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街道办-当前城市基层政府机构改革的新趋势
中国的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与社区发展

中国的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与社区发展社区发展中城市“街道办事处”的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已经成为理论界和政府部门讨论的一个热点。
在集权体制时代,中国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两级政府、一级管理”;20世纪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实行的是“两级政府、两级管理”。
理论界在90年代里为了改进城市管理的效率和促进社区建设提出了“街道办”管理体制改革的3大设想:一是将“街道办”改成一级政府;二是取消“街道办”;三是维持“街道办”的派出机构性质。
上海市率先提出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街道办”管理体制模式,突显“街道办”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作用,这一作法被称为“上海模式”。
其他城市政府也作了各种探索,出现了“江汉模式”、“青岛和南京模式”、武汉“百步亭模式”等。
本文分析上海市“街道办”改革模式的特点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这一制度设计面临的问题,并对比其他城市的相关改革探索,进而讨论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力、障碍和未来出路。
一、城市社区管理改革何去何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大规模的建设和快速发展,“街道办”作为城市区级政府以下的一级管理机构,其辖地面积和人口迅速扩张,有些“街道办”的辖区几乎相当于国外的一个小城市,或国内中小城市的一个区,这使得“街道办”的管理任务日益繁重。
原来实行的“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条块分割”,处在城市基层管理第一线的“街道办”职权十分有限,对很多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往往是“看得见、摸得着、无权管”,而市、区政府的职能机构则“有权管、看不见”,造成了“有能力管的无权管、有权管的无能力管”的局面。
于是,城市管理显现“纵向管不到底,横向管不到边”的严重弊端。
同时,伴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基层管理上出现了很多新的领域,“街道办”的任务越来越重。
例如,“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增加了“街道办”管理和服务对象;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各街区的老龄人口显着增多,老年人口的活动空间基本上在家庭所居住的街区,这就增加了“街道办”的工作内容;改革中出现了大量失业下岗人员,需要“街道办”的关心和帮助;随着城乡社会流动加快,城市街区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他们既为街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也给街区的管理带来了压力。
街道机构改革方案

街道机构改革方案一、背景介绍街道机构作为城市基层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社区治理、服务居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需求变化,街道机构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管理需求,本文将提出街道机构改革方案。
二、改革目标1.提升街道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效率。
2.加强街道机构的组织管理效能。
3.拓宽街道机构的参与层级和民主决策渠道。
4.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的协调运作。
三、改革措施1. 优化机构设置•对现有街道机构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提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设置街道办事处、综合协调部、社区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和权责边界。
2. 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对街道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定期进行业务能力评估,同时鼓励人员参加培训和进修课程。
3. 加强科技支撑•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街道机构的工作流程和数据管理。
•推广使用智能化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 拓宽参与层级•在街道机构中设立居民议事会和纪检监察委员会等组织,增加居民参与的层级。
•加强与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提高街道机构的民主决策水平。
5. 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区组织的合作,形成多元共治的局面。
•建立健全社区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方的协调和配合。
四、改革效果评估为了确保改革方案的实施效果,应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改革措施进行评估和调整。
评估指标包括:1.街道机构服务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居民对街道机构服务的满意度。
2.社区治理效果评估:评估街道机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综合效果,包括领导力和组织力的提升等。
3.参与层级评估:评估居民参与层级的增加情况,了解居民对街道机构民主决策的满意度。
4.社会协同治理评估:评估街道机构与相关部门和社区组织的合作情况,了解协同治理的效果。
五、改革过程和时间安排1.制定改革方案:成立专题工作组,负责制定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务员复习申论秘笈:申论热点时评之撤销街道办的社会管理价值

