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的名词解释
电大竞争法名词解释题

名词解释题1.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滥用经济优势排挤竞争对手或几个经营者之间以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共谋避免竞争货排斥竞争的行为。
2.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行为等方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
3.卡特尔:音译词,其本意是指协议或同盟,是对垄断协议最常用的表述方法之一,它主要是欧洲国家,尤其是德国竞争法中对限制竞争协议的惯用语,同时,也为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广泛使用。
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以一定的方式或手段形成的企业间的资产、营业和人员的融合。
5.强制交易:是指中央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部门及其他依法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安排市场交易活动,限制和排斥竞争、妨碍公平交易的行为。
1、市场是指由人们的需要及为满足需要所构成的交易机会和场所。
2、竞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调整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及相关的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反垄断实体法是指通过规范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相互间竞争关系的实体法律规范的总和。
4、《谢尔曼法》 19世纪60年代末,美国相继出现了垄断性的普尔、托拉斯等形式的企业联合。
这些垄断组织通过掠夺性手段垄断市场,操纵价格,排挤兼并中小企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为此,1890年,美国第五十一届国会通过了《谢尔曼法》,以消除托拉斯对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
5、竞争法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所有竞争法律规范进行分类组合而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
4、认证标志:即指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指经国际或国内权威的质量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颁发认证书,并允许其按规定使用的标志。
5、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6、商业诋毁行为: 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为了占领市场,针对同类竞争对手,故意捏造和散布有损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假信息,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使其无法正常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从而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行为。
经济法重点名词解释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组织关系:是指国家为满足市场经济协调性要求,在干预和组织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关系市场管理关系:是指国家为了建立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权益而进行干预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为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确保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长远重大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因素,实施干预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指导性的经济关系,包括计划关系、财政关系、税收关系、金融关系、证券关系、投资关系、国有资产管理关系等。
市场监督关系:是指国家运用其职权对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包括审计关系、统计关系、会计关系、计量关系、标准化关系等。
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的国家机关,也包括根据经济法成立或经依法授权承担一定管理职能的特殊企业或公司等组织。
经济活动主体:主要是指依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设立,直接从事生产、流通、服务和经济协作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经济法主体责任制度,也即我国经济法上的经济责任制,是指在公有制主导的经济管理中,企事业机关单位及其内部机构、成员因角色设置及其实现,而相互承担义务和相应地享有权益的经济法律关系或制度。
一般经济责任制:是指由法律一般地规定经济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普遍适用于某一类主体或关系,对于法律不作规定的细节或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通过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的日常活动加以解决的责任制形式。
特殊经济责任制:是由个别章程、契约或专门法规来规定某种具体的责任制关系。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体现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
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承受的权(力)利、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文章标题:深度解读经济法学名词: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经济法学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个重要的名词,也是我们经济生活中必须要了解的法律内容,下面我将深入解读这一概念。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针对市场主体之间不公平的竞争行为所制定的法律规定,其目的是保障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利用商业手段,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针对以下几种行为: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捆绑销售、串通投标等。
这些行为在经济活动中常常出现,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因此有必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规范和制裁。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社会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其一是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企业的切身利益。
其二是推动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平和公正,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和竞争活力。
三、我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个人理解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法学名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社会公平公正、保护市场秩序至关重要。
在我看来,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仅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
总结回顾通过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深度解读,我们不仅了解了其基本概念和法律责任,更深入地理解了其社会意义和个人理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将为我们的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带来更多的公平、公正和发展机会。
总字数:3111我希望本篇文章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能够帮助你更加全面地理解这一经济法学名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经济法学中的重要内容,其实质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电子商务法的名词解释

电子商务法的名词解释电子商务法是指针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以下是电子商务法中一些重要名词的解释:1. 电子商务:指利用电子通信方式进行商务活动的行为,包括网络购物、在线支付、电子合同等。
2. 电子商务运营者: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经营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电子商务平台:指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网络平台,如电商网站、手机应用商店等。
4. 网络交易: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的商品或服务的买卖活动。
5. 电子合同:指在网络环境下通过电子数据交换达成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6. 消费者权益保护:指保护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包括商品质量、价格公平、信息公开等。
7.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府部门或组织。
8.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指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9. 个人信息保护:指保护个人信息不被非法收集、使用、存储或泄露的措施。
10. 数据安全:指保护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数据不被非法获取、损坏或篡改的措施。
11. 争议解决:指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争议。
12. 电子支付:指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活动,如网上银行、支付宝等。
13. 电子商务税收:指对电子商务中涉及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征税的政策和制度。
14. 电子商务监管:指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行为,包括监测、执法、规范等。
