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限速装置法规试验说明
IUPR路试验证规范

IUPR诊断率检查验证规范(初稿)编制:日期:2016.4批准:日期:IUPR路试试验策划一、.试验目的国V法规第二阶段增加了对IUPR的要求,IUPR的表现强烈依赖驾驶工况及驾驶风格(发动机转速与负荷、转速与负荷的状态、冷起动次数、行驶距离、车速等)。
为保证标定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可靠性,需要对不同驾驶员不同车辆进行道路行驶试验,行驶路况包括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和高速道路,路试过程中记录了并分析IUPR的表现,对IUPR进行标定、优化和验证。
二、试验车辆准备1、试验车辆数量:2~4台2、试验车辆状态:接近批产状态的车辆,车辆已行驶公里数大于3000Km,小于车辆寿命的70%三、试验工具准备每辆车应配备以下试验工具:1、用于读取ECU状态的工具:安装AUTO TUNE、INCA和PC HUD的笔记本电脑、K线2、记录数据的工具:行驶记录仪+笔记本电脑(预装标定软件)+可刷写ECU四、试验路径选择1、试验路径选取标准1)基本需求:海拔低于2440米,环境温度高于-7°的条件下,且✓车辆持续运行跑完该路径花费的时间超过600秒;✓车辆行驶车速大于40km/h的累计时间超过300秒;✓车辆在该道路上行驶的连续怠速时间大于30秒。
2)结合实际市场道路信息进行分析✓经常使用的道路类型;✓各种道路的限速;✓冷启动及热启动的频率;✓早高峰及晚高峰;✓ 怠速次数及时间;✓ 车速可能大于40km/h 的路段长短;✓ 环境温度。
2、 试验路径选择具体试验路线图需要实车实地去选择3、 行驶里程建议如下✓ 极限工况1500公里左右(假定验证道路长10公里,累积150个一般分母)✓ 高速工况7500公里左右(假定验证道路长50公里,累积150个一般分母)备注:具体行驶里程根据具体路线不同会有所变化五、车队试验日程规划1、车队试验路线规划及日程规划如下:具体试验路线图选定后再安排具体日程规划2、数据记录:1)数据采集安排备注:试验数据定期发送给德尔福、联电进行评估,具体时间根据应该在45天以内。
国七和欧Ⅶ法规中RDE试验内容制定进展研究

国七和欧Ⅶ法规中RDE试验内容制定进展研究作者:***来源:《汽车与驾驶维修(维修版)》2024年第02期摘要:本文简述了中国和欧盟第六阶段排放法规中实际道路行驶排放(RDE)试验内容的发展过程及现状;介绍了中国和欧洲第七阶段法规中RDE 试验的研究进展,对比分析了国六和国七法规、欧Ⅵ和欧Ⅶ法规中RDE 试验在污染物种类及限值、测试方法、环境条件、有效性判定依据、排放结果计算方法等方面的变化和调整,总结了欧Ⅶ和国七法规中RDE 试验在研究方向上的差异,对后续开展国七和欧Ⅶ RDE 试验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实际道路行驶排放试验;国七;欧Ⅶ中图分类号: U467 文献标识码:A0 引言实际道路行驶排放试验(RDE)是欧盟在欧Ⅵ阶段排放法规中首次提出,用来验证车辆实验室排放和道路排放的差异,从而确定车辆是否存在排放作弊行为。
我国国六阶段排放法规中也引入RDE 试验作为型式认证试验,试验方法在欧盟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做出了一些修改。
2023 年,欧盟和我国分别提出了第七阶段的法规草案,其中RDE 试验内容和方法发生较大变化。
本文介绍了中欧RDE 法规发展过程及现状,并分析了国七阶段和欧Ⅶ阶段RDE 法规研究进展及差异对比。
1 欧盟法规中RDE 试验内容发展过程及现状2016 年3 月,欧盟发布法规EU No.2016/427,其中第一次提出RDE 试验。
法规中规定RDE 试验的试验流程、边界条件、设备要求和数据处理方法等内容,但其中很多细节内容尚未完善,仍处在TBD 的状态[1]。
同年4 月,欧盟发布法规EUNo.2016/646,作为No.2016/427 法规的修订案,其中RDE 试验行程要求上增加了“单次停车超过 180 s,停车段排放剔除”一项;暂定NOx 的CF 因子为1.5(过渡期为2.1);增加了行程动力学特性和累计正海拔增加高度验证2 个附录。
2017 年6 月,欧盟发布法规EU No.2017/1151,这套法规并未对前2 部法规进行改动,而是将前2 部法规内容整合为一套法规,作为后续修订的基础。
汽车限速深度报告

汽车限速深度报告1. 引言汽车限速是一个重要的交通安全措施,旨在保护驾驶员、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本报告将深入探讨汽车限速的意义、现行限速制度的设立原因以及对限速技术的进一步研究和发展。
2. 汽车限速的意义限速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在于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并提高交通效率。
通过限制车辆速度,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为紧急救援提供更多的时间窗口。
3. 现行限速制度的设立原因现行的汽车限速制度是根据道路的特点、交通流量和车辆安全性能等因素综合考虑而设立的。
其主要原因包括:•道路安全性:不同道路类型和环境条件对车辆行驶速度有不同的要求。
通过限制车辆速度,可以适应不同道路的安全性需求。
•交通流量控制:在高密度车辆流量的情况下,限制车辆速度可以保持交通流畅,并减少交通拥堵的可能性。
•环境保护:限制车辆速度有助于减少排放物的产生,减小对环境的污染。
4. 限速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限速技术也在不断研究和发展。
以下是一些目前已经应用或正在研究中的限速技术:•路段限速:通过在道路上设置限速标志来提醒驾驶员限制车辆速度。
•电子限速器:安装在汽车上的装置,可以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流量自动调整车辆的最高速度。
•GPS限速: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将道路限速信息与车辆实时定位相结合,自动限制车辆速度。
•智能交通系统(ITS):通过无线通信技术,将道路限速信息传输到车辆上,实现自动限速。
5. 限速的挑战和机遇限速的推广和实施面临着一些挑战,但也带来了一些机遇。
以下是一些限速领域的挑战和机遇:•技术挑战:限速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需要解决一些技术难题,如准确的定位和信息传输等。
