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2•【字号】宜府办发〔2015〕28号•【施行日期】2015.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的意见》(宜发〔2014〕2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14〕2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认真落实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内容规范与形式规范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落实责任相结合、表彰奖励与固强补弱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进一步完善案卷评查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自我评查、系统评查、监督评查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各部门办理执法案件时,要按照依法全面规范的要求,对执法活动中的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及执法文书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按照统一的内容和标准(见附件)进行检查、评议、监督。
三、进一步加大案卷评查工作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将案卷评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实施考评,对案卷评查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每年对本地区、本系统的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切实提高案卷管理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牵头负责,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及时通报检查和评查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进一步创新案卷评查方式。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07•【字号】宜办发[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发[2006]12号)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宜昌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4月7日宜昌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06〕18号)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06年在全市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宜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公开内容(一)财政政务公开2006年,要继续公开2005年试点工作中已经明确的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的财政信息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公开部门预算和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
1、2006年全市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
2006年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公开2005年试点工作中确定的八个方面的财政政务信息:一是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二是财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三是财政管理制度,包括部门预算编制、审查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农村税费改革管理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制度等;四是经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是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信息、招投标程序、中标(成交)结果、监管情况;六是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包括会计执业资格,初、中、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报考条件以及考试、评审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批准情况;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批等;七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办理程序、处置办法以及年度检查制度;八是其他,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标准和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等。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01•【字号】宜府办发〔2016〕73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73号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5~202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10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宜昌城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及宜昌高新区,夷陵区执行县市相关规定。
一、基本情况(一)自然及社会经济状况。
宜昌市共辖5县3市5区、87个乡镇、23个街道办事处、1350个村民委员会、296个居民委员会,总面积21084平方公里,其中宜昌城区建成区92.23平方公里。
2015年末户籍总人口398.18万,其中宜昌城区75.94万,常住人口411.5万人,人口密度195人/平方公里。
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3384.80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9.1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82360元。
全体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465元,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990元。
(二)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1.卫生资源。
(1)卫生机构:2015年末,全市卫生计生机构总数为3007个。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6•【字号】宜府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6日宜昌市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9〕28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建设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为目标,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要求,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提升“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气象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相关指标达到湖北省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目标值(附件2),基本建成适应宜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1.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继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纳入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建设标准化行动。
整合防灾减灾信息员和气象信息员,形成“多员合一”的基层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
强化城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开展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推进城区各区成立气象防灾减灾机构,(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
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开展3A级以上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大型小区、大体量高层建筑的城市通风廊道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加快对接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加快对接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01•【字号】宜府办发〔2022〕31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加快对接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加快对接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日宜昌市加快对接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的正式签署生效,为我市广泛深入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带来新机遇。
为全面对接落实RCEP,进一步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桥头堡,特制定本计划。
一、贸易规模壮大行动(一)深化与东盟国家贸易合作。
持续深耕东盟市场,以首年减税至零的商品和新增减税商品为重点,加大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纺织品等出口,促进柑橘、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出口。
支持电子元器件、铜、木材、棉纱、塑料、热带水果等进口。
(二)扩大与日韩澳新贸易规模。
深挖日韩市场潜力,提升肥料、化妆品、金属制品出口份额,着力推动魔芋制品、柑橘罐头、名优茶叶、中药材等优势农产品出口,鼓励汽车零部件、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等进口。
拓展澳新贸易空间,扩大钢铁、金属制品等进口,促进我市汽车、船舶等产业降本增效;鼓励进口高端果蔬、奶制品、肉制品等,提升消费品质,拉动消费需求。
(三)创新发展外贸新业态。
加快宜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引导纺织、鞋帽、箱包、化妆品等传统日用消费品企业扩大跨境电商进口业务,支持三峡物流园建设进出口商品展示中心,依托三峡机场建设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集货仓;优选RCEP重点市场建设海外营销与服务网络,探索宜昌综保区跨境电商保税备货仓直播销售、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进口海外仓+保税仓”联动新模式,推动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等深度融合;稳步推进三峡物流园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带动建筑建材、卫浴陶瓷、纺织服装、劳保用品、工程机械及零配件等进入东盟市场;支持绿色化工、清洁能源领域头部企业在东南亚地区建设海外仓,提升国际营销服务能力。
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范文

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范文2022年11月15日至18日,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部署,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专家组对我区进行了为期4天的督导评估。
2022年12月8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反馈了督导评估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我区高度重视,重点围绕资源配置、超班额、经费投入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抓整改落实为契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经区委、区政府系统研判、全面整改、精准督查,对标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当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按照督导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好整改主体责任“不落空”一是强化高位统筹。
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内设室,由区教育局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专项督查,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有抓手、不落空。
二是强化措施精准。
对照督导评估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突出整改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
