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制度——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一、总则村民理事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旨在促进村民自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推动村庄的发展和繁荣。
本章程旨在规范村民理事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方式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结构1. 村民理事会由所有村民组成,每个村民都有权参与理事会的决策。
2. 村民理事会设立理事会主席团,由村民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3. 理事会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4. 理事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和组织理事会的会议,制定议程,协调各项事务。
三、职责权限1. 村民理事会有权制定村庄发展规划,制定村庄发展政策,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 村民理事会有权决定村庄土地利用和资源开发的方向,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
3. 村民理事会有权制定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计划,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4. 村民理事会有权审议和批准村庄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报告。
5. 村民理事会有权选举和罢免村民理事会主席团成员,并监督其履职情况。
6. 村民理事会有权组织村民自治活动,促进村民的参与和团结。
四、运作方式1. 村民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理事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并制定会议议程。
2. 村民理事会会议的决议由全体与会村民以简单多数通过,必要时可进行无记名投票。
3. 村民理事会主席团成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听取村民意见,及时回应村民关切。
4. 村民理事会应当建立健全村民意见反馈机制,接受村民监督,及时回应村民诉求。
5. 村民理事会应当定期向村民公布理事会的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村民权利和义务1. 村民有权参与村民理事会的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2. 村民有权享受村庄的公共设施和服务,有义务保护和维护村庄的环境和公共秩序。
3. 村民有义务按照理事会的要求缴纳公共事业费用,并参与村庄的发展建设。
4. 村民有权了解村民理事会的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提出合理的质疑和建议。
六、村民理事会章程的修改1. 对村民理事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全体村民的讨论和决策,以简单多数通过。
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民自治,促进村民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理事会是由村民自愿组成的自治组织,依法行使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代表村民的利益,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村民理事会的宗旨是: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村庄发展,促进村民自治,维护村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条村民理事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便民、服务。
第五条村民理事会的任务是: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选举和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议事,管理村庄事务,协调解决村民矛盾,推动村庄发展等。
第二章村民理事会的组织第六条村民理事会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第七条村民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第八条村民理事会设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农业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文化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等。
第九条村民理事会设办事机构,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充当办事机构。
第十条村民理事会设监督机构,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的监察委员会充当监督机构。
第三章村民理事会的职权第十一条村民理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1.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2.选举和监督村民委员会;3.组织村民议事,听取村民意见建议;4.管理村庄事务,制定村庄发展规划;5.协调解决村民矛盾,维护村民权益;6.推动村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7.开展公益活动,提供社会服务。
第十二条村民理事会行使职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民主原则:尊重村民意愿,听取村民意见,广泛参预决策;2.公开原则:公开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接受村民监督;3.公正原则:依法行使职权,平等对待村民,维护村民权益;4.便民原则:为村民提供便利,解决实际问题;5.服务原则:为村民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匡助。
第四章村民理事会的运作第十三条村民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听取村民意见,报告工作情况,研究重大决策。
2024年新农村理事会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新农村理事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地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经村民代表大会慎重讨论决定,特成立新农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的工作开展应严格遵循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村民公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第三条理事会的组织架构: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以及若干理事。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的选举:理事会成员须通过村民大会的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应具备高尚品德、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公益事业及公正无私的品格。
每届任期定为两年。
第五条理事会的换届:当理事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召开户主会或村民大会,进行新一届理事会的选举工作。
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理事会的权力和义务第六条理事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执行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和引导村民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中。
第七条理事会需协助技术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新村庄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同时,逐步完善新村庄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配套设施。
第八条理事会负责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公共事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理事会应组织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第十条理事会应充分尊重村民的权力,维护村民的利益,积极引导村民成为具备致富技能、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当本章程需要修改时,应由理事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提出修改条规,并详细说明修改理由,最终经户主会或村民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如本章程中的条款与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存在冲突,应及时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修改。
2024年新农村理事会制度范文(二)一、关于垃圾处理与公共区域保洁1. 对无法回收的非有机垃圾,应彻底焚烧于指定焚烧池,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应及时收集,并送至集镇的专门回收点。
2. 负责村内公共场所的垃圾清理和保洁工作,扮演好公共卫生保洁的角色。
3. 确保焚烧炉等设施的妥善管理,以及保洁工具的维护。
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共同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互助。
关怀留守家庭,体现组织温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促使他们时刻心系组织,心系家乡。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第三条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3—5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会员2—4名。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总支提名,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
其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村民中推举产生;二是从村委会干部中选举推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推举产生;四是从村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中推举产生;五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推举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推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
