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洛克的财产权理论
再评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

再评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摘要:尽管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给作为一种私权的知识产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哲理化的解释,但由于未界定劳动的内涵与外延,未准确处理劳动与资本等生产要素在配置财产权时的关系、劳动与劳动成果异化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以及时代限制等原因,因此在解释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性时,还存在种种缺陷。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及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取决于劳动、人格、经济学上的效率以及法理学上的公平等各种因素。
关键词:财产权劳动理论,知识产权的合理性,劳动,效率与公平引言易继明博士在2000年第3期《法学研究》上撰文评财产权劳动学说》,文章认为,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不但给有形财产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解释,而且也完美地解释了知识产权的合理性。
2003年11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典研究所发起的学术沙龙上,①易继明博士又将该文提交给沙龙讨论,并且发表了同样的观点。
在中国物权法、民法典的制定被抄得非常热闹的21世纪初,追问整个财产权的权源,当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整体上赞成易继明博士将劳动作为社会的核心和基础价值、作为解释财产权合理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的观点,也赞成易继明博士将财产权作为自由的根本保障,并以此反对财产权过分社会化的观点。
但是,笔者并不赞成易继明博士认为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也为知识产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完美的解释的观点。
下面,笔者将紧紧结合洛克财产权劳动学说,指出该学说在解释知识产权合理性时的意义与缺陷,并分析易继明博士观点的粗糙和不足之处,最后,将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现行知识产权制度设计对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进行修正的根本原因。
一、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解释知识产权合理性的意义②为了批驳菲尔麦③“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极端保皇主义论调,洛克因袭了自格老秀斯等人以来自然法的传统,提出了自己的自然法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国家与法律学说。
当洛克将其自然法理论系统化和理论化,并运用于财产权的分析时,创立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财产权劳动理论。
洛克关于财产权的论述及批判

洛 克关于财产权的论 述及批判
阙 益 敏 (淮北师范大学,安徽 烈山 235000)
摘 要 :洛 克 的 财产 权 理 论 以 霍布 斯 自然 状 态 学 说 为基 础 ,他 没 有局 限 于 资产 阶级 而 是 从 全 人 类 角 度 解 释 了财 产权 的合 理 aT-当性 ,其 中劳动 是 财 产 权 的 价 值 基 础 。他 通 过 上 帝 天 赋 人权 引 出在 自然状 态 下 的 自由和 平 等 理 论 .强 调 了人 们依 靠 契约 建 立 国 家和 政 府是 为 了保 护私 人 财 产 权 。 这 些 理 论 为 政 治 社 会 中财 产 权 的保 护 提 供 了理 论 基 础 .但 也 存 在 一 定 的局 限 性 。
2018年 7 月 第 15卷 第 7期
湖 北 经 济 学 院 学 报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版 )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I4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Ju1.2018 Vo1.15 No.7
关 键 词 :自由 ;平 等 ;全 人 类
