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几个问题

关于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几个问题
关于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几个问题

关于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几个问题

一、电子证据属于视听资料,其在民事诉讼中的真实性判断标准适用“高度盖然性”的标准。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中明确了判断证据真实性的“高度盖然性”标准。其中第72条第一款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另外,该司法解释第22条还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因此电子证据应属于视听资料。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2002)第64条也规定:“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或真实性经对方当事人确认,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予以证明的,与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从而确认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合法地位。所以在民事诉讼中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也应适用“高度盖然性”的标准。

二、公证方法

电子邮件以证据形式出现时,如果双方均对电子邮件的内容及收发人无异议,在诉讼中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证,可以作为证据认定。若对方有异议,则:在确认电子邮件的收发件人时,首先需查清的是电子邮件的地址是否是收发件人的,其是否拥有合法的用户名、账号、密码等,因每一个注册用户均对应一个电子邮件信箱,合法用户的上述资料及个人资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身份号码等)在“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即网络服务提供商) 处均有备案,如使用人的个人资料于ISP的备案一致,则可以确认该信箱是使用人的,在该用户的信箱密码未被他人盗用的情况下,以该信箱收发;即为信箱的拥有者.当然,对于一般人员来说,直接在Internet mail的收件箱中删改纯电子邮件信件亦非易事,因收件箱中的电子邮件是只读文件,拒绝删改。其另存方式也只是改变文件的位置,文件的属性并未改变,仍是.eml文件。从外观上看,纯电子邮件信件的信头上均带有收发件人、收发件人的网址、收发件时间等详细资料。故对这类文件只要上述信息清楚,可以作为证据认定,如还有疑问,可要求当事人将电子邮件“转发”至承办人或公证人员指定的计算机上或干脆通过“连机”、“共享”的方式直接到举证人的计算机上查阅原始信息。可能发生的删改一般是随电子邮件以“插入”“附件”方式发送的MIME非文本文件,如Word、Excel、gif、mpg 文件乃至声音、影像等多媒体文件,因该类文件的打开是在相应的编辑软件下进行,故可以删改。该类文件的电脑打印件,与普通电脑打印出的文件无异。故仅凭打印件很难起到证据的作用。

三、【案例】

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判断电子邮件的真伪是此案的关键。原告王女士原是吉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因违反工作程序被公司辞退。但王女士认为:关于人事经理的工作流程,公司无明确的规章制度。为了证明王女士明知公司人事经理的工作程序,公司提交了从1998年10月13日至去年10月27日王女士在工作中发送和接收的多份电子邮件打印件。为了证明这些电子邮件的真实性,被告还向法院提交了由浦东新区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出具的一份《电子邮件书证意见书》。该《意见书》确认了被告提交给法院的电子邮件打印件的真实性。浦东新区法院采信了公安局的《意见书》,认为被告提交的电子邮件的真实性达到了“高度盖然性”标准,予以认定,并在综合认定其他证据的基础上,一审判决王女士败诉。此案引起人们的关注,其中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能否适用“高度盖然性”标准来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此文原载中国仲裁网,作者不详)

电子邮件使用规范

公司电子邮件使用规范 V1.0版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邮件的使用,提高沟通效率,进而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司电子邮件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邮件文本及格式规范 1.邮件内容 一封完整的电子邮件内容包括:收件人邮件地址(抄送人邮件地址)、邮件主题、收件人称呼、邮件正文、邮件结束语、本人签名。 2.邮件字体 ①全文使用统一字体; ②字体大小在10-12号之间,汉字和数字统一使用宋体,英文使用Arial; ③不使用其它字体效果(如斜体、下划线、删除线等); ④字体颜色为黑色,需要重点突出的内容可加粗或使用红色标注。 3.邮件信纸 公司目前还未规范统一的信纸模板,建议暂不使用信纸。 4.个人签名 要求统一使用公司的签名模板。 二、邮件内容规范 1.语言表述清晰,简练,没有歧义; 2.规范用语,尽量少用口头用语,不用俚语; 3.段落分明、清晰; 4.各类、各级的请示、回复、传达、公务督办等工作沟通与协调可通过邮件传达; 5.上级对下级的任务指派也可使用邮件传达,但邮件中必须注明具体的任务要求; 6.内部员工不得使用公司邮箱进行问题交流与讨论,浪费公司邮箱资源; 7.员工不得使用公司邮箱发送与工作内容无关的邮件,不得利用企业邮箱上传、展示或传播任 何虚假、骚扰性、中伤他人、辱骂性、恐吓性、庸俗淫秽或其它任何与政治、宗教相关的信息资料。 三、邮件发送规范

1.邮件主题 ①邮件必须写明主题; ②主题要明确清晰,文字简练,让收件人了解邮件的大概内容,不能有歧义。 2.邮件发送 ①邮件内容要注意保密性,明确收件人范围,不遗漏需要发送的人,也不发送给无关人员; ②明确收件人和抄送人,避免两者混淆不分,收件人为必须知悉该邮件内容的当事人(事 件主要责任人),抄送人为有必要了解该邮件内容人员(事件相关知情人); ③转发邮件时,要注意内容保密性,检查原邮件内容,确定需要引用的内容; ④连续回复、转发邮件,需要重新整理和明确邮件内容,避免沟通有误; ⑤邮件发送前,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发送。 3.邮件优先级及回执 ①邮件内容确实重要紧急的时候使用优先级; ②对于一些重要邮件,需要跟踪邮件是否及时送达并明确相关收件人是否已查看,可以 适当使用邮件回执功能; ③不要频繁使用邮件优先级和邮件回执功能。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员工不得使用弱口令作为邮箱密码,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发现 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汇报; 2.员工不得使用公司邮箱作为各类生活娱乐网站、论坛注册时的验证邮箱; 3.为保证邮件的沟通效率,要求员工每天在岗时间内必须开启邮件客户端,并设置成每十五 分钟自动收取,需及时查看新邮件,对于因未及时查看邮件或未及时回复,而导致工作延 误的,将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4.邮件只是众多沟通方式中的一种,日常的沟通不能完全依赖邮件,尤其是需要及时响应的 工作沟通; 5.为不影响其他人正常使用邮件系统,对于大于20M的文件,不使用邮箱发送。 6.

