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罗溪乡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东区段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东区段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5•【字号】宁政〔2008〕39号•【施行日期】200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东区段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政〔2008〕39号城东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批北山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东区段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东区政[2008]20号)悉,根据市政府第16次会议纪要有关决定事项,现批复如下:一、北山危岩体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东区段治理费用共计14000万元,包括居民搬迁安置费用、绿化费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等。
二、王家庄、褚家营北山危岩体安置小区勘探、图纸设计等前期费用共计84万元,一并计入总费用。
三、北山危岩体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城东区政府负责拆迁工作,林业局负责绿化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地工作。
四、征地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拆迁工作10月底前完成。
市国土资源局要抓紧开展征地工作,确保春季开展部分地段的绿化工作。
五、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市财政局对资金拨付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六、拆迁工作经费按拆迁总额的2%提取,评估费用按拆迁总额的5‰提取。
此复附:北山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东区段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附件北山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东区段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北山地质灾害区域内住户的搬迁安置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列入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北山地质灾害地区进行综合治理的要求,确保项目东区段居民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范围及基本情况北山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东区段居民搬迁范围为:受北山危岩体地质灾害威胁较为严重的山根以南(含半山坡住户),平西高速公路以北区域,涉及韵家口镇、林家崖办事处、火车站办事处的中庄村、褚家营村、林家崖、路家庄、王家庄5个行政村及一颗印片区。
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目录一、项目概述...............................................3 (一)项目背景.............................................3 (二)项目目标.............................................5 (三)项目范围.............................................5 二、地质灾害评估...........................................6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8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9 (三)地质灾害防治建议....................................10 三、搬迁安置方案..........................................11 (一)搬迁原则............................................13 (二)安置方式选择........................................141.搬迁安置地点...........................................152.安置房型设计...........................................163.建筑面积及布局.........................................18 (三)搬迁安置补偿........................................19 (四)搬迁安置实施计划....................................21 四、社会经济影响分析......................................22(一)对当地经济的影响....................................24 (二)对社会稳定的影响....................................25 (三)对环境的影响........................................26 五、技术可行性分析........................................28 (一)勘察设计技术........................................29 (二)施工建设技术........................................30 (三)材料设备技术........................................31 六、经济可行性分析........................................33 (一)投资估算............................................34 (二)收益预测............................................35 (三)财务评价............................................36 七、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37 (一)自然风险............................................391.地质条件变化...........................................402.气候变化...............................................40 (二)社会风险............................................421.社会舆论...............................................432.移民安置难度...........................................44 (三)经济风险............................................451.资金筹措...............................................462.成本控制...............................................47 (四)应对措施............................................48八、结论与建议............................................50(一)结论................................................50(二)建议................................................51一、项目概述本报告旨在阐述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针对特定地域的地质灾害问题,提出有效的搬迁安置方案,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某村某组地质灾害危险点避让搬迁项目工作总结

某村某组地质灾害危险点避让搬迁项目工作总结本次地质灾害危险点避让搬迁项目是为了保障某村某组居民的安全,经过多个部门的协调与努力,顺利完成了搬迁工作。
以下总结了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取得的成果:1. 项目调研:在开始搬迁工作之前,我们进行了详细的地质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
通过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实地考察和数据分析,我们确定了需要搬迁的范围和搬迁方案。
2. 搬迁筹备工作:在确定搬迁方案后,我们开展了搬迁筹备工作。
这包括编制详细的搬迁规划和时间表,寻找适合的搬迁地点,制定搬迁资金和政策支持方案等。
3. 搬迁方案实施:根据搬迁规划和时间表,我们逐渐启动了搬迁工作。
这包括动员居民签署搬迁协议,组织搬迁物资和人力资源,进行房屋拆除和修复等。
4. 居民安置工作:在搬迁过程中,我们重视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生活需求。
我们与居民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解决他们在搬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我们也为他们提供了合适的居住地和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确保他们的生活得到良好的安置。
5. 搬迁效果评估:搬迁工作完成后,我们对项目的效果进行了评估。
通过与居民的沟通和对灾害危险点的再次调查,我们确认搬迁工作的有效性,确保了居民的安全。
通过以上的工作,本次地质灾害危险点避让搬迁项目取得了以下的成果:1. 居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通过将居民迁至相对安全的地区,减少了地质灾害的威胁,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2. 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在搬迁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居民的意愿,与他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确保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3. 社会稳定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通过将居民安置在合适的社区,我们保证了他们的生活环境稳定和社会联系的延续,减少了搬迁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项目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例如资金不足、居民意愿不一致等。
