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下面是一个关于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1.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或登记,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
二、工作责任和业绩考核1. 教职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推诿、拖延或敷衍工作。
2. 学校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绩考核,对工作表现不佳者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1. 教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吸烟或带宠物。
2.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规定着装,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或携带不宜展示的物品。
四、教育教学活动管理1. 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
2. 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权益和个性差异,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歧视或侮辱。
五、保密和廉洁要求1. 教职工应保守学校工作涉及的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2. 教职工不得接受礼品、回扣或其他利益,并遵守学校的财物管理规定。
六、违纪违法处理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职务或解聘等。
2.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制度的解释与修订1.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校,学校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2. 本制度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执行。
以上是一个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针对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还可以做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和其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工作时间1. 教职工需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 教职工应按时到岗,不得擅自提前离岗,严禁迟到早退现象的发生。
3. 如教职工因故需临时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办理请假手续,禁止私自离岗。
4.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严禁旷工、旷课行为,且在工作时间内应专注于工作,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工作纪律1. 教职工应服从学校领导的合理工作安排,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工作任务。
2. 教职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妥善保护和使用办公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保密规定,对学生的个人隐私及学校机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4. 教职工之间应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相互尊重,团结协作,严禁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他人的言行。
5. 教职工在使用公务用车时应遵循学校相关规定,严禁私自使用或挪用公款。
四、职业道德1. 教职工应秉持教育事业的崇高使命,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权益不受侵犯。
2. 教职工应注重自身形象建设,言行举止应符合教师职业规范,保持文明礼貌,严禁出现无礼、侮辱他人的言辞和行为。
3. 教职工应遵守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得从事任何与教育职责无关的商业活动。
4. 教职工应树立正面榜样,严于律己,杜绝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五、奖惩制度1.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履行职责优秀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以资鼓励。
2. 对于存在工作违纪行为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
3. 对于涉及职务违法的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职、解聘等相应处理。
2023年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023年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纪律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动纪律1.工作时间(1)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擅自缺勤、早退或提前离岗;(2)教职工应按照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学校的日程安排,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
2.工作任务(1)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教职工应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因个人原因拖延工作进度,影响工作效率。
3.工作纪律(1)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领导;(2)教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私自摆放个人物品;(3)教职工应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恶意抄袭、剽窃或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
4.劳动安全(1)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劳动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2)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办公室或教室内使用明火、私接电线等危险行为;(3)教职工应及时上报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5.工作技能(1)教职工应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2)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研讨会,及时了解最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监督与管理1.监督(1)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的工作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估;(2)学校成立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教职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2.处罚(1)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调岗或解雇等;(2)学校将建立健全教职工违纪处分档案,记录违纪处分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3.激励(1)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2)学校将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发挥其才能和作用。
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劳动纪律1、工作时间教职工必须按照工作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准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课。
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岗,需提前告知领导。
2、工作内容教职工必须认真负责、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切实发挥所学和技能,努力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
3、工作纪律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道德以及学术规范。
在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谋取利益,也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4、工作安全教职工必须勤洗手,健康上课。
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安全和宣传学校安全意识。
同时,学校会定期组织安全宣传和演练,届时教职工必须积极配合。
5、学术规范教职工必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学术风尚,不得抄袭、篡改、伪造数据等违规行为。
三、管理措施1、教育宣传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其纪律观念和责任心。
2、监督检查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将依据学校纪律处分条例作出相应处罚。
同时,特别严重者,将移交给有关机关处理。
3、奖励制度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对学校的突出贡献和表现,规定不同等次的奖励措施。
