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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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各种灯泡型号规格(附图)

船舶各种灯泡型号规格(附图)
船体外
船体外的灯泡主要用于航行安全 和信号标识,通常安装在船体外
侧的航标灯、信号灯等位置。
02
灯泡型号规格介绍
卤素灯泡
卤素灯泡是一种白炽灯,其发光原理是通过加热钨丝产生光线。卤素灯泡具有较 长的寿命和较高的发光效率,因此在船舶照明中广泛应用。
卤素灯泡的型号规格通常由灯头型号、功率和光通量等参数组成。常见的卤素灯 泡型号有PAR30、PAR38、MR16等,这些型号的灯泡适用于各种不同的照明场 合。
荧光灯泡
荧光灯泡是一种通过荧光物质激发产 生光线的照明灯具。荧光灯泡具有发 光效率高、寿命长等优点,因此在船 舶照明中也有一定的应用。
荧光灯泡的型号规格通常由灯头型号 、功率和长度等参数组成。常见的荧 光灯泡型号有T5、T8、T12等,这些 灯泡适用于需要较高照度的照明场合 。
白炽灯泡
白炽灯泡是一种通过加热钨丝产生光线的照明灯具。白炽 灯泡具有成本低、制造工艺简单等优点,但发光效率较低 、寿命较短。
用于高亮度、低能耗的 照明,如航行灯、信号
灯等。
用于需要高亮度和强光 照射的场合,如驾驶室、
仪器仪表盘等。
船舶灯泡的安装位置
船舱内
船舱内的灯泡主要用于照明, 通常安装在天花板、墙壁或床
头等位置。
甲板上
甲板上的灯泡主要用于照明和 航行安全,通常安装在航标灯 、信号灯等位置。
仪器仪表盘上
仪器仪表盘上的灯泡主要用于 显示仪表和指示器,通常安装 在仪表盘的面板上。
LED灯泡
LED灯泡是一种使用LED作为发光元件的照明灯具。LED具有 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因此在船舶照明中逐渐取代传统 灯具。
LED灯泡的型号规格通常包括灯头型号、功率、光通量、色 温等参数。常见的LED灯泡型号有LED球泡灯、LED筒灯、 LED投光灯等,这些灯泡适用于船舱、甲板、货仓等不同区 域的照明。

船舶照明电路的常见故障及排查

船舶照明电路的常见故障及排查
造成短路故障也有其他原因比如安装不合格导线连接有问题灯座或开关进水水密性失效灯座顶舌片歪斜相线和零线相距太近等等甚至也存在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这些都有可能造成的相对零短路或相间短路
工 业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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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h i n a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R e v i e w

1、 短路 故 障 船 舶照 明系统 的短 路故障往往 是线路受 潮或绝缘 受损造成 的 短路 故 障的 常 见现象 是 : 只要一 通 电, 空气开 关有就跳 开或熔 断器熔 丝爆断 。 短路 点处有 明 一 显 的烧痕 或 绝缘碳 化现 象 。 严重 时可 以引 起导 线绝缘 层烧 焦 , 发生 火 灾 。 \ 0 | - 造成短路 故障也有 其他原 因 , 比如 安装不合 格 , 导 线连接有 问题 , 灯座或 开 关进水 , 水密 性失 效 , 灯座顶 舌片 歪斜 , 相线 和零 线相距 太近 等等 , 甚至 也存 在 、燕 ◇ 操 作不 当等 人为 因素 , 这 些都有 可 能造成 的相 对零短 路 或相 间短路 。 2、 断路 故 障 船舶 照明系统 出现断路故 障时 , 照明灯具 将不能 正常 工作 。 单相 电路 出现
船 舶 照 明 电路 的 常 见 故 障 及排 查
王 心 红
( 大连 海洋 学 校 辽 宁 大 连 I 1 6 0 2 3 )
[ 摘 要】 本文概述了船舶 照明系统的组成、 常见故 障以及排查方法。 船舶照明电路在船舶电气系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如果船舶在航行中出现照明系统 故障, 会直接影响到航行的安全。 [ 关键词] 船舶照明系统 短路故障 断路故障 接地故障 中图分 类号 : TK 4 2 8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9 l 4 x( 2 0 1 4 ) 0 4 — 0 3 6 4 — 0 1

