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目录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 (I)第一章某某湖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与形势 (1)1.1 某某湖基本现状 (1)1.1.1 某某湖概况 (1)1.1.2 某某湖流域水文水系 (1)1.1.3 某某湖生物多样性 (3)1.1.4 某某湖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4)1.1.5 某某湖流域污染物排放状况 (4)1.1.6 某某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5)1.2 已有保护措施及成效 (8)1.2.1 编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 (8)1.2.2 制订实施相应的政策法规 (9)1.2.3 开展污染源综合整治 (10)1.2.4 某某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实施进展及成效 (13)1.3 主要环境问题 (18)1.3.1 某某湖氮磷入湖负荷压力仍较大 (18)1.3.2 污染收集治理设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19)1.3.3 某某湖内源污染不容忽视 (19)1.3.4 某某湖生态系统相对脆弱,水源涵养功能受损 (20)1.3.5 某某湖流域管理机制与机构尚需完善 (20)1.3.6 某某湖流域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完善 (21)1.4 面临的压力和形势分析 (21)第二章某某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23)2.1 指导思想 (23)2.2 指导原则 (23)2.3 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 (23)2.3.1 总体思路 (23)2.3.2 技术路线 (24)2.4 年度目标 (25)2.4.1 绩效目标 (25)2.4.2 水质目标 (25)2.4.3 生态环境目标 (26)2.4.4 水环境管理目标 (26)第三章某某湖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28)3.1 保护措施 (28)3.1.1 水污染控制 (28)3.1.2 生态系统调控 (29)3.1.3 生态安全管理 (29)3.2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29)3.2.1 污染源治理 (30)3.2.2 生态保护工程 (31)3.2.3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33)3.2.4 产业结构调整与生态移民 (34)第四章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36)4.1 规划项目投资估算 (36)4.2 规划项目资金来源 (36)4.3 环境效益分析 (36)第五章保障措施 (38)5.1 组织保障 (38)5.2 制度保障 (39)5.3 技术保障 (40)5.4 资金保障 (41)第六章方案实施计划 (42)附表:2014年度某某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项目表 (44)附图:2014年度实施项目分布示意图 (46)第一章某某湖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与形势1.1 某某湖基本现状1.1.1 某某湖概况某某湖(北纬29°50′~30°04′,东经107°15′~107°27′)又称狮子滩水库,兴建成于1954年,大坝位于某某市某某区某某湖镇(图1.1),主要来水为龙溪河,是龙溪河流域下游控制性水库,湖水流经某某城区汇入长江。
长江下游地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实践研究

长江下游地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实践研究作者:林剑波蒋海涛陈银川杨蕾陈林来源:《长江技术经济》2021年第05期摘要:针对长江下游地区化工业密度高、水污染环境风险突出的特点,结合以往实践经验,从省界缓冲区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探讨长江下游地区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对我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关键词: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长江下游地区中图法分类号:X522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679/ki.cjjsjj.2021.0509长江下游地区是我国人口密度最高、经济活动强度最大、环境压力最重的地区之一,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全局性地位[1]。
长江下游自南京至河口50号灯标江段,全长470km,担负着航运、供水、排污、工业、农业、渔业等多种任务,是我国重要的黄金水道,也是长江下游5 000多万人民的重要生命线。
近年来,在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原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的领导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上海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局上海中心)不断加强长江下游地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在省界缓冲区监督检查、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1 现状与问题1.1 干流近岸水域、部分支流污染严重近年来,长江水质呈现出干流中泓水质较好,近岸、部分支流水质较差的现象,特别是长江下游地区大中城市排污严重的工矿企业附近水域常常会形成宽约百米、长数百米甚至千米的“岸边污染带”,水质常年在III类甚至Ⅳ类、V类以下[2]。
以皖苏省界缓冲区为例,长江干流皖苏省界缓冲区断面2015年水质为II类水,2016—2018年水质为III类水,符合缓冲区水质保护目标;而位于支流的滁河皖苏省界缓冲区的104国道桥断面2015—2017年水质为V类水(见表1);清流河皖苏省界缓冲区的毛家渡断面2015—2016年水质为劣V类水,2017—2018年水质为V类水(见表2),支流水质明显较差。
荆州市中心城区江河湖连通工程规