一 、 洛 克 关 于财 产 权 的 论 述 (一 )关 于 洛 克 财产 权 的两 个 起 点 约 翰 ·洛 克 是 17世 纪 的英 国 哲 学 家 ,他 的 财 产 权 理 论 相 对 前 人 来 说 趋 向 “个 人 化 ”了 ,也 就 是 将 财产 权 和 个 人 紧 密 联 系起 来 — — 财 产 私 人 化 。洛克 关 于 财 产 权 的 研 究 实 质 上是 如 何 让 人 类 所 共 有 的东 西 如 何 成 为 个 人 私 有 的东 西 ,把 人 的 主 体 性 和 自然 权 利 相 结 合 。对 洛 克 来 说 ,人 类 财产 权 的 来 源 有 两 方 面 :一 是 人 的 普 遍 的 自然权 利 ,二 是 自然 法或 自然 理 性 。 自然 权 利 是 前 提 和 基 础 。财 产 权 是 一 种 人依 靠 自己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得 到 而 非 生 来 就 有 的 自然 权 利 。洛 克认 为上 帝 赋 予 人 的 生存 权 是 一 种 自然 权 利 ,土 地 和 一 切 低 等 动 物 为 人 类 所 共 有 ,但 人 类 的 劳 动 或 工 作 具 有 正 当 性 ,人 们 把 自 己 的 劳 动 掺 进 共 有 的 东 西 中 时 就 使 其 有 所 增 益 ,让 这 种 共 有 的 事 物 脱 离 了它 原 有 的 自然 状 态 。处 于 自然 状 态 中 的公 共 财 产 被 改 变 过 程 中 最 重 要 的 在 于人 通 过 劳 动 把 个 人 人 格 延 伸 到 他 的 生 产 对 象 上 ,由于 这 些 生 产 对 象 耗 费 了 个 人 的 内 在 能 量 .就 把 它 们 变 成 了 自身 的 一 部 分 。这 就 是 私 有 财产 权 利 的产 生 。所 以 ,财 产 权 是 一 种 基 于 人 的 普 遍 自然 权 利 的特 殊 性 权 利 ,人 通 过 劳 动 而把 自己 的权 利 转 移 到 物 品 中来 .从 而 使 得 物 品 成 为 他 的 占有 物 ,成 为 他 的财 物 。总 之 ,每 个 人 对 自身 享 有 的 自 然 权 利 .是 用 自身 所 做 的 劳 动 和 工 作 所 享 有 权 利 的 前 提 条 件 ,这 就 排 斥 了其 他 人 的 共 同 权 利 ,从 而 其 他 的物 权 均 是 由 自身 通 过 劳 动 而 建 立 联 系 ,也 意 味着 劳 动 的 正 当性 成 为 了 财 产 正 当 性 的 前 提 。 自然 法 不 仅 是 条 件 ,更 多 体 现 的 是 一 种 外 在 保 障 ,劳 动 赋 予 了 财 产 私 有 权 正 当性 ,自然 法 则 是具 有 约 束 力 的一 种 基 于 理 性 的 限 制规 则 。洛克 的财 产 权 理 论 是 对 霍 布 斯 道 德 自然 权 利 观 念 的 继 承 与发 展 。和霍 布 斯 将 自我 保 存 视 为 一 种 内 在 原 则 不 同 ,洛 克 认 为 自我 保 存 是 上 帝 施 加 于 人 的 意 志 ,也 是 人 对 上 帝 所 负 有 的 自然 法 义 务 ,它 是 人 们 获 取 财 产 权 的正 当 性 来 源 。 在 洛 克 看 来 ,财 产 权 是 先 于 国家 而 存 在 的 “天 然 ”权 利 ,不 是 政 府 赋 予 的 ,而 政 府 要 想 为 个 人 的 自我 保 全 提 供 更 大 的保 障 ,就 必 须 把 保 护 财 产 作 为 最 重 要 的 目的 。 人 们 已经 步 人 了政 治 社 会 ,没 有 自然 法 就 没 有 义 务 的 存 在 ,更 不 会 出
浅论洛克的分权理论

浅论洛克的分权理论摘要:洛克论证的政府权力的来源是基于人民的同意,而他避免了霍布斯对主权者的权力没有限制的弱点,提出了分权理论。
洛克的分权理论从关注自然法形成的自然权利的内容转变为关注自然权利的实现,是基于英国传统的议会制、司法和当时英国的政治形势,其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的产生是对自由和财产权的保护。
洛克的分权理论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存在着不足,之后的孟德斯鸠发展了他的分权理论,提出三权分立,标志着分权理论的成熟。
关键词:洛克;分权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法国革命时曾指出,法国革命时的“自由思想正是从英国输入的”。
英国正是洛克发展了自由思想,他被西方世界誉为“第一位自由主义思想家”。
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的理论家和伟大的著作。
1640年开展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宣告了世界近代史的开端,是当之无愧的伟大时代,约翰.洛克正是在这个时代写出了《政府论》,从理论上完成了对资产阶级革命辩护的任务。
尤其是他的《政府论》下篇,提出的分权理论更是他思想中的精华,开创了西方现代政治文明。
一、分权理论产生基于自然法洛克在《政府论》上篇中集中精力驳罗伯特.菲尔麦《先祖论》宣扬的君权神授说和王位世袭论。
在下篇洛克则提出他的思想主张,通过由自然法论证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提出分权理论。
洛克追溯政府权力的起源从考察人类的自然状态开始。
他认为自然状态中的人是自由、平等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全自由的状态。