电子邮件公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被列举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 电子邮件(E-mail)是通过国际互联网提供的通信方式的一种,这种不以传统的通信(电报、书信)方式为基础的E-mail通信方式一旦发生纠纷,其是否具有证据效力、是否能在诉讼中被采纳,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电子邮件(E-mail)能否作为证据 电子邮件(E-mail)能否作为证据?目前电子邮件(E-mail)已被现代经济社会所接受却是现实。电子商务、电子教育、电子政务等即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里规定,电子邮件(E-mail)已列为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如合同的双方通过电子邮件(E-mail)来达成购买合约,来实现购买行为,其购买、结算、质疑、退货、索赔等均是通过电子邮件(E-mail)来实现的。在如今,网上订票、网上挂号、网上咨询已实际进入我们的生活。由此可见,如在涉及于此的诉讼中,负有举证义务的当事人必然会将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E-mail)作为证据提交到法庭,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就为电子邮件(E-mail)可以成为证据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所列证据种类中并未包含有电子邮件(E-mail),而作为诉讼中的证据,其形式首先必须合法,即证据应是在法律所规定的证据范围之内,之所以这样,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合法、有效。但笔者认为,不论何种形式的证据,都必须符合两个基本特征:1.它确实是存在的事实,而非猜测和虚假的东西;2.它与案件事实有着客观联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虽对证据形式有所规定,但随着客观世界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证据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失效)中并未将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并不排斥这种证据。而是将其作为书证或物证看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即将其列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同样电子邮件(E-mail)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虽然未被列入证据种类,只要能证明案件的事实,同样是有效的证据。根据有关报道,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审结一起网上买卖纠纷案(Ⅰ),首次确认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使电子证据继传统的7项证据形式后,成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 此外,从当前国际发展情况看,联邦德国在1997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全面规范Internet 的法律“多媒体法”(德文简称IUKDG),其中即有对电子邮件(E-mail)的规范。美国在发生了大量的电子邮件(E-mail)侵权纠纷后,联邦政府也正在积极推进制裁所谓“垃圾邮件”的立法活动。其各州政府开始对电子邮件(E-mail)侵权纠纷进行审判,如1997年11月德克萨斯州的TRA VIS郡审理的https://www.360docs.net/doc/c816190330.html, E-mail侵权案中,电子邮件(E-mail)既作为直接证据被法庭确认,并据此判决赔偿。更有甚者,在1998年华盛顿州检察长亦以同样的事由和证据,对电子邮件(E-mail)侵权者提起了起诉。所以,不论是从与国际发展同步,还是从适应高科技对现代生活的影响而言,对于电子邮件(E-mail)均不宜采取只因证据形式不合法,而否认其效力的做法。在两起著名的案例中--雅虎被诉案和微软垄断案,电子邮件都发挥了重要的证词作用。 二、电子邮件(E-mail)成为证据条件 电子邮件(E-mail)是基于Internet的网络连接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通信方式,其与传统的通信方式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把人们所要表达的意思转化为数字信号,并通过网络传输呈现在对方的电脑屏幕上,因此互无“真迹”,充其量也只是通过在自己电脑上的打印件或保存在自己电脑硬盘上的数据,而一经发件人从其“发件箱”、“回收站”中将文件删除,便不见踪影,而打印件或保存在自己硬盘上数据有的易于伪造或删改的特性,而又不能不使人们对其疑虑有加,故电子邮件(E-mail)成为证据的条件应相对严格。在审查电子邮件(E-mail)的证据效力时,首先应对电子邮件(E-mail)的特征有所了解。电子邮件(E-mail)的最

公司电子邮件使用规范

公司电子邮件使用规范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公司电子邮件使用规范 一、邮件文本及格式规范: 1 邮件内容: 一封完整的电子邮件内容包括:收件人邮件地址(抄送邮件地址)、邮件主题、收件人称呼、邮件正文、邮件结束语、本人签名、发件日期,有明显称呼、签名、日期的邮件,能使查阅者一目了然。 2邮件字体: (1)全文统一; (2)字体大小适宜,不宜过大或过小,选用宋体字; (3)字体为正体; (4)字体颜色为黑色,个别重点处可加黑、加大或显着的颜色。 3邮件附件: 如邮件中含有附件及附件数量,应在邮件内容中说明。 4邮件格式:使用公司统一的Logo及信纸格式,如无信纸格式,则不使用信纸。 5个人签名: (1)个人签名档需包括内容:姓名、所在部门/岗位、联系方式、电话分机、传真、 e-mail等; (2)如有工作需要,需和外部联系,还可以增加公司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公司网站及个人手机号码,skype号等。 二、邮件语言文字规范: 1语言表述清楚、简练,不能有岐义。

2规范用语,尽量少用口头用语,不用俚语。 3 段落分明、清晰。 4 用语忌言辞激烈及过分表露个人情绪。 三、邮件发送规范: 1邮件主题:邮件必须写明主题。 2邮件发送: (1)邮件内容需注意保密性,要明确收件人的范围,不遗漏需要发送的人,不发给无关人员; (2)涉及企业内部操作的信息,不要发送邮件; (3)敏感信息,需要用隐晦的表达方式; (4)决定性、关键性内容要点应在正文中描述,附件只作为详细分解说明; (5)明确主送人和抄送人,避免两者混淆不分,主送人为必须知悉该邮件内容的当事人,涉及请示、问询等内容的,或需要指示、告知时,主送人一般需要回复邮件,抄送人为有必要了解该邮件内容的人员; (6)慎重考虑邮件发送人员,重要和必须了解的信息,抄送上级领导或横向部门领导; (7)转发邮件时,要注意内容保密性,检查原邮件内容,确定需要 引用的内容; (8)连续回复、转发邮件,要重新整理和明确邮件内容,避免沟通有 误; (9)接受抄送邮件人员,一般不需要回复;