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制定了7条具体措施,确保整改推进有序、整改责任落地。
三是强化最严督导。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将整改工作纳入每周区政府重点工作督办事项,严格实行“清单管理”,逐项整改销号,并与目标考核差异化分配挂钩,确保整改成效,不留盲区死角。
四是强化长效巩固。
坚持抓紧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彻底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解决与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相结合。
适时进行“回头看”,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整改质量。
二、切实强化担当作为,全力抓好整改任务“不打折”问题一: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对内改建扩容,对外适度租赁”的方式,将十六中、镇镜山小学、樵湖岭小学和市实验小学部分会议室、廊道、大厅、食堂以及经营性用房进行改建扩容。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一中和夷陵中学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一中和夷陵中学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4•【字号】宜府办文[2014]43号•【施行日期】2014.07.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一中和夷陵中学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宜府办文〔2014〕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为加快推进宜昌市一中和夷陵中学新校区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宜昌市一中和夷陵中学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名单组长:毛传强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王应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朱家法市政府副秘书长覃照市政府副秘书长周青宜昌新区推进办常务副主任、西陵区委书记蒋正雄市发改委主任张立新市住建委主任苏开美市教育局局长徐炜市财政局局长王华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夏文翰市规划局局长李世民夷陵区常务副区长李筱霞点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兴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江红市城投公司总经理付全新宜昌市一中校长高圣奉夷陵中学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张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委叶帮斌、市财政局刘昌贵、市教育局李伟、市城投公司危社高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如因人事变动,由组成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新校区建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宜昌新区推进办。
负责项目建设总统筹;负责项目拆迁协调;负责项目审批协调。
(二)市发改委。
负责高效办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审批手续;配合市教育局争取上级相关教育项目和资金补助。
(三)市住建委。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组织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做好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负责新校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满足建设和使用需要。
(四)市教育局及市一中、夷陵中学。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0•【字号】宜府办发〔2021〕65号•【施行日期】2021.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有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0日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认真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十五次全会关于加快推进高水平开放的精神,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着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十五次全会部署,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内陆开放桥头堡,切实推进宜昌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工作目标。
对外贸易规模持续壮大。
充分发挥“宜荆荆恩”城市群主引擎作用,力争宜昌市货物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23年达到400亿元,进入全国外贸百强城市行列。
利用外资稳定增长。
2021-2023年,全市利用外资年均增长保持10%以上。
宜昌综保区及三峡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平台保持全省同行业前列。
2021-2023年,宜昌综保区、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B型)货物进出口年均增速25%以上。
二、重点工作(一)加强开放通道建设。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构建“水陆兼行、东西双进、南北突围、通江达海”大开放格局。
优化东向通道,发挥承东启西区位优势,利用长江黄金水道,提升江海直达能力。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2•【字号】宜府办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2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第二章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第三章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第四章构建现代商贸流通新格局第五章推动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第六章促进利用外资提质增效第七章积极稳妥推动“走出去”第八章着力畅通国际贸易体系第九章保障措施宜昌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六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依据《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一、“十三五”时期商务发展成就(一)商务经济发展质效实现新跨越。
商务经济规模稳居全省前列,发展质效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7278.22亿元,较“十二五”增长62.6%。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居全省第二位。
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626家,销售过10亿元企业16家,销售过亿元商贸企业179家。
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累计完成982.5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12%。
其中,2018年,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200亿元。
有进出口实绩外贸企业341家,较“十二五”时期增加111家,出口过亿元企业40家、出口过5000万元企业56家、出口过千万元企业115家、进口过1000万元企业26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城区重点区域散葬坟墓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城区重点区域散葬坟墓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宜府办发〔2020〕67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城区重点区域散葬坟墓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直属机构:《宜昌城区重点区域散葬坟墓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宜昌城区重点区域散葬坟墓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宜昌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整治宜昌城区重点区域散葬坟墓,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改革重要批示精神,围绕花园城市建设总体目标,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全面整治宜昌城区重点区域乱埋乱葬行为,保护土地资源,美化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绿色生态花园之城。
二、整治区域及对象重点对宜昌城区“三沿五区”(沿铁路、沿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500米以内,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居民住宅区和开发区及周边视线可及范围)有碍观瞻的散葬坟墓进行整治。
各县市及夷陵区同步开展整治,对连通宜昌城区的重要干道、重要水源、重要景区的整治标准应与宜昌城区保持一致。
三、整治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对散葬坟墓采取迁入公墓、深葬覆绿、植树遮蔽等多种方式进行生态化治理,达到“旧坟不现、新坟不增”的效果,营造亮丽整洁的城市环境。
行动期间计划完成散葬坟墓搬迁或改造12454座,其中:2021年完成30%,2022年完成40%,2023年完成30%。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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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10]114号
【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04
【实施日期】2010.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宜昌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四日
宜昌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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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建成教育强市的目标,根据《省人民
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鄂政发〔2010〕16号),结合
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义务教育教师队伍
建设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逐步实
现义务教育基础设施标准化、师资配备均衡化、教育质量一体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担负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
展的重要职责,统筹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镇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发
展,统筹教育建设项目和社会建设项目,统筹义务教育学校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
(二)以县为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承担主要职责。市人
民政府将加强领导,检查、督办、考核各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
(三)改革创新。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
模式和教学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用改革创新的
办法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四)全面推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扶持薄弱,从办学条件、师资
建设、教育质量等方面重点突破。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有计
划、有步骤、分阶段推进,逐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5年底前,全市13个县市区和宜昌开发区均接受省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
评估,达到良好等次,争创优秀等次。具体目标为:
2010年,夷陵区作为省级试点接受省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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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
区、猇亭区、宜昌开发区接受省级评估;
2013-2015年,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接受省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