人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而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中其支配作用,人们在自然状态中的自由是在自然法的内,那么,自然法就必须得到执行。
基于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可以执行自然法,即在自然状态中惩罚他人所犯的任何罪恶。
但是这样就出现了如何保证自然法的执行是合理适度的问题。
洛克指出:人们充当自己案件的裁判者是不合理的,自私会使人偏袒自己和他的朋友,而在另一方面,心地不良、感情用事和报复心理都会使他们过分的惩罚别人,结果会发生混乱和无秩序;所以上帝确曾用政府来约束人们的偏私和暴力。
精编【财务知识】评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

【财务知识】评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评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摘要:尽管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给作为一种私权的知识产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哲理化的解释,但由于未界定劳动的内涵与外延,未准确处理劳动与资本等生产要素在配置财产权时的关系、劳动与劳动成果异化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以及时代限制等原因,因此在解释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性时,还存在种种缺陷。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及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取决于劳动、人格、经济学上的效率以及法理学上的公平等各种因素。
引言易继明博士在2000 年第3 期《法学研究》上撰文评财产权劳动学说》,文章认为,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不但给有形财产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解释,而且也完美地解释了知识产权的合理性。
2003 年11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典研究所发起的学术沙龙上,① 易继明博士又将该文提交给沙龙讨论,并且发表了同样的观点。
在中国物权法、民法典的制定被抄得非常热闹的21 世纪初,追问整个财产权的权源,当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整体上赞成易继明博士将劳动作为社会的核心和基础价值、作为解释财产权合理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的观点,也赞成易继明博士将财产权作为自由的根本保障,并以此反对财产权过分社会化的观点。
但是,笔者并不赞成易继明博士认为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也为知识产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完美的解释的观点。
下面,笔者将紧紧结合洛克财产权劳动学说,指出该学说在解释知识产权合理性时的意义与缺陷,并分析易继明博士观点的粗糙和不足之处,最后,将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现行知识产权制度设计对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进行修正的根本原因。
一、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解释知识产权合理性的意义②为了批驳菲尔麦③“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极端保皇主义论调,洛克因袭了自格老秀斯等人以来自然法的传统,提出了自己的自然法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国家与法律学说。
浅谈洛克分权学说

浅谈洛克分权学说自英国1640年发生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与以国王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之间经过了多次激烈的冲突,最终达成了妥协,确立了君主立宪制,这就是1688年的光荣革命。
光荣革命避免了流血冲突,基本确立了资产阶级的领导地位,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障碍,推动资本主义大踏步前进,从而带领世界迈向了资本主义时代。
洛克是1688年“光荣革命”的产儿,他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坚定支持者,他的政治学说尤其是其中的分权思想既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总结,又成为光荣革命的指导思想,对英国的宪政体制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洛克分权学说的内容关于公民社会中的政治权力问题,洛克有许多深入的分析和论述。
