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_中帝后诏令校定经书之文献研究_崔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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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13-07-

22[作者简介] 崔琦(1988-)

,女,河北石家庄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文献学史研究。《后汉书》中帝后诏令校定经书之文献研究

崔 琦

(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摘 要] 据《后汉书》记载,东汉帝后曾先后四次诏令校定经书,此举对于经书的保存、经学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将《后汉书》中东汉帝后诏令校定经书之文献逐一摘出,附以其他文献材料加以佐证,将校定经书之史实进行考辨、

分析,并归纳出其所呈现的校经、修史紧密结合,未出现专经校定等特点。希望能为研究该领域的学者提供些许帮助。[关键词] 后汉书;

帝后;校定;经书[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6121(2013)05-0064-

03 儒学自汉后始成“

经学”,东汉统治者继承、延续了西汉帝王和缓的文化政策,非常注重经学的传播以及经文在施政、牧民等方面的作用,并采取多种手段促进经学的发展,

如诏令贵族习经、诏令讲论经书、提拔经学大家等。此外,东汉统治者还注重经书的校定与整理,曾多次诏令经学家入东观校雠经传,整理经书。关于东汉帝后诏令校经的史实,《后汉书》中多有记叙,兹以《后汉书》所载之史料为据,将《后汉书》中帝后诏令校定经书之文献逐一摘出,对文献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考辨,通过文献梳理,以期将部分史实尽量还原;

在理清一些历史问题头绪的基础上,浅析东汉帝后诏令校定经书所体现出的特点,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些许便利。

一、《后汉书》中帝后诏令校经之文献考辨

(一)《后汉书》中帝后诏令校经之文献记载《后汉书》共记载东汉帝后诏令校定经书四次,其中安帝朝两次,顺帝、灵帝朝各一次,有三次为皇帝下达诏令,一次为皇太后下达诏令。

东汉帝后首次诏令校定经书发生在安帝永初四年,东汉政权的实际掌控者和熹邓太后诏令群儒入东观校定经书、

传记等。据《后汉书·孝安帝纪》云:“(永初四年二月)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

字。”[1]215

第二次诏令校经发生在安帝朝元初四年,安

帝因经传之文历时久远,多有舛误而下令刘珍等人校雠家法,并令蔡伦监典其事。据《后汉书·蔡伦传》:“元初元年,邓太后以(蔡)伦久宿卫,封为龙亭侯,邑三百户。后为长乐太仆。四年,(安)帝以经传之文多

不正定,乃选通儒谒者刘珍及博士良史诣东观,各仇

校汉家法,令伦监典其事。”[1]2513

此次校定经传之事除

《后汉书·蔡伦传》有记载外,正史及《东观汉记校注》

、《后汉纪校注》、《八家后汉书辑注》等史料中均没有相关记载,可考文献仅此一条。第三次诏令校定经书是在顺帝永和元年,顺帝诏令伏无忌及黄景校定经书。《后汉书·伏湛传》载:“永和元年,诏(伏)无忌与

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1]898

正史

中对此事的记载也仅此一条,而《东观汉记校注》、《后汉纪校注》、《八家后汉书辑注》等史书中均未提及此事。最后一次是在灵帝时期,灵帝诏令诸儒正定经书,并刊刻石经立于太学,使得天下儒生皆能校验。《后汉书·孝灵帝纪》载:“(熹平)四年春三月,诏诸儒

正五经文字,

刻石立于太学门外。”[1]336

又如《后汉书·儒林传》记载:“熹平四年,灵帝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爲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相参检,树之学

门,

使天下咸取则焉。”[1]2547

除《后汉书》外,其他史书对此事也有著录。《八家后汉书辑注·薛莹后汉纪》记载:“灵帝熹平四年,诏正

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之前。”[2]289

《后汉纪校注·后

汉孝灵皇帝纪中卷》记载:“[熹](嘉)平四年春三月,五

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之前。”[3]667《资治通鉴·卷第五

十七》:“熹平四年春,三月,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命议郎蔡邕为古文、篆、隶三体书之,刻石,立于太学门外,

使后儒晚学咸取正焉。”[4]1834

上述文献除袁宏《后汉纪》

载校正经书的时间为“嘉平”外,其他相关文献皆记载为“熹平”,东汉帝号没有“嘉平”,原文记载有误,当是“熹平”,周天游校注袁书时已改。《隶释·隶续》引《水

46—2013年第5期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

No.5,2013

(总第177期)Journal of Mud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Total 

No.177DOI:10.13815/ki.jmtc(pss).2013.05.035

经注》云:“光和六年立石于太学,其上悉刻蔡邕名。”[5]156故洪适认为,诸儒受诏于熹平年间而碑成于光和年间。然而《后汉书》、《两汉纪》、《东观汉记》等相关史书中,没有“光和年间立石”的相关记载。

