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国际法考点之解决国际争端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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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冲突解决的法律规定(3篇)

国际冲突解决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家间的交往日益频繁,国际冲突也随之增多。

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定来解决国际冲突。

本文旨在探讨国际冲突解决的法律规定,包括国际法的原则、主要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冲突解决机制,以及相关国际条约和协定。

一、引言国际冲突是指国家之间由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矛盾和利益冲突而产生的对抗和冲突。

国际冲突的解决对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

国际法作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为解决国际冲突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国际冲突解决的法律规定。

二、国际法的原则1.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一个国家在其领土内享有独立和自主的权利。

在国际冲突中,尊重国家主权是解决冲突的前提。

2. 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国家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

这一原则有助于防止国家之间因干涉内政而引发冲突。

3. 平等互利原则平等互利原则要求国家在国际交往中应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实现互利共赢。

4. 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和平解决争端原则要求国家在解决国际争端时,应采取和平手段,避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三、主要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冲突解决机制1. 联合国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联合国在解决国际冲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安理会: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安理会有权对冲突国家实施制裁、授权使用武力等。

(2)和平建设行动:联合国通过和平建设行动,协助冲突国家实现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建。

2. 国际法院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负责解决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

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冲突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3. 中东问题四方机制中东问题四方机制包括美国、俄罗斯、欧盟和联合国,旨在解决巴以冲突。

该机制通过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的努力,推动巴以和平进程。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战时中立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战时中立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战时中立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战时中立1.一个国家在其他国家之间发生战争时,除事先负有条约义务,是否选择中立地位,是政治抉择,不是法律问题。

但其如果选择了中立地位,则产生相应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选择中立地位可以通过发表声明表示,也可以不发表声明而采取事实上遵守中立义务的方式。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战时中立2.战时中立不同于政治意义上中立和中立主义。

作为外交政策上的中立或中立主义,是指一国对其他国家间的争端或对立所采取的一种超脱的政治态度,不参加军事联盟,拒绝在本国领土上设置外国军事基地或驻扎外国军队,以及不偏袒任何国家等。

这种政治中立不带来国际法上中立的法律后果。

“不结盟运动”就是一种典型的政治中立做法,它是在冷战期间,选择不参加和不卷入当时美苏两个对立军事集团之间的纠纷和冲突的一种做法。

3.战时中立也不同于“永久中立”。

战时中立是临时和特定的,其开始于非交战国声明其选择中立地位,或其事实上已经开始的中立行为;战时中立结束于战争的结束,或中立国宣布结束中立地位开始参加战争。

永久中立的地位是根据国际条约确立的,它在平时和战时都必须履行其永久中立国的义务,不得任意选择或放弃其地位。

战时中立也不同于领土某些部分的“中立化”。

所谓领土中立化,一般是根据国际条约使某一部分领土永久非军事化。

4.战争法上的战时中立是国家的一种战时地位,而不是个人或团体的地位。

有关中立的法律规则是规范和调整战时有关国家间的行为和关系的,而不直接以个人或团体间的关系作为调整对象。

5.在未构成法律上战争状态的武装冲突中,由于不存在法律上的战争状态,因而也无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中立。

这种情况下,不参加冲突的国家的地位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国际法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则。

从国际社会实践看,一般地说,在这种武装冲突中,未卷入冲突的国家有权保护其在冲突各方境内的侨民的生命和财产,必要时有权撤退其侨民,同时也应尊重和保护冲突各方在其境内的侨民及财产。

司法考试国际公法主要考点精华版本

司法考试国际公法主要考点精华版本
2014年司法考试名师强化班国际公法讲义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主要内容:
条约书面与否不影响条约的效力
1、条约的构成要件:国际法主体缔结、自由同意、不违反国际强行法
特别提示:联合国会员国缔结的条约应当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如果条约未登记,不影响条约生效,但是联合国缔约国、联合国其他机构不得援引该条约。非联合国机构援引不受其限制,可以援引。
(1)程序性事项: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
(2)实质性事项:9个同意票+“大国一致原则”
特别提示:
凡须1.采取行动的决议、2.推荐秘书长的决议、3.吸纳新会员、4.中止会员国义务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这四种决议为当然的实质性决议;
其他决议的性质由安理会先行确定是程序性事项还是实质性事项。
联合国大会就联合国内部事务通过的决议有约束力,对会员国相互之间关系作出的决议只具有建议性质。
联合国内部事务:谁谁做秘书长,谁谁该交会费了。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大会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并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大会接受并审议安理会及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报告;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理事国;大会和安理会各自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根据安理会的推荐,批准接纳新会员国和委任秘书长。联合国的预算和会员国分摊的会费比额都需经大会讨论决定。每一个会员国在大会有一个投票权。
第22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办签证:(1)根据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的互免签证协议,属于免办签证人员的;(2)持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的;(3)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离开口岸,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4)国务院规定的可以免办签证的其他情形。”