公务员复习申论秘笈:申论热点时评之撤销街道办的社会管理价值撤销街道办的社会管理价值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社会管理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撤销街道办的建议,认为这种管理机构已经无法适应城市社会管理的需求,需要进行改革。
本文将从社会管理角度探讨撤销街道办的社会管理价值。
首先,撤销街道办有助于提高城市社会管理效率。
目前,我国城市社会管理中存在管理体制过于庞大、机构重叠等问题,街道办作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单位,其功能与其他单位有部分重合,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
如果撤销街道办,将其职能进行整合和优化,可以避免管理的重复和冗余,提高城市社会管理的效率。
其次,撤销街道办有助于改善城市社会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由于街道办所负责的范围较小,往往会面临专业人员匮乏的问题,导致管理能力有限。
而如果将街道办撤销,可以将其职能整合到更高级别的管理单位中,从而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员参与城市社会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化程度。
此外,撤销街道办也可以促进城市社区自治的发展。
街道办作为一个行政管理机构,往往在社区决策中发挥较大的作用,使居民的意愿和需求难以充分体现。
而如果撤销街道办,可以让社区居民更加自主地参与社会管理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增强社区自治的能力和意识,实现民主管理和公众参与的目标。
此外,撤销街道办还可以促进城市社会管理的创新。
目前,由于街道办的职能范围较窄,往往不能满足城市社会管理的多样化和复杂化需求。
而如果撤销街道办,可以将管理职能划分为更多的专业化部门,以适应不同的管理要求,促进管理方法和手段的创新,提高城市社会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当然,撤销街道办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组织重建、操作难度等。
但相信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方法,可以克服这些问题,实现撤销街道办的目标,取得更大的社会管理价值。
综上所述,撤销街道办的社会管理价值体现在提高管理效率、改善专业化水平、促进社区自治和推动管理创新等方面。
街道设置改革情况汇报

街道设置改革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市街道设置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面我将从改革背景、主要举措和成效三个方面对街道设置改革情况进行汇报。
一、改革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街道设置已经无法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贴近市民生活、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我市决定对街道设置进行全面改革。
改革的目标是实现街道设置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城市治理体系。
二、主要举措。
在街道设置改革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重要举措:1. 调整街道辖区范围。
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原有的街道辖区范围进行调整,确保每个街道的规模和功能更加匹配。
2. 强化街道治理能力。
加强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街道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3. 优化基层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街道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社区自治,推动基层民主建设。
4. 加强街道协同合作。
推动街道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城市治理中的各种挑战。
5. 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优化基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提高基层服务效能,满足市民多样化的需求。
三、改革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街道设置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1. 街道辖区范围调整得到了市民的广泛认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
2. 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建设和人员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
3. 基层治理体系得到了优化,社区自治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市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得到了有效激发。
4. 街道之间的协同合作机制初步建立,形成了合力,为解决城市治理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5. 基层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市民满意度明显提高,基层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总的来看,街道设置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街道设置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
社区综合体制改革的“铜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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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区综合体制改革 的 铜 陵模式 ” + / 、 一 /\
让 居 民 人人 都 能 参 与 社 区管 理 、 务 , 是 我 国城 市 基 层管 理 体 制 改 革 的 必然 选 择 。据 最 服 这 新 公布 的 北 京市 “ 十二 五” 期体 制 改革 规 划》北 京市 “ 时 , 十二 五” 间将试 点撤 销街 道办 , 期 以居 民 自治 削减 行政 色彩 。专 家 认为 , 道 办 已具 备 撤销 的 基本 条件 。 街