•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限速法律法规需要考虑交通安全、公平性和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因素。
•社会认知:推广限速需要提高公众对限速意义和效果的认知,以改变驾驶员的行为习惯和态度。
6. 结论汽车限速作为一项重要的交通安全措施,对于保护驾驶员、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精品)GB7258-2017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介绍

四、主要制修订内容
(一)进一步提升了大中型客车的运行安全性和防火安全 性要求
1.增加了车长大于11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装备符合标准 规定的车道保持辅助系统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的要求。
[标准条文]4.17.3车长大于11m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应装备 符合标准规定的车道保持辅助系统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
应配备三点式(全背 带式)汽车安全带的 座椅
驾驶人座椅、总质量小于等 于3500kg的客车的所有外 侧座椅、其他客车(设有乘 客站立区的客车除外)的前 排外侧乘员座椅
驾驶人座椅、前排乘员座椅(设 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 客车位于踏步区的车组人员座椅
22
四、主要制修订内容 (一) 进一步提升了大中型客车的运行安全性和防火安全性 要求-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 ➢ 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
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适用范围
机动车制造
进口
质检、维修 注册登记 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报废
GB7258是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查验、 事故车检验鉴定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 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及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最新版本为GB72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GB7258-2017
应安装行驶记录装置 所有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货车、
的类型
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的其他货车
应装备车内外视频监 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设有乘客 控录像系统的车型 站立区的客车
GB7258-2012
所有校车、公路客车和旅游客 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半挂 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的货车
关于gb 24545-2019修订解读

391 前言车辆超速行驶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
为减少因超速带来的交通事故,车辆限速相关的规定应运而生。
较早时期,道路交通问题并未突显。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逐年攀升,汽车最高速度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事故也愈发频繁和严重。
鉴于此,控制车辆行驶速度显得愈发重要。
一种有效的降低车辆行驶速度的解决方案——在车辆设计阶段,对车辆行驶速度进行约束,从技术源头对其进行控制。
通过法规手段实现这一目的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办法。
GB/T 24545是有关车辆限速系统较早的国家标准,但该标准最初定位为推荐性标准,此前并未强制实施。
随着超速行驶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的不断增大,随后又颁布了不同的法规对车辆车速进行限制。
其中,在2011年12月31日,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文(以下简称632号文)”,该文件明确规定了装备限速装置的车型及相应的速度限值。
次年发布的GB 7258-2012加入了车辆限速报警和限速功能的要求,其内容与632号文件保持了一致。
GB 24545-2019是GB/T 24545-2009的修订版,前者是在后者实施的经验之上总结提炼而成,其中修改的内容并不多,但增加了部分要求,标准更加严谨,并且更易理解。
2 标准内容解读本文在对标准内容解读时,主要将标准内容的变化归为两类:第一是内容的调整;第二是内容的增加或删除。
2.1 标准内容的调整该标准最大的调整之一是其标准属性的调整:将推荐性修改为强制性。
标准属性的调整对具备可调车速限制系统的车辆的影响较大,而对于具备最高车速限制系统的车辆,因工信部已将最高车速限速系统作为《公告》的强制性检验项目之一,故对其影响并不大。
标准适用性的调整是该修订版的另一大调整。
原标准仅适用于M 2、M 3、N 2、N 3类车辆,M 1、N 1类车辆规定为参照执行。
调整后,该标准适用于所有M、N 类车辆,即M 1、N 1类车辆也将强制执行该标准。
日本汽车法律法规介绍

日本汽车法律法规介绍为了确保机动车交通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日本制定了《道路车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控制法》及《能源合理消耗法》等法律要求。
以这些法律为依据,日本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政令、省令、公告、通知,这其中就包括了道路车辆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法规及相应的汽车产品试验和认证规程、汽车技术标准和结构标准。