国际争端解决

国际争端解决

国际争端,是指两个国际法主体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论点的分歧,法律上的见解或利益的矛盾对立。

它主要是国家间的争端,是国际法主体,国内法上的自然人、法人均不能成为国际争端的当事方。

国际争端依其涉及的国际交往的内容及性质可进行不同的划分。

依内容可分为贸易纠纷、宗教纠纷、边界纠纷等;依其性质可分为法律争端、政治争端。

争端解决方法也就划分为传统和现代两个阶段。

传统国际法把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分为战争与和平两类,后者又可分为强制与非强制方法。

强制方法包括传统的自助方法反报、报复和平时封锁、干涉四类。

在现代国际法中,战争已被废弃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其他武力或武力威胁及与《联合国宪章》所宣示之原则不符的措施都被禁止,所以战争、平时封锁、干涉和有武力色彩的报复都被排除在现代国际法所构建的争端解决体制之外。

然而传统的非强制方法却得到现代国际法的肯定,并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发展。

一般依据争端性质相应划分为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

前者多用于解决政治争端,也可用于解决法律争端。

包括谈判与协商,斡旋和调停,调查与和解等。

战争是一种集体和组织互相使用暴力、虐袭的行为,是敌对双方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经济、领土的完整性等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战斗。

由于触发战争的往往是政治家而非军人,因此战争亦被视为政治和外交的极端手段。

战争是政治集团之间、民族(部落)之间、国家(联盟)之间的矛盾最高的斗争表现形式,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最高、最暴力的手段,通常也是最快捷最有效果的解决办法,也可以解释为使用暴力手段对秩序的破坏与维护、崩溃与重建。

一般来说,战争的发起往往带着掠夺的成分,即战争的基层就是来源于掠夺。

在一方的资源不足时必须以“生存”或种种原因为理由对一方进行的掠夺行为,而被掠夺方认为自己是自卫反击,因而两种“正义”碰撞在了一起就形成战争这种极端社会现象。

非武力指的是国际上通过经济制裁,军事威慑等方法!伊拉克1991年海湾战争后,因为受到国际制裁。

国际法邵沙平 (10)

国际法邵沙平 (10)
第十七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9
课堂讨论
必读法律文件 :
1.《联合国宪章》 2.《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 原则之宣言》 3.《国际法院规约》 4.《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十七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10
课堂讨论
推荐阅读书目:
1.周鲠生:《国际法》下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 2.[德]伯恩哈特主编,陈治中等译:《国际公法百科全书》,第1分册, 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3.[奥地利]菲德罗斯等,李浩培译:《国际法》,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4.[美]凯尔森著,王铁崖译:《国际法原理》,华夏出版社l989年版。 5.[英]阿库斯特著,汪瑄等译:《现代国际法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1981年版。 6.邵沙平主编:《国际法院新近案例(1990-2003)研究》,商务印书 馆2005年版。
第十七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3
三、调查与和解
1907年《海牙公约》的规定:调查仅限于对事实真相的陈述,不涉 及责任归属等任何主观价值判断;调查属任意性质,仅在情况允许时采用, 当事国对调查报告并无接受的当然义务;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以特别协定确 立。 和解,又称调解,是指把争端提交一个非政治性、中立的国际和解 委员会,由委员会从各个角度去查明事实,在事实基础上提出报告和建议, 促使当事国达成协议,以解决争端。
第十七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1
第一节 国际争端的特点与类型
一、国际争端的概念和特点
国际争端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公认的国际法主体间, 由于法律权利或政治利益的冲突所产生的争执和对立。
二、国际争端的种类
国际争端种类:法律争端和政治争端。
三、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和方法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原则。解 决争端的方法有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两类。