特殊情况,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由村党总支重新提名人选,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第三章理事会工作职责、第六条组织农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积极向村“两委”反映,为村“两委”采取帮扶措施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生产生活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九条热心帮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第十条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村民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第十一条组织农户积极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搜集致富信息,组织村民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
第十三条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房屋亮化、庭院净化、村庄绿化。
1.村(居)民理事会章程

村(居)民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服务广大村(居)民,搞好本村(社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村(社区)“两委”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立村(居)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接受镇政府、村(社区)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理事会自2014年×月×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办公楼。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形式第六条理事会人员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4—6名。
符合条件的还要成立党组织。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在乡镇、村党组织领导下,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村(居)民民主选举产生。
村(居)民理事会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5-7人组成,任期3年,重点应从党员干部、村(居)民代表、致富能手、妇女骨干、楼栋长、单元长、“五老”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中产生,提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理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兼任理事会成员。
第八条理事会换届:理事会任期届满,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理事会的工作职责第九条理事会职责一、宣传党和国家政策。
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村(居)民遵纪守法。
二、第倡导文明新风。
引导村(居)民遵守村规民约,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管理公共事务。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兴办本地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维护和管理基础设施,协助村(社区)“两委”搞好农村土坯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
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目的村民理事会章程旨在建立和规范村民理事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促进村民自治,维护村民利益,推动村庄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村民理事会的成立、运作和解散等一切相关事项。
二、组织结构2.1 村民理事会的组成村民理事会由村民代表组成,代表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村民代表的数量和选举方式由村民大会决定。
2.2 村民理事会的职务村民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和理事等职务。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理事会的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理事负责协助处理村民理事会的事务。
2.3 村民理事会的任期村民理事会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后重新选举。
三、职责和权力3.1 村民理事会的职责(1)代表村民利益,维护村民权益,促进村庄的繁荣和发展;(2)制定和修改村民理事会章程,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村民的实际需求;(3)监督村庄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4)协调解决村内矛盾和纠纷,维护村民的和谐关系;(5)组织和协调村民自愿参与的公益活动,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6)接受村民的监督,及时回应村民的诉求和意见。
3.2 村民理事会的权力(1)制定村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决定村庄的重大事项,包括土地利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3)制定村庄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管理制度;(4)管理村庄的财务收支,确保公款使用合法合规;(5)组织和协调村民参与的公共事务,如道路修建、水电设施维护等;(6)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村庄的发展。
四、运作方式4.1 村民大会村民大会是村民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村民组成。
村民大会行使选举、决策、监督等职责,对村民理事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4.2 村民理事会会议村民理事会会议由主席召集,定期召开或不定期召开。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表决通过,对重大事项的决议需经过全体村民代表的表决通过。
4.3 村民理事会办公机构村民理事会设立办公机构,负责协助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和事务处理。
村民理事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名称、地址及宗旨
第一条本村民理事会定名为“________村民理事会”。
第二条本村民理事会地址设在:________(具体地址)。
第三条本村民理事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本村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强村民自治,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三)村民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罢免。
第十九条村民理事会会议:
(一)村民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村民理事会会议应有超过半数的成员出席,作出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三)村民理事会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四条本村民理事会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和推动本村的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
第五条本村民理事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村民理事会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政府部门的指导,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与上级政府和其他村民理事会的联系与协作;
(七)完成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本村民理事会应当根据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愿和需求,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监督政府的工作。
第十一条本村民理事会应当定期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十二条本村民理事会应当加强与其他村民理事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村民自治的发展。
第十七条村民理事会的构成:
(一)理事会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二)理事会成员若干名,成员数量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
村民理事会章程范文
村民理事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内居民的自治意识,提高村民对自身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能力,依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建立和谐、民主、法治的村民自治组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理事会是村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村民理事会的中心任务是代表村民监督村级公共事务的管理,决策村内事务,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保障村民的基本民主权利。
第四条村民理事会的成立、组织与职权范围,依据《村级组织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根据村民自治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五条村民理事会常设机构包括理事会主席团和村民代表大会工作机构。
第二章理事会主席团第六条理事会主席团是村民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主席团由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主席团的职责包括:1.组织、召集和主持理事会的会议;2.落实和监督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3.管理和使用理事会的财务资产;4.组织村内事务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工作;5.进行村民代表选举和改选工作;6.组织村民自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主席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常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理事会主席团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赞成方可通过。
