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难点问题论析
浅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

浅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1. 引言1.1 研究背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主体向市场出售、租赁或变更用途的过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为了当前城市发展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过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要依靠政府垄断约束和行政管理形式,但这种方式已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需要探讨如何更好地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促进城市建设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研究背景指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涉及到土地制度改革、城市规划、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对于推动城市健康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有必要深入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现状、影响、限制因素及解决对策,为未来的政策制定和城市发展提供参考。
1.2 问题意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土地资源供应相对不足,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有效拓展城市土地供应,促进城市建设。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通过规范和改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可以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更合理利用,提高城市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合理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仅有利于推动城市化进程,还能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研究和解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现状目前,我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现状是比较复杂的。
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之一,因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
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限制,集体土地的入市面临着各种挑战和难题。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实践中存在着不确定性和风险。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集体土地的入市手续繁琐,流程复杂,容易导致一些不法分子趁机谋取私利,造成资源浪费和不正当竞争。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分析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分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向市场化经营、流转、交易的过程。
在中国农村,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无法像城市土地一样自由买卖、流转交易,这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农民土地财富的实现受到限制。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成为制约农村土地资源发展和农民收益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的核心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的矛盾。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但在目前的土地制度下,农民只能通过承包经营土地来获得土地使用权,却无法通过买卖或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所有权的转让。
这一矛盾使得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面临较大的制度约束和风险,限制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益的最大化。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涉及到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度性不完善。
目前,中国的土地制度仍然以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为基础,缺乏相应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法规支持。
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流程复杂、成本高,以及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难以保障。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涉及到利益分配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由于土地是重要的农民财富,土地流转和入市改革可能引发土地利益的重新分配和社会矛盾的出现。
在农村,土地被视为家庭的重要经济支柱,一旦涉及到土地流转和入市,可能引发农民对土地财富的争夺和不公平感的加剧,进而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完善相关的土地制度和法律法规,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要建立健全土地所有权登记体系,明确土地权益归属,建立透明、公正、安全的土地交易市场,推动土地市场化流转,提高农民土地财富的实现效率和收益。
加强农民土地产权保护和利益补偿机制建设,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入市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和补偿。
要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合同制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林丹丹(中共沈阳市和平区委政法委员会,辽宁沈阳110003)[摘要]2019年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打破了农村土地只能经先征收后出让程序进行一级市场交易的格局,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利于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但是在用地来源、入市用途、收益分配及融资抵押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通过从完善登记制度明晰产权、增加存量扩大用途、合理征税、完善收益分配机制、配套融资抵押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引导等方面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抵押融资[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043(2023)07-0130-03[作者简介]林丹丹(1988—),女,山东烟台人,中共沈阳市和平区委政法委科长,中级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法治建设。
第2023年第7期(总第563期)商业经济No.7,2023Total No.563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来源存在问题(一)土地权属不明晰只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入市交易,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地区建设用地登记制度并不完善,土地产权归属并不明晰[1],存在着农村土地和已经被征收的国有土地界限不明、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及未利用土地边界不清等问题[2]。
虽然2020年国家部委已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要求,但此项工作推进仍面临诸多困难。
经营性建设用地只是建设用地的一部分,对于下一步划分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公益性建设用地的登记确权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出台相关规定。
登记机关对于权利人主体需要进行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于集体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行使主体并不统一,有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委员,还有的是土地股份合作社[3],权利主体不明晰,对于后续的流转上不仅容易带来纠纷,或导致受让企业损失无处填补,抑或导致农村集体权益受到损害,若转让双方私下协商低价转让更容易造成集体土地资产损失,为权力寻租带来一定空间。
浅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