第一章总则1.1规划目的荆州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境内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水资源丰富,中心城区沿长江呈带状分布,地面水系由长江、长湖、内河渠和众多小型湖渊组成。
荆州市丰富的水系自古以来对城市形态的演变发展起着重要影响,城市景观与水环境相辅相成,城市文化更是与水文化密不可分。
近年来,荆州市委、市政府围绕人水和谐主题,将建设生态城市作为荆州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课题进行研究,组织编制了相关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安排建设计划并分期实施,为改善荆州市的水环境,提升城市水文化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按照《荆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荆州市水环境整治主要从加强截污、保护水域、疏浚河道、生态补水、河岸景观建设等几方面进行。
目前荆州市共建有三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8万吨,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分年实施了护城河、荆沙河、荆襄河、西干渠等疏浚工程,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实现城市江、河、湖水系联通,包括内河水系与长江、长湖的联通以及内河水系之间的联通,对城市内河实施生态补水。
受荆州市城乡规划局委托,我院承担了编制荆州市中心城区江河湖水系联通工程规划的任务,在荆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城区内河水系之间的相互贯通以及与长江、长湖等外河水系的沟通。
通过恢复历史水系,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引入水质良好的长江、长湖水进行生态补水,恢复水体的环境容量。
规划实施后,城区主要河湖渊将形成有机整体,水系环通,一方活水穿城而过,形成良好的生态体系和城市景观。
1.2规划目标1、确保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城市行洪河道安全,排水河道畅通。
2、城市生活污水、农村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3、实现城市江河湖水系连通,达到城区水系生态功能良好的目标,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4、展示水乡园林城市特色,弘扬荆州水文化,通过水系建设促进旅游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联动增长。
1.3规划原则1、安全性原则。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协助做好2015年度有关环保指标任务实施情况核查工作的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协助做好2015年度有关环保指标任务实施情况核查工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12.18•【字号】豫环函〔2015〕420号•【施行日期】2015.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协助做好2015年度有关环保指标任务实施情况核查工作的函豫环函〔2015〕42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考核办法,环保部将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从2016年元月4日起,对我省2015年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核查、考核。
为配合做好核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核查的主要内容(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015年“十二五”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减排项目和各项重点减排任务的落实情况;“六厂(场)一车”,重点减排措施实施情况,主要包括新增治理工程、结构调整和监督管理等减排的措施落实情况及减排效果;原有减排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蓝天工程)《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15年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控尘、控煤、控污、控车、控油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等重点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等。
(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及“十二五”实施情况,包括工作进展、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率。
(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及“十二五”实施进展,重金属排放量、环境质量、重点项目、环境管理、风险防范等指标年度完成情况。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认识、政策、体制和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2.45%、14.29%,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污染治理设施快速发展,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2%,火电脱硫装机比重由12%提高到82.6%。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全面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不断深化,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重提高到51.9%,全国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6.3%。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生态保护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当前,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矛盾凸显,压力继续加大。
