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地下室规范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

空调新风量
>30 >25 >20 >15
注:过渡季采用全新风时,人员新风量不宜小30m3/(P·h)
7、防空地下室战时清洁通风的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宜按表5.1.7采用。
战时清洁通风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温度计表5.1.7
工程或房间类别
夏季
冬季
温度(℃)
相对湿度(%)
温度 (℃)
相对湿度 (%)
中心医院、急救 医院、救护站
<28
<26 <28 <28
<75
<70 <80 50-70
冬季 温度 (℃)
>16
>16 >16 >20
相对湿度(%)
>30 >30 >30 >30
注:1.冬季温度适用于集中采暖地区。 2.车库冬季温度不应低于5℃。 9、防空地下室平时排风房间的换气次数,宜按表5.1.9采用。 平时排风各类房间换气次数(次/时)表5.1.9
13.有消声要求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采用必要的减振和消声措施。送风、回风和排风系 统均应采取消声措施。
[一般规定的补充说明]
1 3该两条突出强调了防空地下室的通风设计应做到平、战兼顾。为此提出,对于专供平时 使用而开设的各种孔口,应保证战时防护的各项要求与平战功能转换问题。平战功能转换主 要指:凡属平时专用的孔口,临战时要有可靠的封堵措施;对战时需要而在平时没有安装的 设备,不仅在设计中要明确提出在修建时要一次做好各种埋管、预留孔外,而且要做到能在 临战时的限定时间内,及时将设备安装就位并能正常运转,达到战时的功能要求。
6考虑到目前国家对一般地下建筑的通风尚无统一标准,而防空地下室的通风条件是保证平 时使用时内部环境质量的重要条件。因此,向设计人员提供了几类平时使用条件下的新风量 标准,设计中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条件和使用要求选用。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1 总则1。
0。
1 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1。
0。
3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1。
0。
4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2。
1 术语2。
1。
1 平时peacetime和平时期的简称。
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2。
1. 2 战时wartime战争时期的简称。
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2。
1.3 临战时imminenceofwar临战时期的简称。
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2.1.4 冲击波shockwave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2。
1。
5 冲击波超压positivepressureofshockwave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2.1.6 地面超压surfacepositivepressure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2。
1.7 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waveinsoil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2。
1。
8 核爆动荷载dynamicloadofnuclearblast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2.1.9 主体mainpart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如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中的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部分. 2。
1.10 清洁区(密闭区)airtightspace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2.1.11 染毒区(非密闭区) airtightless space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人防地下室规范

人防地下室规范人防地下室规范是指根据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人防地下室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出的规范要求。
下面是人防地下室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总计约1000字。
一、建设规范1.设计与规划:人防地下室应根据城市规划和人防设施布局规划进行设计,并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2.场地选择:选择人防地下室的场所应拥有良好的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位;与周边环境配套;远离污染源,并保证人员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3.建筑物布设:人防地下室的建筑物应具备一定的结构强度和耐久性,且与地面建筑相连接,并设有必要的地下通道和出入口。
4.逃生通道:人防地下室应设置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安全疏散通道,并在通道内设置逃生指示标志。
5.防水防潮:人防地下室应采取防水措施,确保地下室内部干燥,防止水浸和潮湿引发疾病。
6.通风与照明:人防地下室应设置通风与照明设备,保证地下室内空气新鲜,照明充足。
二、管理规范1.管理机构:人防地下室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其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紧急事件应急响应和人员疏导。
2.卫生清洁:地下室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防止病菌滋生传播。
3.设施设备:人防地下室内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灭火设备、通风设备、应急照明等。
4.储备物资:人防地下室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物资,如矿泉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以备紧急情况需要。
5.人员疏散:人防地下室应制定详细的人员疏散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人员疏散的快速有序。
6.安全培训:人防地下室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防护知识和应急措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使用规范1.开放时间:人防地下室开放时间应与周边建筑一致,并根据需要合理调整。
2.使用人数限制:人防地下室内人员容纳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并在人员进出时进行控制,确保安全。
3.文明用房:人防地下室内禁止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要强化文明用房的意识,保持秩序,文明素质。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装饰知识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子装饰,施工工序的一些知识事项,假如感觉很不错,欢迎评论和分享。
人防工事的一种,包含外墙、缓冲墙、防爆门、关闭墙、防备隔墙等部分构成,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暂时掩体、战时防空指挥中心、通信中心、隐蔽所等;部分永备防守工事还拥有三防功能。
接下来,小编就来向大家介绍一下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一、面积计算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遮蔽面积的计算。
这里所称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由防空地下室直接蒙受冲击颠簸荷载作用的构件所围成关闭空间的面积,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备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备隔墙等形成的关闭空间面积。
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竖井、楼梯、风道等均不可以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人防有效面积是指知足人员、设施使用的面积,数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构造面积之差。
人防遮蔽面积是指供遮蔽人员、物质、车辆使用的人防有效面积。
其数值为人防有效面积减去以下各部分面积后的使用面积:(1)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知识知识分享装饰知识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2)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施房间面积;3)卫生间、盥洗室、开水间等面积。