日本国土交通省根据《道路车辆法》的授权,以省令形式发布日本汽车安全和排放方面的基本技术法规,即汽车安全基准。
内容涉及对机动车辆、摩托车、轻型车辆的安全、排放法规要求。
只有基本的法规要求,而如何判定汽车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的技术标准和型式认证试验规程则是主管部门中的有关机构以各种通知的形式下达全国各地方的下属机构,如各地方运输局、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日本自动车进口协会等。
其中技术标准的内容是对汽车安全法规内容更进一步的细化;型式认证审查法规是为了适当而有效地审查汽车产品新型式是否符合汽车安全法规要求而定的详细法规要求;型式认证试验规程(含补充的试验规程)为进行型式认证审查时所用的试验方法。
另外日本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中对装置和零部件的型式指定技术法规,对日本国产车及进口车申请和获取日本汽车型式认证批准的运作程序方面作了规定上。
具体项目有:日本《道路车辆法》及有关的实施法令和规则,7项。
日本《合理消耗能源法》及有关的实施法令和规则,8项。
日本汽车安全、环保技术法规,包括主动安全、被动安全、火灾预防、燃油系统、环保装置、专用车辆等7部分。
型式认证试验规程,54大项。
有关道路车辆安全法规的公告3章,包括74个附件。
与道路车辆安全法规有关技术标准30项。
车辆结构标准7项。
有关型式认证试验细则42项。
装置的型式指定。
申请材料等的准备规程。
批准后的有关规定。
一般管理规程。
进口机动车管理规程。
一、日本《道路车辆法》及有关的实施法令和规则,7项1、道路车辆法(1951年法律第185号)2、与道路车辆法中收费有关的政令(1951年政令第255号)3、道路车辆法实施细则(1951年运输省令第74号)4、2003道路车辆法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实施日期:2003年10月1日)5、2004道路车辆法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实施日期:2004年10月1日)6、机动车辆型式指定规则(1951年运输省令第85号)7、道路车辆法实施政令(1951年政令第254号)二、日本《合理消耗能源法》及有关的实施法令和规则,8项1、合理消耗能源法(1979年法律第49号)2、合理消耗能源法实施政令(1979年政令第267号)3、关于确定机动车能源效率的省令(1979年通商产业省、运输省省令第3号)4、汽油车的能源消耗效率等的报告(2001年,平成13年1月15日,制局第1号,国自环第1号)5、机动车辆燃料消耗官方公告管理规程(1980年自公第91号)6、有关制造商等改进乘用车性能的指南(1993年通商产业省、运输省公告第1号)7、有关制造商等改进载货车性能的指南(1996年通商产业省、运输省公告第1号)8、燃料消耗官方公告操作程序(1993年自环第39号)三、日本汽车安全、环保技术法规,包括主动安全、被动安全、火灾预防、燃油系统、环保装置、专用车辆等7部分四、型式认证试验规程,54大项型式认证试验规程(1971年交审第453号)TRIAS 1-1996 机动车参数测量规程TRIAS 2-1971 机动车最大稳定倾角试验规程TRIAS 3-1971 机动车发动机载荷试验规程(水冷汽油机)TRIAS 3-2-1971 机动车发动机载荷试验规程(风冷汽油机)TRIAS 3-3-1971 机动车发动机载荷试验规程(水冷柴油机)TRIAS 3-4-1984 机动车发动机功率试验规程(水冷汽油机)TRIAS 3-5-1984 机动车发动机功率试验规程(水冷柴油机)TRIAS 3-6-1998 机动车发动机功率试验规程(两轮机动车用汽油机)TRIAS 4-1971 机动车加速试验规程TRIAS 5-1971 机动车等速行驶燃油经济性试验规程TRIAS 5-2-1990 汽油车10工况燃油经济性试验规程TRIAS 5-3-1999 汽油车10.15工况燃油经济性试验规程TRIAS 5-4-1999 柴油车10.15工况燃油消耗试验规程TRIAS 6-1971 机动车最大车速试验规程TRIAS 6-2-2002 大型载货车限速装置试验规程TRIAS 7-1996 机动车气体燃料容器固定装置试验规程TRIAS 8-1996 机动车气体燃料的气密性和通风试验规程TRIAS 9-1971 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试验规程TRIAS 10-1971 机动车前轮定位试验规程TRIAS 11-1996 机动车应紧制动试验规程TRIAS 11-2-2001 乘用车制动系统试验规程TRIAS 11-3-1996 载货车和客车制动系统试验规程TRIAS 11-4-1996 挂车制动系统试验规程TRIAS 11-5-1996 两轮机动车制动系统试验规程TRIAS 11-6-2000 乘用车制动系统试验规程TRIAS 12-1996 机动车行车制动系统效率试验规程TRIAS 13-1996 机动车驻车制动系统效率试验规程TRIAS 14-1996 测量机动车制动性能降低程度的试验规程TRIAS 15-1996 机动车制动用空气容量的试验规程TRIAS 16-1975 汽车列车制动滞后试验规程TRIAS 17-1996 机动车转弯时制动试验规程TRIAS 18-1996 机动车紧急制动试验规程TRIAS 19-1996 机动车在制动警报装置关闭期间制动性能的试验规程TRIAS 19-2-1975 制动液泄漏警报装置的试验规程TRIAS 20-1996 机动车噪声试验规程TRIAS 21-1997 机动车喇叭声级试验规程TRIAS 21-2-2000 喇叭声响警报装置的试验规程TRIAS 21-3-2000 喇叭声音压力的试验规程TRIAS 22-1996 机动车照明系统试验规程TRIAS 22-2-1996 前照灯和前雾灯试验规程TRIAS 22-3-2000 前雾灯试验规程TRIAS 22-4-2000 前位(侧)灯试验规程TRIAS 22-5-2000 前示廓灯试验规程TRIAS 22-6-2000 前回复反射器试验规程TRIAS 22-7-2000 侧回复反射器试验规程TRIAS 22-8-2000 后位(侧)灯试验规程TRIAS 22-9-2000 后雾灯试验规程TRIAS 22-10-2000 后示廓灯试验规程TRIAS 22-11-2000 后回复反射器试验规程TRIAS 22-12-2000 大型后回复反射器试验规程TRIAS 22-13-2000 制动灯试验规程TRIAS 22-14-2000 辅助制动灯试验规程TRIAS 22-15-2000 倒车灯试验规程TRIAS 22-16-2000 转向指示器试验规程TRIAS 22-17-2000 三角警告牌试验规程TRIAS 