(二)《后汉书》中帝后诏令校经文献之相关问题考辨

1.安帝朝永初四年诏令校经者为和熹邓太后

《后汉书·孝安帝纪》虽未明言诏令者是谁,但永初四年下诏校经者当为和熹邓太后。原因有三:第一,《后汉书》中有文献直接点明诏令者为和熹邓太后。据《后汉书·刘珍传》载:“永初中,(刘珍)爲谒者仆射。邓太后诏使与校书刘騊駼、马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1]2617“永初”是安帝的第一个年号,此年号共使用了七年(公元106———125年),据此推算,“永初中”与“永初四年”时间大体相符,当记载的是同一事,此文献直指诏令者为和熹邓太后。另据,《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载:“(永初)三年秋,太后体不安,左右忧惶,祷请祝辞,愿得代命。……太后自入宫掖,从曹大家受经书,兼天方、算数。昼省王政,夜则诵读,而患其谬误,惧乖典章,乃博选诸儒刘珍等及博士、议郎、四府掾史五十余人,诣东观雠校传记。……及新野君薨,太后自侍疾病,至乎终尽,忧哀毁损,事加于常。”[1]424刘珍等人校雠经传之事应发生在永初三年秋到新野君薨逝之间。《后汉书·孝安帝纪》又载:“(永初四年)冬十月甲戌,新野君阴氏薨,使司空持节护丧事。”[1]216新野君薨于永初四年十月。因此,刘珍等人校雠经传的时间应在永初三年秋至永初四年十月之间,据此可大体推断《和熹邓皇后纪》所载校雠经传与永初四年二月校定经书当为同一事,此文献亦指出诏令者为和熹邓太后。

第二,永初年间和熹邓太后是东汉王朝的实际掌权者,由其下诏管理朝政也是无可厚非。《后汉书·陈忠传》载:“及邓太后崩,安帝始亲朝事。”[1]1556另《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记载:“论曰:邓后称制终身,号令自出……”[1]430和熹邓太后自策立安帝后,临朝称制,及安帝长成,仍拒不归政,大权在握直至其崩逝。

第三,和熹邓太后曾习经、传,非常重视经、传的教化作用。《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记载:“(和熹邓太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诸兄每读《经》、《传》,辄下意难问。志在典籍,不问居家之事。”[1]418又载:“(和熹邓)太后自入宫掖,从曹大家受经书,兼天方、算数。……又诏中官进臣于东观受读经传,以教授宫人,左右习诵,朝夕济济。”[1]424

从上述论证可看出,永初四年由和熹邓太后下诏,召集群儒校经于东观也是在情理中的。

2.《后汉书》所载安帝朝元初四年校定经传之事并无讹误

据《后汉书·蔡伦传》载:“元初元年,邓太后以(蔡)伦久宿卫,封为龙亭侯,邑三百户。后为长乐太仆。四年,(安)帝以经传之文多不正定,乃选通儒谒者刘珍及博士良史诣东观,各仇校汉家法,令伦监典其事。”[1]2513元初四年校定经传之事,除《后汉书·蔡伦传》外,正史及《东观汉记校注》、《后汉纪校注》、《八家后汉书辑注》等书中均未见其事,因此有学者对此次校雠经、传的时间产生了怀疑,认为文献所载之“元初”当作“永初”,即认为元初四年并无校经之事,史书有元初四年校经记载是文字讹误所致,文中所指之事当是永初四年校经之事。

但我们认为此种说法有待商榷,原因有三:第一,由上文可知永初四年召集群儒校定经书的是和熹邓太后,而元初四年诏令东观校雠经、传的是安帝,下达诏令者并不统一。第二,如若文献所载“元初元年”当作“永初元年”,则蔡伦封侯的时间就应当是永初元年。但是从笔者所见之史书中均找不到相关文献材料佐证此说。质疑者亦未能给出相关材料来证明这一点。第三,永初、永宁年间刘珍等人曾多次奉命入东观续修史书,而校雠经传很有可能是他们续补史书之前的基础性工作。“永初”和“永宁”分别是安帝的第一个和第三个年号,而“元初”是安帝的第二个年号,在“永初”和“永宁”之间。因此,安帝诏令在元初年间校定经书,为修撰史书作准备也是符合常理的。

3.灵帝朝熹平年间校定经书之数目

正史中对熹平石经刊刻经数的记载不尽相同:《后汉书·孝灵帝纪》、《后汉书·卢植传》、《后汉书·宦者列传》、《魏书·术艺传》皆载熹平年间诸儒校定刊载的是“五经”文字。《后汉书·蔡邕传》、《后汉书·儒林传》记载正定刊刻的是“六经”文字。《隋书·经籍志》却云东汉篆刻于石碑之上的为“七经”,且均是蔡邕所书。

根据史料记载、熹平石经残石及学者考证,熹平石经所刊刻的内容包含《隋志》所言的“七经”,即《尚书》、《周易》、《鲁诗》、《仪礼》、《春秋》、《春秋公羊传》、《论语》。东汉时期尚未将《论语》纳入“经”的范畴,而认为《论语》是“传”,《后汉书》中称引论语字句时,常以“传曰”、“传不云”等领起,如:《后汉书·孝安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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