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印发《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进一步放权扩能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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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7.03.17•【字号】鄂农规〔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机)局(委、办):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打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逐步构建高效精准的违规行为查处机制,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特制定《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农业厅2017年3月17日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经营行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以下简称补贴产品),是指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以下简称农机产销企业)向市场供应的符合补贴政策规定资质条件的农机产品。

第三条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分为较轻违规行为、较重违规行为和严重违规行为等三类。

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轻违规行为:(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出厂编号、铭牌和合格证等不规范;(二)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或完整公示享受补贴农业机械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价格和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三)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记录不完整,或未按照规定时间保存;(四)未向购机者提供使用说明书,说明农机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五)违反“三包”规定,引起投诉;(六)其他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节较轻的行为。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08•【字号】鄂政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为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降低疫情影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加快复工复产的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保障信贷供给。

统筹中央适度规模经营资金、财政涉农资金、普惠金融专项等相关资金3亿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实行贴息。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的贷款贴息政策,不与对小龙虾深加工企业给予紧急贷款和贴息支持政策,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的猪场给予临时贷款贴息支持政策等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二、延展还款期限。

对有发展前景、暂时受困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通过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

延期期间免收罚息,利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责任单位:湖北银保监局、人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三、加强融资担保。

加快推广“农担信用贷”,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按0.5%的优惠担保费率进行担保。

对融资需求300万元以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无抵押信用担保,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担保额可提高至1000万元。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作者:暂无来源:《农机市场》 2019年第2期2018 年,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印发的《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年工作进展顺利,共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174 亿元,扶持 163 万农户购置机具 191 万台(套),绩效目标超额完成。

与往年相比,各省补贴范围均有所扩大,重点新增了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比如河南、湖南、四川、山东等生猪大省将清粪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

在资金规模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所有省份都明确,只要购置补贴范围内符合资质条件的机具均予补贴兑付,取消了申请补贴指标等门槛,稳定了农民购机预期,农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为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引导农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重要作用,2018 年起,农、财两部将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由 10 个省扩大到全国,16 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提出了 35 个次的新产品试点品目,涉及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畜牧养殖、农产品收获及初加工、种植施肥、农用搬运、设施农业等方面的创新产品,补贴资金规模约 1.8 亿元,有效促进了农机产品技术创新和研发、生产、应用,为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机械化的新需求迈出了重要步伐。

根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力争到 2025 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全国农机总动力稳定在 11 亿千瓦左右。

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75%,粮棉油糖主产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55%,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 50%左右。

这意味着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可能将向上述方面倾斜。

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需要的过程中,企业也应关注其中的机遇。

农业农村部部署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农业农村部部署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农业农村部部署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佚名
【期刊名称】《农经》
【年(卷),期】2018(0)4
【摘要】3月16日,农业农村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行补贴范围内农机具购置敞开补贴,引导和推动新时期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总页数】4页(P8-11)
【关键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化;农村;部署;主管部门;补贴范围;转型升级;振兴战略;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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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3.19•【字号】•【施行日期】2014.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农业(农机)局(委、办)、财政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4〕6号)精神,为确保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2014年3月19日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4年,我省在2013年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进行农机购置补贴。

一、实施范围及规模(一)实施范围。

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地方垦区农场。

(二)资金规模。

中央财政预拨湖北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1亿元,按照“突出重点,依据需求,注重绩效、统筹兼顾、参考购买力”的总原则,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乡村人口、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推进、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确定分配各县(市、区)补贴资金规模。

同时,预留部分资金用于解决2013年因以机代牛、抗旱等多种因素发生的超补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4〕17号)下达。

对我省垦区农场资金分配由省农业厅、省农垦局与省财政厅协商确定,纳入全省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加强对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省农垦局对农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备案制。

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农机管理局(办公室)、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8年2月22日附件: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详见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上述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9年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公布日期】2019.02.19
•【字号】鄂农计发〔2018〕10号
•【施行日期】2019.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
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委(农业局):
为切实做好2019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武汉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8〕10号)精神,结合本市农机化发展实际,我们制定了《武汉市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19日。

农业部部署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农业部部署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龙源期刊网
农业部部署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作者:
来源:《科学种养》2018年第05期
3月16日,农业部在京召开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强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行补贴范围内农机具购置敞开补贴,引导和推动新时期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张桃林指出,农机购置补贴是目前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最直接、最主要手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16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820多万台(套),取得了利农助工、一举多得的显著成效。

我国成为农机制造和使用第一大国,农业由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

张桃林要求,各地要突出战略重点,科学确定补贴范围;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大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突出引导支持农机科技创新,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普惠共享,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补贴实惠获得感;突出高效便捷、规范廉洁,持续提高公众和社会满意度,开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新局面。

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中国民航局、国家认监委有关部门以及农业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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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湖北省印发《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进一步放权扩能全力服务乡村振兴
湖北省农机局彭仪
近日,湖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北 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 称方案),确定了今后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8 年中央安排湖北购机补贴资金为7.092亿元,补贴 机具种类为13大类31小类73个品目,在全省所 有农业县(市、区)和地方垦区农场范围内实施。

