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设责任政府面临的困境及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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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责任政府的职能建设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责任政府的职能建设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责任政府的职能建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再次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关乎民族长存的重大意义。

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主体的政府,肩负着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融入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重要职责。

但在现实层面中,各级政府普遍存在责任缺失,包括环境治理主体缺位、职能划分不清和治理主体、手段单一等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优化落实责任政府职能:倡导生态文明观念和树立绿色政绩观、健全环境制度建设和加强环境监管、推动市场化机制运行和扩大社会参与、加速环境立法和加强环境执法等。

标签:生态文明;政府;责任;职能党的十八大正式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建设发展体系,成为中国梦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生态文明建设既事关发展方式,又事关人民福祉。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既意味着对之前“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继承,也意味着一系列新的制度优化的开始,具有关乎民族长存的重大意义。

一、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及缺失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融入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既是其应承担的责任,也是其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服务的体现。

但在现实层面中,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责任缺失也不容回避,政府理应对造成环境问题的各种深层原因进行反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政府主导和推动作用生态环境作为公共性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其必须由政府主导调控,可以说,生态职能和生态责任是国家政府职责的应有之义。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倡导良好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问题的现状1. 法治建设是社会的基础和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对于法治建设并不重视,存在着法治观念淡薄、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他们在工作中往往更注重政绩和经济发展,而忽视了法治建设在社会稳定和长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 部分政府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着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诿扯皮的情况。

一些基层政府在推行法治建设时,由于存在工作压力大、人手不足等问题,往往只是敷衍了事,对于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不够到位,导致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和制止。

3. 在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况。

一些政府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犯了错误或出现了问题时,往往推诿扯皮,没有进行及时的整改和修正,甚至对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这种不作为的态度严重损害了法治建设的权威和效力。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1. 司法改革不到位。

在一些地方,司法机构存在着管理不规范、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对于法律的解释和执行存在偏差,导致了一些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司法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和保障。

2. 法治观念不够深入人心。

在一些地方,对于法治建设的理念和意义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宣传和教育,导致一些政府领导干部对于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法治观念和意识,对于法治建设的推进存在着消极态度。

3. 监督机制不健全。

在一些地方政府,监督机制并不完善,导致了政府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出现问题时,往往能够逍遥法外,没有受到及时的问责和制裁。

这种情况严重破坏了法治建设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1. 加强法治观念教育。

要加大对于法治观念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让政府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并且在理念上形成一致。

2.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要加强对政府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建设,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对于法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有严厉的问责和制裁。

当前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推进依法行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根本途径。

最近,我们深入部分区、县政府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调研,通过召开部分区县政府领导、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就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六年来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做了调研。

调研工作结束后,笔者重点针对当前制约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了一些分析:一、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各区、县政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指导,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扎实有效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效。

但是,区、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与依法行政的冲突比较明显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基层政府及部门领导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但在处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关系上,还存在模糊的认识,没有真正认识到依法行政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的主要手段,有的认为依法行政是软指标、软任务,有的甚至认为依法行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束缚,缺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

个别部门存在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力等问题。

比如,有的地方大力号召发展乡镇企业,而乡镇企业主为了节省成本,利益趋动,致富心切,往往违法占地,不主动先进行用地审批,部分领导为了发展经济,对这类违法行为听之任之,违法带动辐射效应,导致更多的违法占地行为发生。

浅谈政府监督视角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状及改进方向

浅谈政府监督视角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状及改进方向

浅谈政府监督视角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状及改进方向摘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不仅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脉相连,还与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国家针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并开展了多次系统治理工作,但要真正的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仍需不断的探索便捷高效的监督方法以及提升从业人员责任意识的措施。

通过对政府监督质量安全现状进行了简单分析,指出了四点工程质量安全影响因素,并提出了两个关于质量安全问题的改进方向。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法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已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更是被世界各国冠以“基建狂魔”的称号。

无数建筑拔地而起,却将一个突出的问题暴露在大家的视野中,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我国虽已在不断的完善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控力度,但其中仍存有许多问题,掣肘着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落实。

因此,找到并解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绊脚石”,将有利于建筑行业产值乃至我国经济水平的稳步增长。