rina船级社照明亮度标准

rina船级社照明亮度标准

rina船级社照明亮度标准
rina船级社对船舶照明亮度标准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这些标准旨在确保船舶上的工作场所和生活区域具有适当的照明水平,以确保船员的安全和船舶操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rina船级社的规定,船舶上的不同区域需要满足不同的照明要求。

首先,船舶的船舱和甲板工作区域需要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以确保船员能够清晰地看到工作场所和设备,以及执行各种操作。

为此,rina规定船舱和甲板工作区域的照明亮度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相关标准,确保在各种天气条件下都能提供足够的照明。

其次,船舶的生活区域,如船员居住区、餐厅和休息室等,也需要满足一定的照明亮度标准,以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rina船级社对这些区域的照明要求通常也会参考国际标准,确保船员在休息和生活时有足够的光线。

除了照明亮度外,rina船级社还可能对照明设备的安装位置、灯具类型、光源色温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船舶上的照明设施能够有效、安全地运行。

船舶所有权者和船员需要严格遵守这些
规定,确保船舶的照明设施符合rina船级社的认证标准。

总的来说,rina船级社对船舶照明亮度标准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船员的安全和船舶的正常运行,船舶所有权者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标准,确保船舶上的照明设施符合规定要求。

船舶灯具安装标准

船舶灯具安装标准

船舶灯具安装标准
船舶灯具的安装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位置:灯具应安装在船舶的重要部位,如驾驶台、桅杆、货舱等,以便于照明和观察。

同时,灯具的位置应尽可能地高,以便更好地照亮船体和甲板。

2. 固定方式:灯具应采用合适的固定方式,以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常用的固定方式包括吊装、支架安装和吸盘安装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固定方式,以保证灯具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能。

3. 高度和间距:对于不同的灯具,有不同的高度和间距要求。

例如,航行灯的高度应不小于桅杆的高度,且应安装在船舶的两侧对称位置上。

同时,灯具之间的距离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保证照明效果和视觉效果。

4. 防水和防尘:灯具应具有良好的防水和防尘性能,以适应船舶在海上航行的环境条件。

对于需要暴露在外的灯具,应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加装防雨罩、防水开关等。

5. 电缆和接线:灯具的电缆和接线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如耐压、绝缘等性能要求。

同时,接线应牢固可靠,且应留有一定的余量,以便于维修和更换。

6. 照明效果:灯具的照明效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如照度、色温等性能要求。

同时,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选择合适的灯具和光源,以达到最佳的照明效果。

总之,船舶灯具的安装标准是确保灯具的安全性、稳定性和使用效果的重要保障。

在安装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设计和施工,以保证灯具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能。

船舶建造亮灯工程施工

船舶建造亮灯工程施工

船舶建造亮灯工程施工一、前言船舶建造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除了船体结构、机电设备等主要部分外,船舶上的亮灯也是必不可少的。

船舶亮灯工程是指在船舶建造的过程中,完成船舶各部位灯具的安装工作,保证船舶在夜间航行时能够正常照明,确保船舶航行的安全。

二、施工准备1. 施工方案设计:在进行船舶亮灯工程之前,需要先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灯具的种类、数量、布局等,确保船舶的灯光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船舶航行的要求。

2. 采购材料和灯具:根据施工方案确定需要的灯具种类和数量,进行采购工作。

在选择材料和灯具时,要注重质量和性能,确保船舶亮灯工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准备施工人员和设备:招募具有船舶亮灯施工经验的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4. 安全措施:在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场地的围挡、安全警示标识等,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三、施工流程1. 灯具安装:按照施工方案确定的灯具布局,对船舶各部位进行灯具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灯具的固定位置和角度,确保照明效果达到要求。