层级与管理成本 ,提升 的是政府效能 与公共 服务水平 ;减 少 的是原 先小社 区数 目,整合 的 是 “ 大社 区”的人、财 、物等资源 ;弱化 的是政府 “ 民做主 ”的惯性思维 ,强 化的是 居 替
民 “ 自己做主 ”的 民主 自治意识。
街 道 办 , 个 在 我 国存 在 了 5 一 0多年 的 行 政 机 构 , 底 退 出安 徽 省铜 陵 市 市 民的 生 活 。 彻
2 1 年 7月 , 陵 市主 城 区铜 官 山区率 全 国之 先 , 点 撤销 街道 办事 处 , 区事 务 实 行居 民 00 铜 试 社
自我管理 。2 1 年 1 , 01 月 铜陵市开始推广铜官山区经验 , 在全市大规模撤销街道办 , 2 1 至 01
年 8月底 , 改革 工作 已基 本 完成 , 陵市 也 因此成 为我 国第一 个全 部撤 销 “ 铜 街道 ” 地级 市 。 的
务
1 四”变 “ " ,撤街道减层级提效 能 .“ 三
在铜陵市委书记姚玉舟看来 , 提升社 区管理水平 , 更加注重提供服务 , 是社区综合体制
改 革 的 重要 目的 。达 到 这一 目的 , 径之 一 是减 少 管理 层级 。铜 陵 市撤 销街 道办 事处 实 行 途
2012国考申论热点:撤销街道办之后

2012国考申论热点:撤销街道办之后一、背景链接街道办,作为城市基层管理的行政机构,最近彻底退出了安徽省铜陵市的历史舞台。
去年7月,铜陵市主城区铜官山区领全国之先,撤销了街道办事处,将原来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调整为“区—社区”二级服务模式。
今年7月,这一改革在铜陵市全面推开。
二、具体内容改革拆掉“夹心层”,整合资源“沉”向社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社区人口增多,基层社会管理问题凸显。
我们调研发现,街道办和社区职责、功能大多雷同,成了多余的‘夹心层’,不仅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也影响了办事效率。
”铜陵市委书记姚玉舟告诉半月谈记者。
为此,他们决定进行行政改革,撤销街道办,将人财物向社区下沉,增强社区自治能力,提高服务效能。
新社区采取“一个核心三个体系”的组织框架,即以社区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以及社会组织三个体系为支撑,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服务新格局。
社区自治,将事务决定权交给居民实行区直管社区改革,政府将一些事务的决定权交给居民,增强社区的自治能力。
这样既减轻了工作负担,也减少了居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
新社区成立联合党组织,实行区域内党建资源的有效互动,构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
三、专家建议“铜陵模式”是否存在可持续发展性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王金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街道办、居委会行政化严重,未实现了解基层民意、化解基层矛盾等功能,铜陵已全面撤销街道办,如评估效果良好,将会在全国推广。
有不少专家认为,撤销街道办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一个改革方向。
管理扁平化提高的是管理效率,体现的是为民服务,避免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
网民建议,基层治理改革需要进行科学的总体设计,并完善配套政策。
如果只是基层进行了改革,上级部门却未改革,难以很好地解决与上级部门的职能衔接、适应公共服务需求变化、厘清自治与行政的界线等问题。
在进行撤销街道办这样动作较大的基层治理时,先行设计十分必要。
撤销“街道办”要让居民唱“大戏”

撤销“街道办”要让居民唱“大戏”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民政》
【年(卷),期】2011(000)010
【摘要】河南省南阳市田方认为,撤销“街道办”,有三层含义:第一,撤消“街道办”,可减少管理层级。
提高办事效率。
“街道办”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街道办”属于计划经济的产物,指令性、计划性的条条框框比较多,包揽、干预比服务多,城市管理和服务功能相对弱化,且“衙门化”倾向显现。
【总页数】1页(P51-5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267.7
【相关文献】
1.街道办撤销后的人事管理制度:变革与挑战——基于芜湖市的实证考察
2.对部分
中小城市撤销街道办模式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思考3.街道办撤销对居民自治的
影响探析——基于皖鄂黔三省三市的考察4."一社一居"抑或"一社多居":撤销街道
办改革的模式选择——基于安徽铜陵和贵州贵阳街居制改革试点的比较5.强社区
抑或弱社区:对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结构的反思——以A省多地撤销街道办改革为例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撤销街道办事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龙源期刊网 撤销街道办事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作者:王传涛来源:《决策探索》2011年第21期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表示,中国城市的管理层次较多,街道办居委会行政化严重,未实现了解基层民意、化解基层矛盾等功能。
安徽铜陵已全面撤销街道办,如评估效果良好,将在全国推广。
一个常识曾经被反复重申:行政级别越多,行政效率就会越低,人浮于事还会造成财政压力。
当下,我国各城市的街道办到底充当了一个什么样的行政角色呢?中国城市的管理层次比较多,一个市就有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街道起的只是个“二传手”作用。
街道办没有区县职能部门的职能,也没有服务百姓的功能,它的存在只证明了权力的管理作用。
对于社区或居委会而言,街道办事处的存在,相当于在自己与区政府、市政府之间多加了一个中间层。
街道办既不可能下到基层按照上级指示落实种种任务,也不可能为市民办成实事,相反还会因为“上传下达”功能容易让居委会或社区变成街道办下的一个“小衙门”。
站在社会发展趋势的角度说,社会自治是大势所趋。
这需要行政管理逐渐放权,也需要基层政权更加民主。
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近日在《人民论坛》撰文提出,“社会自治是人民群众对基层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是一种非政府行为,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是社会治理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一体之两翼。