11 12司法考试国际公法 真题及剖析

11 12司法考试国际公法 真题及剖析

【答案】A【考点】域外犯罪管辖与引渡【解析】选项A正确。

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直接行使管辖权,将其拘捕。

选项B错误。

张某侵吞了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属于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的犯罪,中国司法机关可以根据保护性管辖原则对其行使管辖权。

选项C错误。

公海上的船舶管辖权包括船旗国管辖和普遍管辖。

这里甲国商船的船旗国并非中国,且这里也没有提及该商船有海盗、非法广播、贩奴或贩毒行为,故中国的执法部门无权登临检查该商船,无权缉拿其乘客。

选项D错误。

在国际实践中,除非有关引渡条约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一般地各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因此,甲国没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

34.甲乙两国协议将其边界领土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关于乙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34题)A.可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国内法院强制执行B.可申请由国际法院强制执行C.可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D.可向联大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法律委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判决【答案】C【考点】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解析】《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如有一方拒不执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

74.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74题)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答案】AC【考点】多国河流和国际河流【解析】选项A正确。

多国河流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各国分别对位于其领土的一段拥有主权。

选项B错误。

对多国河流的航行、使用、管理等事项,一般都应由有关国家协议解决,各国不得有害地利用该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

202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试题及答案一

202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试题及答案一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关于国际法的主体,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只有主权国家才是国际法的主体B. 国际组织也是国际法的主体C. 国际法的主体仅限于政府间国际组织D. 个人和企业也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答案:B2. 在国际法上,国家豁免权是指?A. 国家免受他国司法管辖的权利B. 国家免受他国立法管辖的权利C. 国家免受他国行政管辖的权利D. 国家免受他国外交管辖的权利答案:A3. 以下哪项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主要海域?A. 内海B. 领海C.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D. 公海答案:D4. 关于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以下哪项是政治解决方式?A. 谈判B. 仲裁C. 调解D. 司法解决答案:A5. 在国际法上,国家责任是指?A. 国家对其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责任B. 国家对其国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责任C. 国家对其国际行为承担责任D. 国家对其国际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答案:D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请简要说明国际法的主体。

答案:国际法的主体主要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个人。

其中,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参与者,国际组织在制定和执行国际法规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非政府组织和个人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国际法的制定和实施。

2. 请简要介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主要内容。

答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当前国际社会关于海洋法律制度的重要国际公约。

其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了海洋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定义和范围;确立了海洋权益的分配规则,如沿海国和其他国家在海洋领域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海洋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的义务和责任;建立了海洋争端解决机制,包括谈判、调解、仲裁和司法解决等。

3. 请简要阐述国家豁免权的含义及其限制。

答案:国家豁免权是指国家免受他国司法管辖的权利,包括刑事和民事管辖。

国家豁免权的限制主要包括:放弃豁免权,即国家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放弃其豁免权;例外情况,如涉及国家元首、政府官员和外交代表的个人行为,以及涉及国家行为的商业例外等。

第十四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十三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导读:国际争端是国际法主体间因法律权利或政治利益的冲突而产生的争执。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有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两类,前者包括反报、报复、平时封锁和干涉等,后者包括政治方法与法律方法。

重点掌握:国际争端的种类;政治方法的具体种类;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任择性强制管辖权”。

第一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一、国际争端国际争端(international dispute)一般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之间发生的纠纷。

①常设国际法院曾指出:“一项争端是两个主体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论点不一致,法律上的见解或利益的矛盾对立。

”(玛佛朗玛提斯巴勒斯坦租让权案)②国际争端往往涉及国家的重大政治、经济利益,比私人之间的争端复杂得多,通常混合了历史原因和其他各种因素,解决需要较长的时间,需要十几年或几十年,甚至更长,例如巴勒斯坦与以色列的争斗持续了半个世纪仍然前景未卜,构成对世界和平局势的重大威胁。

国际争端从争端所涉及的事项范围可为分政治争端(political dispute)、法律争端(legal dispute)和事实争端(factual dispute)。

