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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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课程教案设计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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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基本信息1. 课程名称:法学基础课程(以具体课程名称为准)2. 学时:共XX课时3. 教学对象:法学专业学生4. 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使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2)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法律分析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3)素质目标: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

二、教学大纲1. 课程内容:(1)法学导论(2)法理学(3)宪法学(4)行政法(5)民法学(6)刑法学(7)商法学(8)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9)国际法学2. 教学安排:(1)法学导论:2课时(2)法理学:4课时(3)宪法学:4课时(4)行政法:4课时(5)民法学:4课时(6)刑法学:4课时(7)商法学:4课时(8)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4课时(9)国际法学:4课时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系统讲解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2. 案例分析法:结合实际案例,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法学问题,提高学生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4. 角色扮演法:模拟法庭,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实践过程;5. 课堂提问法:激发学生思考,巩固所学知识。

四、教学手段1. 多媒体教学:利用PPT、视频等手段,丰富教学形式,提高教学效果;2. 教材与参考书:推荐使用权威教材和参考书,确保教学内容系统、完整;3. 网络资源: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资源,拓展学习领域,提高自学能力。

五、教学评价1. 课堂表现:关注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发言积极性等;2. 作业与论文:检查学生的作业质量和论文写作能力;3. 期末考试:以闭卷考试的形式,全面考察学生对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六、教学进度安排第1-2周:法学导论第3-6周:法理学第7-10周:宪法学第11-14周:行政法第15-18周:民法学第19-22周:刑法学第23-26周:商法学第27-30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第31-34周:国际法学七、教学反思与改进1. 定期总结教学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教学策略;2. 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3. 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引入新知识、新技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法学活动报导教案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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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知识普及与实践活动二、活动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知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本活动旨在通过法学知识普及和实践活动,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实践能力。

三、活动目标1. 让学生了解我国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2.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4. 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四、活动时间2022年X月X日五、活动地点学校多功能厅六、活动参与人员1. 主讲人:法学专家2. 参与者:全校学生七、活动流程1. 开场致辞2. 法学知识讲座3. 案例分析及讨论4. 法学实践活动5. 总结与反馈(一)开场致辞由学校领导发表讲话,介绍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二)法学知识讲座1. 讲座主题:我国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2. 讲座内容:(1)我国法律体系概述(2)宪法与行政法(3)民法与商法(4)刑法与诉讼法(5)劳动法与社会法3. 讲座形式:主讲人结合实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

(三)案例分析及讨论1. 案例选取: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

2. 案例分析:由法学专家对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学生思考。

3. 讨论环节:分组讨论,学生就案例提出自己的观点,分享法律知识。

(四)法学实践活动1. 模拟法庭:学生分组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进行模拟法庭审判。

2. 法律咨询:邀请法学专家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总结与反馈1. 主讲人总结本次活动,强调法学知识的重要性。

2. 学生代表发言,分享活动心得体会。

3. 活动反馈:收集学生对本次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九、活动预期效果1. 学生对法学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

2. 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提高。

3. 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得到锻炼。

4. 增强了学生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十、活动准备1. 邀请法学专家担任主讲人。

2. 准备案例、法律咨询材料等。

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6.3 《国家行政机关 》教案

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6.3 《国家行政机关 》教案

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6.3 《国家行政机关》教案一. 教材分析《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的一课,主要介绍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职能和运行机制。

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情况,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性和作用,培养学生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二. 学情分析八年级的学生已经具有一定的政治常识和法治观念,但对国家行政机关的了解还不够深入。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引导学生通过观察、思考、讨论等方式,深入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职能和运行机制,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和法治观念。

三. 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职能和运行机制,掌握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情况。

2.过程与方法:通过观察、思考、讨论等方式,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和法治观念。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四. 教学重难点1.重点: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职能和运行机制。

2.难点:国家行政机关的作用和意义。

五. 教学方法1.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使学生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职能和运行机制。