1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必要性据住建部统计,2003-2007年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年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00人,2012-2016年间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600余起,死亡3300余人,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增加,质量安全问题也变得愈加尖锐起来,我国每年因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死亡人数从未降至500以下,且轻伤、重伤不计其数。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施工人员的安全、过往行人的安全是核心问题,在竣工建筑交付使用后,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重要问题,万丈高楼平地起,要充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必须夯实基础,从工程项目建设中抓起,从根源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这座大堤不被任何一只“蚂蚁”损毁。

2 工程质量安全的影响因素2.1质量安全监督制度未落实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护,但仅凭政府机构监督管理筑起的第二道防护依旧岌岌可危,只有企业自身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落实、制定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才能做到三重防护联动,切实保障好工程质量安全。

全面推进行政问责制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探析

全面推进行政问责制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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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竺!型!!.f叁墨!查塾垒全面推进行政问责制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探析张玉琳摘要全面推进行政问责制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行政问责制对监督行政权力,防治权力腐败和决策失误,保障国家政权的良性运转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以行政问责制为研究对象,分析我国在全面推进行政问责制的进程申所面临的问题,并尝试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行政问责制权力腐败国家政权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0一158—0l一、行政问责制的涵义及意义(一)行政问责制的涵义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由主体、客体、范围、程序及后果等五个方面构成。

行政问责的本质是对政府及其官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的一种约束,防止权力的滥用。

(二)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的重大意义1.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按照现代宪政理论和主权在民的原则,官员由政府代表人民进行授权并且必须对人民负责。

行政问责制可以促进政府正确、充分和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促进政府及官员做到依法行政。

2.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需要。

责任政府要求权力和责任必须是对等的。

权、责与监督三者的结合,共同构成了责任政府的基本要件。

责任政府必须承担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政府的诉讼责任、政府侵权赔偿责任。

行政问责制的引入必然改变行政部门重权力轻责任等行政l}=j习,推进责任政府的建设。

3.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服务型政府,就是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需求出发,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着眼点和目的。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刘丽【摘要】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难点和薄弱点也在基层。

市、县、乡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

本文针对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途径。

%The key and difficulties and vulnerabilities of promoting administration by law depend on grassroots government.Whether city,county and township governments can make sure the administration by law reflect the level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by law and legal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process largely.After analyzing difficult problems in the grassroots government legal construction,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e way to achieve the goal of grassroots government legal construction.【期刊名称】《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1(012)004【总页数】5页(P88-92)【关键词】基层政府;法治建设;难点问题;依法行政【作者】刘丽【作者单位】吉林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吉林13201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0.0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难点和薄弱点也在基层。

基层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市、县、乡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

构建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困境与路径选择_聂帅钧

构建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困境与路径选择□聂帅钧(四川大学,四川成都610207)摘要:无论是依据民主法治理论抑或是建设责任政府的要求,领导干部都应对其行政决策负责。

构建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既是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又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

对此,本文从当前我国构建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困境出发,在分析产生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的建议。

关键词:重大行政决策;责任终身制;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中图分类号:D6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5)04-0026-07收稿日期:2014-12-18作者简介:聂帅钧(1992—),男,河南洛阳人,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四川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宪法与行政法学。

重大行政决策关乎人民的福祉,涉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一旦决策失误将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近年来,行政决策失误的现象在各地频频出现,如云南省河口县耗资2.7亿元打造的“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建成三年之后就面临被大部分拆迁的命运。

[1]为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与以往的决策责任制不同,目前党中央明确强调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无论责任人调任或离任,还是事发已久都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由于重大行政决策影响范围广、涉及不同社会主体利益诉求、决策效果又一时得不到显现,所以,决策者往往会急功近利、盲目地作出决策,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将会倒逼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以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相互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不管行政决策的内容如何复杂,就其本质而言,与行政执法一样,都是一种来源于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

[2]因此,唯有构建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才能有效地制约领导干部的决策权,规范行政权力,进而构建责任政府、实现决策法治化。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实困境、路径选择与制度重构


