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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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4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4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2014年本科教学工作将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增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为重点,以准备教育部高校审核评估和“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建设改革,大力推进卓越人才培养工程,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研究与改革,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以评促建,迎接教育部高校审核评估1 .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文件精神,设置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学校迎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迎接教育部高校审核评估工作。

各学院成立迎评工作组,做好评估的准备工作。

2.全面开展校内专业评估,实施专业评估整改进展报告制度。

继续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现场考察评估,专业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落实整改计划,并在每年末提交整改进展报告。

3 .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做好专业工程教育认证的申报、组织及协调工作。

各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要做好卓越计划的验收准备工作。

4. 完成学院和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编制工作。

二、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卓越人才培养工程1.着力推进试点学院改革。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试点学院改革的意见》(鄂教高[2013]2号),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试点学院改革方案,在人才招录与选拔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遴选、考核和评价制度,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试点班”、“基地班”等的管理与总结,深入探索学生选拔方式、因材施教模式、国际化培养途径等,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参照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方案及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定位,进一步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探索工程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途径,提高培养质量。

强化认识,狠抓落实,乘势而上,全力打好迎评促建攻坚战

强化认识,狠抓落实,乘势而上,全力打好迎评促建攻坚战

强化认识,狠抓落实,乘势而上,全力打好迎评促建攻坚战第一篇:强化认识,狠抓落实,乘势而上,全力打好迎评促建攻坚战强化认识狠抓落实乘势而上全力以赴打好迎评促建攻坚战各位代表,同志们: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学校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也是硕果累累的一年。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农历新年即将到来,借此机会,我向为学校发展默默耕耘奉献的全体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干部、老领导,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同时我也殷切期望大家能在更高的起点上,再接再厉,继续为学校辉煌的明天而努力奉献!今天,利用教代会召开的机会,我就学校今年的迎评工作进行再次动员和部署。

学校在第二次党代会上决定今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09年12月29日下午召开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书记和院长已分别对学校迎评促建工作进行了初步动员,我在会上也对学校的迎评促建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

可以说,评估工作从现在起已真正进入了关键时期,我们要充分利用好接受评估前的这段时间,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发奋工作,以饱满昂扬的工作情绪、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务实求精的工作作风投入到评建工作中,确保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一、强化认识,抢抓机遇,深刻认识评建工作的重要性1.迎接合格评估工作是国家对学校合并组建五年多来本科教学工作的首次综合检查和评估,在学校的发展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一个整体性的评估,是对我们学校整个教学工作、整体办学水平、综合办学实力的首次国家级综合检阅和考验,同时也是对每一位教师教学工作全面、全过程的检查,标志着学校的教学工作首次站在国家的平台上接受检验。

这既是对我们历史的总结,也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新台阶,是学校打造社会品牌的重要历史契机,这个责任不是由某一个人来承担,而是由我们在做的所有同志共同来承担,大家都要对学校的发展负起历史负责。

2.迎接合格评估工作是学校落实“三步走”发展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最重要战役为创建学科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开放型、高质量的本科院校,学校组建之初就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设想。

武汉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模板】

武汉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模板】

武汉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国资字[2001]1号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学校固定资产是我校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等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要健全验收、维修、保养、校验等项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二条要逐步建立一支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对管理人员要制订考核办法,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二分类、范围和作价第三条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我校固定资产按其使用性质分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般设备(行政、后勤仪器设备及家具);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六大类。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我校按固定资产特性分为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电子设备;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等十六类。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应列为固定资产:1.单价在1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单价在10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一般设备;3.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构筑物;4.土地;5.家俱、图书馆及院(处、室)以上资料室公用图书资料;6.无偿调入或赠送给我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7.自制设备,在全部组装完并经验收后按所发生费用总值计价列为固定资产;8.特殊需要且单价在800元以上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五条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列为固定资产:1.临时简易房屋、临时建筑物,如工棚、临时厕所、岗亭、简易人行道、刺丝围墙等;2.替换性资产,如轮胎、电瓶等( 该项中属于成套设备中原已配套的仍作为固定资产完整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记入成套设备价值之内,替换时可分别不同情况按维修或消耗对待);3. 房屋一般性装修费用。

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实验实训中心

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实验实训中心

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十一五”建设规划机电工程实验实训中心一、中心总体情况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实验实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起源于单一专业实验室,发展成为多个专业服务的实验实训中心。

2000年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三校合并组建成为武汉理工大学,对合并前的专业学院相应的进行了整合,学校各专业学院分别建立了专业对应的实验室或者中心,负责各自的机电工程基础实验和部分实训任务,同时,将机械基础、工程图学、金工学部、液压传动、检测基础等实验室并归到机电工程学院实验中心,承担机械制造、机械设计、机电工程等机械基础及专业课实验任务;传统金工实习实训由学校工厂承担。