一些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区域和城市大气灰霾现象突出,许多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
农村环境污染加剧,重金属、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土壤、地下水等污染显现。
部分地区生态损害严重,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增加。
人民群众环境诉求不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居高不下,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江苏省十三五近岸海域

江苏省十三五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 (2)1.1自然环境状况 (2)1.1.1陆域自然环境概况 (2)1.1.2海洋自然地理概况 (4)1.2社会经济状况 (6)1.2.1行政区划 (6)1.2.2人口与城镇化发展 (7)1.2.3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 (9)1.3水系概况 (10)1.3.1水系概况 (10)1.3.2主要入海河流 (11)第二章水环境质量现状 (14)2.1水质状况分析 (14)2.1.1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14)2.1.2 海洋生物多样性 (16)2.1.3入海河流水质状况 (18)2.1.4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状况 (19)2.1.5海洋功能区达标状况 (20)2.2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1)2.2.1沿海三市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1)2.2.2污染物入海总量 (23)2.2.3入海排污口概况 (24)2.2.4入海排污口污染物排放 (26)2.3“十二五”工作回顾 (28)2.3.1治污举措和经验 (28)2.3.2项目完成情况 (33)2.3.3存在的主要问题 (34)第三章规划总体设计 (36)3.1规划期限和范围 (36)3.2指导思想 (36)3.3基本原则 (36)3.4规划目标和指标 (37)3.4.1总体目标 (37)3.4.2主要指标 (37)3.5沿海地区控制单元划分 (39)3.5.1基本概念 (39)3.5.2划分原则 (40)3.5.3划分结果 (40)第四章规划重点任务 (41)4.1 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1)4.1.1 优化和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41)4.1.2 严格沿海地区环境准入 (42)4.1.3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 (43)4.2 深化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44)4.2.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44)4.2.2 加快污水管网和处理能力建设 (45)4.2.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46)4.2.4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47)4.2.5加强涉海工程管理 (48)4.3大力整治入海河流,提高水环境质量 (49)4.3.1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49)4.3.2加强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51)4.3.3入海河流整治方案 (52)4.4实施生态修复,维护生态系统健康 (60)4.4.1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 (60)4.4.2强化海洋生态保护 (60)4.4.3保护河口海湾生态系统 (61)4.4.4从严管控围填海活动 (62)4.4.5规范沿海自然保护区管理 (62)4.5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降低环境风 (63)4.5.1强化沿海工业企业及临港产业园风险管理 (63)4.5.2提升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3)4.5.3 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 (64)4.6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64)4.6.1加强水环境综合监测能力 (64)4.6.2深化近岸海域环境监测 (65)4.6.3加强废水污染源监测监控 (65)4.6.4强化近岸海域环境执法监督 (66)4.6.5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66)第五章骨干工程项目与投资 (68)第六章保障措施 (69)6.1法律法规保障 (69)6.2经济政策保障 (69)6.3组织协调保障 (70)6.4监督管理体制 (71)附表1 规划范围表 (72)附表2 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表 (72)附表3 主要河流污染物入海浓度目标表 (74)附表4 入海排污口浓度目标表 (77)附表5 沿海地级以上城市总量控制目标表 (80)附表6 “十三五”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考核站位信息表 (80)附表7 项目投资汇总表 (83)附表8 项目清单表 (84)附表9 近岸海域控制单元划分 (118)前言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长江流域协作开发与环境保护-高二地理(湘教版2019选择性必修2)

何扩大正面效应、缩小负面影响?制定最优方案,合理选址,采取环保建
设措施,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机制,提高环保意识。
2.长江是我国的黄金水道,但是目前长江航运面临着通航连续性差、
通达性差和航运设施落后等问題。查找有关资料,议一议,如何充分发挥
长江黄金水道的黄金效益?
注 : 二 分 日 和二至 日皆就 北半球 而言
豚的柄息地遭到严重破坏;水污染严重,水质恶化,白鳍豚生存环境不断恶
化,繁殖能力减弱:过往船只多,船只威胁白鳍豚的生存,人类乱捕乱杀。
新湘教*选择性必修二
活动
(62页)
2.说一说长江流域湖泊的重要功能;议一议,保护长江流域的湖泊对整个长江流
域的环境保护有哪些重要意义?