我 国行 政 问责 制 的现 实 困境 、 路 径 选 择 与 制 度 重 构
高 志 宏
( 京 大学 法 学 院 ,江 苏 南京 南 209 ) 1 0 3

要 :我 国行 政 问 责 制 的立 法 和 执 法 实 践 都取 得 了 重 大 实 效 , 力 地 推 进 了 责 任 政 府 的 建 有
灾和河 南登 封矿 难 等 严 重社 会 公 共 安 全事 件 , 一
现代 意 义上 的 问责 制 起 源 于西 方 国家 , 伴 是
随现代 政党 制度 和 议 会 制 度产 生 和 发 展起 来 的 ,
大批官 员被 追究 责 任 , 及 范 围从 处 级 到 省部 级 涉
领导 , 地 方 到 中 央 。有 人 为 新 一 轮 的 “ 从 问责 风
第 1 卷 第3 2 期
2 0年 5月 01
东 北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Vo11 No. . 2. 3
M aY 20 10
J un l f r esenUnvri (o i c n e o ra o t atr i s y S c l i c ) No h e t aS e
是我 国社会 进 步 、 治完 善 的体 现 , 是 , 果对 法 但 如
为是 制约行 政权 力 的需 要 , 也是建 立责 任政府 、 效
能政府 的需 要 。

20 0 1年 4月 2 3, 1 1 国务 院颁 布 实 施《 国务 院
关 于 特大安 全事 故行 政责任 追究 的规定 》 标 志着 , 我 国开始 真 正 实施 行 政 问责 制 。2 0 0 3年 “ 非典 ”
立 , 囿 于 我 国 “ 问 责 政 府 ” 政 文 化 缺 失 、 治体 制 权 责 不 清 以及 制 度 供 给 不 足 等 原 因 , 国 的 但 可 行 政 我 行 政 问责 制 还 存 在 诸 多 问 题 。应 严 格 把 握 行 政 问 责 制 的 内 涵 和 外 延 , 循 权 责 相 统 一 、 责 法 定 、 遵 问 正 当程 序 等 原 则 , 理 好 行 政 问 责 与其 他 责 任 追 究 机 制 的关 系 , 从 界 定 行 政 问责 主 体 、 定 行 政 处 并 确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实困境分析学士学位论文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实困境分析目录摘要一、行政问责制的基本内涵二、行政问责制困境所在(一)行政文化的困境(二)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问责对象不明确(三)行政问责制的相关法制不完善,难以依法问责(四)行政问责的配套制度难以到位三、当前行政问责制的完善路径(一)深化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文化建设(二)倡导多元问责机制(三)行政问责法治化,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问责法(四)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行政”四、结论124467910 10 11 12 14 15摘要责任与权力的平衡,是法治社会对所有权力主体的基本要求,那么国家机关及其贫血人员也不例外。

公务人员受人民委托,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如果有违法或由于不当行政对公民造成精神、经济或其他损害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构建有效的问责制度,既是一个重要的法学理论问题,又是一个艰巨的社会实践课题。

实践证明,作为一种明确权力和责任的行政制度,行政问责制是消除权责不明弊病的一剂良方。

它对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建设权责一致的责任政府、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推行和完善行政问责制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实现社会公正的必然要求。

就中国政府建设和政治体制的改革而言,行政问责制度的实施是一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举措。

目前,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正从公共危机中非常举措逐步走向理性建制,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它还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

本文针对当前行政问责制的现状,结合制度等方面缺失,探讨行政问责困境产生的原因,并进一步找出其完善路径,即通过构建新的行政文化、建立多元问责机制,完善行政问责法制、推行政务公开等途径使其完善,希望以此为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建立健全提出一点决策思考,更希望对整个和谐社会构建有所裨益。

一、行政问责制的基本内涵:现代意义上的问责制,其理论依据和现实根源来自于西方关于民主政治和民主行政的思想,源于政治学的政府责任之内涵,即现代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必须以人民的意志为皈依,对人民负责,因为“只有当受治者同治者的关系遵循国家服务于公民还不是公民服务于国家,政府为人民存在而不是相反这样的原则时,才有民主制度存在。