2005年3月,机电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开始筹建,对机电工程实验实训主体内容进行整合,同时,启动并建成机械装备大楼及工程训练大楼,购置的实验实训设备已经逐步到位,为进行机电工程基础实验和机电工程实训创造了条件。

目前,中心已经获得立项建设武汉理工大学校级教学示范中心。

中心为学校的二级单位,设主任一名,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主持中心的实验实训教学和管理工作。

中心由副主任分管中心各部室工作;同时聘请专家组成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全面协调各单位以及各学科学生实验实训的教学要求和内容。

经过多年建设与培养,中心形成了一支学历、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的实验实训教学队伍。

目前,中心拥有实验实训使用面积2万多平方米,仪器、设备台套数近2000台(套),总资产达6000多万元。

面向全校40多个专业的本科生开设机电基础类实验实训课程和工程训练项目,以及为全校本科专业以公选形式开设创新训练和面向行业认知训练,同时结合本科专业课程接纳本科学生到中心进行专业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践训练及各类创新实验实训项目。

每学年覆盖学生五千余人,年接纳本校实验实训教学五十多万人时数,并承担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性实验实训项目、围绕各级大赛进行创新设计等。

武汉理工大学校内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校内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校内重点学科建设是按照学校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近期学科建设规划而进行的学科建设,是学校“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必要补充,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为规范我校校内重点学科建设过程,使之发挥出最大建设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目标与任务第三条校内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优化学科结构,促进学科交叉,增强学科整体实力,以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和博士点增长为主要任务,建成一批有希望成为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学科基地,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第四条校内重点学科建设要特别发挥我校学科特色,重视龙头学科、主干学科与其它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重视发展信息、能源、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环境科学等新兴学科。

同时,要高度重视基础学科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文、法、哲、教等学科的发展,使学校学科体系不断完善和壮大。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五条校内重点学科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即学校经过论证确立一批建设项目及其项目负责人,然后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立项、中间检查,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直至实现项目的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3年。

第六条校内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由院系和中心、所向学校申报,填写《校内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

研究生院(筹)学科建设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

通过论证的项目即获正式立项。

学校在每年的学科建设专款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对项目进行持续建设。

第七条项目启动后,学校每年将安排至少一次中间检查。

中间检查采取专家现场考察和填表自查等形式,中间检查的结果与下一年度的投入经费额度挂钩。

第八条项目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向学校提出验收书面申请。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对项目完成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期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的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批评。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九条凡经学校立项的项目,学校将根据每年预算情况和项目进展需要投入一定的经费。

武汉理工大学服务性收入与分配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服务性收入与分配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服务性收入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2016 年第7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服务性收入的管理,调动校内各单位依法多渠道筹措经费的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实力,保证各单位服务性收入合理合规合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服务性收入是指校属各单位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利用学校资源取得的收入。

主要包括:教学及教辅业务收入、仪器设备服务收入、建筑物和场地(馆)使用收入、技术服务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收入。

服务性收入不包括上级单位拨款、财政补助收入、独立核算单位收入以及学校已有文件规定了分配比例的收入。

第三条学校机关职能部门取得的服务性收入全部上缴学校,必要成本从相应收入中列支。

第四条各服务性收入单位必须遵循“收支两条线” 的原则学校财务处是服务性收入经费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校内各单位服务性收入经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服务性收费与收入分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副组长分别由分管财务、人事部门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校办、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体改办)、工会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第六条服务性收费与收入分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收费与收入分配的相关政策,监督检查服务性收费与收入分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学校各类服务性收入项目立项和收费审批工作;负责收入分配比例的确定和调整工作。

第七条服务性收费与收入分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学校有关收费与收入分配工作中的实施办法,研究提出学校收费与收入分配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服务性收入管理第八条学校服务性收入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一)教学及教辅业务收入。

是指利用学校资源开展教学以及教辅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费),包括校内外研究生学位学历培养费、进修费、辅修费、考试报名费及培训费等。