电子邮件的礼仪和企业电子邮件规范

电子邮件的礼仪和企业电子邮件规范 电子邮件的礼仪 Netiquette(网络礼仪)的范围很广,在这里我们只说其中的一部分——email etiquette(electronic mail etiquette,电子邮件的礼仪),它是每一位职业人士都应该遵循的日常商务礼仪规范。 必须回复 电子邮件如同通电话,正如你不应该让电话铃声响太久才接听一样。无论对方来信是提问还是问好,你都必须尽快回复。不过,如果你没有经常查看邮箱的习惯,你应该把这种习惯告诉他人。 必须写主题 这是一种职业行为。通常人们会根据主题判断邮件的重要性,一般来说,没有主题的邮件往往会被忽略,到最后才看。因此,通过主题让他人对邮件的内容一目了然,会加快对方同复邮件的速度。 内容简练 写电子邮件切忌长篇大论,应尽量简单明了地表达。 注意礼貌 发送电子邮件必须注意礼貌,用词要得当,以免引起误解或给收信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注意字体 字体大小要适中,不要选择让人难以阅读的字体。此外,如果写英文邮件,特别注意不要全用大写。 例如,I WILL CALL YOU TOMORROW. 这句话全用了大写,表示喊叫的语气,大声地对收件人说这句话,显得很没礼貌。正确的表达应该是:I will call you tomorrow. 注意编码 有些语言用不同的客户端会出现乱码现象,中文邮件应该选择GB2312的编码。

保持专业 避免利用工作的电子邮箱发送私人邮件。 避免传递无关信件 “Spam”或“Junk mail”(垃圾邮件)是令人厌烦的,所以不要发送对方不感兴趣的邮件。 尊重隐私 有些人并不愿意他们的邮箱地址出现在其他人的邮件中,所以当群发邮件的时候,要考虑对他人隐私的尊重。 小心使用抄送(CC)/ 密送(BCC)功能 抄送(CC)是指发送给收件人的同时,也让其他一人或多人收到该封邮件,并且也让收件人知道这种情况。密送(BCC)的功能也差不多,其区别是收件人并不知道你同时也把该邮件发送给了其他人。 小心使用附件功能 信件内容不多时,应该以正文形式发送邮件。发送图片、影像或文字量较多的文档时可以通过附件发送,并且要考虑文件是否超过收件人能接受的空间。同时发送多个文件或比较大的文件时,可以先压缩后再发送。 小心使用表情字符 适当使用表情字符可以表达幽默,让人感觉轻松与亲切。但在发送前你必须确认收件人能领会字符的含义。以下是常见的表情字符: 表情字符含义 :-) 或 :) 微笑 :-> 露齿笑 :-P 歪嘴笑、吐舌头 ;-) 眨眼 :-( 不高兴 表情字符含义 :-| 不感兴趣 :-/ 困惑 :-e 失望 :-@ 尖叫 :-O 喊叫、惊讶 小心使用缩写

利用电子邮件交流信息

《利用电子邮件交流信息》教学设计与教学反思 一、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 让学生全面了解网络电子邮箱的作用。 2、知识目标 (1)学会发送电子邮件 (2)学会阅读收到的电子邮件 (3)学会以附件方式发送磁盘中的文件 (4)学会阅读带有附件的邮件,并保存附件中的内容到磁盘中。 3、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具有获取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选择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和合作学习的能力。 4、情感目标 让学生通过使用电子邮箱,体验在信息社会进行交流的便捷性,并逐步把使用电子邮箱作为日常交流信息的惯用工具之一。 二、教材分析 本节所采用的教材是江西省教学教材研究室编著的高级中学《信息技术》课本。本教材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宗旨,以培养学生获取、交流、分析、加工、应用、创造、评价信息的能力为主线,重视学生的学习方式与策略引导,努力创设自主、探究、协作等学习环境。内容编排以“任务驱动”的方式展开,学生在完成这些任务的过程中将逐步形成适应信息社会生活的正确态度及运用和创造信息的能力。本教材第三章第二节的教学目标包括:1、申请免费电子邮箱2、发送电子邮件3、阅读收到的电子邮件4、以附件方式发送磁盘中的文件。考虑到申请免费电子邮箱的网络因素和时间因素,因此,在上这部分内容时,本人对教材进行了一些调整。把申请免费电子邮箱这一任务提前到第一节,与“第一节上网获取信息”这部分内容一起上。把原属于探究任务的内容“阅读带有附件的邮件,并保存附件中的内容到磁盘中。”作为本节重点来上。最后把“任务六:到网易贺卡站发精美贺卡,并阅读收到的贺卡。”作为探究任务补上。因此,本节课的教学重、难点如下:

教学重点: (1)学会发送电子邮件 (2)学会阅读收到的电子邮件 (3)学会以附件方式发送磁盘中的文件 (4)学会阅读带有附件的邮件,并保存附件中的内容到磁盘中。 教学难点: 要全面地了解电子邮箱的操作,对学生而言有一定的难度。 三、学情分析 由于我们的学生大多都是乡下来的学生,绝大多数学生对网络都不熟悉,所以得从基本的讲起,再作适当的提高,最后,为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应用信息的能力,可作进一步的提高,注重学生的探索性操作,充分发挥即时反馈,评价在技能训练中的积极作用。所以,课前我作了充分的准备,为每个小任务做了一个课件用以展示教学内容(任务)、操作要点及相关提示。另外将一些事先截取好的精彩电影小片断置于服务器特定文件夹中,以供即时使用。在本节课教学的各个环节中,我设计的每一个小任务,都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文化知识、认知能力、年龄、兴趣等特点,遵循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的原则。对于新内容或一些有难度的“任务”,我就演示给学生看或给出相关操作步骤的提示。实践证明,学生在完成一个有趣味的任务时会很专心,乐此不疲。 四、教学条件 1、人手一台电脑的局域网; 2、每台电脑都能够接入因特网; 3、学生机和教师机都装有多媒体电子教室或大屏幕投影仪。 五、教学方法 信息技术面广度深,教师不可能将每个知识点滴水不漏地教给学生,中学阶段培养学生对学科的兴趣以及教会学生会学习是重中之重。简单的操作可让学生依据屏幕提示自行完成,