但通过各方的努力和合作,我们最终成功地完成了搬迁工作,为居民的安全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19•【文号】国土资发[2012]73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各项目标和任务。
附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土资源部2012年4月19日附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目录前言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需求(一)地质灾害现状(二)“十一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状况(三)“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挑战或形势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二)规划原则(三)规划目标(四)工作任务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一)地质灾害易发区(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一)调查评价工程(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三)搬迁避让与治理工程(四)应急体系建设(五)科学技术研究支撑五、资金筹措和实施安排(一)资金筹措(二)实施安排六、环境影响与效益评估(一)环境影响分析(二)生态恢复措施(三)实施效益评估七、保障措施(一)继续完善分级领导目标责任制,推进社会化减灾体系建设(二)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三)健全完善法规规范(四)加快做实前期工作(五)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防治经费投入良性机制(六)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七)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八)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前言为积极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11)精神,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等,制定本规划。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自然资源局关于阿坝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自然资源局关于阿坝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阿府办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自然资源局关于阿坝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阿府办发〔2022〕1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州自然资源局编制的《阿坝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日附件阿坝州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以及州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州委刘坪书记关于“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落实”的理念,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扎实做好2022年度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川办发〔2022〕44号)、《阿坝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我州地形地貌多样、地质构造复杂,是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区、易发区之一,受“5·12”汶川特大地震、“8·8”九寨沟地震对我州地质结构深层次影响,在遇集中短时强降雨或长时间降雨情况下,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隐蔽性强、突发性高、危害性大”的态势依然没有改变,地灾隐患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灾害损失重是“基本州情”。
根据2022年汛前排查结果,目前全州共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243处,威胁46374户、20.66万余人生命安全,威胁146.93亿元财产安全,防灾形势极其严峻,防治任务十分繁重。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省管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和规范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9月5日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规范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资金管理,确保全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10号)和《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是指中省财政用于地灾、洪灾、生态和责任主体灭失的采煤塌陷区移民搬迁安置建房、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红线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第三条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按照“分类筹集、按量拨付、规范使用、强化监管”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移民(脱贫)搬迁办公室按照年度搬迁任务统筹安排使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6.18•【字号】•【施行日期】200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库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石柱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为按期完成我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搬迁任务,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2007〕7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石柱府发〔2009〕9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一、二三期搬迁避让项目概况我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共11个,其中二期项目共7个,分别是石梯子滑坡、甘家沟滑坡、庙儿嘴滑坡、毛家院子滑坡、陶家滑坡、青杠林滑坡、周家院子滑坡。
二期治理改搬迁项目1个,为崔家岩滑坡。
三期项目共3个,分别是赵家危岩、王湾滑坡、堰塘湾滑坡。
搬迁总投资2726.64万元。
(一)已实施完毕项目:沿溪镇石梯子滑坡(348人)、崔家岩滑坡(176人)已完成搬迁,按本方案标准追加补助资金。
(二)未完工项目:黎场乡的甘家沟滑坡、庙儿嘴滑坡、毛家院子滑坡、陶家滑坡纳入此次继续实施搬迁。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政发〔2014〕5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政发〔2014〕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2014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19日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提升陕南移民搬迁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规划修编与方案编报第一条移民搬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按照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四化同步”及“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要求,围绕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目标,坚持以集中安置为主、城镇安置为主、楼房化安置为主的“三为主”思路,融合移民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三房”资源,进一步对《规划》进行完善。
第二条《规划》修编应坚持五个原则:即坚持避让灾害优先,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坚持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不复制农村的原则;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传承特色的原则;坚持与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样本(二篇)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样本一、背景概述____年,我国面临日益严峻的地质灾害挑战。
受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多重因素交织影响,地质灾害频发且规模逐步扩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鉴于此,为有效应对当前形势,保障人民福祉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亟需制定并落实一套科学严谨、合理可行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
二、目标设定与基本原则1. 目标:旨在全面保护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确保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长期稳定实施。