2. 电线铺设:连接各个灯具的电线需要进行仔细的铺设工作,确保电线的连接稳固可靠。

在铺设电线时,要注意避免电线短路和漏电等安全问题。

3. 电路连接:对灯具的电路进行连接,进行线路测试,确保灯具的正常使用。

在连接电路时,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避免损坏和安全事故发生。

4. 灯具调试:完成灯具安装和电路连接后,需要对灯具进行调试,确保照明效果符合要求。

在调试过程中,需要检查灯具的亮度、色彩和闪烁等情况,确保灯具工作正常。

5. 完工验收:完成船舶亮灯工程后,需要进行验收工作,确保船舶的灯具布局和照明效果符合要求。

在验收过程中,要注意记录验收结果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工作,确保船舶的亮灯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四、施工注意事项1. 安全施工:在进行船舶亮灯工程时,要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施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浅谈船舶电气照明系统图设计

浅谈船舶电气照明系统图设计

浅谈船舶电气照明系统图设计摘要:船舶照明涉及是船舶电气设计中工作量较大、较繁琐的部分,以照明系统设计经验为基础,详细介绍照明系统,对设计流程与涉及内容总结与明确,以对船舶照明系统的设计做进一步的规范与探索。

对照明系统图设计的步骤,设计要求,常见问题等,以提高设计效率,增加准确率。

文件适用于正常照明系统图和应急照明系统图,或者两者合并的照明系统图。

关键词:船舶电气;照明;系统图设计中图分类号:U662.2 文献标识码:A0引言:正常照明系统,正常照明是全船的主体照明,由主配电板经正常照明分电箱分层分区域供电,只要船舶主发电机供电,凡船舶生活和工作所及之处均应照亮。

应急照明系统,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故障不能工作时投入使用的。

应急照明由应急配电板经应急照明分电箱供电。

1.设计准备1.1一般要求:对具有MLC-ACCOM,accommodation,HAB等入级符号的项目,需要考虑足够的照明设备,以满足照度要求。

规格书是否对应急照明有不低于整体照明30%的比例要求,对于距离较远的灯具,应考虑电缆路径,合理安排,避免绕路,除了船员居住房间和桥楼,应急照明不得布置就地开关。

接地应按照规格书要求,或者与船东确认接地形式,并在备注页进行声明。

1.2命名:电缆编号应采取统一格式,一般以"分电箱编号"+“回路排序号”+“设备排序号”的格式进行编制。

分电箱编号,1为回路序号,-1为设备序号。

1.3设备编号一般采用进线端电缆编号,上图中2L1-1既是电缆编号,也是该开关设备编号1.4封面或备注页应声明电缆型号和规格,一般电缆默认采用SC规格的话,则应同时声明,特殊电缆使用未声明的型号规格的,则应在电缆编号处进行标注。

1.5灯具接插件选型准备:灯具接插件型号应与技术协议复核,并满足安装要求;16A以上插座选择带自锁型号,NK为10A以上;室外接插件应配备SUS316L材质保护箱,并在图纸上标明,同时列入设备清单;鱼库,肉库,蔬菜库,缓冲间,干货间,管弄门口配置带指示灯的开关。

关于船舶建造过程中公共照明部份安装的管理规定(整理后)

船舶建造过程中安装公共照明的管理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手续,特对船舶建造过程中公共照明部份的安装管理程序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公司各船台合拢船舶和码头未完工船舶,公共作业区需安装照明灯具的部份(包括:船舶内部的公共通道部份,机舱作业区、泵舱作业区,首部空舱和首侧推舱)。