22-18-2000 前置三角警告牌试验规程TRIAS 22-18-2-2000 前置三角警告牌试验规程(互相承认的装置)TRIAS 23-1999 汽油车怠速,10工况和11工况下排气排放物试验规程TRIAS 23-2-1974 汽油车6工况排气排放物试验规程TRIAS 23-3-1995 汽油车燃油蒸发排放试验规程TRIAS 23-4-1999 汽油车怠速和10.15工况下排气排放物试验规程TRIAS 23-5-1999 汽油车怠速和13工况下排气排放物试验规程TRIAS 23-6-1999 两轮汽油车怠速和两轮车工况排气排放物试验规程TRIAS 23-7-1999 汽油车燃油蒸发排放试验规程(热浸损失试验和昼间换气损失试验)TRIAS 23-8-2000 汽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试验规程TRIAS 24-1997 柴油烟度试验规程TRIAS 24-2-1974 柴油车6工况排气排放物试验规程TRIAS 24-3-1991 柴油车10工况排气排放物试验规程TRIAS 24-4-1999 柴油车10.15工况排气排放物试验规程TRIAS 24-5-1999 柴油车13工况排气排放物试验规程TRIAS 24-6-2001 柴油车4工况下烟度测量的试验规程TRIAS 24-7-2001 柴油车排气排放物控制装置用车载诊断系统(OBD)试验规程TRIAS 25-1971 机动车操纵稳定性试验规程TRIAS 26-1975 型式认证试验规程通则TRIAS 27-1994 转向装置冲击试验规程TRIAS 28-1993 客车及载货车风窗玻璃清洗系统试验规程TRIAS 28-2-1993 乘用车风窗玻璃刮刷及清洗系统试验规程TRIAS 28-3-1993 除霜除雾系统试验规程TRIAS 29-1973 外后视镜碰撞缓冲试验规程TRIAS 30-1995 机动车热损害试验规程TRIAS 31-1994 安全带总成试验规程TRIAS 32-1983 头部约束系统试验规程TRIAS 33-1993 碰撞中燃料泄漏等试验规程TRIAS 34-1975 仪表板吸收冲击试验规程TRIAS 35-1975 座椅及座椅固定点试验规程TRIAS 36-1975 座椅靠背吸收冲击试验规程TRIAS 37-1987 座椅安全带固定点试验规程TRIAS 38-1989 车门保持件试验规程TRIAS 39-1975 内后视镜碰撞缓冲试验规程TRIAS 40-1975 遮阳板吸收冲击试验规程TRIAS 42-1994 乘用车塑料油箱试验规程TRIAS 43-1992 乘用车轻合金盘式车轮试验规程TRIAS 43-2-1992 载货车及客车轻合金盘式车轮试验规程TRIAS 44-1987 二轮机动车轻合金盘式车轮试验规程TRIAS 45-1996 防抱死系统试验规程TRIAS 46-1991 机动车后下防护装置试验规程TRIAS 47-1993 正面碰撞中乘员防护试验规程TRIAS 47-2-1996 侧碰撞中乘员防护试验规程TRIAS 47-3-2000 侧碰撞中乘员防护装置试验规程TRIAS 48-1994 机动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试验规程TRIAS 49-1993 警告驾驶员没有使用安全带的报警装置试验规程TRIAS 50-1994 机动车辅助制动系统减速性能试验规程TRIAS 51-1999 儿童约束系统试验规程TRIAS 52-1994 车窗玻璃试验规程TRIAS 53-2000 两轮机动车锁止装置试验规程TRIAS 54-2000 行驶记录仪试验规程TRIAS 55-2000 速度指示装置试验规程补充试验规程1.测量排气排放物的技术标准(1977年自公第403号)2.与“道路车辆安全法规第11条第2款的管理规程”中使用安全气囊的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等效的试验(1991年修订的技企第6号)3.对“乘用车塑料油箱技术标准”中关于试验方法的规定的解释等(1991年通商公告)4.甲醇机动车排气排放物测量规程(1992年自环第315号)5.确定通过部分稀释通道装置和全部稀释通道装置测量出的PM排放值间的等效性的试验规程(1993年自环第332号)6.初始型式认证试验实施细则(1999年交审第164号)7.道路车辆安全法规第31条第21款管理规程(1994年自环第255号)8.压缩天然气机动车排气排放物测量规程(1996年自环第267号)9.利用底盘测功机测量汽油机动车13工况排气排放物的测量方法(1997年自环第114号)10.利用底盘测功机测量柴油机动车13工况排气排放物的测量方法(1997年自环第115号)五、有关道路车辆安全法规的公告3章,包括74个附件第1章一般规定第2章第1部分适用于新指定机动车的安全法规细则第2章第2部分适用于新指定机动车以外所有车辆的安全法规细则第2章第3部分适用于在用车辆的安全法规细则第3章第1部分适用于已被型式批准的新摩托车的安全法规细则第3章第2部分适用于除已被型式批准摩托车以外的新摩托车的安全法规细则第3章第3部分适用于在用摩托车的安全法规细则附件1 轻合金盘式车轮技术标准附件2 乘用车充气轮胎技术标准附件3 载货车、大客车和挂车充气轮胎技术标准附件4 两轮车辆充气轮胎技术标准附件5 转向系统撞击吸收技术标准附件6 四轮车辆锁止装置技术标准附件7 两轮车辆锁止装置技术标准附件8 止动器技术标准附件9 载货车和大客车制动系统技术标准附件10 防抱系统技术标准附件11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标准附件12 两轮车辆制动系统技术标准附件13 制动液泄漏警报装置技术标准附件14 挂车制动系统技术标准附件15 乘用车塑料油箱技术标准附件16 碰撞中燃油泄漏技术标准附件17 车用气体燃料箱安装装置技术标准附件18 车用气体燃料箱气密性和通风技术标准附件19 外部突出物技术标准附件20 外部突出物行李架技术标准附件21 外部突出物无线电收放天线技术标准附件22 正面碰撞中乘员防护技术标准附件23 侧面碰撞中乘员防护技术标准附件24 后下防护装置(RUPD)技术标准附件25 RUPD的安装及车辆后下防护技术标准附件26 机动车内饰材料抗燃烧性技术标准附件27 减轻仪表板碰撞技术标准附件28 前方视野技术标准附件29 座椅和座椅固定点技术标准附件30 座椅安全带固定点技术标准附件31 座椅安全带总成技术标准附件32 在驾驶员未使用安全带时发出警报信号的报警装置技术标准附件33 头部约束装置(头枕)技术标准附件34 儿童约束装置技术标准附件35 防止车门打开技术标准附件36 前照灯技术标准附件37 装置型式指定标准--前照灯附件38 灯具、回复反射器和转向指示灯的安装技术标准附件39 两轮车灯具、回复反射器和转向指示灯的安装技术标准附件40 装置型式指定标准--灯具、回复反射器和转向指示灯的安装附件41 前照灯清洗器技术标准附件42 前照灯清洗器的安装技术标准附件43 前雾灯技术标准附件44 前后位置(侧)灯技术标准附件45 示廓灯技术标准附件46 