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良好的社会治理而言,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一言以蔽之,实现社会自治,既能扩大民主,也能减少行政成本,实现自治就是社会的发展进步。
本质的问题在于,放权不等于撤销机构,撤销了机构也不等于放权。
如果在撤销了街道办事处之后,居委会与社区每天还都要面临大量的“红头文件”要处理,相信居委会与社区也不会在短时间内成为社会自治的重要载体。
相反,还可能会成为缩小版的街道办事处,之前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权力被分割到每一个居委会或社区上面,他们变成了新的权力机构。
所以撤销街道办事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放权并帮助整个社会实现自治才是最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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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街道办:当前城市基层政府机构改革的新趋势摘要: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承担着城市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等诸多事务。
从理论层面和实践模式中,都可以看出街道办事处存在较多的弊端,但是这些弊端并不构成撤销街道办事处的理由,相反撤销街道办事处很可能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
撤销街道办与社区自治能力的增强是否成因果关系,尚需深入研究。
在社会自治程度不高的社会,街道办事处需要在保留的基础上进行职能转型。
关键词:街道办事处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职能一、引言党的十七大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它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因素和重要环节。
政府机构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外在表现和题中之义。
政府机构改革正从上位向下位转移,最近街道办改革出现了新的趋势──撤销街道办。
政府机构的撤与并,关键是明确政府职能,理清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的边界和关系,合理划分基层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的职责权限。
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在我国现代城市的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1]街道办事处的改革应该是渐进的、与经济发展、社区公民自治程度的提高相适应的,在没有做好“顶层设计”的前提下,推广撤销街道办的做法会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和困境。
二、街道办改革的新趋势:撤销街道办2011年7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各省市对此纷纷出台相应的贯彻措施。
安徽铜陵市走出了令人瞩目的一步:全面撤销街道办,部分职能由新社区行使。
不少学者和专家在分析了街道办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弊端后,认为撤销街道办将是一个趋势。
(一)街道办的性质和作用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
因此街道办事处的性质是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它没有一级政府的地位和权限,只是一个基层政权机关。
政治学中认为,派出机关“是一级政府根据政务管理需要,按管辖地区授权委派的代表机关。
派出机关不构成一级政府行政机关,其权力是委派机关的延伸,因而以委派机关授权的性质、程度和范围为转移。
派出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承上启下实行管理,即督促检查辖区行政机关贯彻执行行政上级的决议和指示,同时向委派机关报告辖区行政机关的情况和意见,并完成委派机关交予的其他事项。
[2](P164)因此,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由于获得了一级政府的授权,所以承担着一级政府的行政职能,其机构编制也相当于乡镇政府的编制。
一般认为,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承担国家行政的分治功能方面与一般意义上的地方政府没有本质的差别,具有地方政府的实际功能。
[3](P332)街道办事处在职能上实际上承担着城市区级政府的行政职能。
任何行政组织的设立都是有其职能依据的。
街道办事处在50年的发展中,发挥了其积极地作用。
它承担着上级政府在基层的行政职能,服务和管理社区,沟通了政府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同时也是反映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平台。
(二)街道办现存弊端我国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确实存在较多的问题和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1.职能错位,导致居委会行政色彩浓重街道办事处职能错位,将许多应该由其承担的行政职能推给了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无论是在工作内容上还是在工作方式上都带有十分浓厚的行政化色彩。
[4]居委会被认为是政府机构的自然延伸,居委会也自认为是政府职能的执行者。
2.职能超载,职责有限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实际上并不局限于“二传手”的角色,它承担的任务繁多,其职能已经超载。
税务、安全、消防、卫生、民政、计生、环保、信访、外来人口管理、消费者维权、房屋出租管理等几十项行政工作几乎是上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直接下派,而且还承担着政协组织、党组织和其他团体组织的各项职能,如人大联络处、政协联委、宣传统战、工会、妇联、文明站等均在街道办事处有设机构。