其中核心思想是权力制衡。
他主张权力要分开,各种权力要相互制衡,以此确保公民社会的目的和各项基本原则得以实现。
洛克的分权理论主要表述在《政府论》一书中。
他在该书下篇辟专章论述国家的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认为1、立法权是指制定法律的权力,是指如何运用国家的权力以保障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
2、执行权是执行法律的权力,是经常存在的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的法律。
3、对外权是指有关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同国外的一切人士进行外交的权力。
与此相对应,他认为议会是掌握立法权的机关,政府是掌握执行权的机关。
洛克在他的分权理论中还论述立法权、执法权、对外权三者的地位和关系。
认为,立法权高于一切,其它权力都是由它派生并受它支配的。
但是,他并不认为立法权是毫无限制的,立法者不能以立法权废除公民的财产权,也不能把立法权转让给他人。
二、三权分立的思想来源洛克指出:立法权是受人民委托的制定法律的权力。
它体现社会的公共意志,“一个国家的成员是通过立法机关才联合并团结成为一个协调的有机体的。
立法机关是给予国家以形态、生命和统一的灵魂。
”国家和个人的任何其它权力,都是从它派生并隶属于它的。
执行权归国王掌握。
国王不过是被赋有法律权力的公仆。
他没有自己的意志和权力,有的只是法律的意志和法律的权力。
浅议洛克的分权理论

浅议洛克的分权理论【摘要】:洛克作为西方早期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他论述社会契约论思想和国家分权理论在中外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洛克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出发,论证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权利的转让,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其实质是立法权和执行权这二权的分离。
深入探讨了公民社会中各种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的问题。
笔者主要通过简述洛克分权理论的来源和内容,概述洛克分权理论的特点,并对洛克的分权理论作简要的评论等三面着手。
【关键词】:洛克;分权理论;人民洛克发展了一种权力观念,即政治权力不应基于权威而是基于同意。
基于这种理念他首次以一种科学的态度和自由主义眼光来研究权力制约问题。
洛克认为,就人类的天性来看,他们是自由、平等而独立的,并且这种状态不经本人同意不得受制于另一个人的政治权力。
是人类脱离自然状态而进入公民社会的唯一办法,就是人们之间形成一个共同体,以达到彼此间的舒适、安全和和平的生活。
是他们的自由和财产得到最大的保障和不受侵犯。
从自由状态和社会状态的两种自由出发,洛克认为:“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那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在此基础上,洛克提出了立法权。
他又进一步论证了立法权应该与执行权与对外权区分开来。
作为西方宪政理论的一项重要原则,分权理论对西方的资本主义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研究洛克的分权理论对研究近代民主以及加强民主政治建设都有深刻的意义。
一、洛克分权理论的概述洛克分权理论的产生产的原因最早可追溯至17世纪。
当时,英国的资本主义已有较大的发展,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力量日益壮大,他们开始提出了政治统治权利的需要。
而当时的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却在鼓吹“君权神授”的旧思想,他的专制统治进一步加剧了英国的阶级矛盾,导致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暴发。
在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
受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影响,在洛克的分权理论中可以看到带有一定的与封建制度相互妥协的性质。
论财产

·60 ·民主宪政与法治发展读洛克的“论财产”曹培【内容提要】洛克关于财产法律的基本学说包括: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财产权利是天赋的、平等的,设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们的财产,劳动创造私人财产权,私人财产权利是有限的,超过限度就是无权利等。