前回复反射器技术标准附件47 侧示廓灯技术标准附件48 侧回复反射器技术标准附件49 牌照灯技术标准附件50 尾灯技术标准附件51 后雾灯技术标准附件52 驻车灯技术标准附件53 后示廓灯技术标准附件54 后回复反射器技术标准附件55 大型后回复反射器技术标准附件56 制动灯技术标准附件57 辅助制动灯技术标准附件58 倒车灯技术标准附件59 转向指示灯技术标准附件60 喇叭的声响报警装置技术标准附件61 喇叭技术标准附件62 前置三角警告牌技术标准附件63 防盗报警装置技术标准附件64 可缓解碰撞强度的外后视镜技术标准附件65 减轻内后视镜碰撞的技术标准附件66 用于最前方和最左侧视野的车镜技术标准附件67 两轮车后视镜技术标准附件68 两轮车后视镜的安装技术标准附件69 车速表技术标准附件70 铰接客车结构要求附件71 双层车辆结构要求附件72 防止联接车辆制动滞后技术标准附件73 灯具发光面的测量方法,灯具的数量和安装位置等(与第2章的第2和第3部分有关) 附件74 摩托车制动系统技术标准机动车辆检验规程(1961年自车第880号)与车辆检验检查业务法规有关的国家机构型式认证试验标准(1972年自车第626号)六、与道路车辆安全法规有关技术标准30项与道路车辆安全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1983年自车第899号)附件1 大型载货车速度限制装置技术标准附件7—2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标准附件18—2 侧碰撞中的乘员防护技术标准附件19 后下保险杠技术标准附件22 座椅和座椅固定点技术标准附件23 减轻椅背撞击技术标准附件27 头部约束装置技术标准附件29—2 车门保持系统技术标准附件30 车窗玻璃技术标准附件31 汽油车10.15工况排放测量技术标准附件32 汽油车10工况和11工况排放测量技术标准附件33 汽油车13工况排放测量技术标准附件34 柴油车10.15工况排放测量技术标准附件35 柴油车10工况排放测量技术标准附件36 柴油车13工况排放测量技术标准附件37 柴油车4工况排放测量技术标准附件38 汽油车排放控制装置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标准附件39 柴油车排放控制装置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标准附件40 汽油车燃油蒸发排放测量技术标准附件41 两轮车辆工况排放测量技术标准附件45—2 前雾灯技术标准附件64 警报回复反射器技术标准附件65—2 应急制动指示装置技术标准附件70 乘用车风窗玻璃刮刷和清洗系统技术标准附件71 大客车和载货车风窗玻璃清洗系统技术标准附件72 除霜除雾系统技术标准附件73 遮阳板减轻碰撞技术标准附件75 行驶记录仪技术标准附件76 速度指示装置技术标准附加规则与道路车辆安全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部分修正本七、车辆结构标准7项1.长货挂车的结构标准(1972年自车第623号)2.单人驾驶的大客车结构要求(1986年地技第228号)3.大客车安装安全带的要求(1978年自车第768号)4.旅居机动车结构要求(1995年自技第258号)5.广播车结构要求(1995年自技第257号)6.运输省大臣根据道路车辆安全法规第29条第4项第7号批准项目的公告(1999年运输省公告第820号)7.柴油蓄压型混合动力车辆结构要求(1995年自审第1243号)八、有关型式认证试验细则42项1.对“型式认证试验规程”要求提交的照片的管理(198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2)2.安装在汽车轮胎附近挡泥板上的延伸挡板(198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6)3.在排气排放物等试验中试验车辆所容许的运行范围(198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7)4.安装在乘用车顶的车顶纵梁的管理规程(1982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1)5.对“外后视镜安装位置”进行检查的管理规程(1983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1)6.进口乘用车的改装方法和试验等的管理规程(1987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1)7.证明车辆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研究文件的格式示例(1987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2)8.对证明道路车辆符合安全法规规定的证书的格式示例的部分修正(1987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3)9.后视镜视野试验管理(1987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4号)10.对示廓灯,尾灯和制动灯进行检查的管理规程(1987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5号)11.对燃油蒸发排放试验过程中燃油系统气密性的确认(199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3号)12.对机动车“防抱死系统试验规程”中相关规定的解释(199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5号)13.使用头部模型进行遮阳板碰撞吸能试验的数据记录格式示例(199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8号)14.“机动车后防钻撞保险杠试验规程”的管理规程(1992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2号)15.部分修改“仪表板碰撞吸能技术标准”后试验数据的填写规程(1992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4号)16.联接车辆制动滞后型式认证试验管理规程(1993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1号)17.初始型式认证试验细则(1993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3号)18.