2. 原则:(1) 整体性规划:充分考虑各类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确保避险搬迁安置方案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2) 重点保护:优先保障弱势群体与生态环境安全,力求最小化影响范围。
(3) 分阶段实施:依据地质灾害的严重程度与紧迫性,采取分阶段、分批次的搬迁安置策略。
(4) 按需安置:结合人口流动与经济发展需求,合理安排搬迁人口的安置工作。
(5) 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搬迁人口及相关利益方意见,增强民众参与感与责任感。
三、实施路径1. 地质勘察与风险评估组织专业团队深入各地开展地质条件详细勘察,明确潜在地质灾害分布范围。
实施风险分析与评估,科学划定地质灾害风险等级。
确立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优先区域与具体方案。
2. 搬迁人口识别与社会保障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对搬迁人口进行全面调查与登记。
明确搬迁人口的基本权益,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与补偿措施。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与搬迁人口安置机制。
3. 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源整合强化地方政府组织协调能力,统筹规划与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确保搬迁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建立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紧密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搬迁安置工作高效开展。
4. 安置新区建设根据搬迁人口规模与需求,精心选址建设安置新区。
完善住宅楼、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为搬迁人口提供优质居住与生活环境。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科学合理的规划与设计,确保新区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生。
某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实施意见
某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省、市、县各级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努力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农民异地转移工程等实际,现就我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保障安全。
——属地管理,齐抓共管。
——搬迁为先,应搬必搬。
二、安置对象和条件经复核审定受地质灾害威胁及与其相连整村搬迁后宅基地整理面积达5亩以上范围内的,并符合农民建房条件和农民异地转移条件的搬迁户。
三、安置方式符合条件的安置户采取公寓安置、迁建安置、货币安置、其他安置四种方式,由安置户自愿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一)公寓安置1.腾龙小区(东北区块)政府限价房安置。
经确认符合避让搬迁安置条件的安置户按户型购买一套腾龙小区政府限价房。
户型:1-4人户可选择户型90平方米以内/套;5人及以上户可选择户型110平方米以内/套。
每套配柴间一个。
实际面积以测绘为准。
基准房价:腾龙小区政府限价房(东北区块)基准房价为每平方米3780元,楼层差按规定计算,柴间价格为每平方米1200元。
2.商品住房安置。
经确认符合避让搬迁安置条件的安置户在县城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安置的。
(二)迁建安置1.县级小区集中安置。
经确认符合避让搬迁安置条件的安置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以在县级安置小区内建房,单体建筑物占地面积为88平方米(1—4人户)、99平方米(5人及以上户),建筑层数均为三层,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
2.乡镇级小区(点)集中安置。
经确认符合避让搬迁安置条件的安置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以选择在本乡镇安置小区(点)内建房,单体建筑占地面积参照农民建房标准审批,用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3.零星就近安置。
经确认符合避让搬迁安置条件的安置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以在本乡镇(本村或其他村)内选择建房,单体建筑占地面积参照农民建房标准审批,用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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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字[2011] 号
关于转发《罗溪乡地质灾害避灾移民
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经乡政府
研究决定,现将《罗溪乡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
罗溪乡地质灾害避灾移民
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在群众自愿前提
下,做好我乡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作,根据《武宁县地质灾害避
灾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
则。
一、成立机构
成立罗溪乡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
晓华;副组长:谢安木、卢乐平、谢守梅、韩忠(常务副组长);
成员:车学文、罗时福、王武宁、刘蕾、周兆武、余绪俊、汪会
农、葛辉跃、明瑞南、张垂忠、杨素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罗时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搬迁、政府主导、轻重缓急、分散搬迁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对居住在受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高山陡坡、沟
壑边缘、地陷区域的群众在自愿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到安
全地域生产生活,彻底消除隐患威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
显著增强、居住安全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
高,今年首期安排50户。
四、对象核定
1、居住在国土部门认定的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
害隐患点的群众。
2、原则上在2010年10月1日之后应达到“四有”:有房屋、
有人住、有户口、有土地。
五、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按直接到搬迁户的资金人均不少于3500元,每户不
低于15000元,超过15000元的按实际人口计算。
六、安置方式
搬迁安置方式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我乡
实际情况,一般情况各村以就地就近分散搬迁为主,特殊情况可
考虑跨村、跨乡、跨县、跨省安置。
1、到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联村村、长垅村、新庄村、尧
山村、坪港村搬迁户集中到坪港村部,搬迁户可以进入烟港中心
村集中安置,条件好的全乡搬迁户鼓励到集镇建房安置。
2、分散安置。选择县城和条件较好的村庄进行分散安置。也
可以通过投亲靠友异地落户定居安置。
3、五保户和特殊人群安置。农村五保户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
供养相结合的方式在敬老院进行安置,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
特困人员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房屋产权归集体所有,由各村委
会统一安置。
七、安置要求
1、做到“六近”:即近路、近水、近电、近田、近校、近医
院。
2、做到“一高两避”即高于洪水线,避开泥石流威胁,避开
地质灾害威胁。
3、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不占或少
占耕地,严格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4、按照“建新拆旧、一户一宅”的安置原则。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成立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
府。各村支书书记为移民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
协调配合,年终对移民搬迁工作实行村级目标管理考评,严格考
核,明确奖惩,确保各项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二)政策扶持,保证实施
1、土地政策:国土所要优先做好搬迁户宅基地审批工作,同
时要协调好搬迁户的建房和生产用地。
2、林业政策:林业工作站要在搬迁户进入新定居点后,继续
保留原旧房前屋后私有树木的权属,成材的树木经过优先审批可
以用来建房。
3、户籍政策:移民搬迁后,户籍落入安置地所在乡村,并享
有永久居住权,公安机关及时配合办理落户手续,并不得收取户
籍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4、入学政策:学龄儿童随迁转入安置地学校上学,学校不得
收取转学费、借读费,原享受的三免一补政策不因移民搬迁而改
变。
5、产业政策:项目安排要积极向移民安置村倾斜,支持移民
户发展养殖业、加工业及高效种植业,同时农村基础设施要优先
安排在移民村实施。
(三)强化管理,确保到位
各村要在目标任务下达后,要做好搬迁户的申报、实施、监
督工作,推行公示制,建房补助资金由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
放到户,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主题词:地质灾害 避灾移民 实施 细则 通知
甫田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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