在民商事审判中如何认定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

在民商事审判中如何认定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 信息来源:民事审判第二庭信息作者:杨斌发布时间:2007-10-30 【内容提要】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不断发展,电子邮件被广泛运用,但是由于电子邮件与传统的书面文件大不相同,它在民事诉讼中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其证据效力如何认定,在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尚没有明文规定。解决电子邮件的民事诉讼证据法律效力问题是电子商务交易中最基本的问题。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结合审判实践,在对电子邮件的证据类型归属、举证形式、证据来源等方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电子邮件作为民事诉讼证据效力的建议。 一、案情简介 原告:开平市意利达电池厂。 被告:广州卓亿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曾于2003年11月17日、2004年1月7日、2004年1月30日签订了《订单产品要求(电池)》合同4份,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UM-3、UM-4电池,总金额合共675716元及21665.6美元,合同约定了漏液率、储存期、交货期、包装要求,约定如加工产品达不到订单要求,将扣除货款的30%作为罚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交付了上述货物,并由原告办理商检出口,被告亦向原告支付了货款。 之后双方继续发生业务往来,2004年11月30日,原告向被告发出对帐单,要求被告对2004年6月22日至2004年11月30日关于R6 ROYALP 型加底合装等电池,截止至2004年11月30日所欠的货款342344元进行核对,被告于2004年12月10日向原告回复“货款金额核对无误,但由于贵厂电池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我司客户对我司提出索赔,具体明细请另参考清单”,之后因被告没有付款,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则辨称原告所供应的上述合同项下的电池有质量问题,其提供了与国外客户RASTI LARI GENERAL TRADING CO.,L.L.C、BAK GMBH IMPORT EXPORT WARENHANDEL、NATIONAL TRADER L.L.C.于2004年9月9日至2005年2月23日来往的电子邮件、传真件,如其中一份邮件载明:“发件人 National Traders shirkat@https://www.360docs.net/doc/c816190330.html,.ae,收件人,发送时间 2004年9月9日,主题 Re:Inv.No.HY0401002F SC No:HY0401002 Attn:Ms.Diana Since a long time no news.Hope everything is fine there.Refer Inv.No.HY0401002F dtd 03/03/2004 SC No.HY0401002 SHINON Brand Battery.UM-3BLSTER CARD&UM-3SHRINK PACK,UM-4BLISTER CARD&UM-4,SHIRNK PACK.All the above Batteries are Leaking now.About 60% of the Batteries in each cartons are Leaking and it can’t sell in the market So,PLs look into this matter and reply imdtly Thanks/Rgds:Modsin ”。该电子邮件、传真件的内容是关于合同号HY0401018、HY0401019、HY0401002、HY0310271项下的货物电池漏液,上述客户向被告索赔,被告向上述客户赔偿18550美元、10005.12美元、9348.28 美元合共37574.8美元,反诉要求原告赔偿。被告解释上述电子邮件是通过OUTLOOK软件接收,然后下载到硬盘中,由于企业网络邮箱空间有限,故用OUTLOOK软件下载,而下载后相应邮件则在网络邮箱中删除。 上述电子邮件能否证明被告主张的事实,成为处理本案的关键问题。原告对此辨称:上述电子邮件是从被告的电脑上打印出来,在打印前是否经过编辑、修改,是否与原来的文件一致,没法证明;邮件来源不清,邮件是否由本案有关人员发过来的,没法证明;邮件也没有电子密码及电子签名。故上述电子邮件真实性、合法性值得怀疑,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为核实上述电子邮件是否从被告的电脑中下载打印出来的,经办法官到被告住所调查核实。经核实,被告电脑中确存有上述电子文档。 究竟电子邮件能否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能否被法官采信,如何认定其证据效力。要讨论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的问题,必须对电子邮件的概念以及其工作原理有一个基本客观的认识。 二、电子邮件的概念 电子邮件(Electronic Mai1,简称E-mail),是在1972年,由BBN公司的雷·汤姆林森(ReyTomlinson)发明的,又称电子信箱、电子邮政,是当今最为流行的网络通讯方式之一。依据《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公共电子邮件服务规范(试行)》的规定,电子邮件是指通过互联网传送的电子信息载体。每个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的邮箱都有一个在互联网上唯一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的典型格式是“用户名@域名”。一封完整的电子邮件,通常包括(1)发送和接收邮件的双方服务器地址;邮件发出和收到的时间;如果通过第三方转发,应当还有第三方服务器的地址和收到时间。(2)邮件头信息,包括:收件人邮箱地址;发件人的邮箱地址;邮件的标题。(3)邮件内容,包括:邮件正文;附件。所谓邮件正文就是邮件的主文内容;所谓附件就是附带在邮件中的其他电子文件,包括,图片、文档、视频或音频等。 在邮件传输过程中,被传送邮件的邮件头都会被邮件服务器所修改。这些修改,第一次是由发件人在编辑邮件时由发件人终端的电子邮件程序将发件人信息写入或是由Webmail端的邮件服务器软件写入;第二次是当邮件传送到邮件发送服务器时,邮件发送服务器将发送服务器信息写入;当邮件传送到邮件收件服务器时,目标服务器又第三次将邮件收件服务器的相关信息写入。上述三部分信息构筑了一份邮件的邮件头的关键信息。