虽然职能超载,但是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却有限,因为作为派出机关,它更多的是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完成工作指标和任务,缺乏真正的管理权,对许多事“看得见、摸得着、无权管”。
3.街道办与职能部门的关系不顺畅,条块关系混乱随着城市管理的日渐完善,很多城市设立了隶属于街道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街道监察队、市容监察队、城市管理监察分队等综合执法机构,条块管理相互交叉,综合执法机构和专业执法机构多头管理。
由于主要资源和主要权力都由“条条”拢着,区一级公安、房管、工商、税务部门等等都在街道一级设有直属机构。
这些机构从各自部门的角度出发,接受、完成所属部门领导下达的任务,街道办事处往往没有足够权力协调与他们的关系。
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不到底,经常把任务给基层管理机关──街道办,但是人员、经费和政策都没有相应配套。
[5](三)撤销街道办的瓶颈与难点1.社区自治与行政难分,政府职能与社会职能重叠撤销街道办,居委会行政色彩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更加浓重。
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均下放到社区,政府职能的触角渗透到居民自治组织里,这本身就违背居民自治的改革趋势,将社区政府化,使政府更加扩张。
政府职能理论认为,政府发展的趋势是向有限政府演进,政府不能管得过多,政府、市场和社会要有合理的边界范围。
社区治理与公民自治是社会发展的潮流,政府职能更多的是经济调控和社会监管等宏观层面,而较少涉及到微观管理层面。
撤销街道办,原来的人员公务员身份不变,街道办所承担的工作只是换了一个执行者,这不但不会减少居委会行政色彩,反而会使社区街道化,无法达到撤销街道办的初衷。
2.撤销街道办,对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执行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严峻挑战。
虽然城区政府作为城市的基层政府,法理上应是直接接触居民群众的行政主体,但由于长期习惯于居中位置,习惯于幕后运作、指挥、下派,缺乏直接执行与提供公共服务的实践经验,因而就目前实际来看,区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离开街道办事处的依托,其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将大打折扣,难以应对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6]3.社会组织和社会自治水平发展程度不高,无法承接街道办的职责撤销街道办,需要有较强的社会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的社区组织,民间组织发育相对成熟。
虽然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公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不断提高,民间组织发展也较为迅速,但总体看来,社区自治水平还不高、民间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公民公共意识相对缺失。
加上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公民社会发育程度不同,推广撤销街道办的时机还不成熟,4.行政机构消失,行政职能依然存在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是理清政府职能。
区级人民政府是当前最基层的一级城市政府,肩负着城市管理的各种工作。
即便是全部撤销街道办,其所承担的行政职能也不会消失,而是“上浮”或者“下沉”。
一部分交由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接手,另一部分如社会管理、服务等事宜则下沉到社区。
[7]撤销街道办,区级人民政府的职能依旧存在,仍然需要以其他组织为依托去实现。
5.撤销难度大,成本高诚然,街道办事处存在机构日益臃肿的趋势,人浮于事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但这并不构成撤销街道办的理由。
社会自治能力的提高和民间组织的发展,并不意味着政府组织的收缩,政府在提供纯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街道办事处数量众多,截至2009年底,全国街道办事处6686个,而且所辖区域面积不同,承担的工作也不尽相同,不可能全部撤销。
如表1:表1 2001—2009年街道办事处数量变化表资料来源:根据民政部《2009年度全国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整理。
街道办事处职责较多,以武汉市洪山区GS街道办事处为例,GS街正式挂牌有7个,总共28个科室,承担了经济普查与管理,社会事务,联络人大、政协,安全生产,文明建设,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房产开发等几十项职能。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区自治的发展,有些原本属于社会的职能政府需要还权于社会,但是有些基本的政府职能,不能全部放弃,否则即是缺位。
对于许多地方来说,撤销街道办的成本相当高,改革的成果很可能是事倍功半。
三、对街道办改革趋势的展望街道办事处是政府与社会的结合点,一方面联结着政府,是政府权力末稍;另一方面,联系着基层社会,是与群众最贴近、最敏感的神经末稍。
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街道办事处既是一个行政组织,又是一个社区组织;既承担着一定的政府职能,又伴随着大量的社会职能。
[8]街道办改革处在政府机构改革的末梢,既要处理好与上级政府的关系,也要理顺与居委会的关系。
撤销街道办即便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个选项,也应该循序渐进。
街道办撤销涉及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分配和调整。
在城镇化速度很快、社会加速转型时代,城市治理不应局限于政府内部职能的封闭循环和调整,应吸纳非政府组织、社区、城市辖区内外其他组织广泛参与。
[9]街道办撤销能否会自动导向社区自治能力的增强,尚需深入研究。
街道办事处改革应围绕城市政府职能转变为中心,理清社区职能与政府职能的边界,调整城市基层政府机构设置。
可以参照组织扁平化理论,推进管理层级的扁平化,建立机构设置优化、结构形态扁平化、权力均态分布的新型街道体制。
街道办事处的改革应是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改革,街道体制应该在保留的基础上进行职能转型,而不是盲目的全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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