3安装程序:3.1船台合拢船舶由生产部单船项目主管,根据生产情况填写工作联单,经生产部分管部长签字确认后报设备部,设备部组织领料并安装。

3.2船舶接水后,确需增加部份照明的,由码头单船项目主管填写工作联系单,经生产部分管部长签字确认后报设备部,设备部组织领料并安装。

3.3材料领用工作由设备部负责实施,凭工作联系单复印件,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料并组织安装。

4责任交接:4.1安装交接:设备部根据要求安装完工后,必须经单船项目主管现场验收签字后,安装人员方可正式送电并办理移交。

4.2船台与码头单船项目主管交接:船台单船项目主管与码头单船项目主管在船舶接水的当日应及时到设备部办理责任人变更、交接手续。

4.3《船舶公共照明安装任务单》必须填写用线规格、数量、灯具数量,安装人员和验收人员同时签字并及时交设备部存档。

5拆除回收:5.1工程结束需拆除公共照明的,船台或码头单船项目主管应及时通知设备部组织收回线路和灯具,设备部应现场对回收线路和灯具的完好状况及损耗情况进行验收、登记,经单船项目主管和单船安全员签字确认后进行备案。

5.2设备部应及时做好回收电线的维护和灯具的维修工作,以确保下次使用时处于完好、安全状态。

6责任赔偿:6.1生产部单船项目主管和安保部单船安全员为船上公共照明设施的管理者,安保部单船安全员为第一责任人。

6.2 每艘船舶的公共照明电线允许损耗不大于15%,超出损耗部份由各施工单位分摊赔偿,具体赔偿施工队由各单船项目主管填写赔偿清单,报生产部负责人审批后,设备部填写《设备处罚通知单》,注明赔偿金额后送生产部定额室结帐。

船舶各种灯泡型号规格(附图)


精选课件
25
H型塑插灯泡
型号:H 用于船舶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尺寸6*20mm
精选课件
26
塑插灯泡
型号:SC-G 用于船舶、飞机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尺寸:3mm、 4mm、5mm
精选课件
27
塑插灯泡
型号:SC-G 用于船舶、飞机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光源为LED
精选课件
28
塑插灯泡
型号:SC-L 用于船舶、飞机仪器仪表状态指示。
精选课件
16
船用摩斯灯泡
型号:CXH 船用信号灯,G40球型泡顶反射灯泡,灯头P15D-30,电压 12V\24V,功率60W,灯尺寸(D*L)40*61mm
精选课件
17
船用磁罗经灯泡
型号:MF-1001 T25管型磨砂灯泡,灯头B15d,电压24V\110V\220V,功率 40W,灯尺寸25*74mm
型号:CXH T38管型灯泡,灯头P28S\E27\B22,电压220V\110V\24V,功 率40W\60W,用于航行信号灯.
精选课件
23
苏伊士运河灯
用于船舶海上照明,电压:110V/220V 功率:1~3KW ,灯 头:E40(39)\G19/54,
精选课件
24
指示灯泡
用于电源、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品种有:E5、E10、E12、 E14、E17、B7、B9、B15、F6、塑插泡等
精选课件
2
RF-H1000船用反射灯泡
型号:RF-H1000 用于船用投光照明,电压110V\220V,功率500W,灯头 E39\E40,尺寸:R180*315MM
精选课件
3
BAY15D航行灯泡
型号:CXH T25*70管型灯泡,灯头BAY15D\BA15D\E14,电压 220V\110V\24V,功率40W\25W,用于航行信号灯.

