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税法实务与会计处理 第十五章契税法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ppt 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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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20 20 20 20 20 20
税法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差异 5 5 5
5
5 5 —15 —15
• 例3: 坏账准备金
新会计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一、新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差异概述
新企业会计准则构成
新会计准则体系
准则 体系
基本会计准则
38项具体准则
对16项具体 准则修订
新增22项 具体准则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金融及非金融企业)
新会 计准 则具
体 特点
① 公允价值的应用
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 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 性等原则。但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突出了 会计计量模式。
某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企业当期发生的广告费200万元。
分析:当年可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00×15%=150(万元),超过 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万元(200-150)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 除。 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形成了暂时性差异。
例2:B公司2000年末购买设备一台原值为120万元,无净残值。 会计规定按6年计提折旧,税法规定为8年(均为直线法)。
C. 某项收入会计应于以后期间确认,但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 应税所得,如包装物押金收入等。(未来可抵扣)
D. 某项费用会计应于以后期间确认,但税法允许当期扣除。 (未来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的概念与类型
会计 税法
名词 资产(负债)账面价值
定义 按会计准则规定计算
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按税法规定计算
暂时性差异与纳税调整的关系
期中考试题答案纳税实务

期中考试题答案纳税实务第一篇:期中考试题答案纳税实务《纳税实务》期中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我国确定纳税人采用的原则是(C)。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属地兼属人原则D.实质重于形式原则2、(A)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
A..课税对象B.税目C.税率D.纳税人3、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C)。
A.提供通信服务B.提供金融服务C.提供加工劳务D.提供旅游服务4.下列各项视同销售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A)。
A.毛毡厂将自产的毛毡分发本厂的员工B.超市将外购部分商品分发本公司员工C.将外购零部件用于本公司在建工程 D.将外购茶叶用于员工福利5.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C)。
A.货物发出的当天B.收到全部货款的当天C.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D.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6.某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酒类产品的企业,该企业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处理正确的是(A)。
A.逾期1年以上的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B.该押金收入为不含税收入C.不缴纳增值税D.无论是否返还均并入销售额7.以下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单一定额税率的有(C)。
A.粮食白酒B.酒精C.黄酒D.啤酒8.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是(C)。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B.由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C.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D.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9.对下列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是(D)。
A.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B.从事货物批发的企业C.从事货物零售的企业D.从事建筑业务的企业 10.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的有(B)。
A.咨询公司从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业务B.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业务C.残疾人福利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劳务D.婚介公司的婚庆服务收入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5分,共25分)1.下列属于税收制度基本要素的有(ABC)。
第二节税法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现代社会,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形式除了税收外还有多种非税收入,如国有资产收入、 债务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其中,税收是当今各国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形式,占财 政收入的比重最大。随着社会的发展,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也将越来越重要。
(二)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5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税法实务
(二)按管理和使用权限不同分类
按管理和使用权限不同,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 中央税。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关税和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 地方税。地方税是指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城 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 (3) 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和 地方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主要税种如下。 ① 增值税。中央政府分享 75%,地方政府分享 25%。 ② 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 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 60%与 40%的比例分享。 ③ 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已停征)外,其余部分的分享 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④ 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⑤ 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 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⑥ 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 94%归中央政府,其余 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 方政府。