电子邮件使用规范

电子邮件使用规范 1、关于邮件主题 主题是接收者了解邮件的第一信息,因此要提纲挈领,使用有意义的主题行,这样可以让收件人迅速了解邮件内容并判断其重要性。 1.1 一定不要空白标题,这是最失礼的。 1.2 标题要简短,不宜冗长。 1.3 标题要能反映邮件的内容和重要性,切忌使用含义不清的标题。 1.4 一封信尽可能只针对一个主题,不在一封信内谈及多件事情,以便于日后整理。 1.5 回复对方邮件时,可以根据回复内容需要更改标题,不要RE(回复)、RE(回复) 一大串。 1.6 可适当用使用大写字母或特殊字符(如“* !”等)来突出标题,引起收件人注 意,但应适度,特别是不要随便就用“紧急”之类的字眼。 2、关于称呼与问候 2.1 电子邮件的开头要称呼收件人。这既显得礼貌,也明确提醒某收件人,此邮件是 面向他的,要求其给出必要的回应;在多个收件人的情况下可以称呼“大家”。 2.2 如果对方有职务,一般职务尊称对方,如“X总”、“x经理”;如果对外沟通, 必须按照职务尊称对方。 2.3 电子邮件开头结尾最好要有问候语。例如:开头:“你好”、“您好”、“大家 好”、“各位好”…;结尾:“祝您工作顺利”……。 3、有关电子邮件礼仪 3.1 电子邮件正文要简明扼要,行文通顺。 3.1.1 电子邮件正文应简明扼要的说清楚事情;如果具体内容确实很多,正文应只作 摘要介绍,然后单独写个文件作为附件进行详细描述。 3.1.2 正文行文应通顺,多用简单词汇和短句,准确清晰的表达,不要出现让人晦涩 难懂的语句。 3.2注意电子邮件的论述语气。 3.2.1 根据收件人与自己的熟络程度、等级关系、邮件是对内还是对外性质的不同, 选择恰当的语气进行论述,以免引起对方不适。

电子邮件使用技巧集锦

电子邮件使用技巧集锦 随着互连网的发展,电子邮件成为当今越来越常用的工具之一,发送电子邮件方便、便宜。下面向您介绍电子邮件使用的几项小技巧。 1、让电脑自动记住邮箱口令。 每次接收或发送邮件之前,软件都会要求你输入自己的邮箱的口令,并将这个口令传送到你所在的上网公司进行核对,若口令不正确,则不能对邮件进行操作。正常情况下,口令的输入、传送与核对大约要30秒。若让软件记住口令,每次进行邮件操作之前,它会自动进行传送和核对,不要手工操作,可省一定的时间。在OutlookExpress下设置口令记忆方法为:(1)打开OutlookExpress,选择“工具”菜单,单击“帐号”项目;(2)单击“邮件”标签,然后选择“帐号”下面的邮箱名称;(3)单击“属性”按钮,选择“服务器”标签;(4)选择“登录方式”前面的单选钮,在“密码”后面输入用户的邮箱口令,但显示的是一组星号。最后单击确定即可。 2、用不同的信箱处理不同的事 随着免费信箱开通的越来越多,申请十几个信箱没多大问题。你可以用不同的信箱来处理不同的事:如处理私人信件和处理公务的信件用不同的信箱,订阅不同的电子邮件杂志用不同的信箱,如果你经常投稿的话,还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投稿信箱,这样,这个信箱一收到邮件就会给你一种迫不急待想看的感觉,很吊人味口。 3、用不同的信箱发送邮件 OutLookExpress可以使用你拥有的所有邮箱中的任意一个来发E-mail。具体操作方法是:在“新邮件”窗口中撰写信件结束后,打开窗口中的“文件”菜单。如果你成批发送邮件,可单击菜单中的“以后发送方式”命令,在子菜单中选中你需要的发件邮箱。以后发送邮件时,E-mail 就带有你选择的邮箱地址。如果是立即发送邮件,可单击菜单中的“发送邮件方式”命令,在子菜单中选中你需要的发件邮箱,则E-mail就立即从这个邮箱发出。 4、自动分拣收到的邮件 用OutlookExpress5.0可通过增强的邮件规则来实现邮件的自动分类功能,以便把接收到的邮件自动放入不同的邮件夹中。 (1)在OutlookExpress中,新建多个文件夹以创建文件夹存放与工作有关的各类邮件,然后单击“确定”按钮; (2)选择“工具/邮件规则/邮件...”命令,若以前没有创建过邮件规则,则系统将直接进入“新建邮件规则”对话框;否则将进入“邮件规则”对话框,然后再单击“新建...”按钮; (3)在“新建邮件规则”对话框中,分别选取“规则条件”下的“若‘发件人’行中包含用户”和“规则操作”下的“移动到指定的文件夹”,然后单击“规则说明”中的“包含用户”超级链接;

律师发送电子邮件的注意事项(强烈推荐)

律师发送电子邮件的注意事项 王荣洲律师 律师,特别是非诉律师,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收发一下电子邮件;下班前也得看一下有没有需要紧急处理的电子邮件;甚至在平时、下班后、假期都会强迫式的时不时看下手机是否有需要处理的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已经成为律师最重要的一种工作沟通工具,人人都在用,不代表人人都会用,那怎样才能用好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作为一种书面沟通形式,它有语言沟通所无法达到的效果,怎样才能与语言沟通形成有效互补?收发电子邮件到底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电子邮件沟通的好处 喜欢给你发邮件的人一般都是有点城府的,因为电子邮件沟通与言语沟通的差异性,导致通过电子邮件沟通有它的优势。 1.1降低执业风险 因为电话沟通或当面沟通的即时性导致很容易出错,从而暴露自己的短板,但通过电子邮件沟通可以字斟句酌,有充分的时间来准备,这样出来的法律意见必然更趋向完美。 实务中常见的情形有:跟客户电话或当面沟通完了,再将相关内容予以完善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确认;相关事实与证据在不能当面笔录确认的情形下,让客户将相关事实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确认等等。律师和客户的来往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予以保存,相比电话沟通或当面沟通的口说无凭,电子邮件沟通无疑能降低律师执业的风险。