15. 不正当竞争:指在电子商务中通过虚假宣传、恶意竞价、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行为造成不公平竞争的行为。
以上是电子商务法中一些常用名词的解释,这些名词的定义和解释有助于理解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原则和规定,从而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3)

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3)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58、国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间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优先权。
59、单一性原则: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即:“一申请一发明”原则。
60、专利申请日:也称关键日,它是专利局或者专利局指定的专利申请受理代办处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
61、优先权: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
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62、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在某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又向该国专利局提出后一申请的,依法所享有的优先权。
63、专利申请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的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
64、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公民为完成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65、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的,用以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
它是判定他人是否侵犯专利权的根据,直接具有法律效力。
66、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
67、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6个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对这种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
68、专利权的撤销程序:专利法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6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权。
专利局经审查认为请求撤销专利权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撤销专利权的决定,并登记和公告。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汇总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11.ADR(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s),美国存托凭证,是美国信托银行公开发行的,表明非美国公司业已发行的某种股票,一经发行,即可在美国自由交易。
1 BOT(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7.CFR,全称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中文意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
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转移的。
该术语适合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FR价与下列CIF价相比,在价格构成中少了保险费,因此,除了保险是由买方办理外,其他的双方义务与下列CIF价基本相同。
应该注意的是,CFR 价装船是卖方而投保又是买方,卖方在装船后应给买方以充分的通知,否则,因此而造成买方漏保引起的货物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2 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国际贸易术语的一种,是Cost,insuranceandfreight的缩写或简称。
在具体使用时,在它后面要加注目的港。
在CIF,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还必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但只能要求卖方取得最低的保险险别。
此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
3 FCA:即货交承运人,是国际贸易术语的一种,是Freecarrier的缩写或简称。
在具体使用时,在它的后面要加注“指定地点”。
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将货物交至指定地点的由卖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
如果买方未指定准确的地点,则卖方可在规定的地点或地段内选择承运人照管货物的地点。
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是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关键议题,它涉及到了知识经济的发展、创新和竞争能力的提升。
随着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法愈发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解释电大知识产权法中一些重要名词的含义。
一、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指一系列针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总称,旨在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知识产权法通常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不正当竞争法等。
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和角度来保护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
二、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在创作中所获得的独立的、原创的知识成果的权利。
著作权保护了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著作权法保护了作者的权益,包括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
三、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发明者在其发明上享有的一种独占权。
通过获得专利权,发明者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独占该发明,并对他人的未经许可的制造、销售、使用等行为提起诉讼。
专利权保护促进了技术创新和发展,并给发明者带来经济利益。
四、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
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如商标名称、商标标志或商标logo等。
商标权保护了商标所有人的商业声誉和其他与商标相关的利益,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五、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竞争中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法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合法行为。
不正当竞争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诽谤、商业间谍等行为,侵犯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登记、合同、诉讼和技术手段等。
登记是指权利人向相关机构申请注册自己的知识产权,以获得法律保护。
合同则是指权利人与其他相关方签订的关于知识产权使用、转让等方面的协议。
诉讼指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和侵权行为。
技术手段包括使用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方式来保护知识产权。
综上所述,电大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经济法概述》考试 名词解释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实现其意志或利益的可能性。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未实现特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而进行相应的行为的必要性。
我国的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对市场领域内微观单位及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以及对整个市场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过程中,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具有一定实物形态的,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经济法主体能在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控制和支配的物质实体。
法律事实:能够一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物权: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所有权: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他人的物上设立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
担保物权:以担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所设立的权利。
共有: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共享所有权。
经营权:经营人对所有人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是自己得到某种利益,并同时使他人受到损害。
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使他人受益。
按份之债:债的各个主体各自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
连带之债:债的各个主体由连带权利或承担连带义务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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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的名词解释
不正当竞争的意思是什么呢?怎么用不正当竞争来造句?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不正当竞争的意思,欣赏和精选造句,供大家阅览!