2.讨论法:引导学生通过讨论,深入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作用和意义。

3.归纳法:通过总结归纳,使学生掌握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情况。

六. 教学准备1.准备相关案例材料,用于分析和讨论。

2.准备PPT,用于展示和讲解。

七. 教学过程1.导入(5分钟)通过提问方式,引导学生回顾已学过的政治常识,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等,为新课的学习做好铺垫。

2.呈现(10分钟)利用PPT展示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职能和运行机制,为学生提供直观的认识。

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国家行政机关的作用和意义。

3.操练(10分钟)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中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运作过程,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运行机制。

4.巩固(5分钟)学生回答问题,巩固所学知识。

问题可以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有哪些?它们的职能是什么?运行机制是怎样的?5.拓展(5分钟)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说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如何评价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6.小结(5分钟)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职能和运行机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作用和意义。

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

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

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的一体性
区别于民事、刑事法律领域。往往一部单 行法律规范中既有实体性内容,也有程序 性规定,甚至同一个法条中既有实体性内 容,也有程序性规定。
没有统一的法典
行政法规范散见于数以十万计的各种法律 规范中。全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成功地制 定并贯彻实施了统一的行政法典,中国也 不例外。
一、行政法的性质及涵义
要了解行政法,必先了解“行政”和 “法”以及两者的关联。行政法的特点在 于行政与法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关键之处 在行政权。
因此,我们学习的过程依次是: 行政——行政权——行政法。
(一)行政法中的“行政”是什么
行政是指管理、执行和实施。 私行政(亨利福特:流水线作业)
行政 国家行政(交通管制)
• 应对
• 截至目前,山东省共安排抗旱投入7.28亿元, 投入抗旱水源近30亿方,及时采取一系列 抗旱措施帮助农民抢农时、抗大旱、保春 耕。例如菏泽,抗旱已作为当前工作的头 等大事,在全市统筹一亿元专项资金用作 抗旱经费。截至2月9日,菏泽市已引送 黄河水2.54亿立方米,灌溉农田37 0多万亩。
行政权与公行政
从行政权的概念中可以看出,行政权 是与公行政联系在一起的。即,行政权是 提供给公行政的,不是提供给私行政的。
问题:为什么行政权不提供给私行政? 解答: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是由 特定的政权提供的。后者存在的基础与合 法性的来源正是追求并实现公共利益。
(三)行政法
• 前文提要: 公行政与行政权、行政法三者紧密相联。 私行政被排除在这个圈子之外。 行政权是公行政、行政权、行政法这个圈 子中的核心因素。
行政法
第一讲
行政法是什么
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 1 4 →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

自考本科,行政法学课件PPT

自考本科,行政法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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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指导的种类、意义与作用 (一)、行政指导的种类 对行政指导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1.以有无法律根据为标准,可以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 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2.以其指导层次为标准,可以分为宏观行政指导和个别行政指导。 宏观行政指导指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行业和相对方进行的行政指 导;个别行政指导指针对特定的行业地区和相对方进行的行政指 导。 3.以其作用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促进性行政指导和限制性行 政指导: 促进性指导,指行政机关通过采取鼓励性措施等方式,促进行政 相对方积极作为而进行的指导;限制性指导,指行政机关以限制 行政相对方的行为为目的而进行的指导。 4.以行业或部门管理领域为标准,还可分为教育、科技、商业、 对外贸易等若干类别。 5.以行政指导功能为标准,可以分为管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 政指导和促进性行政指导。 分为管制性(抑制性)行政指导,指对于妨害秩序或公益的行为 加以预防或抑制的行政指导;调整性(调停性)行政指导,指相 对方相互之间发生争执,自行协商不成时,行政主体出面调停以
• (二)、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1、行政机关一方的权利 • (1)选择合同相对方的权利。(2)对合同履行享有监督权和指挥权。 (3)有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4)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合同义务的相对方际有制裁权。 • 2、行政机关一方的义务 • (1)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2)保证其给予合同相对方的优惠或照 顾的义务。(3)给予相对方物质损害赔偿或补偿的义务。(4)按照 合同规定缎带付价金的义务。 • 3、相对方的权利 • (1)取得报酬权。(2)损豁偿请求权和特权行为损害的补偿权。 (3)不可预见的困难情况的补偿权。 • 4、相对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认真履行合同的 义务。(2)接受行政机关管理监督和指挥的义务。