本文还剖析了洛克财产观念中的神学元素,并指出了洛克财产思想的现实意义和对于我国财产制度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自然状态自然法理性财产权利的正义性财产文化观念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 ~1704 年),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光荣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民主派主要的政治法律思想家,近代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杰出代表,西方近代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政治学家和法学家之一。
他的政治学思想早已为人们所熟悉,但是他关于财产的思想却还没有被详细介绍过。
本文试解读他的《政府论》下篇中的“论财产”一章,来梳理一下这位伟大的思想先驱在财产方面的创见。
17 世纪的英国正在进行着反对君主专制的革命运动,与之伴随的是思想界的一场革命派与保皇派之间的激烈的政治辩论。
绝对君主制的代表人物罗伯特·菲尔麦爵士(Robert Felmer)主张君权神授和君权的绝对化,一切权力和财产都归君主。
而以格老秀斯、洛克为代表的自然法学家主张政治民主、权力分离、基本人权、私人财产权利和宗教宽容。
在《政府论》中,洛克系统地阐发了他的政治、哲学和法学思想,在理论上支持当时的了英国“光荣革命”,并为十八世纪的法国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西方宪政史上产生了极其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任何政治问题都离不开财产问题,人的财产权利与政治权利也是密不可分的。
洛克从天赋人权出发,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财产思想,其内涵非常丰富。
不仅在当时批驳了保守派的关于一切财产归君主的主张,建立了近代关于权利主体问题的观点;而且在财产法方面提出了一些富有前瞻性的建议,是普通法的财产法理论的思想之源。
一、人类的财产权是天赋的在那场历史性的大辩论中,主张君权神授的菲尔麦认为君主不仅应拥有一切权力,也应拥有一切自然资源。
财产与正义论洛克《政府论》下篇中的财产学说

财产与正义———论洛克《政府论》下篇中的财产学说□黄杰(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200433)摘要:财产学说是洛克政治思想中最赋特色的一部分,然而人们对它的理解主要停留在其为财产权捍卫的几个论点以及该学说对于西方自由主义传统的重要意义上。
本文试图深入到集中论述财产权的《政府论》下篇中去,遵循洛克的论证方法,将其对人性的判断以及对自然状态的描述与其财产学说有机联系起来,彻底厘清洛克的论证脉络,以更深刻地揭示洛克财产学说中所体现的政治思想。
关键词:财产;正义;自然状态〔中图分类号〕B56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547(2010)05-0060-02一、自我保存与保存其余人类:获取财产的正义性论证洛克逻辑上的起点延续了传统的自然状态说。
然而与同时代的霍布斯不同,洛克认为自然状态并不等于战争状态,而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因为有自然法调节着人们的行为。
于是,自然法是否发挥作用导致了霍布斯与洛克的分歧。
而这对于《政府论》作者的洛克来说是必须的,要鼓动革命,则必须回归自然法,这种自然法必须赋予每个个人以独立判断和行动的权利,于是洛克的自然法必须是发生实际效力的,在这种自然法下,自然状态自然也应该是和平的、“完备无缺”的了。
什么是自然法?洛克说到,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
〔1〕因此,在自然状态下,对于正义的判断不再交给万能的上帝,而是交给了人自身,“关于这个问题,只有我自己的良心能够判断,因为在最后的审判日,我要对一切人的最高裁判者负责”,〔2〕而所谓良心,对于洛克来说不过是私人的见解而已。
自然法,即人的理性规定了两条正义的原则。
第一条原则是自我保存,第二条原则是保存其余人类,这同样也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既然人们都是全能和无限智慧的创世主的创造物,他要他们存在多久就存在多久,而不由他们彼此之间作主”。
〔3〕那么当两个原则遭遇冲突时情况如何,哪个原则优先?洛克回避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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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洛克的财产权理论
[摘 要]传统的政治哲学认为:私有财产是社会习俗的产物,不是自然的产
物,认为私有财产不是毫无限制的绝对性的权利。而洛克打破了传统政治哲学的
看法,从自然法的角度入手,认为自然上所有的财产是人类共有的,在人类施加
了劳动后的产物产生了增值,那么他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即洛克所说的“归