关于实施“机动车内饰材料阻燃性试验规程”规定的试验管理(1993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7号)19.对提交确认自身结构、装置及功能的机动车的管理(1995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6号)20.按照“型式认证试验规程”规定进行试验的车辆等的管理(1995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7号)21.柴油混合动力发动机13工况排气排放物的测量的管理规程(1995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8号)22.蓄压型柴油发动机(Diesel pressure-accumulating type engine)13工况排气排放物的测量的管理规程(1995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9号)23.压缩天然气机动车排气排放物试验等的管理规程(1996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1号)24.机动车急制动试验及喇叭声级试验的试验结果的管理规程(1996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10号)25.关于型式认证试验时选择试验车辆的指南(1998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98-1号)26.根据装置的型式指定制度在机动车的型式指定等检查中对照明系统和回复反射器的管理(1999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99-1号)27.建立进口机动车型式认证直接咨询点(1999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99-4号)28.申请乘用车制动系统和喇叭的装置型式指定时所附文件的记录项目(1999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99-7号)29.申请型式指定等时完全使用公司内部10.15工况燃油消耗率试验结果的范围(1999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99-8号)30.汽油混合动力车排气排放物试验规程(1999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99-9号)31.在机动车检查中对已获指定的装置的管理(1999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99-10号)32.对由不同申请人申请型式指定等的机动车试验数据的管理(1999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99-11号)33.排气排放物等试验中机动车行驶阻力的管理规程(1999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99-14号)34.进口机动车侧碰撞中乘员防护标准的测试(2000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2000-6号)35.官方型式认证试验中参数测量误差的管理规程(200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2001-1号)36.型式认证试验程序规则(200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100号)37.使用已做完试验车辆和车辆生产的指南(200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102号)38.未完全装备车辆实施型式认证试验指南(200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103号)39.型式通告(type notification)试验中使用临时试验加载平台的指南(200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104号)40.机动车型式认证试验发动机号的打刻(2001年型式认证试验信息第106号)41.机动车申请型式指定10-15工况燃油消耗率试验管理规程42.机动车型式指定试验管理规程九、装置的型式指定1、装置型式指定法规(1998年运输省令第66号)2、参考信息:装置型式指定标准简述3、对“装置型式指定实施规程”的部分修正(1998年自技第215号,自审第1253号,自环第222号)4、附件装置型式指定实施规程5、附件1 两轮机动车等锁止装置的型式指定标准6、附件2 乘用车制动系统的型式指定标准7、附件3 侧碰撞中乘员防护装置的型式指定标准8、附件4 外部凸出物的型式指定标准9、附件5 外部凸出物——行李架的型式指定标准10、附件6外部凸出物——无线电接收和发射天线的型式指定标准11、附件7 后下防护装置(RUPDs)的型式指定标准12、附件8 在已获批准的RUPD的安装方面对车辆的型式指定标准和在后下防护(RUP)方面对车辆的型式指定标准13、附件9 座椅及其固定点的型式指定标准14、附件10 座椅及其头部约束系统的型式指定标准15、附件11 头部约束系统(头枕)(不管是否与座椅是一体的)型式指定标准16、附件12 儿童约束系统型式指定标准17、附件13 门锁和车门保持件型式指定标准18、附件14 噪声控制装置型式指定标准19、附件15 排气排放物装置型式指定标准20、附件16 前照灯型式指定标准21、附件17 前照灯清洗器型式指定标准22、附件18 前照灯清洗器的安装的型式指定标准23、附件19 前雾灯的型式指定标准24、附件20 位置灯的型式指定标准25、附件21 尾灯的型式指定标准26、附件22 制动灯的型式指定标准27、附件23 辅助制动灯的型式指定标准28、附件24 前示廓灯的型式指定标准29、附件25 后示廓灯的型式指定标准30、附件26 侧示廓灯的型式指定标准31、附件27 后雾灯的型式指定标准32、附件28 驻车灯的型式指定标准33、附件29 倒车灯的型式指定标准34、附件30 前回复反射器的型式指定标准35、附件31 侧回复反射器的型式指定标准36、附件32 后回复反射器的型式指定标准37、附件33 大型后回复反射器的型式指定标准38、附件34 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的型式指定标准39、附件35 喇叭的声响报警装置的型式指定标准40、附件36 喇叭的型式指定标准41、附件37 警告回复反射器的型式指定标准42、附件38 应急制动指示装置的型式指定标准43、附件39 转向指示灯的型式指定标准44、附件40 