大学法学教师教案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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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法学概论授课教师: [教师姓名]授课班级: [班级名称]授课时间: [具体日期及时间段]教学目标:1. 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起源与发展。

2. 掌握法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分支。

3. 了解法学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4.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教学重难点:- 法学的概念及其与法律的区别。

- 法学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法学主要分支的特点和重要性。

教学过程:一、导入(5分钟)1. 回顾上一节课的内容,引导学生回顾法律的基本概念。

2. 提出本节课的核心问题:“什么是法学?”二、新课讲授(30分钟)1. 法学的概念与发展- 解释法学的定义,区分法学与法律的关系。

- 介绍法学的起源,如古希腊的哲学法律思想。

- 阐述法学的发展历程,包括古代、中世纪、近现代等阶段。

2. 法学的原则- 介绍法学的四大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法律明文规定、法律精神。

- 分析这些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和意义。

3. 法学的分支- 介绍法学的四大主要分支: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

- 阐述每个分支的特点和重要性。

三、案例分析(15分钟)1. 提供一个与法学相关的典型案例,如宪法纠纷、民事侵权、刑事案件等。

2. 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探讨如何运用法学知识解决问题。

四、课堂讨论(10分钟)1. 针对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分享各自的观点和见解。

2. 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并进行解答。

五、总结与作业(5分钟)1. 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法学的重要性。

2. 布置作业:阅读相关教材,准备下一节课的讨论。

教学反思:- 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是否达成?- 学生的参与度和学习效果如何?- 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足,如何改进?---备注:- 教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教学时间、学生背景等。

- 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高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行政法讲座

行政法讲座林建华第一章、中国法治环境的特殊性一、先从外地烟头说起“湖北省公安县规定,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县政府红头文件规定抽烟计划。

”这里涉及的问题是“红头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问题。

在两者发生冲突时,究竟哪个效力大,也就是谁服从谁的问题,这是一个没有争论的问题。

理论上“法”大,实际上“权”大,即红头文件效用大,究其原因的根本在于中国是一个党国同构,党在国头的体制问题决定的,关键时刻,要服从党,党要领导一切。

所以对法律不遵行,要树立中国特色的法律观。

二、从执法人员的素质来看只因同名同姓,两次成“替罪羊”。

“5月2日,家住杭州枫华府第的陈国太,16年来第二次被警察带回警局“协助调查”。

洗清冤枉之后,陈国太说,一切都像港片中演的那样,要怪只能怪老爹当年把他的名字取得太大众化了,老和做坏事的坏人同名。

今年48岁的陈国太史浙江诸暨人。

其实老爹起名字挺有意义的:希望国家太平,儿子安康。

可说起5月1日傍晚的事情,他还是挺难过。

”3“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在哪?第二章、行政法导论一、王某要求省教育委员会撤销学校行政科给予的“行政处罚”案王某是某省一所高校外语系二年级的本科生。

1996年10月下旬的一天傍晚,他在学校宿舍里私自用电炉煮饭时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毁损,本人也被轻微烧伤。