生态型政府建设的困局与出路


竞争力 , 即为了提高企业的利润和吸引外资 , 资源和 劳 动力 价格被 极 大地 压低 ,企业 环 境污 染 的治 理成
本很 大 程度 上被 社会 化分 担 , 意 味着 , 经济 发展 这 在 的过程 中 , 态效 益让 位 于经济 效益 , 者 之 间出现 生 二
零和博弈的困境 。 因此 , 对于当前力图构建与生态文
益、 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 系失衡 , 政府主导型发展模 式与生态发展 的冲突, 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性 问题制约等 , 因 此, 要加快我 国生态型政府建设 , 必须将 生态治理纳入政府核 心职能 范畴 , 大污染治理 与防控力度 ; 加 优化地方治理模
式, 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的开放型生态治理格局 ; 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 形成生态治理的整合效应。
V o -5 No3 l3 .
第3 5卷 第3 期
生态型 政 府建 设 的 困局 与 出路
吴 兴 智
( 中共 浙江省委党校 ,浙江 杭 州 3 12 ) 1 1 1
[ 要 ] 生 态型政 府 建 设 是我 国生 态文 明发 展 的 必 然要 求。 "前 , 国生 态 型政 府 建 设 面 临诸 多 困局 , 经济 效 摘 3 - 我 如
21 0 2年 6月
中共 山西 省委党校 学报
A a e cJu n l f h n i rvn il o c d mi o r a a x o ica mmi e at c o l f .. oS P C t eP ryS h o P C t oC
Jn2 2 u . 01
革 与 地 方 治理 。
7 4
要大笔 的资金投入 ,这需要政府公共财政资金 的支 持。其次 ,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政府公共权力作为保 障 ,而 生 态产业 发展 需要 政府 积极 的产 业 政策 引 导 和支持 。 在我 国市 场经 济发 展过 程 中 , 政府 需要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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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 1 0 1年第 4期( 总第 12期 ) 1 Ju a ot a y col f P hnzo uipl o mteN ., 1(u 1 ) or l fh Pr ho oC CZ eg uM nc aC m ie o42 Sm,1 n e t S h i t 01 2
民主政 治中 , 法律依据是构 建责任 政府 的重要 条件 。
然而 在实际运作 中 , 法律体 系不健 全 , 制性 和权威 强
性不 足 , 导致责任追究缺 乏刚性 和时效性 , 响着责 影 任政 府的构 建 。第 一 , 宪法 缺少 具体 的法律 和 制度 支撑 。我 国《 宪法》 虽对政府 的宪法责任作 了原则性 的规 定 , 但是 这些 规定 比较 概括 , 际操 作性 不 强 , 实 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必 须通过具 体 的法 律和制 度设计 来 实现 。第二 , 责任 政府 的行 政立法 滞后 。 目前 , 我
就其 工作 的绩效 承担责任 。绩效 责任通 过制订 一 系

衡 量责任政 府的维度
1 可控性 。控 制政府 的权力 是建 设 责任 政府 的 . 基础 , 可控性 是 政 府责 任 分 析 的起 点 。政 府 责 任 的 目标 就是要保 证 政府 机关 向人 民代 表 大会 负 责 , 并 最终 向人 民负责 , 从而确保 人 民 、 民代表 大 会对政 人 府 的监督 。行政 机关及行 政官 员要 忠实执 行 代表机 关制定 的公共政 策 , 如果 在执行 的过 程 中产生 失误 , 就要 承担责 任 。另外 , 府 责任 的重 要 目标 就 是 监 政
程 出现怎样 的困境 以及 如何更 好地 去解 决是 我们需
要思 考的 问题 。