两轮摩托车等后视镜的型式指定标准45、附件41 两轮机动车等后视镜的安装的型式指定标准46、附件42 车速表的型式指定标准47、附件43 行驶记录仪的型式指定标准48、附件44 速度指示装置的型式指定标准49、国土交通省大臣依据装置型式指定法规第5条指定国家的公告(2000年省令第167号)十、申请材料等的准备规程1、机动车型式认证实施规程(通达)(1998年自审第1252号)2、附件(附件)机动车型式认证实施规程3、附件1 机动车型式指定实施规程(通达)4、附件2 机动车型式通告管理规程5、附件3 免检的微型机动车等及机动自行车用发动机型式批准管理规程6、附加规则1 用于确认机动车型式的判定标准7、附加规则2 机动车底盘编号或发动机型式的冲压/压花标识的管理规程8、附加规则3 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识别代码9、附加规则4 机动车型式指定申请提交规程10、附加规则4—2 细微变更的管理规程11、附加规则5 机动车参数表填写规程12、附加规则6 机动车外观数据的填写规程13、附加规则7 驾驶耐久性实施规程14、附加规则9 进口机动车在提交其公司内部的试验结果时可被承认的国外试验方法15、附加规则10 指定进行机动车型式指定的官方试验机构16、附加规则11 使用国外机动车试验机构试验数据的实施规程17、附加规则12 需要提交的信息的数量18、附加规则13 机动车注册档案等中需要记录的机动车参数等的记录方法19、附加规则14 已被型式指定的机动车完整性检查的实施办法20、附加规则15 机动车噪声和排气污染物控制装置的管理规程21、附加规则16 免检的微型机动车等型式批准申请等的提交规程22、附加规则17 免检的微型机动车等型式批准试验的实施规程23、附加规则18 1类机动车自行速度性能的控制方法等24、附加规则19 1类机动车自行速度性能的控制方法等的管理规程25、附加规则20 三轮和四轮机动自行车型式批准申请的提交26、根据机动车型式指定法规第3条第1款需提交国家交通安全和环境试验室的车辆运行要求及需提交国土交通省的文件(1983年运输省公告第331号)27、油箱内制动油数量的计算方法(1988年JAIA)28、已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耐久性的展示(1999年自环第94号)29、运输省大臣根据道路车辆安全法规第1—3条批准的装置(2000年自技第19号)30、电子文档的提交规程(1999年通商公告)31、对“机动车型式批准实施规程(通达)”的部分修订的管理规程(2000年自审第1493号,自技第211号32、缩短机动车型式指定申请试验的期限(2000年国自审第402号)十一、批准后的有关规定1、通报信息和审核资料等的提交规程2、经型式指定的机动车生产厂的审核(1957年自车第320号)3、与缺陷机动车有关的解决缺陷车辆问题的措施(1969年自车第665)4、对缺陷机动车处理体系的充实与强化(1977年自整第31号)5、对缺陷机动车商业处理体系的强化(1977年自整第155号)6、缺陷机动车辆信息报告(1984年自车第451号)7、有关召回通知等的管理规程(1994年自审第1530号)8、关于与召回通知等有关的工作指南(1999年自审第245号)9、可以在召回通知中处理的有关召回中已对不符合条件预先警告的示例(1994年自审第1531号)10、车辆召回的操作惯例(1994年自审第1280号)十二、一般管理规程1、机动车检查标准(1951年运输省令第70号)2、机动车的使用分类(通达)(1960年自车第452号)3、“机动车的使用分类(通达)”的详细管理规程(2001年国自技第50号)4、对已采取排气排放物控制措施的机动车的管理(1999年自环第93号)5、适用于道路车辆安全法规第30条款第2款和第31条款第6、12、21款第58条第60和61款规定的机动车(通达)(1982年自公第167号)6、道路车辆法实施条例第36条第5、6、7款中规定的文件(1991年自公第156号)7、对申请降低道路车辆安全法规要求的机动车的管理(1968年自车第763号)。
新车评价规程NCAP简介

3.2 Euro-NCAP
欧洲新车评价程序(Euro-NCAP)是一个由行业性组织,由欧洲各国汽车联合会、政府机关、 消费者权益组织以及汽车俱乐部等组成。Euro-NCAP 是不依附于任何汽车生产企业的独立第 三方机构,其试验结果具有绝对的公证性。由于 NCAP 星级评价组织不依附任何企业和团体, 因此所需经费由欧盟提供。其将不定期对已上市的新车和进口车进行测试,而 Euro-NCAP 的 试验速度、碰撞强度和评价指标要明显高于法规要求,按 NCAP 规定的试验项目开展汽车安 全性检测和星级评定,其最终结果通过杂志或其他媒体按星级划分公开发布,为消费者提供真 实可信的参考信息。由于得到欧盟各国的广泛认可和支持,因此 Euro-NCAP 在全球的影响力 最大,Euro-NCAP 的测试项目包括:64 km/h 时 40%正面偏置碰撞、50 km/h 时可变形移动壁 障的侧面碰撞、40 km/h 时的行人保护和 29 km/h 时的圆柱碰撞试验、鞭打试验(Whiplash)等。 其中包括安全辅助系统加分项有:安全带提醒装置(SBR)、电子稳定控制(ESC)、限速装置(SLD) 等。 3.2.1 欧洲NCAP包括了正面碰撞、侧面碰撞、侧面圆柱碰撞、行人保护及鞭打试验等5项。 (1)正面碰撞:
3.6 新成员南美NCAP成立
2010 年 10 月 18 日,Latin NCAP(南美 NCAP)正式成立,并公布了其第一批评价结果,从 此,世界 NCAP 大家庭中又有了一个新的成员。NCAP 是世界上公认的最为科学的安全评价体 系,很多国家及地区都建立了自己的 NCAP。
ECE和EEC(EC)汽车技术法规介绍

ECE和EEC(EC)汽车技术法规介绍ECE和EEC(EC)汽车技术法规介绍ECE和EEC(EC)汽车技术法规介绍⼀、ECE汽车技术法规介绍1 ECE汽车技术法规及其⽬前的体系结构WP29(世界车辆法规论坛)⽬前同时运作《1958年协定书》(⽬前该协定书修订版的全称为《关于对轮式车辆、安装和/或⽤于轮式车辆的装备和部件采⽤统⼀技术法规以及采⽤统⼀条件以相互承认基于上述技术法规的批准的协定书》)和《1998年协定书》(⽬前该协定书全称为《关于对轮式车辆、安装和/或⽤于轮式车辆的装备和部件制定全球性技术法规协定书》),进⾏ECE汽车技术法规和全球统⼀汽车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和实施⼯作。
在ECE汽车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前已正式制定颁布的ECE法规共有121项,其中针对汽车产品(M、N、O类车辆)的ECE法规95项,针对摩托车产品(L类车辆)的ECE法规21项,针对农林拖拉机产品(T类车辆)的ECE法规5项。