因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关于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燃煤、燃油炉具和各种用于煮饭、烧水的电热器的规定,故受到记大过的处分,同时学校总务处行政科(当时叫做这个名称)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其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期间,我国《行政处罚法》刚刚施行(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各种媒体正在广泛宣传该法有关知识;王某看报后认为学校行政科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无权对他实施行政处罚,要求退还那100元罚款,但校方不予退还;于是,王某申诉到省教育委员会反映此争执情况,要求撤销学校作出的“行政处罚”,责令学校退还该项罚款。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本教材将其分为两类:
•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 • 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2.1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
• • • • • 依法行政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越权无效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比例原则
2.1.1 依法行政原则
• 定义:
– 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而为,受法之约束。
• 德国:
– 法律创制、法律优越、法律保留。
• 我国:
– – – – “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包括法的原理、原则 包括行政管理法、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 政府行为需依照以上法律执行
2.1.2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理论依据:
– 天赋人权,个人基本权利先于政府而存在 – 包括:生命、自由、财产
• 具体要求:
– – – – 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 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自由 不得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 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
定义: – 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 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确定: – 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历史中形成,并由行政法学 者概括归纳出来的原则。
• • • • • 英国的自然正义与越权无效原则; 美国的分权主义与法治主义原则; 法国的行政法治的原则; 德国的合法性原则与比例原则; 日本的法律保留、法律优先、司法救济原则等。
2.2.2 行政公开原则
定义:
– 行政活动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都应当公开。
要求:
– 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 – 行政执法行为公开 –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为公开 – 行政信息、情报公开
2.2.3 行政公正原则
• 定义:
– 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 待行政相对人。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课件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PPT课件第一章:法学基本概念1.1 法律的定义与特征1.2 法律与道德、纪律的区别与联系1.3 法的构成要素: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1.4 法的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二章:法律关系2.1 法律关系的定义与特征2.2 法律关系的种类: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2.3 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2.4 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第三章:法律行为与法律事实3.1 法律行为的定义与分类:民事法律行为、行政法律行为、刑事法律行为3.2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意思表示、客体、法律后果3.3 法律事实的定义与分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3.4 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的联系与作用第四章: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4.1 法律规范的制定:立法机关、立法程序、法律文本4.2 法律规范的实施:执法、司法、守法4.3 法律监督: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4.4 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术解释第五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5.1 法律责任的定义与特征5.2 法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5.3 法律制裁的定义与特征5.4 法律制裁的种类: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第六章:民商法律制度6.1 民法概述:民法的定义、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6.2 民法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6.3 物权法:物权的概念、种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6.4 债权法:债权的概念、种类、债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七章:行政法律制度7.1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定义、调整对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7.2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种类、效力、程序7.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概念、范围、程序;行政诉讼的概念、范围、程序7.4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条件、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第八章:刑事法律制度8.1 刑法概述:刑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刑法的基本原则8.2 犯罪: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论体系8.3 刑罚:刑罚的概念、种类、刑罚的适用8.4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诉讼程序第九章:经济法律制度9.1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9.2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的法律制度9.3 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9.4 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国有资产的定义、分类、管理与监督第十章:国际法律制度10.1 国际法概述:国际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国际法的主体10.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10.3 国际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海洋法10.4 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重点解析第一章:法学基本概念重点:法律的定义与特征、法的构成要素、法的效力。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国家行政机关》教案范文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优秀教案范文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定义、性质和职能,理解国家行政机关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2. 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的思想感情,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和责任感。

3. 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使学生知道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二、教学内容1. 国家行政机关的定义和性质2. 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作用3. 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4. 学生如何正确与国家行政机关互动5. 案例分析:国家行政机关的典型事例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国家行政机关的定义、性质、职能和组织结构。

2. 教学难点:学生如何正确与国家行政机关互动,提高法治素养。

四、教学方法1. 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事例,让学生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作用。

2. 讨论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 情景模拟法:创设情景,让学生模拟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五、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通过提问方式引导学生思考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和作用。

2. 讲解国家行政机关的定义、性质、职能和组织结构,让学生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情况。

3. 分析典型事例,让学生了解国家行政机关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和职责。

4. 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让学生谈谈自己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认识和看法。

5. 通过情景模拟,让学生体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角色,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6. 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学生正确与国家行政机关互动的重要性。

7. 布置作业:让学生结合所学内容,课后搜集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资料,加深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认识。

六、教学延伸1. 组织学生参观国家行政机关,如市政府、县公安局等,让学生亲身感受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氛围,加深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认识。

2. 开展社会调查,让学生了解国家行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 举办主题班会或演讲比赛,让学生谈谈自己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认识和看法,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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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教案湘潭大学法学院第一讲行政法学概述一、行政权——一种宪制的视角(一)何为宪政1、国家权力及其特点——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的观点2、控权的模式3、三权的分立与比较(二)对宪制下行政权的认识1、行政法的人性基础2、“国家”观的近现代转型3、行政诉讼法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的标志(三) 行政权的涵义行政权即行政主体执行法律,采用各种方式以达到行政目的的法定权力。