浅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摘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当前社会发展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通过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概念、入市的影响、现行政策、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探讨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展望。
通过深入研究,我们可以看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加强相关政策和措施来规范和引导这一过程。
未来,应该注重平衡集体和个体利益,促进农村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这篇文章将有助于更深入地了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政策分析、存在问题、解决对策、重要性、发展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是当前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议题,也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的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建设开发或出租经营的用地。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不断增加。
背景介绍中还需要分析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例如土地资源供给不足、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农民土地收入不稳定等。
这些问题使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现有的政策和制度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范管理尚未完善,存在监管漏洞和制度矛盾。
为了更好地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范发展,需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本文旨在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影响、现行政策的局限性、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参考,推动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影响和现行政策的有效性。
通过对该问题的研究,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也可以减少相关领域的风险和隐患,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益经验和参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分析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政策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由集体农户经营管理、用于农村建设的土地资源,其入市包含了农村地区的土地利用和农民收入增长等方面的问题。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也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需要综合分析并寻求解决办法。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的出现是由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完善所致。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土地使用权则可以由农民个人、集体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在土地制度改革初期,由于政策的限制,农民只能取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无法取得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随着城乡一体化政策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面临着如何合法入市的问题。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也与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存在一定的矛盾。在农村地区,由于土地的资源相对丰富,土地利用方式相对单一,长期以来,农村土地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和开发。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持续增加,城市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问题成为了当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还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可以为农民增加收入,改善农村经济环境,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也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令农民失去耕地,导致农村人口外流,农村经济环境的变化等。
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应当完善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规则和政策,使农民能够依法取得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需要积极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效益,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监管和管理,防范土地资源被过度开发和破坏。需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农民依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存在问题及其对策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受国家法律和土地产权制度制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集体决策机制、土地价格机制、收益分配机制、供后监管机制不健全,抵押融资、农村规划、土地征收、土地整治配套改革滞后。
成都市在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借鉴成都市经验,从优化制度环境、健全内部机制、完善配套改革三方面构建政策体系。
标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地改革;土地政策;成都市一、问题的提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
长期以来,政府主导的“征地—卖地”土地利用模式支撑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但城乡市场分割、要素流动不畅导致土地价格扭曲,诱发政府征地冲动、寻租行为猖獗,引致城市增长失控、耕地面积减少,农民财产权益受损、社会矛盾激发等,现行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
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我国土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2008年以来,成都市开展了新一轮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城乡社会配套改革,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开流转,改革进程走在全国前列,并形成了“成都模式”。
系统探究成都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不仅有助于规范成都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践操作,而且可为全国性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政策制定储备经验。
近年来,学界研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主要观点认为,制度环境变化引致的外部利润、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要求、城市化推进对土地发展权保障等都对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有着理论和现实需求,直接入市将面临农民失地、收益分配不公、耕地非农化等风险;各地探索实践中主要形成了“就地流转”“异地流转”“就地+异地流转”等不同模式,不同模式绩效大小取决于流转系统外部环境、内部治理结构和土地产权结构;通过重构产权体系,完善法律制度、权益分配制度、配套制度,优化外部环境等能有效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September 202027一、提出问题的背景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在符合规划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
这一规定破除了长期以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当然,允许入市和实施入市之间还存在不小的现实距离,但毋庸置疑,法律越早落地,经济和社会效益就越大。
要解决法律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打通落地“最后一公里”,需要尽快出台相应法律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文件。
2015年2月起至2019年底,上海市松江区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成功开展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形成了“1+5”入市细则和配套文件体系,为上海市出台市级层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样本。
二、上海市全面推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现实意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近年来政府大力推进的三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之一,对于破解本市土地资源发展瓶颈和激发农村土地资源活力、保障农民权益和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极大缓解上海市土地资源紧张的压力。
本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五量调控”设置“天花板”,给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空前压力,土地资源配置的形势愈加严峻。
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土地。
按照一般规律,城市边界会持续扩展,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会持续增加。
这与本市建设用地减量化之间形成矛盾,难以调和。
近年来通过城市的“逆生长”,最大限度地释放了城市地区存量土地的潜能。
另一方面,本市农村地区存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摘要] 2020年1月1日起修订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破除了长期以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毋庸置疑,法律越早落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就越大,但允许入市和实施入市之间还存在不小的距离。
浅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

浅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在城市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进行浅析。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背景是什么?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土地资源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和多元化的趋势,而更多的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
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大量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些土地在城市化进程中逐渐显现出其宝贵的价值。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为必然选择。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
目前我国的土地制度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而使用权属于集体成员或者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解决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问题,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成员的双重权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合理确定土地的价格和流转费用,并且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市场化流转机制。
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成员缺乏土地经营管理和市场交易的经验,因此如何进行合理的定价和流转费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防范土地财政化的问题。
一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就面临着土地财政化的风险,土地收益可能会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从而导致土地利用和财政收入之间的矛盾。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也需要加强土地经营管理和监管,防止土地资源被滥用和浪费。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加以解决。
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组织管理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
需要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制定一套合理的土地流转费用和价格机制,推动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进程,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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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难点问题论析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当前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旨在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集约利用和产权改革等方面的问题。
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难点问题。
本文将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难点问题进行论析。
一、土地流转问题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通过流转方式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实际经营主体,而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
农村地区农民对土地的情感依恋较重,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导致土地流转难度大、效率低。
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受损,进一步加大了土地流转的难度。
二、产权问题
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过程中,产权问题也是一个难点。
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产权归属不清晰,存在多头管理、多层剥夺等问题,导致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无法有效入市。
目前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产权确认机制尚未完善,导致产权确认不清晰,致使很多土地无法真正进入市场。
三、政策法规问题
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政策法规问题也是一个难点。
由于目前的相关政策法规并不完善,导致很多细节问题无法得到明确的规范和引导;在建设用地入市的过程中,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变更和执行也常常会出现不确定性,给实际操作带来不小的难度。
四、资金问题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目前国内外资金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投入并不多。
由于农村地区的市场规模较小,风险较大,很多投资者并不愿意涉足这一领域,导致资金难以到位,制约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进程。
五、社会认知问题
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农民对于市场经济的认知程度和能力不足也是一个重要的难点问题。
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土地的使用和价值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或者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开发利用,导致很多潜在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无法有效入市。
六、监管问题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严格的监管和管理,但目前监管机构的力量和手段并不充分,导致很多地方存在着乱象。
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缺乏监管的有效手段,导致很多土地入市的过程中存在着不正当的行为,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进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确实存在着一系列的难点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方面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产权确认、政策法规、资金支持、社会认知和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和指导力度,引导各方合理参与,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顺利进行。
还需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和监管,保障农民和农地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