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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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特制定医务人员(医、药、技、护)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事业心强,热爱所从事专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质和医德医风。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临床实践经验,是本专业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

3、派出进修人员须是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4、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2年内不得外出参加进修学习。

5、根据医院发展的特殊需要,医院可直接指派学习进修人员。

6、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

要业务技术骨干。

申请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科主任根据科室发展、专业设置的需要,于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度需进修人员的名单上交医务科,医务科制订出进修计划,经院领导班子综合审定后再确定进修人员名单,同时与进修人员签订协议书。

三、外出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完成进修任务。医院就进修人员各方面的表现与进修单位联系,听取意见。

四、外出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而引发的医疗纠纷由进修人员自行处理。

五、进修期间如请假超过半个月者,需报本院医务科备案,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并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须向医院提交进修总结,报告进修专科的新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七、医院选派的进修人员的进修费,进修前医院先支付进修费60%,返院半年后医务科组织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对达到预期目标者,报销剩余部分的进修费用。达不到预期目标,没有有效开展工作的减报或不报剩余进修费用。

八、本办法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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