补 贴政策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凸显进一步放权扩能,推动普惠共享,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产品补贴资质进_步拓宽,将开展新产品补贴试点
《方案》明确,补贴产品资质由原来单一的农业 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拓展 为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即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 认证证书和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 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同时,2018年湖北 省将继续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和丘陵山区农业机械 发展选择3个新产品品目开展补贴试点,并将启动 植保无人飞机(即遥控飞行喷雾机)补贴试点。

2 机具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实行全面敞开补贴
根据中央补贴范围,结合湖北省农业生产实际 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2018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共73个品目,较2017年度增加了 6个。

同时,要 求各县(市、区)在省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因地 制宜合理确定本地补贴机具品目,并对补贴范围内 机具全部实行敞开补贴。

要重点保证本地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 保、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对血防疫区“以机代牛”机具购置予以优先支持,并在县级购机 补贴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3 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明确,将增加优先补贴对象
一是删除了“直接”的表述,将补贴对象明确为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二是根
据《农业法》相关表述,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细化 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 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三是明确 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当地”原则指购机者户籍所在地或农 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对于上述区域之外的 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是否予以补贴由县 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同时,将受上 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或办理手续时间所限未享受补贴的购机者和农村贫困户,增列为优先补贴对象。

4 县级监管权力进一步强化,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 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县级农业(农机)、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 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 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 组集体研究决策。

同时,要求各地继续建设并完善 “一站式”服务,加大购机补贴阳光政务网上申报系 统推广使用力度,加强网上申报申请的核验、导入 工作,
加快补贴资金兑付。

引导购机者通过系统手
本刊特稿
法泗农机手远赴海南跨区赚钱
4月24日,在法泗街马法公路卫东村路段旁,6台联合收割机一字排开,正等待装车外运。

在已 装车的大货车上悬挂着“农机跨区作业收获大江南 北”的横幅,这是法泗农机跨区作业出征仪式的场景。

近段时间,法泗农机中心和农机手通过农机部 门的全国跨区作业信息平台,获悉海南省的水稻已 进人收获期,需要联合收割机作业的信息后,立即 组织24台联合收割机南下开展跨区作业,这次去 的地方是海南省东方市的一个农业耕种企业,作业 面积有2万余亩(lhm2=15亩),作业价格为65元/ 亩左右,作业时间为20 d。

据法泗农机手朱啟刚介绍,4月22日已经有 18台联合收割机出发了,24日准备走的是第二批。

2018年是他们第3年到海南了,在海南作业完后,广东、广西的小麦也到了收获期,再沿路到广东、广 西作业,一路走完,估计要到7月3日左右回来,正 好赶上了收割本地的早稻。

这次出去要40 d左右 时间,根据2018年作业行情,正常情况下,每台收 割机作业毛收人可以达到5〜6万元,纯收人在4 万元以上。

朱啟刚说,法泗农机手近些年跨区到过海南、广东、广西、安徽、河南等省,远的还到过新疆呢!跨区作业既提高了机械使用率,又增加了农机手收 人。

2017年,他家的收割作业毛收人达到了 15万 元。

他说,法泗参加跨区的机手,全年毛收人一般
机端申报补贴,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5 补贴参与权责进一步规范,将细化补贴归档要求
《方案》明确,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在享 有合法权益的同时,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严禁 以任何方式授权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人农机购置 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严禁补贴机具产 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都超过了 10万元,像他这样收人15万元左右的还 有很多人。

他还说到,法泗农机手跨区作业得到了 当地农机部门的大力支持,提供了机械检审、安全 教育、技术指导、信息发布和免费办理有关证件等 多方面的服务,并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工作,随时准 备跟踪服务,在外出作业时,街道农机中心主任与 他们保持着热线联系,询问作业、生活情况,提醒他 们注意作业安全、人身安全。

据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李泽强介绍,江夏区每年都组织2〜3次农机跨区作业出征 仪式,及时为他们办理跨区的相关手续,提示他们 要注意的事项,祝愿他们获得好的收人。

外出期间,与他们时刻保持联系,协调当地农机部门为他们做 好服务。

随着全国农机跨区作业信息平台的进一 步完善和发展,农机手对各地的作业市场更加熟悉,跨区的范围更广,跨区的针对性更强。

据不完全统 计,近几年,江夏区参加跨区的农机具每年都在300 台以上,作业面积近30万亩,作业收人超过2 0◦0 万元。

同时,江夏区不单只是有机械跨区创收,还 有农机手依靠技术(机械为对方提供)增收。

法泗 这几年有70多个机耕船操作能手,常年在海南为 当地开展机耕船耕整作业,每天每人纯收人300元,平均作业时间200 d,年收人6万多元。

(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程胜利)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 用、依法依规处置。

机具发票备注栏中不再要求注 明中央补贴额。

补贴机具纸质购机档案实行“一户 一档”,县级农机部门购机补贴归档材料应包括农 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其 他证明材料等。

(收稿日期:2018-04-20)
湖北农机化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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