政治争端因当事国的政治利益冲突而产生,一般涉及国家的主权和独立等重大政治问题。

政治争端很难用法律方法解决,属于“不可裁判的争端”(non-legal or non-justiciable dispute)。

法律争端是当事国对具体权利义务的争执,又称为“关于权利的争端”或“可裁判的争端”(justiciable dispute)。

事实争端是指当事国对某项事实是否存在以及如何看待该事实的问题发生的争执。

对于不同类型的争端可以采取相应的不同解决方法,如法律性质的争端适宜用仲裁或司法程序加以解决,政治性质的争端则须求助比较有弹性的特殊政治外交方法解决,而事实的争端必须首先查明判定事实。

然而,实践中国际争端大多①广义的国际争端包括任何跨越国境的争端,不仅包括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和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争端,也包括国家与其他非国际法主体之间的争端。

第十二章 国际争端的解决

(一)定义:
在争端当事国之间不能通过直接谈判或协商的方法解决 争端时,第三国根据自己的好意主动进行有助于促成争端 当事国直接谈判,协助争端当事国解决争端的方法。
(二)斡旋与调停之间的比较 1.联系: (1)斡旋与调停的主体 (2)提出的建议的性质 (3)斡旋与调停的结果 (4)斡旋与调停的范围 2.区别:第三国是否参加谈判
三、司法审判
(一)定义:争端当事国把争端提交给一个已事先成立 的、由独立法官组成的国际法院或国际法庭,根据国际法 对争端当事国作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判决 (二)司法审判同仲裁之间的区别 1.法庭的组成 2.裁判者的选任 3.法律适用 4.判决和裁决的拘束力 (三)国际常设法院 1.国际常设法院的设立 2.同常设仲裁法院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章 国际争端的解决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裴洋
第十二章 国际争端的解决
第一节 概说
一、国际争端的概念与特点
(一)国际争端的概念
1.狭义: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由于在法律上 或事实上意见不一致或政治利益的冲突所产生的争执。
2.广义:不仅包括狭义的国际争端,还包括以国家为一方,以另一国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非主权实体为另一方,两者之间产生的争端。 (二)国际争端的特点 1.国际争端是以国家为主的平等者之间的争端 2.国际争端通常关涉各主权国家的重大权益,甚至关涉国际和平与安全 3.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具有特殊性
7.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
8.国际法院的程序 9.国际法院的判决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裴洋
第十二章 国际争端的解决
第四节 国际组织对国际争端的解决
一、联合国
(一)联合国大会
1.职权 (1)讨论 (2)建议 (3)调查 (4)提请注意 2.大会决议的效力:无法律拘束力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一、单项选择题:1、甲国和乙国之间发生政治争端,双方将争议提交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解决,根据《仲裁程序示范规则》,下列哪项不属于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A.甲、乙之间的仲裁协议无效B.仲裁庭越权C.裁决理由严重不足或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D.甲、乙双方从法院的仲裁员名单中各选2名仲裁员,再由被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第五名仲裁员组成仲裁法庭正确答案:D2、甲国和乙国之间发生政治争端,双方将争议提交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解决,根据《仲裁程序示范规则》,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A.甲、乙之间的仲裁协议无效B.仲裁庭越权C.裁决理由严重不足或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D.甲、乙双方从法院的仲裁员名单中各选2名仲裁员,再由被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第五名仲裁员组成仲裁法庭正确答案:D3、关于调停和斡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两者一般是在争端当事国不愿意直接谈判或者虽经谈判而未能解决争端时所采用的政治解决方法B.尽管理论上两者有所区别,但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斡旋或者调停提出的意见只具有建议或劝告的性质C.两者都是由第三方进行的,都有促成谈判和提出解决建议的作用D.调停可由国家、国家集团、国际组织以及个人进行,而斡旋则只能由有声望的国家领导人进行正确答案:D4、如争端一方当事国不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他方当事国可向下列哪个机构申诉,由该机关决定采取执行判决的方法?A.联合国大会B.安全理事会C.秘书长D.国际法院正确答案:B5、A国和B国发生武装冲突,C国出面劝他们进行谈判,并提出建议供他们作为谈判的方案,C国的行为是A.调解B.调停C.斡旋D.协商正确答案:C6、在下列的国家或机构中,有权向国际法院请求发表咨询意见的是A.联合国会员国B.安理会常任理事国C.《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D.联合国大会正确答案:D7、下列关于国际法院法官的叙述哪个是错误的?A.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他们必须采自不同的国家B.法官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只要在其中一个机关获得绝对多数票即可当选C.法官任期为9年,可连选连任D.国际法院的院长和副院长从法官中选举产生正确答案:B8、甲国是一个香蕉生产大国,其蕉农长期将产品出口乙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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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国际法考点之解决国际争端的具体方法