1.2提高沟通效率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你可以把你的法律意见、方案全面的表达出来,可以使其条理更清晰,这样客户更容易看明白,从而避免低效的反复沟通,因此提高沟通的效率。还有当与客户当面沟通效果不佳时,可以采用迂回的战术,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来沟通。在客户冷静的情形下,客户更可能客观,全面的听取你的意见,从而提高沟通的效率。 1.3彰显专业水准 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就得在客户面前要展示你的专业水准,专业就是要让客户感受到你不同于常人的地方,客户已经领略了你的口才,也得让客户见识一下你的书面沟通能力。电子邮件就是一种书面沟通的形式,要让客户通过电子邮件感受到你的专业,你的条理清晰,你的逻辑严谨,你的论证充分,甚至你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和态度都不同于常人。但这也是一把双刃剑,你得要确保这是你露脸的机会,而不是露屁股的机会。 2.电子邮件的组成部分 一封完整的电子邮件是由诸多部分组成的,一个部分出错,整体印象就会打折扣,甚至带来法律风险,所以每一部分都要做到严谨,规范。 2.1发件人 发件人顾名思义就是发送电子邮件的人。这里主要谈一下律师的邮箱选择问题。很多律所都有自己的企业邮箱,企业邮箱有很多好处,

公司电子邮件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电子邮件管理规定范文 1.0 总则 公司开通Intemet电子邮件服务,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员工工作的内外交流。公司的电子信息网络,无论对内对外均不得传递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降薪、降职、辞退处分。 2.0 邮件服务器管理 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的电子服务器并负责电子邮件的开户、使用、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 3.0 邮件开户须知 申请电子邮件开户必须首先填写“电子邮件开户申请表”,并在并在保密承诺书一栏中签字,然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将申请表交到办公室邮件管理人员处开户,邮件管理员开户完成后填写“电子邮件开户回执”,并通知申请人。回执单上包含配置邮件客户终端软件所需信息和用户使用规则。 4.0 电子邮件使用规程 4.1 用户应当定期检查自己的邮箱,并取走邮件,以保证有户的邮箱只占用合理的磁盘空间。每个用户的邮箱不能大于10M,对于超过10M的邮箱,管理员有权删除邮箱中的两个月以前的旧邮件,以保证用户邮箱在10M以下。由于不遵守此项规定而不能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己负责。 4.2 禁止向异地发送大于2M的电子邮件,严禁使用FIDMAIL下载软件和使用电子邮件订阅新闻、杂志、论坛等。技术杂志由公司统一订阅,图书室集中管理,申请订阅者需首先填写“电子杂志订阅申请表”,然后提交图书室订阅,公司驻外机构可由系统主管审批后另行处理。 4.3 在公司内部使用电子邮件只能使用在公司开户的电子邮件地址,不可擅自使用其他任何邮件地址。 4.4 严禁转发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言论和政治性评论文章的邮件及一切无聊邮件。 4.5 发送保密资料邮件,按资料级别不同分别对待。 4.5.1 秘密级:需由部门经理同意加密发送,由部门对资料的安全负责。 4.5.2 机密级: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将发送的资料交办公室审核、存档,并由办公室负责发送。 4.5.3 绝密级:禁止在网上发送 5.0 监督检查工作 公司员工使用公司电子邮件需要接受办公室的监管,系统会自动将部分用户收发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书写规范

. . 电子邮件书写规范 商务人士在使用电子邮件对外进行联络时,应当遵守一定的礼义规范,正确使用电子邮件,撰写规范的商务Email,顺利的进行对外联络。 撰写邮件有三种方式:写邮件、回复邮件、转发邮件。三种方式各有所长,但在撰写格式方面都一至分为四点:收件人,抄送,主题(标题),内容。 一、收件人 1.确认传送讯息的对象,并将人数降至最低。 2.传送电子讯息之前, 确认收信对象是否正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二、抄送 1.在必要和确定的情况下,抄送给相应需要知道进展情况的人员。 2. 一般情况下不要给普通客户抄送。 3.确认抄送讯息的对象,并将人数降至最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三、主题电子邮件一定要注明主题,因为有许多网络使用者是以主题来决定是 否继续详读信件的内容。此外,主题要明确、精练与内容相关,表达出对方需要了解的信息,而且可以区分对同一事物的不同信息。让人一望即知,以便对方快速了解与记忆。 四、内容在线沟通讲求时效,所以电子邮件的内容力求简明扼要,并求沟通效 益。一般信件所用的起头语、客套语、祝贺词等,在在线沟通时都可以省略。但称呼,正文,结束,落款/签名四点要尽量完整。 1、称呼1)如果有收件人的姓名的话,可以让对方感觉更加友好。2)若知道对方的性别可以用:**先生、**小姐、**女士3)如果知道对方的身份可以用:**总经理、**经理、**董事长、×总、×董、×经理 2、正文正文做到主题明确,语言流畅,内容简洁。在撰写正文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以示礼貌和尊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1)在撰写英文信函时,只对一两个词进行大写以示强调,全篇都用大写是不礼貌的。在撰写中文的时候,只对部分以示强调的词采用加粗等方式。2)不要在信件中发泄不满,应面对面的解决。3)回复信件时,有必要加上部分的原文,以方便对方了解回信内容。4)若摘录的原文很长,应先把回复内容放到前面,原文内容在后, 5)在收件人明白其意时,才可使用俚语或缩写。6)如果有附件,应该在正文处说明附件的内容和用途; 3、结束1)如果可提供好的选择,应在结尾处提出。如: 请您考虑,有任何需要咨询,请电话或EMAIL联系我. 2)最好的结尾要着眼未来:如:希望我们能够达成合作3)结尾应显示诚恳:如:感谢您抽空洽谈 4、落款/签名目前,有不少网民时常会因为自己的电子信箱中堆满了无数的无聊的电子邮件,甚至是陌生人的电子邮件而烦心不堪。对其进行处理,不仅会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有可能会耽搁自己的正事,鉴于此,在商务邮件中应该有落款/签名,以示身份