施 , 就要求确 立相应 的伦理 责任制度 。 这
3 问责性 。问责性 的标 准是指政 府及 官员 应承 . 担其 行为 的责 任 。一是政府 及官员 因违 法或失 职 而
受惩 罚 , 承担 民事 或刑 事 责任 。二是 政府 及 官 员要
国还缺乏统一 的 、 备的行政 问责法 , 完 造成对 政府及
信息 , 以他们 比监督者更有 优势 , 以躲避 来 自监 所 可
督者 的监督 。
5人 事制度 的保 护 , 致 责任 不 易追 究 。世 界 . 导
大多数 国家的人事制度对公 务员 的工作都 采取 较大
的保护 。一 些情 节轻 微 的错 误 于不惩 罚 , 一旦 诸 但
其人员 问责 的法律 依据 不 足 。第 三 , 现行法 律 执 行 不到位 。行政诉讼 法 、 国家赔偿 法 、 政许可 法等 法 行 律 的部分条款 到 目前为止还 未得到严 肃 的执 行 和落 实, 仍处 于法 律文字状态 , 口号状 态 , 或 离全 面 、 体 整
落实还有很 大距 离 , 从而导致 责任 追究 的软弱无力 。
效果 , 关键要看 系统之间 的匹配程 度 。监督 主体 多 ,
责任 ; 政府及 官 员 就其 工作 的绩 效 承担 责任 。绩 效 责任通过制定 一 系列 绩 效指 标 , 政 府 的整 体责 任 把 转化为 官 员 的个 体 责 任 。行 政 问 责成 为 政 界 的常 规 。具体来说 , 政府及公务员 承担 的责任 主要 有 : 一 是法律 责任 。政 府部 门及管 理者 依 法执 行公 务 , 如 有违法 , 要受 到 处理 和 相应 的制 裁 。法 律 责任 包 便 括行政 法律 责任 、 刑事 责 任和 民事 责 任 。二 是政 治
败 等行为必须受 到行政处分 和刑事处罚 。 4 回应性 。责任 机制在 民主政 治 中的最终 日的 .
在 于确保政府对 公 民需要 的 回应 。政府要 对公 民负 责 , 察、 洞 理解 和权衡 他们 的喜好 、 求 和利益 , 要 经常
要 回应消费 者 、 监督 组织 、 闻媒体的期望 。 新 5 透 明度 。政府 要服从人 民代 表大 会经常 性监 .
而新 闻舆论监 督 对政 府 部 门 、 职 人员 自身 规 范可 公 以发 挥积极推 动作 用 。
推动 宪法到 宪政 、 护全 体 人 民 的根 本利 益 并 向人 维
如此类 的错 误叠加起来 , 影 响是 很 大 的。同样 , 其 除
非引起 民愤 , 一般 的违 法 行为 也往 往 不 了 了之 。现
在有很 多责任追 究 事件 都是 由于媒 体 的曝 光 , 穷追
猛打 , 民众声 讨 , 才得 以解决 。 三、 建设责任政府 的思路
2 组织结构和功 能的分割 , 致责任 不 易明确 。 . 导 公共组织 的权 力 、 结构和功 能是分 割的 , 府 的功能 政 和职责亦是 重叠 交叉 的 , 而且 许 多 问题 的解 决是 需
改革开放 3 0多年来 , 国在 建设 责任 政 府方 面 我 取得 了不少 成就 , 其是 2 0 尤 0 3年 “ 非典 ” 件 以后 , 事 建设 责任政府 已成 为中央政府 以及 各级 地方 政府 所
确定 的政府 发展 取 向 , 中央政 府 和地 方 政府 正 按 照 建设 责任政 府 的要求 , 行 着 自己应 尽 的责 任 。怎 履 样更 好地去衡 量 政府 的责 任 , 建设 责 任政 府 的过 在
是指政府 和官 员应 承担其行 为 的责 任 。包括 政府 及
官员 因违法或 失 职而 受惩 罚 , 承担 刑 事责 任 或 民事
体 系即 自我监督体 系 , 有监察机 关监督 、 上级 机关监 督、 主管 机关 监督 、 政府 对 职能部 门的监督 等 , 形成
了一套多元覆 盖 、 有侧重 的体系 , 一套单 独 的系 各 每 统均具有最佳 功 能 , 组合 起 来未 必 能达 到最 佳 的 但
私利 。正和组织信任 。 2 实行 问责制 , 大责任 追 究 力度 。问责 标 准 . 加
容 易造 成监督能力 的丧失 。我 国的监督 体系包 括外
部监督 体系和 内部监 督体系 。外 部监督 体系有 国家 权力 机关 的监督 、 司法监 督 和社 会监 督 。内部 监督
不 易追 究等 困境 , 我们 面对这 些 问题应 采取 健全 法律 体 系强化 责任追 究、 实行 问责制 、 增加政 府行政
行 为的透 明度 、 发挥 新 闻舆论监 督作 用等措 施 , 以解决 。 加 关键词 : 责任政府 ; 困境 ; 出路
中图分 类号 :0 5 D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6 1— 7 1 2 1 )4— 0 1 0 17 60 (0 1 0 0 6 — 3 同, 它是行政者 本身对责任 的感 受 , 要求 行政官 员符 合伦 理准则要 求 。伦理 是行 政人 员 对其 行 为 的“自 我 责任 ” 内部 控制 的形 式 。内部 控制 需要 通 过要 或 求公 共行 政 人 员 遵循 一 系列 外 部 标 准 才 能得 以实
政治 与公共 管理
当前 建 设 责 任 政 府 面 临 的 困境 及 出路
曾 凡 清
(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 公共 管理 教研 室 , 河南 郑州 4 0 4 ) 5 0 2