①生态价值:调节气候(增加湿地附近地区水汽含量,形成降水,减小气
新湘教*选择性必修二
阅 读 (92、93页)
长江中游城市群
2015年4月国家发布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该城市群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 主体,战略定位是我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 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
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农业基础扎实, 矿产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交通运输发达,产业基础雄 厚,科技教育资源丰富,在我国未来空间开发格局中具有重 要地位。武汉是老工业基地和中部经济中心,产业体系相对 成熟,现已形成以光电信息和生物医药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 业群。长沙、株洲、湘潭是湖南的“金三角”,综合经济实 力占到湖南的2/5。南昌一九江工业走廊是江西加工制造业 的主要集聚区。
航)、供水(地下水位下降)、水产业(动植物资源减少)等社会经济价值。
注 : 二 分 日 和二至 日皆就 北半球 而言
中国水管理问题的一些思考_李贵宝.caj

问题以及梳理我国涉水法律法规与管理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剖析了水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水资源与水环境工作协作机制,做好水环境规划的落实
或导向作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特别是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等一些列措施。
关键词:水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X3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13X(2015)03-0003-05
第 25 卷第 3 期 2015 年 6 月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EMCC
环境管理
10.13358/j.issn.1008-813x.2015.03.01
中国水管理问题的一些思考
李贵宝
(中国水利学会,北京 100053)
Vol.25 No.3 Jun. 2015
摘 要:我国水问题可概括为洪涝灾害、干旱灾害、水土流失和水污染,在综合分析我国水
总之,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 土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相匹配,是我国的 基本水情。而长期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则加剧了 我国水资源问题的严重程度,也加大了解决这些 问题的难度。从根本上说,干旱缺水、洪涝灾
2015 年第 3 期
李贵宝 中国水管理问题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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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水问题,既暴露出水利 不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暴露出长 期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已不适应水资源和水环境 条件。 2 中国涉水法律法规与管理部门职责剖析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98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2011
此外,水利部门及相关涉水部门也针对我国 水问题,发布了一些规章和政策文件。如 《水量 分配暂行办法》 (水利部令第32号,2007年)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水利部令第34号,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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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第一章流域水污染防治现状一、规划范围长江中下游流域包括长江流域自三峡库区以下至长江口的广大区域,流域面积约77.2万平方公里,涉及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陕西、上海等10省(区、市),共66个市(州)505个县(市、区)。
根据污染状况及汇水特征,将长江中下游流域划分为长江干流、长江口、汉江中下游、洞庭湖、鄱阳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太湖和巢湖等8个控制区。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太湖和巢湖等3个控制区作为全国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分别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制定专项方案。
本规划区域包括长江干流、长江口、汉江中下游、洞庭湖和鄱阳湖等5个控制区,流域面积约63.3万平方公里,涉及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8省(区、市),共55个市(州)408个县(市、区)。
二、水污染现状(一)水质状况。
2009年,规划区域78个国控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有48个,约占61.5%,Ⅳ类至Ⅴ类断面23个,占29.5%,劣Ⅴ类断面7个,占9.0%,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挥发酚、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氮。
长江干流及20条主要支流有52个国控断面,其中4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占80.8%。
干流的18个国控断面中,有17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上海段水质为Ⅳ类;主要支流的34个国控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为25个,水质为Ⅳ类至Ⅴ类断面为4个,劣于Ⅴ类断面为5个,劣Ⅴ类断面主要集中在滁河、湘江衡阳至长沙段、京杭运河镇江段、外秦淮河。
长江干支流的城市江段普遍存在岸边污染带。
规划区域内505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有450个水源地达标,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铁、锰等。
规划区域内的洞庭湖、鄱阳湖、东湖和玄武湖等湖泊共布设26个国控点位,其中6个点位水质为Ⅲ类,18个点位水质为Ⅳ类至Ⅴ类,2个点位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洞庭湖总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鄱阳湖、玄武湖为轻度富营养,东湖为中度富营养。
(二)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2009年,规划区域废水排放量为104.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占36%,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占6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99.4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来源占15.5%,城镇生活污染来源占40.4%,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占44.1%;氨氮排放量为37.8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来源占17.8%,城镇生活污染来源占66.0%,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占16.2%。
5个控制区中,长江口控制区废水排放量占区域排放总量的29.3%,洞庭湖控制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区域排放总量的34.1%和35.3%。
与全国相比,规划区域内废水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7.8%,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7.9%和19.2%,镉、砷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6.6%、63.5%。
规划区域内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主要集中在湖南省,汞、镉、总铬、铅、砷等排放量分别占区域排放总量的55%、81.1%、46.8%、77.6%和70.6%。
(三)近岸海域水质。
2009年,东海近岸海域水质为重度污染,一、二类海水占45.2%,三类海水占7.4%,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47.4%,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
其中,长江口近岸海域水质较差,为重度污染,劣四类海水占66.7%,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三、存在的水环境问题长江中下游流域是我国人口密度最高、经济活动强度最大、环境压力最严重的流域之一,流域水环境问题日渐突出,饮用水水源和水生态安全面临考验。