在针对汽车产品的95项ECE法规中,欧洲联盟的汽车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技术指令2001/116/EC(70/156/EEC的最新修订本)中,规定58项ECE法规完全等同于相应的欧盟技术指令,即按照这些ECE法规所作的ECE汽车零部件产品型式批准,等同于欧洲联盟整车型式批准框架中的相应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的EEC/EC型式批准。
⽬前已颁布的121项ECE法规的体系结构如表1所⽰:2 已颁布的121项ECE汽车技术法规⽬录注:备注栏中“等同EC指令”表⽰该ECE法规在2001/116/EC中被规定与相应的欧盟技术指令完全等同;“▲”表⽰该ECE法规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法规项⽬;“○”表⽰该ECE法规为农林拖拉机法规项⽬。
⼆、EEC(EC)汽车技术法规介绍1、前⾔欧洲联盟所制定的EEC(EC)技术指令(即欧洲经济共同体技术指令,由原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制定,《马斯特⾥赫特条约》⽣效实施后,EEC指令逐渐改称EC指令——欧洲共同体指令)是根据《罗马条约》针对国民经济中各种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的产品⽽制定的,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ECE汽车技术法规不同,EEC(EC)技术指令涉及国民经济的各⾏各业,有关车辆产品的EEC(EC)技术指令只是其中的⼀部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限速装置
一、道路实验:
(一)车辆准备:
a、应该将代表被认证车辆型式的车辆及代表限速装置型式的适当装置提交给技术服务部门;
b、测试车辆的发动机,特别是燃料供给设置(化油器或喷射系统)应该符合车辆厂商的规
范;
c、应该将轮胎安好并充至额定压力;
d、 车辆质量指的是厂商规定的空载质量;
(二)测试道路:
a、测试地面应该适于保持稳定车速并且不能有突起。除车轮外倾的影响之外,坡度不应超
过2%并且变化不应超过1%;
b、测试地面应该无水、雪或冰;
(三)环境气候条件:
a、距地面1米处的平均风速应该小于6米/秒,阵风不超过10米/秒;
(四)加速度测试方法:
以低于给定速度10公里/小时运行的车辆应该尽量采用加速器控制装置来进行强制加速。
加速过程至少应保持30秒直至车辆速度稳定。测试期间应记录车辆的瞬时速度以制订速度
与时间的曲线,该时间视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的运行情况而定。速度测量值的精确度应该为
±1%。时间测量值的精确度应该在0,1 s内。
五、稳定速度下的测试方法:
对车辆完全加速以达到稳定速度,并在至少400米内的测试平台上保持该速度。应该在同一
测试平台上重复测量车辆的平均速度,但是应该采用同一流程以反方向行驶进行测量。
原来认定的整个测试的稳定速度取的是在测试平台上往返运行所测得的两个平均速度的平
均值。应该进行5次包括稳定速度计算在内的全部测试。所进行的速度测量精确度为±1 %,
时间测量精确度为0,1 s。
二、转鼓台架实验:
(一)底盘测功器的特征:应该以±10%的精确度在底盘测功器上施加相当于车辆质量的惯
性。车辆速度的测量精度应该为±1 %。时间的测量精确度为0.1 s。
(二)加速度测试方法
测试期间,对由底盘测功器的刹车装置所吸收的功率的设置应该符合测试速度下车辆
对渐进运动的阻力。可以通过计算来确定这一功率并应设置为±10 %的精确度。应申请人
的要求,并经管理机构同意,所吸收的功率也可另外设为0,4 P最大(P最大是发动机的最
大功率)。以低于额定速度10公里/小时的速度运行的车辆,应该采用加速度调节装置强大
的强制作用来实现发动机的最大加速度。该加速过程应至少保持20秒直至车辆速度稳定。
测试期间应记录车辆瞬时速度以制订速度与时间以及限速装置运行期间的曲线。
(三)稳速试验测试方法
1、应该将车辆安装在底盘测功器上。应该满足下列验收标准,被底盘测功器所吸收的功率
应该逐渐变化,从最大功率P最大到等于0,2 P最大的值。应该在上述整个功率变化过程中
记录车辆的速度。应在此范围内决定车辆的最大速度;
2、上述测试和记录应重复五次。
三、只有当申请人能够证明在发动机试验台上的测试与在车道上的测试可以达到相同的效
果,并满足技术服务部门要求时,才能采用该测试程序。
一、道路试验验收标准
(一)加速度测试的验收标准:
1.1车辆达到的稳定速度V稳定应该等于或小于额定速度V设定。V设定的公差上下限的值在5%
或5公里/小时范围内,均视为合格;
2.2瞬态反应:首次达到稳定转速之后:
(a) 最大速度不应超过稳定速度V稳定5%以上;
(b) 测量周期大于0,1 s时,速度变化率不应超过0,5 m/s2;
(c) 应该在首次到达稳定速度V稳定 10秒中之内达到。
2.3稳定速度:当达到稳定速度时:
(a) 当达到稳定速度时:速度变化的最大值不应超过稳定速度V稳定4%或2km/h,取其
中大值;
(b) 测量周期大于0.1 s时,速度变化率不应超过0.2 m/s2;
(c) 稳定速度(V稳定)是在达到稳定速度10秒钟之后,在20秒的最小周期内计算出
的平均速度。
2.4应该在加速时进行测试,并且齿轮各减速比的检验验收标准允许超过速度限制。
(二)稳速试验验收标准:
a所获得的稳定速度V稳定绝不可超过额定速度V设定。但是,V设定的公差上下限的值在5%或
5公里/小时范围内,均视为合格;
b测试期间,最高与最低稳定速度之间的差值不应超过3km/h;
c应该在稳定速度时进行测试,并且齿轮各减速比的检验验收标准允许超过速度限制。
二、转鼓台架验收标准
(一)加速度测试的验收标准:
1、车辆达到的稳定速度V稳定应该等于或小于额定速度V设定。但是,当公差上下限的值
在5%或5公里/小时范围内,均视为合格;
2、瞬态反应:首次达到稳定速度之后:
(a) 速度上下波动的最大值不应超过稳定速度V稳定的5%;
(b) 测量周期大于0,1 s时,速度变化率不应超过0,5m/s2;
(c) 应该在首次到达稳定速度V稳定 10秒中之内达到1.1.4.2.3.中要求的稳定速度条件。
3、稳定速度:当达到稳定速度时:
(a) 稳定速度的变化不应超过稳定速度V稳定 4%以上或2公里/小时,取其中大值;当达
到稳定速度时:速度变化的最大值不应超过稳定速度V稳定的4%或2公里/小时。
(b) 测量周期大于0,1 s时,速度变化率不应超过0,2 m/s2。
1.4应该在加速时进行测试,并且齿轮各减速比的检验验收标准允许超过速度限制。
(二)稳速试验的验收标准:
1、所能达到的稳定速度V稳定绝不可超过额定速度V设定。但是,V设定的公差上下限的
值在5%或5公里/小时范围内,均视为合格;
2、最高与最低稳定速度之间的差值不应超过3公里/小时;
3、应该在稳定速度时进行测试,并且齿轮各减速比的检验验收标准允许超过速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