超赞的CPA复习笔记(税法)

CPA考试《税法》篇一、科目特点:单从学习上来说,税法相对于cpa其他五门来说,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经济法偏重记忆,财管偏重计算。
从考试命题的趋势来说,税法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性题目越来越实务化。
二、报考建议:最佳搭配:税法+会计+经济法理由:会计和税法知识互补,经济法难度不大。
时间问题(每门至少保证200小时学习时间):时间充足——税法+会计+经济法,或者再加其他科目时间一般充足——税法+会计时间不多——税法+经济法税法科目适合报考人群:企业工作者或准备工作者(注:税法、会计、财管、风险四门适合企业工作方向;审计和会计组合适合事务所工作方向)三、学习方法:针对税法考试的特点,税法的学习应该从两方面着手。
整体上,精读教材,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所谓精读教材,即税法不提倡先泛泛通读一遍教材预习,而是一章一章的详细学习各个税种。
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则是根据税法科目内容的特点,纵观全书,把学习的重心放在增、消、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几个主要的税种上,通常这几个税种在考试中占分值较多。
细节上,做大量习题。
税法必须要做大量的练习题目,光靠记忆和理解是远远不行的,通过做题掌握教材中的重点内容,总结考试的重点和规律,发现自身的薄弱环节,从而提高考试成绩。
我们做题一定要做典型和含金量高的题目,如梦想成真,但是资料不是越多越好,多了反而不利于学习,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试指南或者经典题解任意一本辅导书即可。
最后就是坚持,cpa考试难度大,没有坚持是绝对不行的,贵在坚持!四、重难点:第二章增值税法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视同销售、征免税规定、与营业税划分);税率与征收率的使用;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掌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的适用范围、免抵退税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税法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算,尤其是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计算,特别是双方的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重点是组价;消费税零售环节、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扣税的范围、方法、环节;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
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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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在实务中,不少国有企业集团内的母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之间存在无偿划转资产的现象。
这种无偿划转资产在税法上到底要缴纳哪些税?新会计准则未对无偿划转的业务性质和财务确认做出认定。
实务中倾向于将无偿划转理解为追加或减少投资。
为了方便操作,投资优先以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体现,这样不用做工商变更。
即对于划入方而言,同时增加资产和资本公积;对于划出方而言,同时减少资产和资本公积。
无偿划转资产通常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税种的处理。
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偿划转在税法上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接受捐赠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以下6种情况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基于以上规定,无偿划转资产因为涉及到资产所有权属的转移,应被视同捐赠,资产划入方需按照接受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
《税法》课程标准

《税法》课程标准课程名称:税法总学时数:80 (理论课学时数:64 实践课学时数:16)适用专业:会计电算化1课程概述课程的性质本课程是高职高专会计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法对国民经济起看越来越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和稳定保障作用。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也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熟悉和掌握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具体包括:税法基本原理、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关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类税法、财产和行为类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这些理论知识及政策法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运用和实施情况,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做出理性的分析,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定位本课程是高等职业院校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
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职业岗位所必需的税务登记、税金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会计处理等相关的税收知识和技能。
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标准的总体设计思路:采用“每个税种为一个项目”的教学模式,采用倒推的方法,以实用、够用为原则,紧紧围绕完成纳税申报的需要来选择课程内容;变知识本位为能力本位,以项目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为依据,设定岗位职业能力培养目标;变书本知识的传授为实际操作技术与能力的培养,以主要税种纳税申报典型案例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课程基本目标通过以项目为单元的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税金计算、税务会计处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解决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完成本专业相关岗位的工作任务。
1、基本知识教学目标(1)了解我国现行税制概况。
(2)理解主要税种的含义及征税范围。
(3)掌握主要税种应纳税金的计算方法。
(4)熟悉税务会计处理中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账簿的登记方法。
《税法(简明版)》(第2版)教学大纲
人大社《税法(简明版)》(第2版)教学大纲制作人:梁文涛制作时间:2021年2月一、课程介绍“税法”课程是应用型院校财经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
“税法”课程服务于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企业涉税法律知识、涉税岗位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
本课程坚持“理实一体、学做合一”,以涉税岗位能力的培养为主线,直接为培养学生从事财税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核算操作能力服务。
“税法”课程配套的《税法(简明版)》(第2版)教材内容包括税法认知、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其他税种税法(上)、其他税种税法(下)共七章。
为培养高端应用型涉税岗位人才,本教材从【工作引例】【情境引例】【工作实例】【理论答疑】【实务答疑】等方面对涉税实例进行分析与操作,主要讲授了企业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各税种的认知、计算、征收管理、涉税疑难解答等问题,突出了税法的实用性和应用性,让学生在学习税法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税法的实践和应用能力。
本课程采用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习题与案例教学或者实验教学)为辅的教学方式。
二、章节内容及建议课时三、教学目标1.基本知识教学目标(1)了解我国现行税制概况。