航行灯布置及信号意义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

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

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

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

5度内分别显示。

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

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

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

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

白光,装于桅杆顶端。

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

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

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第章船舶照明系统管理


17.1.2 应急照明系统(大应急照明)
船舶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分布于机舱内重要处所,船员 和旅客舱室,艇甲板及各人员通道。它在主配电板失 电、主照明系统故障情况下作应急照明使用。
特点: * 应急发电机通过应急配电板及专用线路供电;
* 照明电压与主照明系统相同;
* 灯点较少,无照度要求;
* 需要足够的用电量。 对于客船,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应大于36小时; 对于货船, 应急电源供电时间一般应大于18小时。
1)防溅式:用于外走廊之类有水溅的场所。
2)防水式:它的水密性能较防溅式更好,用于高湿度和可 能受到水冲击的场所,如机炉舱,冷藏舱,厨房,浴室,厕 所等。 3)防护式:用于较干燥的生活区舱室和不可能有油水浸入 的舱室,如船员,旅客房间,餐厅,会议室,驾驶室,海图 室,内走廊等。
4)防爆式:其密封性能最好。用于装有易燃性物体和存在 爆炸性气体的舱室,如蓄电池室,油漆贮藏室,分油机室, 舱底花铁板之下和油舱的第二类区域。
2)气体放电灯 (1)荧光灯(日光灯)
荧光灯灯管在抽真空后充入了少量的氩气和汞,灯 管内壁涂有荧光物质,管内两端灯丝上涂有发射电 子的阴极物质,是一种预热式低压汞蒸气放电灯。
它的发光效率约为白炽灯的6倍,平均寿命可达5000小 时左右。 荧光灯的启动电压较高,一般采用灯丝预热,高压击 穿启动,启动后需用镇流器限流。
17.1.3 临时应急照明(小应急照明)
在主照明和应急照明系统发生故障时,临时应急照 明系统应能发挥作用。主要分布在驾驶室,船舶重 要通道,扶梯口和机舱重要处所。
特点: * 它的灯点少,无照度要求,灯具涂以红漆标志;
* 小应急照明由蓄电池组供电,与主、应急照明系统之间有 电气联锁; * 馈线上不设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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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照明系统 1、具备船舶明系统的分类及特点和船舶常用灯具与电光源发光原理。 2、具备船舶照明系统控制线路和船舶照明系统的维护保养、故障判断能力。 第一单元 船舶照明系统的分类及特点 船舶照明是船舶航行、作业以及船舶管理工作人员生活的必要条件。船舶照明通常包括确保航行安全和人员安全照明(如航行灯、信号灯、登放艇区域照明)、船舶工作场所照明(如驾驶台、机舱和甲板装卸照明)以及生活区域照明等。 一、船舶照明系统分类 船舶照明系统与陆地照明系统不同,一般分为主照明、应急照明、临时照明和航行灯信号灯照明几种类型。 船舶照明按其功能大致可作如下分类。 (1) 室内照明:舱室主体照明,局部辅助照明,娱乐美化气氛照明; (2) 室外照明:室外通道照明,室外工作照明(甲板照明); (3) 探照灯和投光灯; (4) 航行信号灯。 也可按供电方式分为正常照明(船舶主电源供电);应急照明(应急电源供电,其中应急照明供电又可分为:①应急发电机供电,②蓄电池组供电);临时应急照明(俗称小应急照明;蓄电池组供电半小时);航行信号灯(正常和应急两路供电)。 