二、工程设计二、防空地下室专业队工程、人员遮蔽工程设计时,应以遮蔽面积按“规范”表的“面积标准”确立遮蔽人员或装备数目,不同意任意提升“面积标准”,以致遮蔽人员或装备数目降低,造成进出口宽度、防备设施及风水电专业设计参数偏小,知足不了战时实质需要。
人防物质库工程宜按储藏食品、物质为主,物质进出口门洞最小宽度为1.5m,对于建筑面积大于2000m防备单元的物质库主要进出口宜考虑进叉车,设计图纸上应明确车行通道,车行通道宽度应知足通行的要求。
主体设计时应按物质分类敞开式堆放设计,每个堆放段长度不宜大于15m,两个堆放区间距不宜小于800mm,物质与墙距离不宜小于700mm,与梁底距离不宜小于300mm。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标准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GB 50038-20053 建筑3.1 一般规定3.1.1 防空地下室的位置、规模、战时及平时的用途,应根据城市的人防工程规划以及地面建筑规划,地上与地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3.1.2 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
3.1.3 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1OOm。
注:“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GBJ 16)中“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的甲乙类物品。
3.1.4 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需要,邻近的防空地下室之间以及防空地下室与邻近的城市地下建筑之间应在一定围连通。
3.1.5 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进风口、排风口、柴油机排烟口和通风采光窗的布置,应符合战时及平时使用要求和地面建筑规划要求。
3.1.6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2 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3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注:无关管道系指防空地下室在战时及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
3.1.7 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以及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电站控制室、物资库等主体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设计,应根据其战时功能和防护要求划分染毒区与清洁区。
其染毒区应包括下列房间、通道:1 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滤毒室、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2 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厅及配套的急救室、抗休克室、诊察室、污物间、厕所等。
3.1.8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人防汽车库和电站发电机房等主体允许染毒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和口部均可按染毒区设计。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3 建筑3.1 一般规定3.1.1 防空地下室的位置、规模、战时及平时的用途,应根据城市的人防工程规划以及地面建筑规划,地上与地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3.1.2 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
3.1.3 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1OOm。
注:“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中“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的甲乙类物品。
3.1.4 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需要,邻近的防空地下室之间以及防空地下室与邻近的城市地下建筑之间应在一定范围内连通。
3.1.5 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进风口、排风口、柴油机排烟口和通风采光窗的布置,应符合战时及平时使用要求和地面建筑规划要求.3.1.6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2 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3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注:无关管道系指防空地下室在战时及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
3.1.7 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以及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电站控制室、物资库等主体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设计,应根据其战时功能和防护要求划分染毒区与清洁区.其染毒区应包括下列房间、通道:1 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滤毒室、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2 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厅及配套的急救室、抗休克室、诊察室、污物间、厕所等。
3.1.8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人防汽车库和电站发电机房等主体允许染毒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和口部均可按染毒区设计。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主要是为了确保地下室的安全性和适用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
1. 地下室设计要符合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防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2. 地下室的结构要能够承受可能的爆炸冲击和地震力,具备一定的抗震和防爆性能。
3. 地下室的出入口要明确,便于人员疏散和救援。
出入口通道应尽量分散布置,以减少人员拥堵和风险。
4. 地下室的通风系统和排烟系统要确保良好的空气质量和火灾安全。
通风系统应能快速排出浓烟和有害气体,保持地下室内的通风和舒适。
5. 地下室的灭火系统要齐全,并与消防系统和疏散通道配合使用。
灭火系统应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动灭火设备和自动报警系统等。
6. 地下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以确保人员的疏散和应急情况下的安全。
7. 地下室内的建筑材料要符合防火等级和无毒、无害的要求,以降低火灾和有害物质排放的风险。
8. 地下室内应设置适当的避难设施,如医疗室、食品储备室、洗手间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9. 地下室通道、楼梯和门的宽度和高度要符合人员疏散的要求,且不能有倾斜、凸起或坑洼的地面。
10. 地下室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避免电气故障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隐患。
总之,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设计者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地下室的结构安全、通风良好、灭火设施完备,并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应急设备。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pdf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1 总则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术语平时peacetime和平时期的简称。
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
. 2 战时wartime战争时期的简称。
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临战时imminenceofwar临战时期的简称。
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冲击波shockwave空气冲击波的简称。
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冲击波超压positivepressureofshockwave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地面超压surfacepositivepressure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waveinsoil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核爆动荷载dynamicloadofnuclearblast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主体mainpart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