第三章村民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大会工作机构是村民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1.履行和执行村民理事会授予的职权;2.受理、处理和调处村内居民的申诉、投诉和举报;3.组织和实施村民自治规划、项目和活动;4.监督村级事务的执行情况;第四章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改选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改选,应当根据《村级组织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改选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改选应当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村民有自由选择和被选择的权利。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改选应当保证无论男女、民族、职业、宗教信仰等,都能平等参与。
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村民理事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促进村民共同参预村务管理和决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推动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
1.2 本章程适合于村民理事会的成立、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会议制度、选举程序、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二、组织结构2.1 村民理事会是由村民自愿组成的自治组织,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2.2 村民理事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和各专门委员会。
2.3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组成,负责协调村民理事会的工作,召集和主持会议。
2.4 秘书处负责村民理事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文件档案管理。
2.5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负责相关领域的工作。
三、职责权限3.1 村民理事会的职责是代表村民履行自治职能,参预村庄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3.2 村民理事会有权制定村庄发展规划、村规民约和相关政策,监督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
3.3 村民理事会有权组织村民参预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协调解决村民之间的纠纷。
3.4 村民理事会有权代表村民维护合法权益,向上级政府提出村庄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制度4.1 村民理事会应定期召开全体味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4.2 村民理事会全体味议由主席团召集,会议议程由主席团确定。
4.3 村民理事会全体味议决议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4.4 村民理事会全体味议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村民有权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五、选举程序5.1 村民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5.2 村民理事会其他理事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5.3 村民理事会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选举结果应当公示并报告上级政府。
六、财务管理6.1 村民理事会应建立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6.2 村民理事会应及时公开财务信息,接受村民的监督。
6.3 村民理事会应按照预算制度进行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应当合理、规范。
新农村理事会制度范本
新农村理事会制度范本尊敬的读者:感谢您对新农村理事会制度的关注。
以下是一份____字的新农村理事会制度范本,旨在提供一个参考框架,以便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修改和实施。
新农村理事会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制定目的是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提高农村基层自治能力,加强农村自治机构的组织和管理,推进农村社会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条农村理事会是农村自治的基层组织,按照同等选举、同等评议、同等管理、同等服务的原则,代表农民管理和服务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依法开展工作,受农民监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三条农村理事会的任务是协助政府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治理模式,保障农民参与农村事务管理的权益。
第四条农村理事会的成员应当具备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农业知识,能够进行农村事务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成员选举第五条农村理事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理事组成。
第六条农村理事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理事由全体农民公开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农村理事会每届设五名理事,其中一名由优秀农民代表担任。
第八条农村理事会的选举工作由农村居民自行组织。
选举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采取群众评议、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农村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的具有公民权利的农户;(二)具备农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三)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四)愿意投身农村事务管理和服务。
第十条农村理事会组织架构应当包括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
领导班子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负责协调农村理事会各项工作。
工作机构由秘书处、财务处、组织人事处等职能部门组成,负责具体的行政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和权力第十一条农村理事会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制定农村发展规划,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二)组织农村培训,提升农民素质;(三)代表农民维护农村合法权益;(四)审核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等重要事项;(五)推动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六)协助政府推进农村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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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村村发展建设需要,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研
究,建立小乔村村民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严格按照党的政策、方针,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遵循村规民约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理事会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理事会构成: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
事3—7名。
第四条 理事会的产生:理事会成员必须经过群众大会,从德
高望重、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村民中选
举产生,每届任期叁年。
第五条 理事会换届:理事会任期届满,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
大会或村民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 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认真贯彻、宣传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切
实履行村内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和引导组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公共事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 搞好本村财务管理和监督。
常德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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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组织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
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第十条 尊重组民权利,维护组民利益,倡导文明守法,移风
易俗的新型农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需修改时,由理事会征求群众意见,提出修
改条规,经联户代表大会或群众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村或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有违背,
应按政策法规及时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