照明系统的设计应依据船舶入级规范有关照明及航行信号的要求及《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条款进行,对不同国籍和航区还必须加上相应的地区规范、规则的要求。 二、船舶照明系统特点 1.正常照明系统(主照明系统) 船舶正常照明系统又称为主照明系统,分布在船舶内外各个生活和工作场所,提供各舱室和工作场所以足够的照度。该系统的特点是:主配电板上照明汇流排直接向各照明分电箱供电,然后由照明分电箱向邻近舱室或区域的照明灯具供电;照明电压一般为交、直流110 V或220 V;不同舱室和处所均有不同的照度要求;所有照明灯具均设有控制开关。 正常照明是全船的主体照明,由船舶主发电机供电,凡船舶生活和工作所及之处均应照亮。正常照明包括: (1)舱室主照明,如顶灯的大部分; (2)局部或辅助照明,如床灯、壁灯、盥洗灯等; (3)装卸货强光照明; (4)室内外走道半数以上的照明; (5)各舱室必须备有的插座等。 电风扇、冰箱和舱室电取暖器等定额等于或小于0.25 kW的非重要设备也可包括在正常照明系统内。 2应急照明系统(大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是在主电网发生故障不能工作时投入使用的。应急照明由应急配电板经应急照明分电箱供电,电压可与正常照明相同,也可用低压电。 船舶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分布于机舱内重要处所、船员和旅客舱室、艇甲板及各人员通道。它在主配电板失电、主照明系统故障情况下作应急照明使用。其特点如下:应急发电机通过应急配电板及专用线路供电。对于客船,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应大于36 h;对于货船,应急电源供电时间一般应大于18 h。 规范有明确规定,客船和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在下列处所必须设置适当数量的应急照明: (1)重要工作舱室,如驾驶舱(包括海图室和无线电作业区域)、消防站、各种控制室等。 (2)各种机器处所,如机舱、舵机舱、应急发电机室等。 (3)通道、逃生口、梯道及乘人电梯内。 (4)放艇、筏处及舷外空间以及通往艇、筏处的灯光指路标。 (5)众多船员、旅客可能聚集处所和超过16个人的居住舱室,尤其是出口。 (6)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前后。 (7)锅炉水位指示灯。 (8)消防员装备储放处所。 (9)为增强旅客在应急状态下对脱险通道的识别,国际海事组织A.752(18)决议规定.对客船的梯道和出口在内的脱险通道全线(包括转弯和岔路口处)距甲板不超过0. 3 m处要设置低处照明(简称LLL)系统,该系统可以用电力照明(白炽灯、发光二极管等)。或是光致发光指示器。 (10)对载有滚装货的客船,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在所有的旅客公共处所和走廊设有附加应急照明。此照明要求在所有其他电源发生故障和在各种横倾条件下,至少维持3 h;所提供的照明应能照亮逃生设施的周围。 规范还规定应急照明不可兼作正常照明,并规定除驾驶台及救生艇、筏存放处的舷外照明外,应急照明电路中不得设就地开关。应急照明灯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或在结构选型上与一般照明灯具不同。 3临时应急照明(小应急照明) 在主照明和应急照明系统发生故障时,临时应急照明系统应能发挥作用。它的灯点少,无照度要求,灯具涂以红漆标志。主要分布在驾驶台,船舶重要通道,扶梯口和机舱重要处所。小应急照明由蓄电池组供电,与主、应急照明系统之间有电气连锁;馈线上不设开关;它应能连续供电30 min以上。 对有应急照明系统的船舶一般不设置临时应急照明,但对客船和应急发电机自动起动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货船,还必须设置临时应急照明系统.用以弥补正常与应急电源转换时带来的短时断电,保证船舶与旅客的安全。 临时应急照明的设置地点与应急照明基本相同,但临时应急照明只有在主照明和应急照明都失电时才会照亮。 临时应急照明必须采用蓄电池组供电,并应保证当主电网及应急电网失电或者电压降40%额定值时能自动接通,主电网及应急电网电压恢复时能自动切断。 临时应急照明系统不得采用荧光灯为光源,更不得设置就地开关。 4航行灯与信号灯系统 (1)航行灯 航行灯是船舶照明系统中的一个独立部分,是保证船舶夜间安全航行的重要灯光信号。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它的明亮,以表明本船的位置、状态、类型、有无拖船等,从而防止周围或过往船舶误会,造成海损事故的发生。 航行灯由前桅灯、主桅灯、尾灯、左右舷灯和前后锚灯组成,用于船舶夜航和指示船舶的状态和相应位置。