如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中的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部分。
清洁区(密闭区)airtightspace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染毒区(非密闭区)airtightless space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防护单元protective unit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是指为了抵御敌方核、化学、生物等大规模杀伤性攻击而建设的防空避难场所,它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
为了确保人防地下室的功能和安全性,人防地下室的设计必须符合一定的规范。
1. 建筑布局和结构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均匀分布于城市各个区域,以满足人民的避难需求。
地下室应采用坚固的混凝土结构,以抵御外部的冲击力和震动。
地下室的结构应具备一定的自洁能力,以减少敌方攻击所带来的污染。
2. 空气流通和进出口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设有充足的通风系统,以确保供氧足够,并排除有害气体。
通风系统应具备自动监测功能,并能自动调节通风量。
进出口通道应设计合理,以确保人员的迅速疏散和进入。
3. 照明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以提供充足的光照。
照明设备应安装在高处,以减少阴影和眩光对人员视线的干扰。
照明设备应具备应急电源,以确保在停电情况下仍能提供照明。
4. 防水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具备良好的防水性能,以防止水灾影响避难人员的安全。
地下室的墙壁和地面应采用防水材料,并设有防水层。
排水系统应设计合理,以及时排除降雨和地下水的积水。
5. 防护设施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设有紧急出口和逃生通道,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疏散。
出口和逃生通道应标明清晰的指示标志,并配备紧急照明设备。
地下室的紧急出口应具备防火性能,以防止火灾蔓延。
6. 多功能设施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配备必要的生活、医疗和卫生设施,以满足避难人员的基本需求。
设施应设计合理,以提供适当的空间和舒适的环境。
医疗设施应配备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处理突发疾病和伤口。
7. 通信和广播设备设计规范人防地下室应设有可靠的通信和广播设备,以保持与外界的联系。
通信设备应具备独立电源和抗干扰功能。
广播设备应能够及时向避难人员传递重要信息和指示。
总之,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其在敌方攻击时能够提供有效的避难保护。
设计规范应考虑到各种突发情况和应对措施,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防地下室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人防地下室,即人民防空地下室,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掩蔽、物资储备、医疗救护等需要而建设的地下空间。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防地下室的建设日益增多。
为了规范人防地下室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防空工作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
二、人防地下室建设法律规定1.建设规划与审批(1)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人防地下室的布局、规模、功能等要求。
(2)人防地下室建设应当符合城市人防规划,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交人防地下室建设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建设标准与技术要求(1)人防地下室的建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人防地下室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3)人防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确保工程质量。
3.建设资金(1)人防地下室的建设资金应当依法筹集,包括政府投资、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于人防地下室的工程建设。
4.建设期限人防地下室的建设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人防地下室使用法律规定1.使用范围人防地下室的使用范围包括:(1)战时人员掩蔽、物资储备、医疗救护等。
(2)和平时期用于公共设施、商业、办公、居住等。
2.使用管理(1)人防地下室的业主或者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对人防地下室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2)人防地下室的业主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防地下室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
(3)人防地下室的业主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人防地下室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
3.使用费用(1)人防地下室的业主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人防地下室使用费。
(2)人防地下室使用费用于人防地下室的维护、管理、应急保障等。
四、人防地下室法律责任1.建设单位(1)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建设人防地下室的,由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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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地下室规范
人防地下室规范是指在建筑物地下室中设置的用于防护人员避难的空间。
以下是人防地下室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规划设计:人防地下室应在建筑物设计初期进行规划,确保合理布局和结构稳固。
地下室的尺寸、入口和出口的位置和尺寸、避难人数等都需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
2. 结构安全:人防地下室的结构应满足抗震、耐火、耐爆炸等要求。
墙体、天花板、地板以及门窗应采用防护材料,并经过专业检测合格。
3. 入口和出口:人防地下室至少需要设置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入口和出口的宽度应根据地下室容纳的人数确定,并且设置防护设施,如防火门、防护窗等。
4. 疏散通道:地下室内应设置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地面。
通道的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并且通道内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5. 通风系统:地下室应具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以确保空气流通和新鲜空气的供应。
通风系统应设置过滤设备,以防止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地下室。
6. 照明设施:地下室应安装的照明设施应满足人们在避难时的照明需求,保持足够亮度,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舒适。
7. 防护器材:地下室应安装相应的防护器材,如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通信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8. 监控系统:地下室应配备监控系统,确保地下室内的安全。
监控设备应能够实时监测地下室内的情况,并能够提供报警和求救功能。
9. 紧急逃生标识:地下室内应设置明显的紧急逃生标识,方便人员在疏散时能够快速找到出口。
10. 定期维护:人防地下室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保持设施的完好和功能的正常运行。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人们的应急避险能力。
以上是人防地下室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和科学的建设,人防地下室可以为人们提供有效的避难空间,并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