(一)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截至2009年年底,规划区域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98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992.4万吨/日,实际处理水量为1586.9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为79.6%。
部分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尚不能满足需要。
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普遍未能实现雨污分流。
工业污水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二)工业结构性污染突出。
受沿江工业园区及传统产业布局影响,结构性污染突出、分布相对集中,主要排污企业集中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沿江分布的工业园区加剧了流域结构性污染的特征。
沿江小企业主要集中在技术水平低、治理难度大的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等行业,污染比重高。
(三)农业源污染影响严重。
规划区域有乡镇和农村人口约1.3亿,耕地1.2亿亩,种植业、养殖业发达,畜禽养殖等农业源对水环境影响较大。
受农业源污染影响,规划区域内20%的断面丰水期水质差于枯水期,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粪大肠菌群和总氮。
据调查,进入洞庭湖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总量中,农业源比例分别占51%、86%和65%。
(四)流动源污染对水环境形成较大压力。
长江中下游流域船舶种类繁杂,航道内船舶密度大,危险品运输逐年增加,加大了水污染事故风险。
船舶污染收集设备、岸上污染物处理设施和接收配套设施不健全,造成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得不到全面处理;部分航运企业及操作人员环境意识淡薄,船舶污染应急设备不足,专业应急队伍匮乏,难以有效应对重特大船舶污染事故。
(五)湖泊生态安全水平下降。
受长江干流及主要入湖支流水情、水质以及湖区人为活动影响,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湖泊的生态安全水平下降,水质总体呈下降趋势,富营养化趋势加重,有暴发较大规模“水华”的风险。
湖区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
(六)近岸海域污染严重。
长江口及邻近海域富营养化程度加剧、赤潮频发,且有毒赤潮发生频率增加,持续时间增长。
近海海洋生态系统损害严重,生物多样性衰减,海洋渔业资源衰退。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要求,以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为重点,以骨干工程为依托,以机制创新为保障,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的方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流域及近岸海域水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水平,重点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解决突出的流域水环境问题,努力恢复江河湖泊的生机和活力,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分区控制,突出重点。
针对流域内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环境问题,划分具有不同污染防治特点的控制区,分区确定规划任务和治污工程;将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产业布局优化、洞庭湖工业结构调整、汉江水污染治理和再生水利用、鄱阳湖水生态安全保障以及长江口水质恢复作为工作重点。
(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统筹加强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污染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种植业、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等面源污染治理;既强化污染源治理,又注重严格环境准入,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坚决控制和优化重污染行业沿江布局;既注重实施工程治理措施,又注重深入推进政策机制创新。
(三)海陆兼顾,河海统筹。
将长江口及近岸海域的水污染防治与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统筹考虑,从控制陆源污染物尤其是氮磷污染物入手,控制陆源污染进入海洋;实施海洋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推动海洋生态修复与建设,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四)政府引导,明确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责,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相关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污染治理的责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
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不断深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有所好转,重点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趋势得到遏制,长江口及毗邻海域富营养化程度降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流域和河口海岸带生态安全水平逐渐提高。
(二)水质目标。
48个考核断面中,15个水质达到Ⅱ类,20个水质达到Ⅲ类,7个水质达到Ⅳ类,6个水质达到Ⅴ类。
海洋功能区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40%以上,近岸海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总量控制目标。
流域及流域内各省(区、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结合各省水环境质量改善总体需求以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等另行确定。
第三章规划任务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严格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3年年底前,完成划定和调整工作,以及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界限标志的设置工作。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
(二)健全饮用水水源水环境监控制度。
环保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有条件的地区要启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物和湖库型水源藻毒素监测。
加强水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提高监测和管理水平,启动水源毒性预警监测。
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排查和整治,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建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主要指标达标状况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水源水质状况,促进公众参与并接受公众监督。
(三)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依法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3.4万亩网箱养殖。
依法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二级保护区内16.9万亩网箱养殖进行生态化改造。
加强垃圾填埋场、地下油罐、矿山开发和危险品运输等污染防治力度。
(四)制定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
对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重点污染源要逐一建立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重点城市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水平。
二、提高工业污染防控水平(一)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加大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纺织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饮料加工业、皮革(毛皮、羽毛/绒)、有色金属矿采选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力度,推进老工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引导大型企业和重点排放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建设一批国内或世界一流的高效益、低污染企业;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坚决取缔关停“十五土小”“新五小”等重污染企业,对于潜在环境危害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也要逐步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