如何收集整理电子邮件、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和照片作为索赔证据材料

如何收集整理电子邮件、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和照片作为索赔证据材料 发布时间:2016-03-23 13:57:44 作者:姚晓培马振林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我要评论(0) 现在项目中,很多的报价文件、洽商变更、往来函件均是通过电子邮件、QQ文件的方式进行双方的往来协商,相关的电子材料就成为证明相关事实的唯一证据。此外,照片、录音、录像、手机短信也是施工过程中能够反映事实的常见证据材料表现形式。 电子邮件的收集和整理 施工过程中,最为常见的电子资料证据就是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电子邮件的证明效力需结合该电子邮件证据的形成过程、是否办理公证手续、电子邮件的内容、发送及接收电子邮件的人员的身份,以及与其他证据的对应关系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一定都能被法院认可。 主要的原因包括:第一,电子邮件本身的证明力较弱。电子邮件是从总承包单位控制的计算机中获取的,从技术上看,总承包单位完全可以通过简单的计算机操作,在提取电子邮件证据时对邮件内容进行修改、编辑等操作,因此业主往往会对电子邮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因此,一般情况下,需要对电子邮件证据办理公证手续。第二,进行电子邮件往来的对方身份不明确。电子邮件的发件主体、收件主体往往都采用匿名的方式,如果总承包单位在使用电子邮件证据时,不能证明对方的身份以及职权权限,业主很可能会主张其并没有发送过该类邮件,而是总承包单位自己注册了一个电子邮件账号,伪造证据。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如果总承包单位仅仅提供一份孤立的电子邮件证据,而业主又不认可该份电子邮件证据,则仅凭该份电子邮件证据,得到法院支持的难度很大。 但是,电子邮件毕竟是施工过程中双方进行信息往来的主要平台,也是形成证据材料的主要形式,邮件内容基本上能够反映业主和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意思表示,属于合法的证据表现形式,因此总承包单位还是应该将与案情有关的电子证据提交给法院,用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在提交电子邮件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使用电子邮件公证或鉴定的方式,通过公证或鉴定人员对电子邮件进行必要审查,一定程度上能提高电子邮件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根据《电子邮件鉴定实施规范》,鉴定人员在鉴定电子邮件的真伪时,应采取以下步骤:了解邮件形成的过程等相关情况;固定保全邮件;按照相关技术方法,搜索、恢复保存在硬件设备上的电子邮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和数据;对邮件的真实性进行检验和分析。此外,办理电子邮件公证手续也是一种法定手段。当

电子邮件使用注意事项

电子邮件使用注意事项 一、电子邮件的作用: 1.方便沟通,提高办公效率,节约成本; 2.传递信息方便、快速、安全; 二、为什么要学习电子邮件的注意事项: 1.节约他人时间,只把有价值的信息提供给需要的人; 2.通过合理使用电子邮件,减少工作中不必要的麻烦,提高工作效率; 三、邮件使用注意事项: 1.主题 1)不要使用空白标题,这样是不礼貌的; 2)主题要提纲挈领,使用有意义的主题,这样可以让收件人迅速了解邮件内容并判断其重要性。 3)回复对方邮件时,可以根据回复内容需要更改标题(主题与内容相匹配); 2.收件人 1)确认传达讯息的对象,并将人数降至最低。 2)发送电子邮件之前,确认收信对象是否正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3)不要把内部消息转发给外部人员或者未经授权的接收人; 3.称呼和问候 1)恰当地称呼收件者,拿捏尺度; 2)称呼全名是不礼貌的; 3)Email开头结尾最好要用问候语,礼多人不怪; 4.正文 1)正文要简明扼要,行文通顺; 2)注意论述语气; 3)多用1234之类的列表,以清晰明确; 4)一次邮件交代完整信息,不要重复发邮件; 5)尽可能避免拼写错误,注意检查; 6)合理提示重要信息,用颜色标示或粗体等; 7)合理利用图片、表格等形式来辅助阐述; 5.附件 1)正文里面提示收件人查看附件; 2)附件文件应使用有意义的名字命名; 3)正文中应对附件内容做简要说明,特别是带有多个附件时; 4)附件数目不宜超过4个,数目较多时应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 5)附件内容如需打印,请提前设定好打印格式,以免给他人造成麻烦; 6.结尾签名 1)签名信息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行(一般包括部门、姓名、联系方式、职务等); 2)签名档文字应选择与正文文字匹配; 3)签名信息避免使用卡通、动漫图片; 7.回复技巧 1)及时回复Email;如果正在出差或休假,应该设定自动回复功能; 2)进行针对性的回复; 3)不要就同一问题多次回复讨论;同一问题交流回复超过3次,只能说明交流不流畅,应采用电话沟通等其它方式; 4)要区分“单独回复”和“全部答复”;如果不是有必要让所有人知道回复内容,尽量不选择使用全部回复功能。 5)想回复对方的邮件,就不要创建一封新邮件。因为它打断了原始邮件和回复邮件之间的关联; 6)不要向上司频繁发送没有确定结果的邮件。