四、附则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本校的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请所有教职工认真遵守,一起为学校的教学、管理、科研工作做出贡献。
学校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在编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职工的劳动纪律,促进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四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得到批准。
第六条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教职工应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损坏、私占、滥用。
第八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第九条教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辅导,保证教学质量。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应按照规定进行考勤。
第十二条教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二)迟到、早退累计5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三)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对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表现不佳的教职工,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损害学校利益、损害学生利益的教职工,学校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教育职业道德和师德规范,遵守劳动纪律。
第四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监察机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进行惩处,并及时公示。
第五条学校将不定期对教职工的劳动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条学校将加强对新教职工的培训,使其熟悉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工时第七条教职工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度。
第八条教职工应按时就岗,并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擅自外出。
第九条对于超时工作,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调休。
第十条在放假期间,教职工应按照学校安排进行备课和教学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的工时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超时工作的教职工进行督促和纠正。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完成教学任务和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要求备课并制定详细教案,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学生评价及其他问卷调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加强与同事的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对校内外师生进行文明礼貌待人接物,不得恶意中伤、诽谤或损害他人的名誉。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私自上网、玩手机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八条教职工在上课、开会和社交场合应按照礼仪规范行为,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
第十九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认真打卡,请假时应提前请示并获得批准。
第二十条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上级的工作安排。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贿赂、礼品和请客等。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应维护学校的形象,在工作场合保持整洁、庄重的仪容仪表。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教职工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甚至解聘。
《教职工考勤及劳动工作纪律管理办法2021.5》

《教职工考勤及劳动工作纪律管理办法xx.5》为了严肃考勤及劳动纪律,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考勤管理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执行考勤制度,每天提前10分钟到岗签到,8点以后、下午2点30分(冬季2点)以后签到视为迟到。
2、考勤表签字每日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根据本人规定工作时间分别签字,禁止签一次名字横贯两格或三格,不允许别人代签。
因公出差回来补签。
3、有事、有病提前请假(突发情况除外),写假条,经部门主管签字,随考勤存档。
禁止电话请假、事后请假,违规者视为旷工。
4、各科室主管负责考勤,考勤表中未签栏的“病”“事”假“旷工”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认真把关,每日上、下午两次送办公室审查签认。
5、考勤表保存整洁,禁止乱涂乱画,必须规范填写,不认真考勤、漏签、错签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各处室负责人到月底将考勤审查签字后送财务处作为计发工资依据。
二、劳动及工作纪律1、教职工上班必须着装整齐,禁穿薄、透、露服装,佩带奇异饰品,行为端庄,以身示范。
2、禁止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私事外出、购物、会友、乱串科室、闲谈、聊天、阅读无关读物。
3、学院组织召开职工会议必须按时到会,临时通知开会在院内必须10分钟之内赶到会场,禁止中途退出会场。
开会期间关闭手机。
4、任课老师上课期间禁止打电话,中途会友,教室禁烟。
5、班主任在学生上课期间,除处理业务工作外,跟班听课、检查课堂纪律,上晚自习班主任要到课检查上课情况。
课外检查教室卫生。
6、教室使用以后,老师要检查关闭电扇、电灯及其他电器及教学设备,锁闭房门。
7、发现安全隐患,老师有责任处理或及时报告。
8、发现学生在教学楼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滋事,老师有责任制止、教育。
9、每周一早7.30升旗,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不参加者视为迟到。
10、每日早7点45分之前,教师在教师门口迎接学生上课。
11、全体老师必须执行学院按排的值班,禁止迟到早退,私自委托他人替班,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12、工作勤奋、务实、积极、主动,保证工作质量,互相配合,严禁推诿,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附件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起草部门,一份送达意见反馈部门。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从职业道德,保持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忠于职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工是指在编制内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第四条请销假坚持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纪律要求第五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
(一)党政管理干部、教辅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需坐班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教师应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教学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按时参加学校和院系规定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三)不能按时到岗上班或不能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的教职工,应及时履行请假手续,未准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学校将加强对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通报各部门、个人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和检查结果。
第七条各学院(部门)应按照学校规定做好教职工考勤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考勤登记、统计。
考勤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规范,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做到准确无误,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脱产学习等均应分类别计入考勤表。
每月考勤结果(请假及旷工情况)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于次月4日之前报送人事处。
职工发生旷工情况时应在第一时间书面向人事处报备。
第三章请假管理范围第八条教职工请假范围:(一)因本人或家庭有急事必须亲自办理,应按规定办理事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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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