政府法治化与政府职能_错位_、_越位_、_缺位_现象的治理

政府法治化与政府职能_错位_、_越位_、_缺位_现象的治理

收稿日期 ! !""#$%"$!" 作者简介 ! 秦芩 !%&’% "#$ 女 $ 吉林长春人 $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 研究方向为科技法 % 申来津 !%&(# "# 男 $ 武 汉人 $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 博士 $ 湖北省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 研究方向为政府法治化 &
$缺 乏 严 明 的 法 律 和 强 有 力 的 监 督 约 束 机 制 "我
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政府的职能范围和履行过 程及方式做具体的限定 ! 现有的监督约束机制也极不 健全 ! 无法规范和约束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 ! 而且许多 监督形式软弱无力 !监督信息不对称 ! 立法机关和公民 很难有效地对政府机构和官员进行监督 " 三 # 政府职能 $ 错位 %#$ 越位 %#$ 缺位 % 现象的调整 与治理 政府职能存在的 $ 三位 % 现象 ! 对我国经济社会的 发展产生了极其消极的影响 ! 尤其是加入 !"# 以后 ! 我国的政治 # 经济及社会都受到了多方面的影响和冲 击 ! 其中受影响最大的当属政府职能 "!"# 的一系列 规则 ! 绝大多数都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 关 ! 甚 至 几 乎 全 是 直 接 针 对 政 府 的 )$*" 因 此 ! 改 革 政 府 行政体制 ! 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和尽快适应!"# 规则需要的迫切任务 "
政府是对国家社会经济事务进行支配 " 调节 " 指 导 " 服务和控制的社会管理机构 # 广义的政府包括立 法 " 司法和行政三大系统 $ 狭义的政府则仅指国家行政 机关 $ 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 本文所指的政府仅指 狭义政府 #政府职能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 $ 依法在 国家的政治 % 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所应履 行 的 职 责 及 其 所 应 起 的 作 用 &!’("#)$ 它 决 定 了 政 府 的 规 模 % 结构 % 组织形态和管理方式 $ 反映了政府活动的基 本方向 % 根本任务和主要作用 # 一 % 政府的权力配置及政府职能的法定化 行政权力作为政治权力的一种 $ 是国家行政机关 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 $ 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 法原则对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 &$’("%&’)# 政府职能就 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下通过实施强制 手段以实现其行政权力的职责 $ 在本质上是行政权力 的具体化和 * 外化 +$ 即政府究竟应该管什么 " 管多少和 怎样去管 $ 它是政府行政管理中最基本 " 最主要的部 分 , 一般而言 $ 政府职能主要包括政治职能 " 经济职能 和社会管理职能三个大的方面 , 政治职能包括政治统 治职能 " 保卫国家主权的职能 " 稳定职能和民主职能 等 - 经济职能包括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基础的职能 " 资 源配置职能 " 分配职能 " 调节职能等 - 同时政府职能又 表现为政府在对国家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 发挥的作用 $ 即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 主要包括维持社 会秩序 " 保证人身安全和私人财产安全的职能 $ 确保社 会公平分配 " 环境保护以及社会保障等 , 可以说 $ 政府 的社会功能是政府法定职责的前提和内容 $ 政府的法 定职责是政府社会功能的实现和保障 ,&’’("() 政府的权力配置依据既定的法律 $ 如 . 宪法 /. 组织 法 / 等 $ 保持着一定的刚性 $ 就国务院权力赋予而言 $ 我 国宪法作了具体的规定 $ 如我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 $规定行政措施 $制定行政法规 $ 发布行政命令 $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培养计划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培养计划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

为保证培养计划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计划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其制订、执行、调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二、培养计划的制订与修订第三条培养计划应在每届学生入学前制订完成。

原则上按照四年一个周期进行全面论证,重新制订新的培养计划,每一届进行一次修订。

第四条制订培养计划的基本原则:(一)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原则;(二)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原则;(三)教育教学内容的基础性原则;(四)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发展原则;(五)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创新人才原则。

第五条培养计划制订的程序:(一)教务处提出制订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和相关格式要求,下发至各学院;(二)学院指定一名教授为组长3-5名副高职称以上教师为成员,成立各专业培养计划制订工作小组,进行大学生就业市场调查,并在用人单位信息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根据高教改革及学校发展的要求,在总结实施培养计划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相应的培养计划,并提交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委员会及有关专家对全校各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审批通过,正式生效,即可印制执行。

第六条培养计划修订的程序:(一)教务处启动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二)学院组织成立各专业培养计划制订工作小组,根据上届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本届培养计划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由培养计划制订工作小组组长和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对专业培养计划修订稿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教务处组织实施。

三、培养计划的调整第七条为维护培养计划的严肃性,保证计划执行的相对稳定性,对己批准执行的培养计划,原则上保持稳定。

如确需调整,应报教务处审批,不得自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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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二五”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为完成和落实《武汉理工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任务和目标,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增强办学活力为目标,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适合校情、满足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 形成权责更加明确、结构更趋合理的管理体制;制度健全、绿色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具有权威、相对独立的学术权力运转系统;依法治校、渠道畅通的民主管理与监督模式。

三、重点建设内容 (一)管理体制改革 1. 优化组织构架。对学校现有内设机构进行优化,逐步建立起“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以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为两翼”的组织构架。 (1)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教学科研单位设置,形成适应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合理教学科研单位构架。 时间进度:2011年9月启动,2012年完成。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组织部、体制改革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院 (2)推进管理机构改革,建立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内部管理机构,把内设管理机构数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内;加强管 2