可以看到,近现代西方所提出的"行政权",在英文中均用"Executive powers",而不以"Administrative powers"来表述,因为前者更近于执行,后者更近于"管理"。

(四) 行政权的特征从法律角度而言,行政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第一,执行性。

行政权从根本上说,是执行法律和权力机关意志的权力。

第二,法律性。

行政权是法定的权力,为法律所设定。

第三,强制性。

行政权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行政权的行使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古人也深刻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右图中,雄狮就代表了这种国家强制力。

第四,优益性。

第五,不可处分性。

(五) 我国行政权的内容1、部分立法权和非法律规范制定权。

部分立法权包括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两种形式,非法律规范制定权是行政主体在职务范围内就其管辖区域中发布普遍性规则的权力,这种制定权所制定的文件称为行政规定。

2、法律、法规、规章和非法律规范的适用权。

3、对各类纠纷的处理权。

我国立法赋予行政机关大量的对各类纠纷的复议、仲裁、裁决权。

二、行政(一)行政概念(执行与管理)行政的英文表达是Administration ,其涵义除了"行政"外,还有"管理"、"执行"、"实施"等意义。

由此可见,"执行"、"管理"是行政的一项最基本的涵义。

在行政法学领域中,学者们一般从以下四种不同的路径来界定行政的含义:第一种,从行政内涵与外延范围大小的不同进行界定。

依此方法,行政的概念有广义、狭义和最狭义的区分。

广义的行政认为国家的一切活动和作用都是行政。

狭义的行政观把国家的活动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制定和表达,另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和推行,行政便是后一部分的国家活动。

最狭义的行政认为行政就是除立法、司法之外的一切国家活动。

第二种,从消极的和积极的不同的定义方法进行界定。

第三种,特征描述说。

通过对行政进行描述性说明来界定行政。

第四种,从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的行政的区分进行界定。

从行使职能的机关的性质着眼,说明行政的含义的,是形式意义上的行政。

从国家职能的性质着眼,说明行政的含义的,则是实质意义上的行政。

本书认为行政就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作用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

由此可知,行政是行政主体的活动,但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

(二) 行政的特征1、执行性2、管理性3、行政具有法律性。

4、行政具有强制性。

行政私人行政公共行政国家行政非国家公共行政A实质行政B形式行政注:行政法所研究的行政是公共行政中的形式行政和非国家公共行政。

(三) 行政的分类1、不同领域的行政,如组织行政;人事行政;公安行政等。

2、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此种分类以行政行为与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

3、积极行政与消极行政。

根据受法律制约的程度不同,可将行政分为积极行政和消极行政。

4、规制行政与给付行政。

5、负担行政与授益行政。

负担行政指剥夺、限制个人、组织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如税收,授益行政是指给予个人、组织某种权益的行政,例如提供社会补助金、实施许可、减免税金等。

三、行政法(一) 行政法的涵义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说,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主体、权限、行为、程序、违法及救济(包括对行政违法行为本身的救济和对受行政违法侵害的相对人的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 行政法的特征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征(1) 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2) 行政法内容的广泛性。

(3) 行政法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4) 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的交融性。

(5) 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平等性。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征(1) 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

(2) 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渊源种类不一、数量繁多。

(三)行政法的分类1、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3、本国行政法与外国行政法4、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监督行政法(四)行政法的本质1、管理论(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观点)管理论出现在我国行政法研究的早期,它把行政法看作是关于行政管理的法。

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其重点是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以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任务的法的秩序。

2、控权论(英美法系的观点)控权论认为,行政法是关于控制行政权的法。

这一观点是20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国内思想的进一步开放、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源源流入而兴起的。

这一理论认为,行政法的目的在于保障私权和自由;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限制和控制行政权;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而行政法的手段是司法审查和行政程序。