驾驶台设置专用的航行灯控制箱或控制板,由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两路供电。航行灯灯泡一般为60W的双丝白炽灯。每盏灯具都为双套,其中一个做备用,可在控制箱上进行切换。 (2)信号灯 信号灯是船舶在各种特殊情况下的灯光标志,特别是夜间航行,更是不可缺少的通信联络的工具之一。信号灯的控制一般是集中在驾驶台,要求两路供电。信号灯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某些国家的港口和狭小水通道的特殊要求,远洋船舶的信号灯设置比较复杂。这些信号灯通常安装在驾驶台顶上专设的信号桅或雷达桅上,按照规定数盏(8~12盏)红、绿、白等颜色的环照灯分成两行或三行安装。其布置和配置都应满足相关规定。 第二单元 船舶常用灯具与电光源 一、船舶常用灯具 1.船舶常用灯具的基本类型 由于船上的环境条件比陆地上苛刻,因而对船舶灯具的结构和形式有着更高的要求.除了遵照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外,船用灯具的材料必须是坚固、轻巧、美观,并能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结构要牢固、零部件不易落下、防震性好;防潮、防水性好,尤其是露天安装的灯具,防护等级要达到IP5x;对有危险粉尘等场所,防护等级可高达IP6x;具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措施。 船舶常用灯具应具有一定的机械防护性能,确保工作可靠。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船舶灯具的结构可分为下列四种类型。 (1)防护型:用于干燥舱室,如船员和旅客的居住舱、休息室、餐厅、驾驶台、报务室等,防护等级为IP2x。 (2)防潮型:用于有较大潮气的场合,如走道、厨房、洗衣间等,防护等级为IP3x~IP4x。 (3)防水型:用于有水滴、溅水和凝水的场所,如机炉舱、干货舱、轴隧、管隧、露天甲板等,防护等级为IP5x~IP6x。 (4)防爆型:用于可能积聚易燃易爆气体和备有关危险区域,其密封性能最好。用于装有易燃性物体和存在爆炸性气体的舱室,如蓄电池室、油漆储藏室、分油机室、舱底花铁板之下和油舱的第二类区域。 2船舶照明属具 (1)开关:一般舱室灯开关应安装在门开启边,有的舱室有二扇门,可采用双联开关。 储藏室、蓄电池室、油漆间、灯间、消防设备控制站等舱室开关不应设在室内;厕所、浴室等处开关通常设在门外;冷库、粮库、行李舱、邮件舱等处开关应设在门外且开关上应带接通指示灯。 . (2)插座:在居住舱室的台灯、冰箱、电取暖器旁;餐厅、厨房、配餐间;机器处所及各种工作舱室;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及大型控制设备近旁;计程仪、测深仪舱、轴隧、起货机桅房等;内外走道适当处所;应装设插座。对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头、插座应选用不同的结构形式。 3油船及特殊船舶的附加要求 (1)在油船危险区域或处所内固定安装的照明灯具应采用防爆型、增安型、正压型、空气驱动型灯具。这些照明灯具的开关应能分断所有绝缘极,并应设置在安全区域或处所内。 (2)油船危险区域或处所内可携式照明应采用带有独立蓄电池的本质安全型、增安型、防爆型、空气驱动型灯具。危险区内不应使用由电缆供电的可携式照明。 (3)货泵舱、毗临于货油舱的隔离空舱、直接位于货油舱上面的封闭和半封闭处所以及储放输油管的舱室,可以通过固定装在舱壁上或甲板上的玻璃窗进行照明。照明灯具及其配线同定安置在非危险处所。 (4)安装在露天甲板或扩大危险区域或处所的插座,应选用带连锁的形式,使开关在接通位置时,插头不能插入或拔出,并且开关应能分断所有绝缘极。 (5)油船上严禁挂彩灯。 二、船舶照明电光源 船舶照明电光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热辐射光源.如白炽灯和卤钨灯;另一类为气体放电光源,如荧光灯、汞灯、金属卤化物灯和汞氙灯。 1.热辐射灯 (1)白炽灯 白炽灯是最普通的照明电光源,它依靠电流通过螺旋状的钨丝产生大量热,使灯丝温度升高到白炽程度而发光。白炽灯结构简单、能瞬时点燃、无频闪、可调光、价格低廉,在照明系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60 w以下功率的灯泡保持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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