笔签名;选择项须在()中打“∨”。 四、本表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提交本表一式两份的同时交电子文档一份。 目录 一、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三、筹备成立社会团体验资报告。 四、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办公住所证明。 五、社会团体组织发起人基本情况表。 六、社会团体章程草案。

七、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八、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审批表。 九、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一、章程核准申请表及社会团体章程。 二、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单。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四、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五、负责人备案表。 六、社会团体常务理事名单。 七、社会团体理事名单。 八、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九、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二、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及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二 一、社会团体账户备案及印章备案情况。 二 二、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批表。 二 三、登记管理机关批文。 联系人:联系电话:(遂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格之一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书发起单位(人)(签章):年月日

说明:正文内容应主要阐明筹备该社团的申请理由、筹备情况、宗旨、业务范围等。筹备情况包括人员、场所、基本设备设施、经费等落实情况。此页写不下的可另加页。 (遂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格之二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盖章)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说明:请在下一页粘贴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关于同意筹备成立某某社团的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的审查意见应当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是否必要,有何作用和意义。 2、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名称是否规范。 3、发起人申请成立的动机和目的。 4、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和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等内容的审查结论。 (遂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格之三 筹备成立社会团体验资报告开办资金数额验资单位开办资金来源说明:请在下一页粘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 (遂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格之四 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办公住所证明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兹证明,决定为提供办公用房间,面积 m2,占用形式为(租用、借用、合署使用)借用,租金\元/年,期限 \ 年。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操作规范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操作规范 行政审批条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年10 月25日发布)第十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 3 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 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 等字样。 申请材料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 (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三)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四)章程。

附件:行政审批流程图 社会团体成立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30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民间组织管理科实地考 查、审核。 承办人提出意见(限10个工作日) (限15个工作日) 负责人审核(限5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分管领导审定(限5个工作日) 制作决定文件及证书(限时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及证书(限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 限)

在民政部注册社会团体需要什么条件或资格

在民政部注册社会团体需要什么条件或资格,都走那些程序 到当地社会团体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在民政局社团管理科 一、成立登记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且本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基金会除外);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基金会要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基金,200万元以上的活动基金;省级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门才能登记基金会);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申请筹备: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筹建社会团体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2、申请成立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社会团体成立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要求社团提交以下备案材料: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帐号备案表、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服务指南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服务指南 一、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八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条第一款:“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第七条:“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资料 (一)申请条件 1.有业务主管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 2.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个人、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符合条件的活动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自登记管理机关名称预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二)申请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写明拟成立社会团体的背景、理由、主要业务、活动资金及来源、会员及分布情况等,于规定时间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的条件;发起人签字或发起单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明确同意该社会团体成立,明确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明确其开展活动的主要业务范围;直接登记类的不提交);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

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登记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一)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发起人准备好筹备登记所需材料后送延边州民政局二楼民间组织管理局。乘、、、、路公共汽车到工业学校、州民政局下车既是。(延吉市爱丹路号)。进行名称等事项的预先审核,经核准同意后受理。 (二)论证和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全部有效文件后,要召开论证会,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对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三)批准筹备审批办根据论证意见和材料审查结果提出审批意见,分别报主管局长签字后,下发同意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通知。 (四)开展筹备工作发起人领到筹备通知后,在个月筹备期内开展筹备工作,吸纳会员、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进行资金注册、租赁办公场所、准备成立登记所需材料等等。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不得召开成立大会。 (五)批准成立社会团体筹备工作结束后,将成立登记所需材料报送审批办受理。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提出审批意见,报主管局长签字后,下发同意成立该社会团体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六)备案社会团体登记后,需将以下文件送审批办备案。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式样(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银行开户证明(提交复印件);.社会团体设立的内部机构和举办的实体;.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办法。.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换届、新增负责人均需履行备案手续,新增的负责人要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党政干部、军队干部在社会团体任职,需按有关规定提交批准文件)报审批办备案。 办理时限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自受理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成立登记,自受理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 其他注意事项 社会团体取得成立批复和《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后,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刻章、购买会费票据、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做好备案等事宜。 .刻章。到公安局备案的印章刻制点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 (一次性告知)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成立社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住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至少有一人为专职; 6.有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成立社会团体的程序: (一)咨询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用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归口等事项,可登陆“广西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913237336.html,)阅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申请名称核准 发起人协商成立筹备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除属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外),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厅窗口申请办理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人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登陆“广西社会组织信息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913237336.html,)下载并填写) (2)发起人为自然人的,须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发起人为单位的,须一并提交发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核准行业协会商会名称的,发起人必须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持有营业执照,诚信守法,并经营2 年以上的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5家以上,并提交上述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请核准异地商会名称的,发起人必须是原籍在登记行政区域内投资兴办的企业中具有影响力、代表性、并诚信守法经营2年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省级异地商会发起人数量不少于9个,其中2/3以上发起人的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千万。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上述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属于原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成立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有5个以上且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经济组织(单位)发起成立,会员应具有广泛性,原则上应分布在全区9个以上设区市。但会员分布较少的特定行业除外。 (三)批准核名 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核名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社会团体名称核准通知书》。 (四)开展筹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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