在控权论者看来,行政法的作用正如同紧箍咒,约束着处于强势地位的行政权。

3、“平衡论”(罗豪才等学者的主张)平衡论主张,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应“尽可能在总体上平衡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以建立和维护民主与效率有机统一协调发展的法的秩序,因此,行政法应该是平衡法。

”平衡论是目前最有影响,同时也引起较大争议的关于我国行政法理论基础的一种学说。

虽然,参与研究者较多,但这一理论至今仍未取得通说的地位。

平衡论的实质,是试图在相对人的权利与行政主体权力的一种角力中得到一种动态牵制与利益均衡。

注:关于行政法理论基础的三种主要学说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下图四、行政法学:研究行政法现象的学科第二讲行政法的历史沿革第三讲行政法的法源一、行政法法源的内涵“法的渊源”的语源来自罗马法的fontes juris,意为法的源泉、法的来源。

在我国法源理论上,是以“法源是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并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的各种表现形式”作为一种通说的。

行政法的法源为行政法规范的载体形式。

凡载有行政法规范的各种法律文件或其他行政法的形式均为行政法的法源。

就整个行政法的法源结构而言,包括成文法源与不成文法源两大部分。

成文法,也称制定法,是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规定。

一般说来,在成文法主义的大陆法系国家,成文法占据其法体系的中心地位,特别是在行政法领域,成文法的比重更大。

二、成文法源(一) 行政法的成文法源概览各国的法律制度不同,法源亦不相同。

同一法系国家,由于历史传统、经济、政治制度各有差异,法源也不尽相同。

行政法的成文法源在各国都有不同的类别和名称,通常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

英国的制定法包括:(1)宪法。

英国宪法虽然在总体上是不成文的,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议会所颁布的成文法,如《人权法》(1989年)、《王位继承法》(1700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

(2)议会制定的法律。

(3)委任立法。

(4)条约。

(二) 我国行政法的成文法源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

我国行政法的成文法源,包括以下八类: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不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且是国家机关日常活动的根据与基础。

宪法作为行政法的根本成文法源,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1)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职权的规范。

(2) 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

(3) 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以及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和关于外国人义务的规范。

(4) 有关国有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外资或合资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劳动者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规范。

2、法律在中国这样一个成文法国家,在宪法之下,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是行政法的基本成文法源。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更集中地规定和表现了行政法规范的内容,例如国务院2003年5月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就是对具体行政管理活动的直接规范。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限于民族自治地方适用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行政法重要的成文法源之一。

6、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指人们对法律规范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阐释。

我国广义的法律解释制度分为立法解释和具体应用解释两种,而《立法法》中的法律解释实际上仅仅指立法解释。

在法律解释中,凡涉及到行政管理领域都属于行政法规范,属行政法的法源。

7、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前者如民政部于2003年3月发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后者如杭州市人民政府188号令决定2003年1月施行的《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8、国际条约和协定国家间的条约和政府间的协定时常会涉及到一国国内的行政管理,成为调整该国行政机关与公民、组织及外国人、外国组织之间行政关系的行为准则,因此条约和协定中的某些条款也是行政法的渊源,除非某一条款在我国参加该条约订立协定时给予保留。

(三) 成文法源的位阶1、法源位阶概说法源位阶就是各法源的效力等级。

三个影响因素分出了法源效力的高低:(1)制定主体。

法规范制定主体的地位高低影响了法源效力高低,派生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规则;(2)适用范围。

根据法规范适用范围的不同,派生出"特别法优于普通法"规则;(3)制定时间。

法规范的产生时间往往影响法源在适用时的效力,派生出"后法优于前法"规则。

2、我国成文法源的位阶分布根据《宪法》、《立法法》已有的相关规定,从各成文法源的制定主体、派生关系和制定依据来看,法源位阶可用下图作为例示。

如图所示,从宪法开始,由于制定主体的不同,效力等级基本上是从上到下依次递减的。

大致体现出三层规律:(1) 宪法高于其他法。

(2) 中央法高于地方法。

中央法指由中央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制定的法。

地方法指由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制定的法。

(3) 人大法高于政府法。

人大法是指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定程序制定的法,政府法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依法定程序制定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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