不正当竞争的意思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不正当竞争(unfair competition),是指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如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倾销等。
不正当竞争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违反和侵害,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
凡是在竞争过程中,采用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反国家法律手段进行的竞争,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违法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第二章关于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
经营者的某些行为虽然表面上难以确认为该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只要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也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侵权性
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性,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或者可能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守法的经营者蒙受物质上与精神上的双重损害。
“其他经营者”应当做广义的理解,既包括实际的经营者也包括潜在的经营者。
另外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比如虚假广告与欺骗性有奖销售等。
危害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害了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还危害市场竞争机制的正常作用。
如果说垄断还应当有合法垄断的话,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必然是非法行为。
多样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
在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中,以往的商家都是让消费者先购买商品再参加抽奖,现今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告诉消费者“无需进店购物就可以抽取大奖”。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一些经营者不再直接诋毁竞争对手的商品信誉和商业声誉,而是通过产品对比等方式间接毁损对方商誉。
在虚假宣传案件中,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的媒介也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扩展到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不正当竞争造句欣赏
(1) 要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就必须坚决打击欺行霸市的不正当竞争。
(2) 诸如此类的不正当竞争形同行业内的潜规则,只有少数人非法获利,却破坏了审计市场的正常秩序,也给审计执业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甚至于断送整个注册会计师事业。
(3) 引述了中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情况、立法主旨、基本原则。
(4) 第四部分是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思考。
(5) 美国飞机制造商继续指控空中客车公司不正当竞争。
(6) 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7)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知识产权体系的一种“兜底”条款,在保护非独创性数据库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8) 在内容上公平竞争权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权和反垄断权。
(9)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其保护范围的有限性和保护标准的模糊性,往往只作为一种补充性法律保护手段。
(10) 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11) 为什么房价疯涨的时候就没有部门出来处罚说不正当竞争呢?
(12) 相反,制度环境的缺陷造成了地方政府间的不正当竞争,也
是制度对竞争发生影响的重要方面。
(13) 其次,从民法、行政法、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四个方面对发现权的法律救济作了新的探讨。
(14) 对法人信用利益的保护,应分别置于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就商誉相关规定的保护之下。
不正当竞争造句精选
1.知识的私有性与社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被保护与被规制的关系。
2.本文通过介绍不正当竞争情报与商业秘密的涵义、异同点,阐述了我国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途径。
3.中国的知识产权单行法,需增加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附加保护。
4.域名抢注是网络环境下一种新的不正当竞争形式.
5.保护商业秘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的反不正当竞争权之一。
6.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得利用广告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损害竞争关系。
7.但目前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商标法的重要补充,它可为商标法提供兜底性的保护与救济。
8.昨日,途牛网状告同程网不正当竞争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9.但这些败诉并未给带来冲击,相反,较低的赔偿额度助长了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让变得越发有恃无恐。
10.由于对自由放任式市场经济产生的经济危机的深刻认识,德国才改行国家宏观调控式市场经济,其目的一是为了均衡社会经济利益,二是为了防止因为垄断而导致限制甚至扼杀竞争的现象,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在这一部分,文章分别探讨了链接滥用可能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种种法律讼争。
12.与供应商要保持良好、正当关系,自觉运用合理、公平、公开竞争机制,严禁不正当竞争交易行为。
13.第三条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4.目前世界各国都注重对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与规范,大多采用由民法、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组成的多角度、多层次的保护机制。
15.在当下,有些企业拿"驰名"当招牌,有时将驰名商标越界标注,虚假宣传;更有甚者,醉心于投机取巧,傍靠驰名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
16.上下九步行街第十甫路一家时装店被指销售山寨“梦特娇”,法院判其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却不履行判决书。
17.长城宽带公司因出现不正当竞争广告行为,被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万元。
18.卡梅伦还说他会致力于打击以防止欧元区国家窜谋致使不正当竞争。
19.于是,一些口腔诊所为了吸引更多患者前来就诊,就会铤而走险对外打出虚假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结果却是自己砸了自己的招牌。
20.两被告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仿冒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