。国际争端在国家间交往中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普遍存在的。国
际争端的存在往往威胁着世界和平与平安,解决不当就会武装冲突,
甚至会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解决国际争端的具体
方法的相关司法国际法考点知识。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解决国际争端的具体方法
司法国际法考点一
谈判与协商
谈判是争端当事国就其争端直接进行交涉,交换意见以求解决的
方式。谈判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最基本方式。谈判形式多样,可以公开
也可以秘密,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协商曾被作为谈判的一个部分和
步骤,但当代也常常被作为一个独立的方法使用。谈判一般仅限于当
事国之间,协商有时也可以邀请中立国参加。
实践中,谈判和协商往往是密切相连的,如在协商基础上开始或
继续谈判、在谈判中不断进行协商、以协商一致的方式产生谈判结果
等,它们往往很难严格区别开。谈判和协商可能达成协议,也可能破
裂或无限期进行或延期。除非特别约定,一般地,谈判或协商的当事
国没有达成有拘束力协议的义务。
司法国际法考点二
斡旋与调停
斡旋是争端以外的第三方为促成当事国进行谈判或争端解决,采
取和提供某些协助活动。第三国本身不参加谈判,也不提出任何解决
争端的方案。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
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调停国提出的方案本
身没有拘束力,调停国对于进行调停或调停成败也不承担任何法律义
务或后果。斡旋和调停一般是第三方出于善意主动进行的,也可以是
应当事国一方或各方邀请进行的。争端当事方或第三方可以对有关的
行动加以拒绝,但不应将这种行为视为不友好。斡旋或调停者可以是
国家、组织或个人。
司法国际法考点三
调查与和解
调查是指在涉及事实性问题的争端中,有关当事方同意将有关事
实真相的调查交由第三方进行,以解决争端。调查需要争端当事方对
采用调查方式订立专门协议,成立调查委员会,并就委员会的调查内
容、组成、期限、权限等方面作出约定。调查委员会的任务限于查明
事实,向各当事国提交调查结果报告,不对争端的是非曲直作出判定。
报告的拘束力性质由当事国所订的协议决定,一般地,各国不必然承
担对报告承认的义务。
和解又称调解,是指争端当事国通过协议或其他商定的方式,将
争端提交一个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对争端进行调查和评价,包括与当事
国间的不断讨论后,提出包括事实澄清解决建议在内的报告;并在此基
础上促成争端当事国达成进一步的协议,最后解决其争端。
委员会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常设的。一般地,提交和解、接
受和解报告及在委员会促成下达成最后解决协议,都是当事国自愿的
行为,除非有特别规定或约定,对每个过程各国都没有必须进行的义
务。
上述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实践中通常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不是
截然独立地采取某种方式,各种方式之间出现了愈来愈多的交叉重叠
趋势。
司法国际法考点四
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
运用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是20世纪特别是联合国成立以后发
展起来的一种方法。至于国际组织对争端的解决是否导致有拘束力或
强制性的解决方案,要根据争端国家与该国际组织的关系、争端本身
的性质,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章程或争端国家与国际组织达成的一般
或特别协议来判定。
传统上运用国际组织所解决的国际争端一般被认为是政治性的,
因而也有人将此方式列为政治解决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但是应该看
到,由于国际组织已渗透到国际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被运用来处理
的也可能是政治性以外的争端;同时,根据其章程某些国际组织完全有
可能具有某种类似法律方式解决特定国家或特定问题的权限,并可能
导致对争端国有拘束力的决定或决议。
因此,将国际组织方法作为解决争端的一类方法集中讨论,是鉴
于国际组织在当今处理国际争端中的作用非常广泛、经常甚至制度化
的趋势。实质上,从国际组织本身来说,它往往是不同程度和范围的
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兼备。
或者说,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方法与传统上政治或法律解决方
法是有交叉和重叠的。最重要的解决争端的国际组织是联合国。联合
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作用和方式,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
有关规定进行的。除联合国国际法院外,解决争端的主要机构是联合
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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