要: 建设 责任 政府是 我 国各级政 府所确 定 的价值 取 向。 当前 , 建设 责任政 府 面 临法治 建设
缺 陷导 致责任追 究缺 乏 刚性 、 组织结构 和功能 的分割 导致 责任 不 易明确、 事制度 的保 护 导致 责任 人
任 的多 头问题 , 任不 易 明确 。在 行 使 职责 的过 程 责 中 , 个部 门齐 头并 进 , 往 各 自为政 , 多 往 出现 事 故互
相推诿 , 在追究责 任 的过程 中, 可能 因此 出现 “ 打狗 不 问猫 责” 的情况 。 3 协调不够 , . 导致监督 不 力, 而 维持 和 追 究政 从 府责任 变得 困难 。权 力 分 立 的 目的是 为 了 实 现责 任 , 立法、 但 司法 和行政 三部 门有 各 自的职能 、 角色 和利 害关系 , 在缺乏协 调的情况 下 , 彼此 的监督 制衡
督 和控制政 府 行 为 , 防止 政府 滥 用 自 由裁 量 权 。为 了保证 责任 可控性 , 需要用 立法 权 、 司法权 制 约行政
列绩 效指标 , 把政 府 的整 体 责任 转 化为 官员 的个 体
责任 。政府 的违 法 行 为 必 须 被 撤 销 、 更 、 认 违 变 确
法 、 害赔偿 ; 务员 因违法 失职 、 损 公 滥用 职权 、 污腐 贪
权 。人 民代表 大会 保 证 政府 责 任 的政治 手 段 有 : 质
询权 、 调 权 、 听证会等 。 2 服 从度 。确 保政府 服从法 律 的主要 于段 有外 .
督 、 查与询 问。政府要对其 裁决 与决定 、 检 执行 的政 策 与尽到程序 说 明 责任 ; 行政 决 定要 考 虑各 方 面利 益 , 各利益 群 体都 有 公 平参 与 的机 会 。政 府 活动 使 向公 众 、 媒体 公 开 。信 息 自由和政 府 行政 公 开是 确 保行 政责任实 现 的重 要 途径 , 旨在使 行政 制 度对 人
度 的配套措施 , 行 政 过错 责任 追究条 例 》 。第 如《 等
二, 制定《 公务员道德 法》 从 而使公务员确立 正确 的 , 伦理定位 和价值 取 向。其 内容 主 要包 括 : 是 界 定 一 行政职业道 德 规范 。明确 公务 员 要追 求公 共 利 益 、
忠实遵 守法 律规 定 、 正执 行公 务 、 公 恪尽 职守 、 谋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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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凡清 : 当前建设 责任政府 面临的困境及 出路
政治与公共管理
民负 责 。 二 、 设 责 任 政 府 的 困 境 建
果, 从而维持和追究政 府责任变得 困难 。 4 公共 管理 者特 殊 的 专业 知识 与 信 息 , . 可能躲
1 法治建设 缺 陷 , . 导致 责任 追 究缺 乏 刚性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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