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可采性认定

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可采性认定 作者:邓颖 对于电子邮件的可采性,也就是它是否可以成为证据这一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即使是对证据要求非常严格的英美国家都顺应形势承认了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据此可知,电子邮件是书面形式的一种,自然也可作为书面证据。但关于电子邮件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一、当事人对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及其所证明的事实无异议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对电子邮件发送的时间和内容双方没有异议,由于当事人具有某种民事处分权,法院对该证据可以采用。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尽管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对提交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且对电子邮件所证明的事实不表示异议,但法院还应该结合其他证据考察该证据的证明力和有效性。 二、当事人对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及其所证明的事实有异议 我们可以分以下几种当事人存在异议的情况来考察法院应该如何认定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 1.发送人和接受人分别或者都不承认发送或收到该诉讼电子邮件。 在确认电子邮件的收发件人时,首先应查清该电子信箱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如果是收费信箱,在ISP(即网络服务提供商)处均有收发件人的个人资料备案(真实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密码等),如果能够确认收发件人就是该信箱合法的用户,就可以认定该邮件已被合法地发送和送达,法院可据此作出判决。但是,由于ISP 提供的E-mail地址一般都很长,通常是一大堆域名和子域名,记忆和使用都很不方便。而免费电子邮箱则可以让用户选择一个称心如意的账号,并且它提供的域名相当精简。正因为如此,免费邮箱在电子信箱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如果免费邮箱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能够输入真实的信息,那么同收费邮箱一样,纠纷事项是很容易查证的。但是,出于各种原因大部分人都是随手填写,惟一需要注意的是在输入身份证号码的时候前四位是所在地区的区号,第七位开始是出生日期,除此之外的虚假信息一般多不会被拒绝。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查实真实的收发件人就会相对困难一些,因为收发件人只要拥有该信箱的地址、密码和一台连网的计算机,就可以随时随地发送和接收。还好,根据电子邮件的属性,可以查到相关的背景资料,如可以确定是由哪一个IP地址发送和接受的(IP地址是全球认可的计算机网络标识方法,由32个二进制数组成,具有惟一性)。这个IP地址,有可能是一个点,也有可能是一个中介——如网吧、计算机房、学校的局域网等。如果局域网有一个管理电子邮件的server备份的话,同样是可以查出是由哪一台计算机在特定的时间发送和接收的,如果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则只能保证可以将使用计算机的人的范围排除到最小。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结合别的证据予以最终的认定,如谁会上网、谁有可能上网等。这方面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1996年发生在北京某大学的学生甲以学生乙的名义,发出了一封回绝美国大学留学邀请的E-mail,致使学生乙失去了留学的机会。该案虽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但在对证据进行认定的过程中,就运用到了排除的方式。 2.双方当事人对E-mail收发时间有异议。电子邮件在网络上传递的时间分为两部分:一是邮件在网络上运行的时间;二是邮件送达至接受者阅读的时间。电子邮件用时比电话的即时传送慢,但比普通邮件要快得多,容量不大的邮件通常只需数秒即可发送完毕。在一般的情况下,通过电子邮件的属性可以查出电子邮件的发送及接收时间,因此当事人关于收发时间的争议较易解决。 3.双方当事人对电子邮件内容存在争议。相对于前两种情况而言,实践中对电子邮件内容的争议可能更为常见。由于人为的或者非人为的原因,电子邮件的内容可能会被修正、更改或者补充,这些行为给法院对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审查带来很大的不便。正如现任美国counterpane systems公司总裁brucescheirer先生所说的那样:“电子邮件是网上用得最广泛的网络服务,可能也是最令人放心不下的,在电子邮件所经过网络上的任何一个系统管理员或黑客都有可能截获和更改该邮件,甚至伪造某人的电子邮件。每个人所有的安全性就是以中途各点处人员的诚实、对信息的不了解和漠不关心为基础的。他可能是一名系统管理员、一个聪明的计算机窃贼。他可以坐在终端前查看经过他的计算机上的各种电子邮件,不管这些邮件是发给谁的。”正因为如此,为了解决电子邮件取证难的问题,需要通过协助调查义务人来作为双方之外的中立的第三方提供相应的证据。 下面,我们来依次探讨三种人,即网络服务提供商、电子数据的鉴定机构和处于中立地位的第三方在电子邮件证据认定中可能发挥的作用。 (1)网络服务提供商电子邮件的发送过程同邮电系统传递常规信件是非常类似的。通常我们写好一封信投入邮政信箱后,信件将由当地邮局接收,通过分检和邮车运送转发,中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局,最后由收信人所在地区的邮局把它传送到收信人手中或投入他人的信箱。正如我们发送一封电子邮件,使用一台联网的电脑,使用一个密码和账号,通过一条电话线ISP(网络服务提供商),打开电子信箱,书写电子邮件并发出。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电子邮件的发送和接受都要经过一个所谓的中间商或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用户的任何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服务中心来加以传递。 由于网络服务中心一般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先进设备,采用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使信息交换得到最可靠的安全保障,所以,在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时,网络服务中心存放的数据资料电子档案有资格作为诉讼的证据,

集团电子邮件的安全使用规范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电子邮件的安全使用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电子邮件规范的目的是建立公司电子邮件的使用规则:包括电子邮件的发送,接收,或存放。 第二条该规范适用于以公司企业邮箱发送、接收或者存储电子邮件的,被赋予访问信息资源的所有个人。 第二章规范内容 第三条以下活动是被明确禁止的: -发送威胁或骚扰性的电子邮件; -使用电子邮件做个人业务; -使用电子邮件用于政治游说或竞选; -通过电子邮件复制和发布受版权保护的信息、知识和软件; -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不包括作为系统管理支持角色的身份,经他人授权使用的情况; 第四条禁止以下活动,因为其可能妨碍网络通信和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操作: -发送或转发链信件; -发送过大的信件; -发送或者转发可能包含计算机病毒的电子邮件。 第五条个人不能通过“非公司电子邮件帐号”发送,转发或接

收机密或敏感的公司信息。“非公司电子邮件帐号”包括但不限于:Hotmail、雅虎邮件、163邮件、新浪邮件和由其它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电子邮件 (ISP) 。 第六条公司企业邮箱由专人负责管理,企业邮箱账户限本人使用,禁止将本人账户转借或借用他人账户。 第七条为保障邮件服务器稳定可靠地运行,所有用户应及时检查自己的邮箱并下载邮件,以防邮箱超过限额影响使用。违者责任自负。 第八条公司提供的电子邮箱仅限工作用途,不得用于私人事务,禁止因非工作用途将邮件账户公开于外部internet网上。 第九条发送带有公司涉密信息的邮件,发件人必须先经部门领导同意(若是绝密级别,需经副总裁以上领导同意),并将涉密信息加密处理后方可发送;否则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个人不能通过非公司检定的移动设备发送,转发、接收和存储公司机密或敏感的信息。移动设备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数据助理PDA、移动电话等。 第十一条个人应负责对邮箱内重要邮件做备份。 第三章执行措施 第十二条任何违反上述安全规范的人员和服务单位将会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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