理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管理干部队伍,把党政管理人员数控制在全校在岗教职工人数的12%以内。 时间进度:2011年完成方案并逐步实施,2013年完成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组织部、体制改革办公室 (3)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部门与教辅部门设置,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内部岗位设置,将公共服务队伍与专业技术支撑队伍人数控制在全校在岗教职工人数的19%以内。 时间进度:2011年完成方案并逐步实施,2013年完成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组织部、体制改革办公室 2. 加强领导体制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加强党委领导制度建设。完善党委和党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党委常委会的决策程序,落实党委常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制度,建立党委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的反馈机制,推进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组织部、纪委 (2)完善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完善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健全决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建立对校长办公会议决策效益的定期分析制度,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 牵头单位:校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办公室、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3)建立党政领导沟通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之间的定期沟通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完善党政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机制,健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制度,形成民主和谐的沟通渠道。 时间进度:2011年健全制度并实施。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校长办公室、纪委 (4)强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挂靠单位,强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工作中的管理、协调、执行职能,为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决策提供建议方案,发挥好参谋作用。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 牵头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3. 完善学校两级管理体制。简政放权,重心下移,合理界定学校和二级单位的权责,以完善二级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二级单位内部运行机制为重点,推进学校两级管理体制建设,促进二级单位规范管理、良性发展。 (1)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优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合理下放管理权限,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增强学院办学的责任意识,激发学院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时间进度:2011年制定制度并逐步实施。 牵头单位:体制改革办公室 配合单位:人事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深化二级工作目标责任制改革。加强绩效管理,提高办学效率,修改完善学院办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使二级工作目标责任制从注重数量提升转变到注重质量提高上来;完善目标考核,强化目标 4

引导,进一步优化工作目标体系与考核办法,把对学院的工作目标考核与班子和学院主要领导的任期考核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项目,支持全面发展,在深入分析学院办学实力与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学院在发展过程中的核心目标与重点项目;鼓励改革创新,注重特色发展,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鼓励学院在完成工作目标的同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体现办学特色。 时间进度:2011年制定制度并逐步实施,2013年进行任期目标考核工作。 牵头单位:体制改革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工会 (3)优化二级单位内部运行机制。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二级单位议事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二级单位负责人定期沟通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二级教代会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授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在民主办学与治学中的作用。 时间进度:2011年制定制度并逐步实施。 牵头单位:体制改革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 4. 优化校区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校区管委会和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职能,建立健全校区工作例会制度和校区事务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校区的和谐与稳定。 (1)进一步规范校区管委会职能,修订完善校区管委会工作规则,强化校区管委会的管理责任,发挥校区管委会的协调、服务作用,维护校区稳定。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 5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体制改革办公室、校区党工委、校区管委会 (2)明确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职责,理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与校区管委会的关系,提高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校长办公室、校区党工委、校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 (3)建立校区管理例会制度,健全校区事务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校区信息反馈与监督渠道。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 牵头单位:校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校区党工委、校区管委会、职能部门派出机构 (5)建立合作共建长效机制。开展合作共建理论研究,从我校现有的合作共建模式入手,开展合作共建模式的创新研究,建立合作共建、拓展资源、推动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时间进度:2011年启动,2013年完成。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办公室 配合单位:校长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董事会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 (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1. 推进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样化用人管理模式,逐步健全以学校特色与优势学科和重大项目为依托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健全以岗位分类为核心的岗位管理制度,以教师晋降级为主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及人才评价制度,以激励和保障为重 6

点、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校内分配制度,形成结构优化、岗位明确、分配合理的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体系。 (1)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方案,依托特色优势学科与重大项目,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人才高地建设方案和创新团队培育办法,落实“15551”人才工程计划。 时间进度:2011年完成方案并实施,2015年完成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 (2)健全以岗位分类为核心的岗位管理制度。修订岗位分级聘用条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全员定岗定编分类管理,逐步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目标。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2015年完成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3)完善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制度。健全评聘分离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体系,形成与岗位职责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进一步下放教授评聘权,完善教授评聘与晋降级制度。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4)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与考核制度。结合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政策的修订,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 (5)完善薪酬与福利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施绩效工资 7

制度,以绩效管理为核心,健全向高层次人才和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以激励和保障为重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离退休人员补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完善教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时间进度:2011年开始实施。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组织部、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离退休工作部(处)、后勤集团(劳动服务公司) 2. 加强财务管理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经增收节支机制,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健全财务运行状态分析报告制度,完善学校二级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1)完善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逐步建立国家拨款、教育服务、科技转化、社会捐赠与校园开发等学校发展资金筹措机制,完善经费增长激励制度。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发展规划办公室、科学技术发展院、学生工作部(处)、董事会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集团 (2)建立财经节约机制。进一步规范对财务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杜绝不合理支出;完善财务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健全财经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制度,开源节流,建设节约型学校。 时间进度:2011年完善制度并实施。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监察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3)完善对二级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学校财务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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