(2)理解我国现行各税种的含义及征税范围。
(3)掌握我国现行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2.职业能力培养目标(1)会办理企业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工作。
(2)能根据企业的类型和业务种类判断税种。
(3)能正确计算各税种的应纳税额。
(4)会使用各类发票、填制涉税文书。
(5)会组织数据的汇总与分析,进行简单的纳税筹划工作。
3.思想素质教育目标(1)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2)具有合法进行纳税筹划的意识;(3)具有严谨、诚信的职业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课程设计指南1.本课程以理论教学(含课堂讲授中的学生讨论和课堂练习)为主,大约占课程的60%;实践教学(含习题与案例的练习、讨论和讲解)为辅,大约占课程的40%。
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在实践教学增加仿真实验(或实训)课来进一步掌握课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
印花税、契税讲义(全)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第一节 印花税法本节结构一、印花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一)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印花税的特点:1.征税范围广;2.税负从轻;3.自行贴花纳税;4.多缴不退不抵。
(三)印花税的作用。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熟悉,能力等级1)【规定】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五种。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将货物卖给乙企业,双方订立了购销合同,丙企业作为该合同的担保人,丁先生作为证人,戊单位作为鉴定人,则该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为( )。
A .甲企业和乙企业B .甲企业、乙企业和戊单位C .甲企业、乙企业和丙企业D .甲企业、乙企业、丙企业、丁先生、戊单位 【答案】A三、税目与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 (一)税目印花税基本原理 纳税义务人 税目与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印花税共13个税目,包括的10类经济合同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除合同之外的征税项目还包括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解释】这里所说的合同不仅指具有正规格式的合同,也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单据、凭证。
这里还要细致地注意不同合同、凭证的项目范围的差异:(1)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书刊、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如订购单、订数单等属于购销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
(3)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不贴印花。
(4)权利、许可证照仅包括“四证一照”: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5)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都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
1.《税法》课程标准
《税法》课程标准(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梁伟样)一、课程定位本课程是高等职业院校会计、财务管理、投资理财等财经类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以企业报税工作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为依据设置的。
纳税申报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均要设置报税岗位来处理涉税事务。
本课程主要学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企业经常涉及的税收相关法规、税款计算、申报缴纳的专业知识和纳税工作流程的规定以及税收征管、税务行政执法等知识,是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要求来选定税种的,使学生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职业岗位所必需的税务登记、税费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相关职业技能。
本课程对日常涉税事务的处理能力培养起着主体作用;对纳税筹划、税务检查、税务代理能力的培养起着奠基作用;对会计职业综合能力的培养起着综合和提升作用。
二、课程教学目标通过以章为单元的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相关税种法律的基本知识、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纳税申报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解决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完成本专业相关岗位的工作任务。
1.基本知识教学目标(1)了解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概况。
(2)理解主要税种的含义及基本法律知识。
(3)掌握主要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4)了解相关法规规定及有关金融知识。
2.职业能力培养目标(1)会办理企业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工作。
(2)能根据企业的类型和业务种类判断应纳的税种。
(3)能正确计算相关税费应纳金额。
(4)会使用各类发票、填制涉税文书、进行纳税申报。
(5)会组织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开展简单的纳税筹划工作。
(6)会与税务、工商、外汇、银行等机构协商,处理一般的税务事项。
3.思想素质教育目标(1)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2)具有依法节税的意识;(3)具有严谨、诚信的职业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曹越《税法》(第3版)教学大纲
中文课程描述《税法》是湖南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的一门选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四大主体税种的实际操作,使学生了解商业活动中的税收现象和当前我国税收改革的前沿问题,从而为实现会计、财务与税收融合,培养复合型财会人才奠定基础。
英文课程描述Taxation Laws is an elective course of the major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in Hunan Universiiy(Bachclor). Students can master basic principles of tax and actual operation of four main types of taxes systematically through this course. Besides, it enables students to understand tax phenomena in commercial activities and cuiTent frontier issues of tax reform, so as to achieve integration of accounting, financial and tax and lay the foundation forcultivating compound accounting talents.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第三节讨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减免税优惠第五节申报和缴纳第十四章耕地占用税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原理,掌握耕地占用税的基本要素、计算方法和纳税申报方法。
教学重点: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教学难点:耕地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税收优惠第五节申报和缴纳第十五章车辆购置税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车辆购置税的基本原理,掌握车辆购置税的基本要素、计算方法和纳税申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