拨私用”的方式。洛克看来,财产是合乎自然法的,一个人出于生活的需要占有
劳动资料是保持生命的必要手段,所以保护财产就合乎自然法,因此就产生了财
产权。
[关键词]私有财产;劳动;财产权
一、洛克财产权理论概述
洛克认为,人们通过劳动和耕作而获得享用自然资源的权利,是一种排他
的个人权利,而这种权利是不依赖于其他人的同意的。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物
质财产权的“最初获得”的问题。在享受肉食和饮料以及自然所供应的维护他们生
存的其他物品时需要一定的手段和方式把共有财产转化为个人的占有和使用。在
这个从公有转化为私有的过程中人们是以“劳动”为中介来获得个人的“财产权”
的。在洛克看来,人类的原初状态实际上是一个普遍的无财产状态。但个人却对
自己的“人身”具有所有权,所以他对自己本身所从事的劳动和活动,也拥有一种
自然权利。因此,只要一个人使得任何一件东西脱离了“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
西所处”的状态,他就渗进了自己的劳动,就加入了新的价值,从而排斥了其他
人的共同权利。而这个增益的东西,也就成了“劳动者无可争议的所有物”这就是
洛克著名的“劳动学说”。由此可见,洛克试图用“劳动渗进”理论,来说明物质财
产是基于人的生存权,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
洛克的财产权理论从财产的取得到合法占有是一步一步论述的,他从自然
法的角度赋予财产取得自然状态,后又肯定了劳动和工作改变共有状态使财产脱
离自然状态的必然和必要,为下一步论述所谓的勤劳的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取得
无限制的财产奠定了基础。
首先,洛克的财产权理论中认为“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
但是每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
他从自然的角度把因为劳动而取得所有权实在化,使人们相信财产的取得的合理
性。所以,这一点肯定了财产权的产生是没有背离自然法宣扬的共有状态的。
然后,洛克从财产的取得方式入手,把劳动视为界定人与自然关系的假设,
认为“劳动使它们同公共的东西有所区别,劳动在万物之母的自然所以完成的作
业上面加上一下东西,这样它们就成为他的私有权利了”而且“并不取决于一切共
有人的明白同意”。
洛克在其论财产的后半部分中也论述了财产权取得是有限制的。如“不损
害旁人利益”、“为了人类共同利益”、“国家法律留给公有的是不可侵犯的”以及
“当这些东西超过他的必要用途和可能供给他的生活需要限度时,他就不再享有
权利”。洛克还驳斥了一种说法:如果这样就构成个人财产,那么人们可能无限制
地去占有原来共有的东西。他还认为,这一占取是有限制的,这一限制就是自然法。
二、财产权理论缺陷
(一)洛克的财产权理论是对资产阶级的雇佣和剥削的一种承认,否认了
那个劳动者的劳动结果,承认雇佣也是一种间接取得财产权的方法。洛克举例说,
当一个人拾取橡树下的橡实或摘取苹果树上的苹果时,这些东西就属于他的财产
了,因为他通过自己的活动使它们脱离原来的共有状态。也就是说财产的取得是
通过劳动加诸于自然的共有物上,不用经过别人的同意。
(二)对财产权取得的限制并没有改变他为资产阶级国家辩护的本质,在
其财产权理论部分,他把这种应该是所有人所拥有的平等的自然权利演变成了由
阶级差别所决定的不平等的权利,对于无限财产的无限的占有权。对于洛克来说,
这种无限的追逐和占有财产的权利,只能属于人群中那些更富有理性、更勤奋的
人们,而这无怪乎是资产阶级,因为只有他们才更有机会积聚和占有财产。资产
阶级的财产权就会无限的增加,而无产者则日渐的丧失真正的自由。
(三)洛克认为一个人在取得财产时,要留下足够多的和足够好的东西供
他人享用,这一点应该是不合理的。因为资源是有限的,拿走一部分就必然意味着
减少,不可能留有足够多和足够好的东西来供他人使用。而且什么样的东西是对
所有人都是足够多和足够好的呢?缺乏一个合理判断的标准。
(四)洛克的“劳动价值论”是有局限的。马克思也论述了洛克的劳动价值
论的不彻底性。他认为在洛克那里,“价值等于使用价值”,劳动是指具体劳动,不是
指劳动的量。同时洛克的“劳动是几乎所有价值的源泉”,这一论证也有缺陷。因
为,一个人虽然有权拥有他在土地上的增值部分,但这也无法证明为什么这块土地
本身也应该属于他所有,而且现代经济学的“土地报酬递减率”指出,一块土地用久
了之后,不但不会增值而且还会减值。
三、对洛克财产权理论的评价
在经历过了内战、共和、护国制和复辟之后的英国的确需要像洛克的《政
府论》这样的在理论上打击封建势力即残余的支持,我们不得不承认洛克的理论
摧毁了“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是有一定建设性的,但洛克财产权理论,不乏
是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向英国的封建贵族和新贵族以及资产阶级的妥协,我
们要客观辩证地看待。
[参考文献]
[1]洛克.政府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
[2]袁赛男.论洛克中“财产权”学说[C].中共中央党校硕士学位论文,2004.
[3]梅雪芹.论约翰·洛克的财产观[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7,(1).